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艳松(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 云南 芒市 678400)
云南省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除汉族外,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还 聚居着25个民族,这些民族分别是:彝、白、哈尼、壮、傣、苗、傈僳、回、拉祜、佤、纳西、瑶、藏、景颇、布依、普米、怒、阿昌、德昂、基诺、水、蒙古、布朗、独龙、满。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近1/3。对于农村人口占全区人口70%的云南来说,21世纪学校体育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少数民族地区,薄弱点在中小学。如何促进和发展云南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工作,对提高云南滇西北社会进步,特别是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进步,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21世纪合格人才,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滇西北四个地区(大理、临沧、丽江、迪庆)涉及: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涧彝族自治县漾濞彝族自治县;丽江市的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迪庆藏族自治州的香格里拉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9个县的中小学近50多所。
(1)文献资料法,查阅了近5年来农村学校体育的有关文献;
(2)问卷调查法,通过邮寄和亲自发放问卷540份,收回487份,回收率为90.2%,有效问卷453份,有效率为83.9%;
(3)访谈法,对部分地区中小学的体育老师和高校专家进行座谈或访问的形式搜集了现在农村学校体育发展的有关经验;
(4)数理统计法,对收集回来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
学校体育师资与场地设施是学校体育发展的主要环节,关系到学校体育的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在校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给农村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云南省滇西北是云南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之一,其地域条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制约了滇西北的农村学校体育的发展。发展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关系到云南省教育事业和体育文化发展的大局,也关系到民族团结和民族的发展。
(1)体育师资情况。
①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
在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大理、怒江、丽江、迪庆四个地州,其城镇中小学校的体育教师配备基本符合标准,但农村学校的专职体育教师严重低于严重国家标准 (国家规定中学一般5-6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在滇西北平均有70%的兼职体育教师。
②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教师学历结构
在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除了县城中小学的体育教师结构基本合理外,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学历层次较底,其中83%是中师毕业,专科占11%,而本科学历仅占6%。其结构与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还相差很远。
(2)场地器材与体育经费情况。
①场地现状
对于器材而言,滇西北4个地州的体育场地还算有保证,在被调查的学校中,61%的学校都有150米以上的田径场,400米标准田径场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块。基本上都有篮球场,其中有1-2块的学校占了87%,这些篮球场绝大多数是水泥场。而足球场、排球场非常少。
②器材现状
体育器材在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存在严重缺乏的现象。在怒江、丽江、迪庆,有些学校甚至连一付简易的单双杠和一个像样的球都没有。而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少数民族县份,学校规模越小,器材缺乏越严重。
③学校体育经费现状
在滇西北,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是非常少的,有是学校甚至没有什么体育经费。平均学校体育经费占学校教育经费的1.3%,很多学校的体育经费还有被挪作它用的现象。学校体育经费的绝大部分除了用于体育赛事活动外,很小一部分用于购买体育器材。
(3)体育教学现状。
滇西北只有27%的农村学校制定有体育教学大纲,农村学校中只有42%的学校制定了教学计划,20%的学校编写体育课教案,只有30%的学校进行考评和正规上体育课。其中大理、丽江地区要稍好一些。说明滇西北少数民族农村学校体育教学计划、大纲、课堂常规教学等规章制度不健全现象较为突出。教学组织松散,考评管理不严等原因是影响和制约农村体育教学的主要因素,说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等法规性文件在农村学校的贯彻实施未受到重视,从而影响农村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在滇西北农村学校体育中,两操活动开展比较普及,但课外活动较差,内容亦不丰富,达标活动推广面更小,主要是因为缺乏专职体育教师和体育经费和器材,以及缺乏管理与引导等因素所致。
调查结果表明,在影响滇西北少数民族农村学校正常进行体育教学的因素中,排在前3位的依次是“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小学除外)”、“体育教师地位待遇低”和“领导不重视”。当前,农村学校部分领导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对体育教育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对农村学校体育功能缺乏全面的认识,致使对体育教学重视不够,体育教师的待遇普遍低于主课教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一方面,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使得体育教师的政治地位与经济收入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要求差距较大,是造成体育教师队伍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在同一所学校里体育教师的待遇又偏低于主课教师,则更加挫伤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农村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摆正学校体育工作的位置,是提高农村中学办学育人整体效益,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1)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少数民族众多,经济发展滞后、缺乏经费,是导致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设施缺乏的重要原因之一;
(2)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的专职体育教师严重低于国家标准 (国家规定中学一般5-6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在滇西北平均有70%的兼职体育教师。教师学历以中师为主,专科及本科教师严重偏少;
(3)滇西北少数民族农村学校体育教学计划、大纲、课堂常规教学等规章制度不健全现象较为突出。教学组织松散,考评管理不严等原因是影响和制约农村体育教学的主要因素,法规性文件在农村学校的贯彻实施未受到重视,从而影响农村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1)不断完善农村体育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特别是经济水平不高的少数民族地区。在对滇西北地区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该地区的农村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扶植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政策应该适当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2)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的建设。
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关键在于教师,没有一只稳定而又合格的教师队伍,农村学校体育的教学质量的提高就难以落实。一方面,主管体育的行政教育部门,应对农村学校体育教师,要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学历达标资格和业务培训。如短期培训班、轮训班,组织教师观摩学习外地经验,有条件的可聘请大专院校的教师或农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讲课,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农村体育教学观摩课、研讨会等,要多途径、多渠道的提高农村体育教师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提高专职体育教师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努力消除对体育的偏见,提高他们的待遇。
因此,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的关心,解决体育教师待遇低,与其他学科教师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提高体育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并逐渐提高农村体育教师的学历达标率。提高体育教师在贯彻教育方针、实行素质教育过程中的自觉性。对于体育教师缺乏的地区,可以聘请一定具有体育专业素质的兼职体育教师充实到体育教师的队伍以解决农村学校体育教师缺乏的现状。
(3)政府保证经费投入,学校进行创造性工作,改善农村学校体育设施配备。
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体育器材设施是必要条件,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府部门必须加大经费投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政策争取,由财政在有限的教育经费划拨中建立一定比例的农村学校体育工作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多方自筹资金,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议农村学校结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理念,开发体育资源,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因地制宜,结合校园建设,采用包括修旧利废、就地取材等多种途径不断改善体育设施配备。在添置器材设施时,既要考虑体育与健康教学需要,又要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添置一些体质测试设备;制定激励制度,鼓励体育教师和学校其他人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自制器材;对农村部分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鼓励体育课自带一些体育器材,以保证体育课教学质量。
农村学校体育是我国体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把农村学校的体育纳入教育发展战略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学校体育只有进入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轨道,才能迅速发展,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制定的“体育发展战略远景规划”理应包括农村学校体育,并给予应有的地位,使其能与教育等各方面同步发展。促进云南省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首先要提高学校体育管理干部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其次要提倡艰苦奋斗,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的精神;第三要围绕国家教育总目的,突破传统学校体育的观念,充分发挥各级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倡导多种多样的地区性、乡土性、民族性体育活动,建立多维角、多元化的农村学校体育的发展模式。
[1]季浏,汪晓赞.初中体育课程的利用与开发[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李万来.西南地区体育人力资源现状及开发对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0).
[3]刘万斌.西部少数民族体育与西部学校体育课程互动式发展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3,(3).
[4]教育部.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Z].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