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林
(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局,甘肃平凉 743400)
伴随着国内现代化教育改革进程的持续性加快,传统的学校督导评价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区域学校自主发展的需求,为切实发挥出督导评价功能,有必要基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及其发展需求的评价工作,进而通过长效评价机制的构建,达到促使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目的。
传统督导评价模式在特定时期为教育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可靠的支持,但在国内教育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对所有学校以统一标准进行鉴定性评估的方式,由于人文性的缺乏,故在评价结果上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第一,管理注意倾向严重,被评价学校处于被动地位,未发挥出双方的协同作用,评价结果主观性较强。第二,忽略对学校文化及价值观取向的评价,以量化的方式直接评价学校,忽略了学校的主体性。第三,评价方式单一,不注重动态化评价,亟待以全新的机制开展学校督导评价工作。
发展性评价最早在英国得以推广应用,要求以发展的角度入手实现对被评价的有效评价。英国的《成就与评价报告》以及“学校认证制”等,都是基于自主发展而构建的,其实践经验表明,自主发展性督导评价,可实现对学校动态化发展进程以及个体差异的有效评价,有助于以尊重学校的方式构建起和谐的关系,进而以协同评价的方式,发挥出督导评价的现实作用,有助于区域学校发展进程的加快。
根据 《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近年来静宁县已经开展多次督导评估工作,有效推进了当地素质教育建设进程,在机制创新的同时,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当地中小学办学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也暴露出传统督导模式下,评估针对性不强、难以体现特色的问题。结合督导评价经验以及现代化教育理念,建立符合学校多元化需求的自主性发展评价机制,不光可有效解决传统评价机制存在问题,也能够进一步促进当地教育的现代化发展,从该角度看,开展评价机制的创新现实意义显著。
基于区域内学校自主发展需求督导评价工作的开展必须预先完成评价原则的制定,要严格根据自主性原则与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根本目的,从学校的多元化发展角度入手,鼓励学校发挥出自身的主动性与创造性。还需以多种评价模式像结合的原则,做到评价的公正性,以此切实发挥出监督与指导的作用,就具体机制的构建来看,主要可从以下入手。
要加强对区域内学校的综合性评估,应从生源结构、师资力量、学校规模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掌握学校的发展现状,并充分考虑到学校的优势与劣势,根据其近期发展进程,在综合参考校方意见的基础上,为其自主性发展设定基准点。在发展目标设定上,要考虑到学校的综合实力,如在德顺小学与静宁县田堡乡中心小学教学目标设置时,由于两所学校班级数量、教学水平等存在一定差异,故在发展目标设定上,应该满足静宁县田堡乡中心小学发展过渡的需求,要做到立足当下,并确定好初期、中期与长期发展目标,确保设置目标具有可行性。随即,应辅助学校确定好三年内的发展规划以及方案,在该过程中,督导评价应该发挥出引导作用,以客观的角度对其发展规划进行评价,并在尊重校方意见的基础上,给出修正意见,确保学校可通过阶段性发展,提高自身办学水平,达到发展目标。
自主性发展督导评价需要随着学校的动态化发展进程进行不断调整,故有必要建立长效的动态化审核评估机制,要从学校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入手,加强过程性评价,对为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学校,应该及时分析、问责,并通过双方联动,制定出优化的发展对策。要健全学校发展会审、监督与自评机制,并加强对校长问责制度与免检制度的完善,切实发挥出监督作用,提高评价的客观性。要做到督导责任的有效划分,可从区域与单项管理内容两方面的划分入手,并建立随机抽查督导评价制度,以抽查结果佐证结果行评价。要做好督导评价结果的整合分析与通报制度,做到教育体系内部信息的有效共享,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督导与行政决策无信息支持,确保能够为督导、决策、监督部门工作的开展给以可靠的信息支持。
为满足学校自主性发展需求,还应该建立多元化的督导模式。是要从规划预审入手,综合学校整体实力,对其设置发展目标的可行性与基础资源情况进行评价,并辅助其完成科学且具有区域特色发展方向的确定。还需要以发展的角度落实阶段性的督导评价,评价应该从资源角度进行分析,要确保目标既有可行性,又有一定挑战。要确保督学过程具有动态性,应该做好定期随访工作,并提高双方的联系,并做好指导。督导评价结果要考虑多方因素,尤其需要将校方自评纳入结果中,并设置合理权重。同时,需要对学校自评质量与效果进行监督控制,确保其能够综合自评与督导评价,实现自我监督与调整。
要促进学校的自主发展,必须做到督导评价与学校评价并重。在诊断性评价方面,应该由校方预先完成对学校发展现状的系统评估,并基于设定的起点对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制订后期发展的优化策略。督导评价需要从审核、认定与应答三方面入手,对学校实际情况以及自评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并认定其预定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而以此为基础制订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的干预措施。对形成性评价,在学校达成目标的过程中,督导人员应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定期指导,并于每年年末出具《督导评价反馈意见》。当发展期满时,还需要开展总结性的学校自评与督导评价,要通过双方的有效交互完成对学校发展目标达成情况及社会价值的全面评价,完成对发展动态与绩效的总结性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的发展目标与规划。
要确保学校能够以督导评价结果为基础,不断改进办学模式,提高自主办学水平,并基于评价结果设置全新起点与后三年发展目标,完成发展规划的制订。同时,应该基于督导评估结果,对达成目标且教育意义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并在精神激励的同时,制定物质激励措施,要将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进而有侧重的进行激励。还应该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价结果,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与地位,以便于其生源结构的优化。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发展过程中,如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体罚、乱收费以及领导职务犯罪等恶劣问题,因直接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根据问题严重性,进行惩罚,在调动学校自主发展积极性的同时,提高其责任意识,尽可能做到不安定因素的规避与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