安龙飞,黄德明,柳立坤
(1.北京体育大学,北京 100084;2.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第二中学,安徽 阜阳 236400)
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现状。
1.2.1 文献资料法通过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以及图书馆搜索有关培养学生裁判能力的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归纳,为本文提供理论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对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进行网上问卷调查,共发放65份,回收60份,回收率为92.31%,有效问卷为58份,有效率为96.67%。
1.2.3 数理统计法使用Excel 软件对调查问卷所得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调查发现,要想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游泳裁判员就要先了解学生学习游泳裁判的动机。动机决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采取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学习态度可以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学习兴趣又可以反作用于学习动机,是影响学习动机和决定学习态度的心理因素。由此可见,良好的兴趣对游泳裁判能力培养至关重要。因此,在学习游泳裁判时,学生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学习游泳裁判的动机,在正确的动机引导下,学生裁判员的能力才会朝一个良性的方向发展。此外研究发现,学生在学习游泳裁判知识时的动机导向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学习结果,也将对学生未来的执裁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调查发现,在兴趣爱好、增加未来就业筹码、增加经济收入、为从事专业游泳裁判做准备、业余爱好这几项主要动机上,增加就业筹码、多学裁判知识、为以后从事专业裁判做准备占据很大的比重,其中兴趣爱好、锻炼自己所占比重较少。究其原因:学生取得游泳裁判证书主要是为了自己未来的发展而进行学习的,这样的学习动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功利性,但侧面可以反映学生对未来就业发展规划有一个明确的态度,至少不会盲目跟风式地报名取得裁判资格证之后,因没有相关的实践机会及未来远离游泳项目执裁,不能学以致用。
2.2.1 学生现有游泳裁判等级情况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将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划分为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另设荣誉裁判员。由表1可知,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目前还没有取得国家级裁判的执裁资格,而取得游泳一级裁判资格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3.79%,取得游泳二级裁判资格的人数占总人数的75.86%,取得游泳三级裁判资格的人数占总调查人的10.34%。由此可见,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的裁判等级普遍处在二级游泳裁判的执裁资格中,这就为他们未来在裁判员等级的提升和发展方面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并且随着近年来大众游泳运动的兴起,未来游泳运动的发展将会如日中天,相应的游泳赛事也会逐渐增加,这也为持有游泳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良好职业发展前景。
2.2.2 学生获取游泳裁判理论知识来源途径对一名合格的游泳裁判员来说,对游泳裁判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至关重要。它不仅体现的是作为一名游泳裁判员的基本素质,更体现的是一名裁判员临场执裁的筹码与自信,能使裁判员更加自信地去面对执裁过程中一切突发状况。一名优秀的游泳裁判员要想在未来有一个较好的发展,不仅要有丰富的执裁经验,还要具备扎实的游泳裁判知识作为理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学校培养的优秀游泳裁判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不仅要知道规则的具体意思,还要仔细研究与挖掘规则延伸的意思,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
表1 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裁判等级情况
通过对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裁判理论知识来源情况进行访谈和调查发现,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获取裁判知识的来源为教师课堂教学传授、书籍与报刊、网络与电视等媒体及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经验积累中获取。由此可见,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获取游泳裁判知识方式多样,与此同时研究也发现学生获取渠道最多的是书籍与网络。究其原因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结果,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与图书馆数量的增加,都使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更加便利。
2.2.3 学生的外语水平情况众所周知,游泳运动员是有国界的,而游泳竞赛运动是没有国界的,是一项属于全世界人民的运动项目,同样作为国际泳联颁布的游泳竞赛规则适用于任何大型赛事也是不分国界的,但是在国际性游泳竞赛中,为了交流沟通等方面的便利,英语作为国际泳联的官方语言被广泛使用,英语不仅是沟通交流的工具,未来我国游泳运动员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掌握并且熟练运用英语对我国游泳运动员在未来更好地与其他国家运动员沟通交流是一个很好的技能。
从表2可以看出,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的英语水平普遍较低。英语通过四六级考试的共有12名学生,占20.69%;其余的都是没有英语等级的同学,未获级的学生有46人,占79.31%。这反映出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的英语水平较低。究其原因:在于体育系的学生未进入本科时,除正常科目的学习内容外,专项训练也是学习的科目之一,专项训练占用了一部分学习时间;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体育生自身的英语基础较差,由于没有夯实义务教育阶段的英语基础,进入大学之后,在英语的学习上有一定的难度,同时进入大学之后,时间相对充裕,大学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自觉,然而学生在脱离高中教师的高压管理后,大部分学生对自己处于放纵状态,导致学业成绩不理想。同时,大学教育对学生也是一次培养自主学习的挑战,学生可以用充足的时间查缺补漏,对薄弱的外语水平将会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
表2 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的英语等级情况的调查
游泳赛事的规格在一定程度对一个游泳裁判员的执裁时的心理素质是一个挑战,它能够反映出游泳裁判员能否应对突发状况及在遇到状况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执裁的场次的积累对裁判员都是在积累经验,积累丰富的裁判经验对游泳裁判员在未来面对更高的赛事时能更加得心应手。 表3反映的是学校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执裁赛事的等级情况。参与校内赛事等级有34人,其中有16人从未执裁过,参加校外业余赛事等级的有5人,市级比赛和省级比赛分别有1人。并且根据执裁次数来说明,执裁1~3次的都是参加的校级比赛等级的,进而表明学校提供1~3次的执裁经验。同时,也说明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的实践机会不多。究其原因:我国对游泳赛事的举办场次,而游泳裁判员较多;另一方面是学校学生因为学业与赛事举办时间冲突及裁判等级较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参与实践的机会较少。
调查显示,参与执裁的实践场次在1~3场以内的学生占67.24%,人数为39人;还有16人从未执裁过,占所有调查者的比例为27.59%。这反映出现阶段学校在培养游泳专项学生游泳裁判员时,学生参与游泳执裁的场次较少,积累的执裁经验较少。对一个合格的游泳裁判员来说,一方面要不断夯实自己的游泳裁判理论,另一方面要锻炼自己拥有强大的临场裁判能力,并且在执裁过程中积累大量实践经验,未来才会在执裁赛场上发挥自如,减少运动员在出发、转身、接力交接棒和到达终点时的错判和漏判。同时有研究表明,随着裁判员执裁场次的增多,发生错判、漏判的次数在减少,执裁的自信心在增强。丰富的执裁经验和扎实的理论掌握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是裁判员能力的真实体现。
表3 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执裁赛事等级执裁场次情况
3.1.1 学生参与执裁的机会与实践场次太少,不能积累足够的执裁经验。
3.1.2 北京体育大学2014级游泳专项学生的获取游泳裁判理论知识的渠道多样,但是学生外语整体水平较低。
3.2.1 学校应增加学生参与执裁的机会,通过不断的实践积累丰富的执裁经验。同时学生也应主动争取,为自身创造更多参与执裁的实践机会。
3.2.2 针对学生的获取理论知识的途径多样的优势继续保持,而对于外语水平较低的现象,需要学校、教师及个人的共同努力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以及在业余时间进行英语的沟通交流,提升英语执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