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与新媒体语境下少数民族传播研究

2018-03-07 20:22张世超
文化产业 2018年15期
关键词:研究者少数民族媒介

◎张世超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北京 100081)

当今世界大众传媒飞速发展、新媒介不断涌现、媒介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发挥着不可取替的作用,“媒介化社会”的提法应运而生[1]。民族传播研究也可以归入将媒介化视角与民族语境融合的一种研究范畴。互联网集结众多媒介的优势,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民族地区在使用新媒体技术方面比以往对于其他媒介的接收和使用都要更为广泛;另一方面,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几乎是与全球化等现代化进程同时展开的,将少数民族社会、文化发展与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

一、新媒体下的少数民族信息传播与发展

第一,有关媒介效果的研究一直是经验学派主流的研究范畴,有关新媒体语境下的效果研究朝着更加精细化的方向和媒介的更新发展。首先是有关智能手机的研究,使用者主要是和外界接触较多的年轻人以及常出去打工的人,少数民族地区在最初的时候也是山寨手机重要的倾销市场,随着手机不断普及,形成了新的社会联系,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但也造成了对传统权力的消解[2]。与此同时,少数民族地区原有的文化、价值观也会对手机的功能性使用产生影响,如强调集体、趋于内聚的民族价值观使得当地人主要选择并放大了手机的聚合功能[3]。总的来看,有关民族地区媒介使用与效果研究中交织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多种样式,但是大众传播仍然是研究的重点,有关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并没有得到重视,地方知识的呈现也较为单薄,个体的主体性也被湮灭在整体的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的变迁之中。

第二,媒介参与与少数民族民众社会行动的研究更加重视个体的主体性。少数民族群体常常被作为边缘全体或者是弱势群体来看待,他们如何使用媒介,如何在媒介上展现他们的语言、文化,如何构建他们的身份认同成为很多研究者关注的问题,这其中影像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张祺以贵州西部苗族农民工群体基于本地文化自行生产的影像为研究对象,并将这种苗语影像视作大众文化工业和专业主义范畴之外的“草根媒介”[4],肯定了数字技术的重要作用,但也强调媒介技术必须是对边缘群体而适宜的技术,因为在他看来苗语影像是群体根据族群文化、自身的传播习惯、历史条件限制和现实需求创造性地使用数字传播技术之后的结果,因此他们限制了媒介技术的展开,也策略性的应用了新的数字技术。朱靖江在研究西藏地区的少数民族影像中发现“藏边影像”在文化权力结构中逐渐从失声的“他者”,转变为有着文化宣示能力的表达主体[5]。有关少数民族民众参与式影像的研究数量还较少,但是由媒介参与到公民的社会行动确实使得有关少数民族民众媒介与传播的研究向更深层次推进了一步,我们要看到新的媒介技术带来的巨大变化,但是也要看到这种参与一定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

二、虚拟在场与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发展

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发展则带来了新的契机与可能,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在民族地区的普及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对网络的广泛使用,使得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和传承进入到互联网语境。首先是基于互联网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及策略应对。此类研究在有关民族传播研究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基本上是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特点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叠加,或研究某一具体的民族地区的整体文化传播,或研究某一具体的如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传播民族文化的特点与策略,运用严谨的研究方法的研究较少,多属于思辨性研究,以描述现象和提出对策为主,结论较为空泛。其次,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依托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和传承。第一,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在非遗的数字化搜集、资料整理、多媒体展示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目前各地包含“非遗”内容的博物馆、展览馆等大都致力于这些工作。此类研究以数字化保存和展示为主要切入点,有关“非遗”如何传承则没有过多涉及。第二,以社交媒体和“网络社群”为代表的新的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方式。互联网作为承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很多研究者针对少数民族的网络社群如微信群、QQ群、网络社区等进行观察和研究。范小青提出利用新媒体尤其是网络和移动终端媒体,让离散化生存的民族群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问题上重新聚合,重新“网络化”[6]。权玺关注社交媒体传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作用,认为社会化媒体传播为非遗传承提供了创意工具,并且为非遗传承赋予了情感共鸣[7]。非遗的创新不再拘泥于几个传承人或者当地人们而是可以扩散到所有的互联网用户。

三、虚拟民族志与日常生活的文化阐释

受众如何根据自身所在的文化背景对媒介及其内容进行解读和意义阐释也成为很多研究者关注的问题。在此类的研究中网络民族志或者说虚拟民族志成为普遍采用的研究方法,甚至有学者提出“微信民族志”。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微信也的确成为少数民族民众重要的虚拟社交平台。许多以凝聚家族成员感情、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少数民族微信群纷纷建立[8]。很多情况下研究者本身就是该民族成员或者能够得到群主及成员的认可,此类研究基本都强调研究者的在场,但大多采取了旁观式的观察,很少介入其中,一般都辅之以深度访谈从更深层次上了解研究对象的思想、认知以及行为等,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起来。研究者普遍关注线上社群的日常互动、身份建构以及民族、国家认同等问题,地方性知识和研究对象的文化阐释和解读成为此类研究的一大亮点。如孙信茹针对云南普米族大羊村的年轻人的微信使用和微信群“大羊青年”的进行民族志考察。张媛和文霄重点关注微信群中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研究者对微信群这种虚拟在场的交往方式予以肯定,新媒介技术对于少数民族民众共享文化意义和构建民族认同的作用被放大。有关虚拟空间的文化认同的研究基本围绕强化或者削弱的二元对立的路径,对于网络空间中更为复杂的认同和多种认同的交织和协商还待研究。

四、未来研究展望:走出边缘

第一,处理好一般逻辑与特殊逻辑的关系。民族传播研究因针对的是少数民族群体和地区,常常被认为是相对边缘化的研究,不仅研究对象边缘,整体的研究领域也未健全,但是在媒介化的视角下,互联网等新媒体确实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传统范式的转化或者修补也一直在探索。有关少数民族传播研究的案例大多针对具体的民族,特殊逻辑体现较多,但是这种特殊逻辑如何能够形成一般逻辑或者如何能够与更广阔的传播学对话成为研究者必须考量的问题,另外很多描述性的研究连特殊逻辑都没有找到,更难以提炼一般逻辑。因此研究者不仅要深入民族地区,将民族传播的个案深入探究,还要尽可能的尝试多个案对比研究,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谋求与主流传播学对话。

第二,探索新媒体语境下的“交叉性”路径研究,这一概念最早由金伯利·克兰绍尔用来描述性别、族裔和阶级等因素如何相互作用、共同形塑黑人女性的就业体验,目前被性别研究和族裔研究等学科广泛采纳,用以审视性别、性向、种族、族裔和阶级等社会类别在制造社会不平等方面的相互作用[9]。上文中有提到很多研究者针对少数民族女性、少数民族农民工等涉及族群与性别、职业或者阶级交叉的研究领域,但是基本上没有研究者运用“交叉性”的概念和方法针对少数民族传播展开研究。新媒体技术从一开始被寄予为普通大众“赋权”的希望,但是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发展,更多的不平等出现,数字鸿沟并没有消失,更复杂的权力形态参杂其中,性别、族群、阶级等交织的相互作用更应该受到关注和研究。

第三,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和传承现有的研究探讨传播的居多,如何促进文化的传承也是一个大问题,很多学者也关注到新媒体技术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面临的巨大阻碍,如虚拟在场能否完全取代“身体在场”,当地原汁原味的生态如何展现,再比如有关非遗的各项文化、技术等内化于心需要漫长的时间,学习者先天的条件,对非遗文化的了解、感受等都是需要考量的因素。杜安在论述侗族大歌中写道:如果说“长歌闭目,顿首摇足”的“鼓楼坐唱”体现的是一种在场性的独特“韵味”,那么通过大众传媒“再媒介化”后的侗族大歌,更多存留的只是一种本雅明意义上的“展示价值”[10]。但是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如浪潮般奔涌而至,谁都无法“独善其身”,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不例外,如何将新媒体技术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更好结合成为后续研究者需要探究的问题,更多成果的个案也有待研究者深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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