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美玲
国家统计局2016年的数据显示,中国的人口出生率从1978年的18.25‰,降至2016年的12.95‰;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8年的12.00‰,降至2016年的5.86‰。对于职业女性来说,她们受过良好的教育,能够自主选择生育权,知道如何面对生育问题。现代职业女性生活在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下,即便她们有生育的意愿,有时迫于现实方面的问题,如工作、精力、时间、经济等,也不得不放弃生育意愿。另外,社会将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视为女性的天职,这样生育成本除了经济方面,其他间接成本近乎都由女性来承担。
职业女性接受过高等教育,在社会或男性眼中,她们应该扮演好社会赋予的角色,即应该能够真正做到“入得厨房,出得厅堂。”如果职业女性没有达到其他社会成员的期望,可能会遭遇更为苛刻的指责。而事实上,职业角色和家庭角色对女性来说,不仅是时间、精力方面的冲突,还是不同行为方式习惯的冲突,例如工作中要求女性客观、理性、严谨、全神贯注、独立、勇于挑战等,而家庭中则要求女性温柔、感性、情感丰富、包容等。这使得职业女性不仅要面临工作与家庭在时间和精力上的冲突,还要面对不同的角色期望,随时变换自己的心态、意识、行为、举止等。
首先,职业女性对家庭的付出比男性更多,因为女性生育、哺乳的生理职能,她们不得不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家庭;其次,虽然更多的女性进入职场,但是传统的家庭分工模式并未发生改变,家庭中担负养育子女和家务的仍然是女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现代家庭模式已经是夫妻双方同在职场,共同分担家中的经济压力,但职业女性在家中仍要承担绝大部分家务以及养育子女的责任。并且,家庭生活不同于工作,主要是以奉献为主,没有相应的权责。对于职业女性来说,生育二孩带来的职业搁浅甚至是停滞以及抚养照顾孩子、繁琐重复的家务等只能让两孩政策看上去很美。
尽管社会文化提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法律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但由于职业女性在兼顾职场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下,无暇顾及自身形象及对方需求。而男性,由于生理原因及性别因素,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即便挤出空余时间也是用于应酬以及发展个人事业,对家庭的付出远远不及女性。双方不能共同面对家庭中的种种事务,各自都会产生孤立感。结果就是职业女性兼顾工作和家庭焦头烂额,而男性却忙碌着工作和应酬,稍有余力便将视角放大,陶醉于婚外情。中年男性事业小成,另有婚姻带来的归宿感,而家庭中也是经济决定个人地位,部分男性开始自我膨胀,以至于大众对职业男性的标准一再降低,事业有成的职业男性不抛弃发妻就基本可以归为好男人行列。而职业女性就被多重标准要求:能干、漂亮、贤惠、顾家还要赚钱,以至于女性互相调侃“中国女人都是钢筋混凝土做的”。
婴幼儿的抚养需要的是多方互助合作系统,即夫妻双方合作、直系亲属协助、社会参与承担。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变革过程中,公共育儿体系也随之转为私人化育儿。而这个私人化育儿的主体是女性,对于职业女性来说,她们既要履行母亲的职责,照顾和教育子女,又要以知识和能力获得职业上的成就感,实现社会价值。大量的事实研究证明,生育是造成职业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的最重要事件,生育不仅意味着时间与精力的付出、体力与健康的损耗,还包括职业生涯的受损甚至是中断,部分女性由于无人照看婴幼儿而不得不放弃工作。
调整生育政策,要将注意力放在生育主体的已婚女性上,要尊重和维护她们的个人权利,关注她们的生育意愿,深入了解制约因素,合理降低生育给她们个人带来的性别代价。另外,关注婴幼儿和儿童的照顾和抚养,让家庭中无老人照看孩子的家庭有依靠。除3岁以上儿童的学前教育,建立针对0~3岁儿童的托幼机构,同时为0~6岁儿童提供非全日制的儿童看护服务,发挥社区、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或团体在儿童抚养和照顾上的作用。同时,生育政策的调整要连接家庭和儿童福利政策,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引导各个部门关注儿童福利保障事业,建立以家庭为主的多中心儿童福利供给机制,实现福利供给的多元化。
恩格斯曾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妇女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去。”也就是说,女性要想拥有和男性相同的权利、平等的地位,必须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就业歧视一直存在,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用人单位顾虑到女性生育以及对家庭的精力付出,在同等条件下往往选用男性。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人口出生率没有像预期的增高,为鼓励女性生育,我国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规定延长妇女生育产假的天数。立法的初衷显然是为了保护女性的生育权利,不过,从很多城市出台的新规来看,其单方面强调了延长生育假,而其间的福利和待遇没有相应的措施,这样一来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结果就使就业性别歧视更加严重,在就业市场上女性的境地更加不利。
表面上看,家庭是一个私领域的范围,确实从夫妻关系建立到婚后生育等选择,都是属于私人范畴的事情。从社会角度观察,家庭更是一个公共领域的范畴,由于众多家庭状况会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进而上升为社会现象,因此国家也会关注和干预家庭事务。综合以上原因,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为鼓励生育,笔者建议在延长女性生育假的基础上,建立相对应的男性产假制度,让男性在养育孩子期间能够以和女性相同的休假时间照顾家庭。这样能相应地消除就业歧视,并且男性将会对家庭产生更强的参与感,更有利于培养亲子感情、夫妻感情,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都将产生重大意义。
武志红在《为何家会伤人》中提到“中国人的情感模式普遍都是在找妈妈,男人找老婆就是在找妈,只要一个女人给他温暖的感觉,让他放低戒备,觉得自己像小孩儿,那他就一定被收服了。”可是收服之后大多数男人还留在原地,继续做那个被照顾的孩子,殊不知女人也渴望被照顾,而组建家庭之后,孩子要照顾、家务要去做,职业女性还需要面对工作。
开放二孩政策以后,消失了近40年的生育压力再度降临。当然,对于长期工作与家庭两手抓的疲惫中国职业妇女来说,“回归家庭”确实有很大的诱惑。如果能在法律保护、经济独立的基础上,拥有回归家庭的选择,那自然再好不过。将全职主妇作为一项职业,由政府发放补贴来维持她们的经济独立,是一个最理想的模式,这样便可以让女性在兼顾工作和家庭的同时获得身心的安全感。对女性个人权益的保护,一定要建立在大多数女性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基础上。抛开这一基础谈女性回归家庭,结果就是女性不再拥有话语权,可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少,终极结局就是回到男权社会。
全面二孩政策在强调女性生育角色的同时忽略了她们的职场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加固了“女主内,男主外”的传统思想观念,对职业女性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职业女性在扮演妻子和母亲角色的同时还要兼顾自己的事业,这使得她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家庭中,在同样标准衡量的职场上就处于劣势。其实,养育二孩不只是女性的责任,也是整个家庭的责任,大而化之,也需要社会和政府参与。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行有利于延缓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保持合理规模的劳动力;有利于增强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发挥家庭养老照看功能。生育问题不只是关系个人幸福和家庭和谐的私人问题,更是关系国家发展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