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偿倩
(延安大学文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
在道家思想体系中,“言不尽意”一是因为形而上之“道”难尽。“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在老子看来,道是万物之始,是天地的法则,其大其全,不能以人为之力强行命名言说。道的存在是无限、永恒、虚无的,而语言是有限、片面和具体的,一旦对道做出表达,只会让道沦入狭隘的小言小智,非为万物的主宰。因此,对道的表达,不能用概念性的语言,只能用否定性语言、意象性语言进行推测,正如“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状态。
二是因为形而下之“言”难传。《庄子·天道》篇:“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2]庄子认为书中的语言表面上在言道,实际上只是把历时性存在状态下的形色名声强行当作共时性存在的大全大善之物。面对丰富的外在对象和不可捉摸的兴会之意,语言就算全尽自身,以更加精致细腻的方式承载,也只是一种抽象和省略。
道家哲学思想中,“言难以尽意”是无法之法,而在诗歌文学语言中,“意难以言尽”是诗歌形成的自然之法。语言的线性结构决定了一首诗所包含的跳跃性情感和丰富思想不能以灵动活泼的方式完美地呈现,面对有限的语言,诗人只能选择最接近心中所想的文字传达,即显现一部分,舍弃一部分,以多义、模糊感发激活人的情感、想象,展现言外之意的诗性特征,不刻意追求一一对应,而是利用“言不尽意”的差距,在独立性中追求一种共生性。
语言的世界不等于对象世界,正如“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3],“道”的思想关乎本质,语言诠释不出道所指的意义,对此需从有限的文字形式中脱离,寻道、悟道。庄子虽然不贵言,但不否认语言的存在性,并且提出解决“言不尽意”的方法——“得意忘言”。《庄子·外物篇》:“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4]“筌”是一种捕鱼的工具,“蹄”是一种捕兔的工具,人们运用这些工具,目的在于捕鱼、捉兔,一旦捕到鱼、兔后,这些工具就可以丢掉。语言也是一种工具,目的在于得意,所以思想的体悟应突破言语的具体性局限,选择“忘言”的方式“意”会。
得意忘言不仅是把握道的方式,也是诗歌的审美要求。审美活动的自由性、超越性决定了阅读观赏者要立足于表现媒介,又要超越表现媒介以吻合诗歌语言的模糊性、多义性、联想性。皎然《诗式》:“但见性情,不睹文字,盖诣道之极也”[5],主张诗歌追求一种精神的领会,不必在意文字的局限。
在“道”的统筹下,一切语言的内涵和外延总是小于“道”的完全,有限的“言”自然不能尽意,而“得意忘言”的提出本质上是对老庄哲学思想中“道”的维护和理想的解说之道,其既是语言自身对道的回应,也是对语言是其所是的体认,不能言及就任其难言,彰显事物的自然之态。
“得意忘言”是在言意之中寻求的策略,而“立象尽意”则是寻找一种媒介作为沟通二者的桥梁。最早提出“立象尽意”的是《周易·系辞上》中:“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6]这一段话明确指出“象”是弥合言意缝隙的新手段。
在魏晋玄学中,言、象、意的关系得到进一步论述,王弼《周易略例·明象》章首云:“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7]这里诠释了“象”为何能作为二者沟通的手段,因为“物象”是构成世界的基础,本质上它是二者存在的载体,“象”的出现使语言具像化、意义空间化,让有限的语言指涉无限的意义创造,展示出思想的通约性和语言的言说性。
相比建立“象”,解说“道”的无限性,在诗歌中“立象以言情志”有更鲜明的效果。诗歌语言是生命的语言,表现象征和隐喻,为了冲破概念语言的“牢笼”,形象性会使语言更鲜明自由。章学诚《文史通义》:“《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8]强调借“物象”比兴的方式感发志意,把难以言传的抽象、模糊转化为清晰可感的形象。
道家文论观在“言不尽意”的矛盾中选择“得意忘言”的内在方式接近思想,又通过“立象尽意”的外在沟通取得平衡,使语言的遮蔽性同时成为文学追求的意蕴性,让思想情感在有限的文字中呈现通融性和开放性,为文学“意境论”的产生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