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背景下教育经费投入研究

2018-03-08 09:56丁妥
经济师 2017年11期
关键词:投入教育经费研究

丁妥

摘 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要达到4%。在这种背景下,河北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文章通过对“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教育经费 投入 研究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11-179-03

一、引言

教育经费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的教育费用,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财政预算中用于教育支出的费用。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即各级各类的学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校舍和购置大型教学设备的费用)等。教育经费是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必不可少的财力条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要达到4%。该指标为国家总体指标,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实现。具体到河北省而言,国家考核河北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指标为:2012年河北省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支出所占的比例要达到18%。为落实这一要求,从2011年起,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本文通过分析“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剖析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建议。

二、“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一)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政策日趋完善

为规范河北省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河北省人民政府及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及教育部、财政部规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管理办法及政策措施,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拨款机制,加强教育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均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义务教育阶段,河北省自2007年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2011年开始,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逐年提高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由年人均555元提高到685元,初中由755元提高到885元;相继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项目,学校硬件条件得到改善;为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同时,还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高中教育阶段,公共财政预算投入逐年增加,实施了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贫困高中学生。职业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实施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中职学校“120工程”等项目,硬件条件不断改善;免除了中职学校农村学生学费,为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2014年河北省出台了普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年提高,2015年生均达到6000元。高等教育阶段,2011年建立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标准逐年提高,2012年达到12000元;2013年出台研究生拨款标准;大力化解高校债务,偿还银行贷款70亿元;相继实施了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等项目,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完善了高校资助政策,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实现跨越式增长

“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总量达到5290.43亿元,年均投入1058.09亿元,年均增加113.38亿元,年均增长12.71%。从2012年开始,河北省教育經费总投入超过1000亿元,2012年经费增长幅度达到23.52%,这主要得益于国家提出的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要达到4%的政策。2013-2014年,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总体比较平缓,经费增幅不大。但从2015年开始,经费又呈现出跨越式增长的态势,增长幅度达到18.41%。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的增长,为河北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教育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明显体现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是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来源,是指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是反映政府对教育投入努力程度的一个关键指标。“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成为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教育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占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逐年提高。2011年,河北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占教育经费总投入比例为72.28%,到2015年占比达到83.05%,“十二五”期间平均比例为77.83%。二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长增幅较大。2011年,河北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长比例为17.93%,2015年达到27.01%,“十二五”期间平均增长幅度为16.14%。

三、教育经费投入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法定增长未完全落实

“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虽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法定增长要求相比,还没有完全落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没有保持持续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这一指标是反映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的支出所占比例情况,比例高说明用于教育的支出大,体现了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高;反之则说明用于教育的支出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从河北省“十二五”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情况表可以看出,2012年,河北省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0.36%,增长幅度为11.81%,均为“十二五”时期的最高点,这主要得益于国家规定的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4%的要求。但是从2013年开始,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开始下降,2013年降低到18.29%,降幅为10.16%;2014年降低到17.15%,降幅为6.24%。

2.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没有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财政经常性收入,是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经常性收入每年都会增长。为保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国家要求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该指标是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之一,是反映地方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从河北省“十二五”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较可以看出,2011年和2013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均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其中:2011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5.85个百分点,2013年低于12.86个百分点,均没有达到规定目标。尤其是2013年,教育财政拨款呈现了负增长,比2012年低了2.95个百分点,说明河北省地方财政2013年降低了对教育投入的增长速度。由于没有硬性考核和强有力的约束力,因此地方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的持续性减弱。

(二)河北省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与全国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事业费拨款按学生人数平均的水平,即平均每个学生获得的公共财政来源的教育经费。该指标不仅放映了教育的投入量,而且反映了教育投入与教育发展规模的关系。从河北省各类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对比情况表可以看出,“十二五”期间,除个别年份外,河北省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排位大都在全国20位以后,这说明河北省安排用于各级各类教育的财政拨款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河北省普通高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除2012年达到第10位外,从2013年开始排位逐年下降,排位在20位左右,而且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长期排在全国第30位和第27位,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加大。

(三)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还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除国家财政拨款外,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社会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也是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渠道,尤其是社会捐赠收入,是反映社会各界支持教育的一个重要指标。从河北省“十二五”教育经费总投入来源构成比重分析可以看出,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主要地位,占比达到82.58%,且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其次是事业收入,占比达到16%,呈现逐渐缓慢下降的趋势;最后是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社会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这三项经费所占比例仅为1.42%,其中社会捐赠仅为0.07。这反映出河北省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比较单一,社会筹资渠道十分匮乏,没有形成多元化筹资体制。

四、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的建议

(一)从政策上保证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

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离不开教育,教育的发展要有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作为保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但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地方各级政府落实起来较为困难。为保证教育经费持续增长,河北省各级财政应按照《教育法》的要求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投入比例,进一步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同时,从政策上应加强对教育投入监督考核。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审核同级政府年度预算时,将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议;此外,还可将教育法定增长落实情况纳入到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中,对达不到法定增长的,在年度考评、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使地方各级政府将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来完成,这样才能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二)進一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

生均拨款标准是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对地方财政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河北省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虽然逐年提高,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河北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还没有明确的生均拨款标准,应抓紧时间制定,并逐年提高,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对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应建立生均拨款增长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求、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逐年提高生均拨款标准,使各级各类教育有充足的经费保障。

(三)进一步健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

在河北省财力相对有限的条件下,要想大幅度增加对教育投入,仅仅依靠国家的财力显然是不够的,在财政教育拨款占教育经费主渠道的基础上,还必须积极开拓其它筹资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包括学校创收、个人或企业单位对各级各类教育予以资金或实物的捐赠与赠予等,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适度提高河北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费标准,河北省现行的高校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本科每生每年3500元,高职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17年来没有调整。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逐年提高,现有学费标准已不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应适度提高学费标准;二是发挥高校社会服务功能,应鼓励高校在完成国家学历教育、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办学优势,大力开办各类自主收费的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增加学校教育收入。同时,积极争取横向科研经费,增加学校科研收入;三是鼓励社会捐资用于教育,在税收等政策上加大减免等优惠力度,保障捐资人(出资人)合法权益和优惠政策,促进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四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省级应设立民办教育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研究课题《河北省“十二五”教育经费投入研究》(1602047)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中发[2010]12号

[2]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经费统计资料汇编[M].河北出版传媒集团,2015

[3]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教育财会研究论文集[M].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4] 赵方亮.后4%时代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研究[J].北教育财会研究,2016(4)

(作者单位: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91)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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