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世儒
摘 要: 生产实习是高等职业院校土建类专业培养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展实习基地建设,文章在既有研究和教學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开展土建类专业生产实习与基地建设的必要性;总结了当前土建类专业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困境,从制度保障、基地建设模式和培养关系等方面出发,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与对策。研究工作可为更好地开展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提供相关参考。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土建类专业 生产实习 基地建设 困境与对策
引言
土建类专业是多数理工科高职院校和部分综合型高职院校开设的常见专业,多年来为我国公路、铁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培养了大量的管理与技术性人才,在我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占有重要地位[1][2]。
与言语类、文学类等专业不同的是,土建类专业具有实践性强的典型特征。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特别注重对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工程应用能力。为此,在多数高职院校的土建类专业培养体系中,实习成了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3]。
当前,就实习形式而言,一般分为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认识实习主要通过带领学生深入工地、厂区进行参观学习,实习时间一般较短,通常为一两周,其侧重点在于引导学生入门,让学生对相关概念有一定的基本认识。与之不同的是,生产实习的侧重点在于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利用已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实习时间一般较长,通常为2周~4周或6周。可以看出,生产实习是认识实习的延伸和发展,其培养目的更加具体,且生产实习对工程实践依托单位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一般需要有固定的实习场所,即生产实习基地[4][5]。因此,如何更好地建设生产实习基地成了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当前,在我国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中依然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建设实习基地,在既有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对当前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与对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1.生产实习与基地建设的必要性
土建类专业的多数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要掌握这类课程,除通过日常教学传授理论知识外,还依赖于具体工程实践的锻炼,否则学生很难真正掌握相关概念与技术,比如:对于地下与隧道工程专业,在讲解隧道工程掌子面开挖方法时,虽然学生可以通过强记而熟悉各种开挖方法,但由于缺乏实践锻炼,容易导致学生不能真正理解各种开挖方法的适用条件和特点,甚至当学生参加工作深入到隧道工程施工一线的时候,还无法分辨掌子面各个部位的名称,导致理论与生产实践脱离。因此,为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在培养过程中开展工程实践锻炼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土建类专业实践锻炼一般需以具体的、固定的工程项目为依托,且实习锻炼的时间较长,加之这种实践锻炼不是间断性的,而是历届连续性地开展实施。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场所,就容易导致实习活动无法顺利开展的尴尬现象,甚至出现不得不依靠实习指导老师利用私人关系联系实习场所的无奈现象。
因此,为了保障生产实习的顺利开展,确保实习场所的稳定性、连续性,建设一些固定的、稳定的实习基地就非常有必要。
2.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外先进教育理念的深入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越来越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也取得了不少优秀成果。然而,当前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尚未克服。
2.1缺乏制度保障
德国、日本等制造业发达国家,不论是在高等教育层次,还是在中等教育层次,历来都特别重视学生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这也是这些国家大力发展制造业规模、提升制造业水平的重要举措[6]。为了保障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德国、日本等国家将生产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纳入了国家教育强制执行范围,从而将此类基地建设提升为国家政策。
通过立法和制定国家相关行政法规,从国家层面明确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要性,这就要求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和相关企业共同参与,从而保障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在国家层面有法可依、在操作实施阶段有高校和企业共同介入。当前,不论是政府部门方面,还是高校自身和企业方面,我国尚缺乏相关的国家立法和行政法规,既没有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提出法律要求,又没有对各方权益的保障问题进行明确,而与此相关的省、市级地方行政法规非常少见,这显然不利于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的良性发展。
2.2相关企业不积极
企业是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当前许多企业对于高校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并不积极。基于既有研究并通过走访相关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集中有以下三个方面:
2.2.1管理与成本问题
企业属于营利性单位,其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利润和控制成本[7]。假如生产实习基地依托在某一单位,那么该企业就需为参与生产实习的学生提供专门的食宿条件,甚至需要提供一定的用于往返一线场地的交通工具(除市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外,土建类专业的许多一线场地往往远离市区),这就导致企业在无形中要产生额外的支出。
参与生产实习的学生往往并不能为企业创造明显的收益,且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而在当前,政府或者高校并没有明确对这部分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有效补偿。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其管理与成本问题是一个重要因素。
2.2.2企业声誉问题
入驻企业从事生产实习的学生,通常需深入生产一线(对于土建类专业施工单位而言,通常是施工现场),此时生产安全问题则应运而生。调查发现,由于多数学生在从事生产实习之前并没有类似的实践经历和经验,缺乏规范、有效的安全教育,多数企业对于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其安全意识存在不同程度的担忧。endprint
一般而言,在学生进驻企业从事生产实习之前,学生与企业双方通常会以合同、协议或者声明等方式对人身安全的责任划分进行明确。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参与生产实习的学生发生人身意外,那么在网络与通讯较为发达的情况下,这种事件容易在大范围内传播扩散甚至变为谣传,那么企业往往会担忧这种人身意外事件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利益。
2.2.3企业义务与意识问题
企业义务与意识问题是导致企业不积极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企业参与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的义务进行明确,对企业的参与意识没有相关的引导措施。因此,不论是从法律法规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相关企业完全可以不参与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同时,多数企业考虑到管理与成本问题和企业声誉问题,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导致企业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中出现消极现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的自身利益是导致出现这种消极现象的主要原因,这说明在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企业方面的利益诉求。
2.3高职院校的弱势
高等学校是承担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角色和重要力量,但相关调查表明,高等学校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
生产实习基地建设需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完成,这就要求学校与企业相互协同。在这个过程当中,学校与企业属于平行关系,二者不存在隶属关系,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通常要遵循“友好自愿”与“互利共赢”的原则[8][9]。
在这个原则下,高职院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企业搭建生产实习平台继而利用企业的相关资源(如:工程项目资源等)开展生产实习教育,甚至依托该平台开展技术性社会服务。对于企业而言,学校良好的继续教育条件和人才优势是其可以利用的相关资源。因此,如果企业无法从这种合作当中获取相关利益的话,那么企业的积极性就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基于上述原则,加之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那么学校将无法对企业产生较为有效的约束和限制。一旦企业不能为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提供实质上的合作支持,那么高职院校将变得非常被动,将直接影响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后续开展。
高职院校的这种弱势地位,一方面是由高校自身的职能定位与社会角色所决定的[10],同时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则与当前普遍“重本科学校、轻高职学校”的社会心态有重要关系。
3.相关对策与建议
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的主要立足点在于自愿与共赢。然而,这种自愿与共赢在某种程度上是脆弱的,非常容易受到各方利益诉求的不利影响。为了改变或者弱化这种不利影响,可以考虑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加以改进。
3.1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利于从各级政府层面对高校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要性进行明确,并在全社会产生正面的引导效应,但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同时认识到“责任”和“义务”这两个要素,既要规定参与各方的责任,又要对各方的权益和利益诉求进行保护,不可在要求某一方履行责任的同时却忽视其利益诉求。
其次,不但要规定高校与企业的相關责任和义务,而且要对政府相关部门(主要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教育主管部门作为政府在国家教育领域的代表性部门,理应为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比如:提供政策支持、提供经费支持等。
3.2改革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模式
当前,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主要采用的是“二元制”模式,其主要参与者是学校与相关企业,政府部门并未真正参与。这种“二元制”建设模式,容易导致学校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学校和企业双方的责任与权益均得不到有效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参与到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中。但不同的是,政府部门更多的是从政策导向、经费支持等方面出发对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适当的协调和规范,并不直接参与相关的建设工作。由此,形成政府协调与引导、学校与企业直接参与的实习基地建设新模式。
综上所述,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展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既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充当后盾,又需要高校和企业的共同参与,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协调与政策支持。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高校和企业各方的扮演角色是不同的。
3.3建立“对口式”培养关系
在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过程中,企业和学校均有自身的利益需求,这种需求正是促成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要因素。为此,双方的需求成了一个重要的纽带,学校应重视企业的实际需求。在这个前提下,企业的实际需求能得到重视和满足,这为双方建立“对口式”培养关系提供了基本条件。
与普通学历型本科院校不同,高职院校更多的是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能工巧匠”而非科研型人才。因此,从人才方面来讲,高职院校培养的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的优秀技术性人才正是企业的实际需求[11][12],而企业良好的实践锻炼平台则恰好能为“能工巧匠”的培养提供重要保障,且这种保障正是学校所需要的。
建立“对口式”培养关系,实现“以岗位技能为目标”的培养模式成了可循之路,这与当前部分高职院校广泛开展的“中兴班”、“华为班”、“中铁桥梁班”和“中铁隧道班”是相吻合的。对于企业而言,诸如此类“对口式”培养关系的关键在于满足了岗位的实际所需,也就是提高了人才培养与岗位之间的靶向性;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则为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
可以看出,与高职院校单方面“一厢情愿”式的实习基地建设相比,建立“对口式”培养关系是保障生产实习基地稳定性和连续性的一个可循之路。
4.结语
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是土建类专业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既有研究和教学实践,重点对当前生产实习基地建设中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与建议。研究工作可为今后更好地开展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提供相关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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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1.国土资源职教研究会重点课题资助项目“以行业发展为导向的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GTZJ-2015-59)。
2.湖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优化路径与改革方略研究”(2013124)。
3.江西省赣州市社科基金“现代学徒制下赣南地区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教学过程研究”(1523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