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佳 佳
(南京艺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0013)
得益于城市化的契机,大量农民工得以进入城市工作,但身份的限制却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在现实困境下,该群体产生了身份认同模糊、焦虑、价值困惑等社会心态问题,尤其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并业已成为农民工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自我意识较为强烈,这类问题在他们身上愈发严重,这不仅限制了他们在心理上真正融入城市,而且影响了他们的观念和行为,甚至可能成为社会运动的诱因。因此,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心态问题,构建该群体社会心态的培育体系,不仅事关该群体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融合,更关系到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学界关于社会心态概念的界定基本趋于一致,即认为社会心态是在一定时期内普遍存在于整个社会或某些特定群体中并随着社会变迁不断发生嬗变的社会认知、社会情绪、社会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因而,本文在探讨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心态培育体系的构建时,将依照社会认知、社会情绪、社会价值观三个方面逐层展开。
社会认知是人们基于社会现实且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对自我、人际关系、社会群体、角色和规则的认识,以及对于这些观点与社会行为的关系的认识”[1],而由于这些认识是“人的社会动机系统和社会情感系统形成变化的基础”[2],因此,良好的社会认知有助于规范新生代农民工的动机与情绪,从而为在社会心态层面对其做出合理引导提供认识基础。
如前所述,社会认知是认知主体与外界交互作用的产物:一方面,人与外部接触以获取社会环境中来自他人或组织的基本信息;另一方面,人们能够依靠主观能动性认识和评价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简言之,信息知觉与主观建构密不可分,共同影响着社会认知的形成与发展。为此,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知水平,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开展形策法制教育,提高信息知觉能力
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其信息知觉主要是指其对自身所处社会环境的感知,以及对能支持其生存与发展的各项制度政策与法律法规的知晓。诚然,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现状与制度环境在很多方面对农民工有失公平,而城市化的契机确实为他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平台,并且国家和政府也在不断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力度。但是,由于该群体缺乏对社会环境的科学考量和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因而对自身发展环境的估计较为悲观。此外,该群体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对能够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几近无知。因此,要着力加强对当前形势及已有政策与法律的有效传达,即将形势政策与法制教育作为奠定新生代农民工认知基准的首要内容。
在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形策教育是形势政策教育的简称,内含于政治观教育之中,主要“向人们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3]。这里的形势与政策是广义上的,不具有针对性与代表性,实用性也大打折扣,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形策教育时,传递的内容须与该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并且既要包括国家层面对促进农民工发展提出的指导意见和保障政策,也要包括地方层面为响应国家号召而出台的推动该地外来农民工市民化的方案、办法。同样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中的法制教育也是宏观层面对民主、法制与纪律的认识,而考虑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接受水平与学习能力,对其进行的法制教育也理应以针对性与实用性为主,旨在强化其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
2.注重理性精神培育,完善认知结构与思维方式
对形势政策的了解与法律法规的习得为新生代农民工初步了解自身所处的环境奠定了基础,但个体的思维方式在人们对知觉进行加工处理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如对城市社会及市民认同度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多受歧视知觉的影响。但事实上,除了极少数人是因为在生活中曾遭受过来自市民的歧视外,多数歧视知觉是因长期受周围人口耳相传或媒介报道的影响而形成的一种误读;剥夺感的加剧也与其易“根据自己的利益得失、生活感受而不理解甚至误解社会主导意识形态”[4]相关,将眼光聚焦在社会不公正因素上,而忽视国家和所在城市制定的有利政策。为此,应着力于调整该群体成员的认知结构,端正其认知取向,并改善其思维方式。事实上,认知结构的合理化与思维方式的科学化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认知主体理性功能的发挥,因为理性作为深思熟虑的慎思明辨,可以指导人们获得一种追求可能生活的意义和理想的理性自觉,这种理性自觉可以使他们“将自己的价值实现与置身其中的现实社会联系起来,在客观把握社会现状的基础上自觉调整自身的价值期待”[5]。也就是说,理性精神的培养可以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的思维方式日益完善,并衍变成一种文化背景和先验图式,继而通过它的选择性功能较为准确地筛选和识读信息,摆脱刻板印象的限制,更客观地理解社会现象,纠正归因偏差,更全面地分析自己在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位置的诸多原因。因此,理性精神的培育应当成为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认知水平的核心内容。
社会情绪是“社会心态动力特征的延续和体现,在人际与群际互动和社会行动中成为社会心态的能量,推动和调节着社会的运行”[6]。而社会情绪又有积极与消极之分,积极的社会情绪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正面的精神力量,消极的社会情绪则会威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新生代农民工多带着正面情绪面对工作与生活;但相对弱势的社会地位又使其时常滋生焦虑等负面情绪,并且该类情绪在朋辈的感染与媒体的扩散中愈演愈烈,这轻则打击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重则会为社会运动的爆发积聚能量。为此,有效调节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情绪,不仅是优化该群体社会心态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培养人们良好的心理素质,使人们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而社会情绪作为一种重要的心理活动,对其进行有效调节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所在。考虑到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情绪的两面性,在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应从积极心理教育和挫折教育两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对待不同性质的社会情绪。
1.挖掘积极心理因素,强化积极人格力量
所谓积极心理教育,是指“主体为了塑造积极的心理品质,通过积极的心理体验以充分发掘积极心理因素的教育活动”[7],其核心价值在于挖掘并强化人的积极人格力量与美德。换言之,它关心人积极的主观体验,而不是突出和放大人消极负面的情感体验,它提供给人们积极的心理特征和标准,而不是制订心理病态的标准。而实施积极心理教育,首先要充分挖掘人的积极的心理元素。人生来具备积极基因,尽管成长环境的差别与后天经历的影响造成了人们积极心理元素的差异,但人内在需要的存在、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发展进取的意愿,或多或少体现了积极心理元素的内驱作用。发展理性的彰显是新生代农民工区别于老一辈农民工的显著特征,正是由于重视自我发展,渴望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他们才想努力改变自己的制度身份、积极融入城市社会,产生较高层次的情感归属需要与自我实现的需要。为此,要肯定该群体身上存在的积极心理元素,并有效利用这些元素激发他们昂扬的斗志。其次,要培养人积极的心理品质,使其具有自我认同能力和积极情绪感知与表达能力。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成长背景、教育水平等方面的影响使其在认知能力上可能不占优势,积极心理教育则能正确引导他们扬“长”而非受限于“短”,从而获得自信;困境中生存的际遇使其在情感体验方面具有二重性,甚至负面的情感体验更容易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态度与行为方式,但不可否认,愉悦与满足的情绪体验也是他们情感结构中的重要内容,因此,积极心理教育应注重他们愉快感和幸福感的培养,使其能够更好地体验生活的乐趣,同时重视其情商的提升,使其正确评估与表达自己的情绪情感。
2.实施挫折教育,有效调整与转化负面情绪
相对于积极心理教育对正面社会情绪的引导与强化,挫折教育则是为了实现对负面社会情绪的调整与转化。新生代农民工负面情绪的滋长,多与其在城市中遭遇的种种挫折有关,生存环境的恶劣、社会风险的增加、向上流动的渠道受阻,使其感到极大的生活压力,从而对未来的发展感到焦虑,对制度不公、社会结构失衡感到怨恨。挫折教育以缓解受教育者心理挫败感、提高抗挫能力为目标,因而将其纳入到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健康教育中,能够为该群体提供多种行之有效的心理疏导方法,使得负面社会情绪得以释放甚至有效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具体而言,首先应将挫折普遍性教育作为基础性内容,使新生代农民工认识到挫折是生活的一部分,且普遍存在于大众身上,并非自身独有,只是表现在各人身上的方式有所差异,因此应将生活中的阻碍视作正常现象;其次,要将抗挫能力的培养视作挫折教育的关键内容,并实现应对与预防的有机结合。对于负面社会情绪较为严重、焦虑或怨恨已成为其情绪常态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挫折应对教育至关重要,应当授予其正确认知、心理暗示、精神转移、合理释放等负面情绪排遣方法;对于负面社会情绪尚未对其造成困扰,即心理环境相对健康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也不能忽视其情绪发展动向,而应实施挫折预防教育,通过积极人格的培养和情绪调节方法的提前普及,使其具备一定的抗挫素养。最后,将消极情绪转化作为挫折教育的突破口,使新生代农民工将负面情绪转化为生活与工作的动力,为努力改变自身境遇、逐渐消除挫败感产生的现实土壤提供能量。
社会价值观是在社会认知基础上对社会现象的价值判断和意义评估,是社会心态的内在灵魂。它“通常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和传播,并内化积淀为人们心中不言自明的信念和评判事物的砝码,因而起着规定人心所向和人们行为指向的直接作用”[4]。对于正与城市文化与现代多元价值进行磨合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作为社会评价标准的社会价值观为他们“对所在社会应该如何存在和应该如何发展、如何处理不同社会阶层的相互关系”[8]等问题的看法提供了尺度。因此,应注重对该群体社会价值观的培育。思想政治教育内在的价值论承诺决定了价值观教育必然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且,思想政治教育鲜明的阶级属性使得这里的“价值观”一定是符合特定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对该社会的思想意识起着引领与规范作用的核心价值观,而非充斥在该社会中一切价值观念的总和。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有效的社会价值观教育,本质在于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评估群体接受能力,实现价值观的通俗化改造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其对抽象的核心价值观的把握可能不会尽如人意,因此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化与具体化方面有所推进。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是对较为复杂的核心价值体系的提炼与精简,且其关键词无一不是在综合考量中国传统社会共享价值观与现代社会价值取向的基础上提炼出的普适性表达,但在具体传达过程中,这种普适性、共性的概括未必能够得到所有人的理解与认同。因此,应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认知习惯与接受能力,以其现有的思想水平、心理状况与需求状况为基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化为该群体成员日常生活的意识、观念和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制定易被该群体接受与认同的、对其思想与行为起到实质性指导作用的内容。例如可以“将核心价值细化为具体价值、理论与观点”[9],通过制定利于该群体生存和发展的支持政策、路线或制度来有效体现;也可以将核心价值与其他丰富的材料相结合,使核心价值有机融入到与该群体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事例中去。
2.依托多样化载体,全面渗透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尽管学校教育针对性最强、灌输力度最大,但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系统地接受集中的学校教育并不现实,因而对该群体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借助多元化的载体,多方位地进行渗透,以弥补学校教育的缺失。首先,新生代农民工所在社区、企业应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组织的管理与教育职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渗透到社区、企业严格有序的管理制度中,其次,社区、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可以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与学习活动,加深新生代农民工对核心价值的理解与认同,最后,依托大众传媒这一现代媒介技术,在最大范围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同时,灵活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介技术及微博、微信等软件平台,使新生代农民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核心价值观念的洗礼。
3.以核心价值为准绳,整合多元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不仅奠定了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价值观培育的基本立场,也为该群体面临多元价值选择提供了参考标准。换言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是要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多元价值取向中的引领作用。显然,在转型期的中国,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横亘在人们眼前的是各式各样的价值道路。虽然“从主流上看,现代社会形成了价值观的多元化破除了建立在人的依赖关系基础上的整体主义价值观的弊端和危害”[10],但并不是每一种价值尺度都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由于自身的弱势群体地位和在城市中遭受到一系列不公正待遇,新生代农民工对国家制度和政策方面产生了一定的质疑,在现实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他们很容易摆脱主流社会价值观的牵引,弱化对某些核心价值的认同,并在从众心理等影响下接受处于边缘化甚至与核心价值背道而驰的价值取向。因此,必须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不动摇,选择与核心价值殊途同归或相得益彰的价值取向,剔除与消解威胁核心价值认同与内化的不良成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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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沛,林崇德. 社会认知研究的基本趋向[J]. 心理科学,2003,(3):536.
[3] 陈万柏,张耀灿.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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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俊秀. 社会情绪的结构和动力机制:社会心态的视角[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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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单丽云,刘峥,代艳丽. 农民工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考[J].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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