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牧
贪污腐败作为长久以来的社会问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顽固地存在着,并且渗透到各行各业,屡禁不绝。贪污分子们用尽五花八门的犯罪手段与层出不穷的新兴伎俩挑战法律的底线,反腐战线上的勇士们斗智斗勇、攻坚克难。影视行业也顺应了这一社会潮流与人民呼声,近年来,有关反腐的影视作品精品迭出,惊心动魄的反腐斗争剧情不仅为观众带来了触及心灵的震撼,还激起了观众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反腐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持。
《反贪风暴3》被称为《人民的名义》电影版,影片由林德禄执导,古天乐、张智霖主演,2018年9月14日在中国内地上映,影片围绕一起涉案金额高达百亿的副部级官员贪腐和跨境洗钱大案展开。影片中,香港廉政公署(ICAC)首席调查主任陆志廉(古天乐饰)和负责打击洗钱犯罪的香港警方联合财富情报组(JFIU)总督察刘保强(张智霖饰)分别调查贪污案与洗钱案线索,却发现贪污案和洗钱案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于是他们决定联手侦破这起跨境贪腐大案,并将洗黑钱组织一网打尽。影片节奏紧张,线索明确。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香港某银行反洗钱中心主任协助犯罪集团帮贪官情妇以虚假拍卖文物、高价转手珠宝和哄抬股价等方法洗白巨额脏款,并通过栽赃廉政公署调查主任陆志廉受贿来逃脱侦查的事实浮出水面,证据确凿后,廉政公署与警方联手将洗黑钱组织一网打尽。影片的最后,反贪总局专案组在官员出逃境外的最后一刻拿到逮捕令,终将副部级贪污犯绳之于法。
一、 从影片剧情设计看监察制度运行机制
整部影片是围绕着监察制度的运作展开的。由于拍摄周期的限制,于2018年3月成立的监察委在影片拍摄时尚在试点,片中与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警方联手侦破大案的内地反腐败机关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总局。香港廉政公署和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都具有监察的职能,它们生长于“一国两制”不同的制度土壤,在制度架构和职权行使上都有很大不同。而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下,监察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机构精简、提高组织效能,监察委员会整合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监察部门和检察院反贪局的反腐力量,顺应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只有保证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减少行政权等权力的干涉,才可以更有效地履行监察职能和预防贪污腐败,肩负起反腐倡廉的伟大任务。而我国香港地区1974年就建立起独立的监察体系,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直译过来也就是独立的反腐败委员会,在40多年的发展中,香港廉政公署积累了不少反腐败斗争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运行机制和体制管理有利于推进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监察制度。
影片中的香港廉政公署建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时香港的贪污腐败现象令人瞠目结舌,甚至到了救火队员也要索贿,不给黑钱不救火的地步。直至1973年香港总警司彼得葛柏被举报贪污后突然失踪,经过警方检举贪污组调查,葛柏的财产达到437万港币,而其在香港工作20多年的总薪金只有89万港币。[1]为平息民愤,时任港督麦理浩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案,同时检讨当时的反贪污工作。1974年2月,香港殖民政府采纳委员会建议成立了独立于警务处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廉政公署,集中打击贪污腐败。虽然成立之初是为了调查葛柏案,但香港廉政公署不是单纯的调查机构,而是具有多项权力的监察机关,囊括了监察执法、预防贪污和反腐教育三重职能。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会关系处这三个部门也相应地存在于廉政公署的组织机构中。执行处是廉政公署最核心的执法部门,其职权主要包括贪腐案件的调查权和逮捕权。《反贪风暴3》中的主角陆志廉便是廉政公署执行处首席调查主任,调查权涵盖了逮捕权、扣留羁押权、要求提交和没收担保权、申请搜查权、搜集证据权等多项权力。影片中,陸志廉和刘保强调侃“ICAC请你饮咖啡”并互相评论咖啡口味的桥段便反映了“饮咖啡”这一深入人心的廉政公署调查权代名词。此外,防止贪污处负责审查政府及公共机构的工作程序,发现和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以此从制度设计上尽可能地缩小贪腐的空间。社会关系处则主要负责职务犯罪的预防和宣传工作,通过发布新闻、散播公益广告、制作电视剧等多样化方式面向群众宣传反腐斗争及其成果,同时教育和引导市民举报贪腐行为,培养公众社会责任感,营造良好的社会反腐氛围。
在影片中,廉政公署所调查的洗钱组织是组织慎密、分工详细的犯罪集团,他们有官员充当保护伞,有财团支持,还有各级警务人员提供方便。廉政公署如不能保证独立行使监察权,面对这样大有靠山、关系网错综复杂且自身势力强大的犯罪组织就会毫无胜算。为避免这一问题,廉政公署首先在财政上保持独立,廉政专员只需要每年向行政长官提交一份财政预算和财务收支报告即可,廉政公署在财政方面的自治权大大减小了其被行政权干扰办案的可能。比如,影片中卧底办案所使用的大量经费有充分保障,避免了在办案经费上被其他行政机关卡住咽喉,干扰监察权行驶。其次,廉政公署各级职员都不属于公务员系统,实行不同于公务员的管理,不受政府公务员事务科管辖,也不受其他政府部门指示和控制。[2]廉政公署人员的专业化程度非常高,除此之外还有一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为争取社会公众对反腐败的理解和认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的民意调查显示,香港特区市民对贪污的容忍度仅为0.7%,廉政工作支持率达到96.2%,市民实名举报率达到了70%以上[3],这一点从影片中两位廉署工作人员为了海上追捕嫌犯时征用市民的船,两位船主都欣然放弃出海垂钓机会,全力支持廉署工作的场景就可见一斑。
建立和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机构间的监督和制约也是现代化政治体制的基本准则,廉政公署也不例外,独立、庞大的监察权必须受到制衡与监督。廉政公署受到的外部监督主要来自于律政司、立法会和专门委员会,而除了外部监督外,《反贪风暴3》中主要展现的是廉政公署的内部监督——内部纪律调查组(简称“L组”)。在影片中,廉政公署是维护香港法治的最后一道门,而“L组”则被称为这道门背后的最后一道门。“L组”负责受理来自各方的对廉政公署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并调查廉政公署工作人员自身的违纪和贪腐行为。影片中“L组”调查主任程德明就是接到了小模特吴颂华的举报而跟踪侦查并约谈职位高于他的“前辈”陆志廉的,在获得廉政专员批准后更是要求其交出委任证和内部手机。该部门极为神秘,其人员、编制均不公开,廉政公署的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其人员组成,不知道其办公地点。这样的制度设计保证了内部调查的公正性,从而在内部监督层面达到有效制约监察权的效果。
二、《反贪风暴3》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监察制度自古以来就存在于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中,从古代官僚体制中的御史监察、都察院、厂卫制度到民国时期的监察院,监察制度在旧中国历史中是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的。“官吏是治国之要,察吏是治国之本”[4],不但监察机关在国家政治架构中始终占有重要席位,而且监察权在特定时期甚至高于同级行政权和司法权而存在。在中国传统官僚组织建构的话语体系中,从未缺少通过监察官吏强化王权、提高中央集权管治的思想。[5]但是这种思想是不符合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的,于是改革开放后,监察制度重新建立,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监察部门进行行政监察、党的纪律委员会进行党纪检查、检察院法律监督和人大监督等多个监察机关合力监察的监察机制。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力反腐的背景下,对监察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察机关也被赋予了更重要的历史使命,所以对监察体制的改革迫在眉睫。
(一)保障独立而强大的执法力是独立行使监察权的必然要求
首先,影片中的廉政公署不但受行政长官直接领导,经费另立单项支拨,而且还拥有完全独立的人事权,甚至独立于公务员体系。这大大保证了监察机关在人事和财政上不受当地政府的干扰,使其得以消除后顾之忧而真正独立地行使监察权。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只有真正将监察委的财政权和人事权独立于当地政府,由上级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使其经费不依靠于当地财政拨付,与当地经济发展毫无关系,与当地政府领导也毫无关系,才可保证其独立行使监察权的公正性。
其次,影片中的高潮部分是从廉政公署与联合财富情报组共同抓捕犯罪集团头目的枪战桥段开始的,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廉政公署的工作人员作为香港七大纪律部队的一员,虽然枪支不会普遍配发,但其人员都受过枪支使用训练,在调查案件中是可以使用武器的。而在监察委成立之前,我国人民检察院只有法警可以配枪,反贪反渎部门作为自侦部门在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中却无权使用武器,这对一些大案、要案,特别是涉及公安等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是非常不利的。《反贪风暴3》中展现出廉政公署可利用监听、定位等技术手段侦查,而隐匿身份进行侦查而无需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复杂的批准程序可能拖延时间,导致重大贪污贿赂案件的被调查人畏罪潜逃,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则可能给调查公安机关人员造成极大难度。因此,只有保障监察机关独立而强大的的执法力才可以保证其独立行使监察权。
(二)加强内部监督对监察权的制约
如果说在监察体制刚建立时社会大众关注的重点主要是监察机关如何站稳脚跟,并充分有效地行使监察权,那么随着监察机关取得一定成果,社会环境整体走向清廉时,公众的注意力便会转移至对监察机关的监督上。对于监委会而言,在缺乏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就应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反贪风暴3》的英文名为《L Storm》(即L风暴),说明该电影想着重宣扬的是廉政公署“L组”在履行内部纪律调查职能时对监察权力产生的制约。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监察机关就会在监察权的不断膨胀中逐渐背离其所肩负的使命。
采用类似“异体监督”的形式对监察权进行监督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片中神秘的廉政公署内部纪律调查组受廉政专员的直接领导,其之所以与廉政公署办公地点不同且人员编制保密,就是为了消除部门间工作上和生活上的瓜葛等不公正因素,在暗中监督廉政公署工作人员行使调查权,形成一定的威慑力。而我国在监察体制改革下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如果只有本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对权力行使的单向监督,而缺乏执法时与调查部门平行的内部制约机制,就会造成执法不廉、执法不力、执法效果不佳等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起对监察机关的有效内部监督机制,才能对监察权的行使产生有效制衡,监察委不仅要勤于“请喝茶”,也不能胡乱“请喝茶”。在影片中,处处与廉政公署调查主任陆志廉争锋相对的廉政公署“L组”主管程德明亦是一名铁面无私、满怀正义感的公务人员,尽管他因为一个转账记录、一个无法证明的电话记录,便对陆志廉产生了误解,但他对于纪律的坚守,与高度的反贪意识依然能够反映出这种内部制约的监督模式的强大作用。
(三)改革司法保障制度,充分行使人民群众监督权
《反贪风暴3》的宣传标语是“反贪,以人民的名义”,在反贪反腐工作中,把人民放置在了很重要的地位上。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检察权的制约,亦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反腐为了人民,反腐同时也应依靠人民。在影片中,廉政公署“L组”主管程德明正是收到群众举报,指陆志廉受贿1200万,才开始了对陆志廉的秘密调查。尽管最终证明陆是被诬陷,但其中反映的人民群众对反贪工作的监督权力不容忽视。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是提升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同样地,反腐倡廉工作也不能忽视人民群众的重要力量,让他们充分发挥与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参与到全民反腐的大潮中去。
同时,没有司法保障,也就没有司法公正。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有机统一,坚持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司法活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依法独立公正办理案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要强化有效抵制各种不当干涉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像影片中一样被虚假情报误导的情况要及时止损,充分辨别群众举报的真实性。在确使司法机关得到有效的监督的同时,又防止各个方面的不当干预。
结语
总而言之,《反贪风暴3》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反腐败勇士们将贪污腐败分子绳之于法的快意,更重要的是让观众深入了解一国两制下不同监察体制的差异所在,学习香港廉政公署制度设计的先进之处,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巩固了群众基础,是促使社会进步的一股正能量。通过影片中香港廉政公署的機制我们了解到,在保障反贪机构独立而强大的执法力的同时,应加强内部监督对检察权的制约,在充分行使人民群众监督权的同时,亦要改革司法保障制度。完善组织引导机制,增强群众参与的有序性。对于反腐工作的开展,要坚定决心,稳扎稳打。在影片的最后,“大老虎”被绳之以法,对钱财的贪恋使人生走入歧途,法律的绳管束了道德没能约束的那部分人性,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人们需要反思的还有很多。
参考文献:
[1]何亮亮.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肃贪记录[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2012.
[2]冯文鹏,王颖.香港廉政公署的体制和机制及其借鉴意义[J].法制与社会,2018(7).
[3]朱超然,王杰.对香港特区廉政公署制度设计的思考与借鉴[J].河南社会科学,2018(3).
[4]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思想、制度与法律论纲——历史经验的总结[J].环球法律评论,2017(2).
[5]杨晓楠.国家机构现代化视角下之监察体制改革——以香港廉政公署为借鉴[J].浙江社会科学,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