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使命担当诠释为民爱民大任

2018-03-11 09:48孙蕙
当代贵州 2018年51期
关键词:民政救助贵州

文_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 / 孙蕙

贵州民政工作紧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这一主题,以想担当、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政治勇气,锐意进取,全面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增强民政服务效果,开创新时代贵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也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是贵州民政工作加快改革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40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面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了民政事业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交出一份优异的新时代民政答卷。

建立救助体系民生兜底有保障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指出,“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紧紧扭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问题,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实打实地做,循序渐进地推,在各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

贵州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将城乡低保提标、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等列为民生实事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民政部门以脱贫攻坚统揽各项民政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建机制”,着力健全制度、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颁布实施《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辅助,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相互衔接、合力保障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兼顾群众困难的各个方面,覆盖群众关切的各个领域,构建了完整严密的保障网。

数据显示:仅2017年,全省共对62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粮3609万斤;实施临时救助46.5万人次,支出资金6.5亿元;359万(人次)困难群众获医疗救助,救助金共计10.8亿元;31.2万搬迁贫困对象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4.74亿元;44.1万困难群众获住院救助,资金共计8亿元。

至2018年10月,全省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3.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25.6万人;对144.4万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分类施保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8万人,集中供养率达43.7%,建成特困供养服务机构1114所,床位数7.7万张。

助贫济困还得护幼养孤。贵州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评估认定制度、救助帮扶制度、部门联动制度监护干预制度、构建了“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并通过创建基础信息共享机制、督导问责机制、资源整合机制、政策联动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实现了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监测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教育关爱全覆盖、救助保障全覆盖,留守儿童总数从2015年的109.6万人减少至2018年的52.7万人。

2018年11月20日至2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深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县调研。图为孙志刚(中)在水城县贵州润永恒公司猕猴桃产业基地与务工群众亲切交谈。(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 杜朋城/摄)

此外,贵州还制定完善了孤残儿童养护、教育、医疗、康复、就业、住房等方面政策,实现孤儿救助从单一养教到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性转变。近1.4万名孤残儿童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全面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全面建立,有效保障了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现从强制收容遣送向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原则的关爱性救助管理的制度变革。

加强社区治理综合能力有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贵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取得新突破。

围绕完善“五个民主”,贵州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7年,全省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为98.2%。先后进行了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举的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不断增强,实现“能人”治村。出台《贵州省村级重大事项议事暂行规定(试行)》和《贵州省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暂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职权范围、例会制度和运行规则等,形成了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为主的民主决策形式。

2018年11月13日至1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赴扶贫联系点纳雍县调研深度贫困县和极贫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图为谌贻琴(右一)在纳雍县董地乡联和村走访贫困户。(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 张丽 / 摄)

基层社区治理深入推进。贵州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意见,科学、系统地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村民小组村民自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五化五联三下沉”城乡社区治理经验向全国推广。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搭建社区多元共治平台,引导社工专业人才、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事务,推动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促进社区服务更有力。目前,全省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成城乡社区服务站17385个;城市社区服务站4015个,覆盖了99.4%的城乡社区。形成了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服务网络。

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了《贵州省设镇暂行标准》《贵州省设置街道办事处暂行标准》《贵州省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规程》,提升了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了贵州省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联席会议制度,自2012年以来,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平坝县、遵义县撤县设区,盘县、兴仁撤县设市获得批复。全省共计撤并乡镇424个,撤乡设镇241个,设置街道163个;乡级政区数量由1518个减少到1379个,建制镇和街道占乡级行政区划总数比例由53.23%上升到77.01%。

创新体制机制公共服务有突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强调,“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做起,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老有所养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回答好养老、敬老等热点难题,贵州能担当也必须担当。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打造多彩贵州养老福地,构建养老事业产业发展大格局、激活发展养老服务业各方资源,壮大养老服务业发展动能、增强有效供给,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和《养老机构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出台,贵州养老服务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道路。

今年4月,围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贵州再次提出一系列实施意见,明确抓好政府兜底保障型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中高端养老三大板块,着力构建贵州养老服务产业投融资、贵州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综合信息服务管理三大平台,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产业领域,形成面向全体老年人、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全国养老基地、世界关注的养老市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省共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11个,覆盖49.6%的城市社区。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5个。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3203个,覆盖全省19%的农村社区;农村互助幸福院3204个,覆盖全省所有乡镇;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683所,实现农村敬老院服务功能乡镇全覆盖,88%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此外,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贵州积极推进地名管理工作。现已完成地名基础数据普查,全面采集了我省各类地名52.6万条。加大地名标志设置力度,按照国家标准及时更新、补设地名标志,实现城市和乡(镇)地名标志全覆盖,建制村设标率显著提高。

强化队伍建设敢于担当有作为

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是干好一切民政工作的基础。

队伍的凝聚力关键在于思想根基牢不牢。贵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等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社会救助为重点,民政系统基层经办力量不断加强。在全省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推动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意识不断强化,改革创新的本领持续提升,破解难题的能力显著增强。

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及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同时,各地认真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低保工作人员”的规定,目前,全省共有乡镇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3213人,绝大多数县落实了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确保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办、责有人负。

业务素质提升离不开能力教育培训。全省民政系统突出抓好民政“一把手”和新进人员素质能力培训,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经验交流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抓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协调能力、落实能力和服务全局能力。以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和超前性,逐步形成了多层面、立体化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按照分级分类、按需施教、分级负责、全员覆盖的要求,在集中轮训、专题培训、任职培训、网络培训、自主选学等方面下功夫,干部教育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组织市县民政局长13人赴京参加全国民政局长培训;组织3名厅级干部、5名处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厅79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组织近700人次参加“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前沿知识专题讲座;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0余次,培训人数2000余人;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和个人一等奖各1项、个人三等奖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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