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 长沙 410128)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是城市现代化的建设者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新时期的新事物、新现象。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务工,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这个巨大的群体逐渐衍生出“返乡潮”、“创业潮”等新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2014年以来,随着国家《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等政策的颁布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行为得到了政府、社会各机构、学界的高度重视,也形成了新时期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外部推力,农民工返乡创业迎来了新的机遇。
我国第一次农民工返乡热潮出现在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大打折扣,东部沿海以及内陆部分地区很多出口外向型企业经营困难,提供给农民工的就业岗位不断缩减,城市容纳劳动力的能力大大削弱,大量农民工因找不到工作被迫返乡,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因为生计需要而选择自主创业,就形成了我国第一次农民工“返乡创业潮”。在这一轮农民工返乡创业潮中,绝大多数人是不得已而为之,他们在项目选择、资金利用、管理经验、政策运用等方面存在着缺陷,创业过程中效率不高,创业行为举步维艰,创业成功的例子并不多见,很多人因为现实困境而不得不再次选择外出务工。
我国第二次农民工“返乡创业潮”出现在2015年。随着国家《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等政策的颁布实施,迎来了新一轮农民工“返乡创业潮”。新时期农民工“返乡创业潮”相对于上一次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返乡创业群体呈现出年轻化趋势。2008年返乡创业的一批农民工年纪大多数在40岁以上,他们外出务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靠体力挣钱;新时期返乡创业的很大一部分农民工是受过一定教育或培训的年青人,年龄绝大多数在40岁以下,整体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
二是返乡的整体规模变小,个人创业的意愿变强。新时期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潮”主要不是因为经济环境的不景气而造成,很多人并不是不得已的选择,而是主观意愿上想回乡创业,因此返乡的规模、范围没有2008年大。加之随着近些年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农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很多外出务工农民在生存方面的压力减小,他们中的一些年青人开始更多顾及考虑小孩的教育、老人的照顾等家庭因素,不再愿意在外漂泊,主观上更愿意选择返乡创业。
三是创业成功率不断提高。相较于2008年那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艰辛,新时期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潮”可谓更有保障。首先,这批返乡农民在意愿、闯劲、项目选择上更强,他们中甚至有部分人是在打工期间就构思好创业想法,带着资源、项目和人脉回乡发展;其次,在管理经验、学识、技术应用、资金筹措等方面更专业,他们中不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大部分都参加过培训教育,有少部分人在外务工期间还是中层管理者;最后,国家政府一系列鼓励政策的推动,使他们在选择返乡创业过程中享受到更多便利和更有信心。由于具备了这些较为成熟的创业条件,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各地创业初见成效的例子比比皆是。
为清楚了解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基本情况,本研究对湖南省607位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意愿和创业情况、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返乡前务工情况、当地政府创业扶持情况等四个方面设计调查问卷进行调查[3]。本次调查共发放630份问卷,回收607份,回收率为96.35%,其中有效问卷为505份,有效率达到83.2%。结果如下:
从表1可看出,此次被调查对象中,男性为主体,占被调查对象的68%,说明返乡创业的农民还是以男性居多,很多女性仅仅是以家庭成员参与其中。政治面貌方面,党员人数约占12%,比例相对还是较少。
表1 被调查群体基本情况表
结合下图,婚育状况方面,已婚并育有1子的被调查者最多,占被调查总人数的36%,未婚的次之,已婚未育的人数最少。被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较为均匀,从18岁到40岁,呈稍扁平的右偏分布,从各项统计指标来看,说明调查对象集中于27岁左右,返乡创业农民主体以35岁以下为主。从当地收入水平来看,年收入1—3万的频数最大,3—10万的次之,较符合当前农村收入水平。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返乡农民工,其中包括很大一部分已经在创业过程中的农民工,大约占调查总数的54%。得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较强烈
表2 返乡农民创业意愿调查表
从上表和图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较为强烈,有创业意愿的人数占了被调查对象的近一半,而没太多创业想法的人占比不到20%,从图形也可看出在创业想法不强烈处存在截尾现象,说明返乡农民工的整体创业意愿还是比较强烈的。
2.农民工返乡创业所选行业较广,农业创业占比不高,创业地点趋向城市
从上图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所选行业包括农业、建筑、运输、零售、仓储等行业,创业领域较广,其中超过1/3的人选择了住宿与餐饮服务业,而返乡选择农业创业的人数不到15%,说明农民工返乡创业行业的选择较广,创业过程中并未充分利用自身在农业资源方面的优势进行创业,这可能与返乡农民工对农业行业并不熟悉有一定关联。同时,返乡创业所选地点大多以县级以上城市为主,占比约75%,只有不到1/4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愿意选择乡镇级以下,城市虽然相对来说有一定的创业优势,但这种扎堆式的涌入城市创业可能既不利于创业的成功机率,也对当前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3.农民工返乡创业利润不大,再投资缺少造血功能,但创业亏损情况较少
在333户已经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的调查中发现,利润不到10万元的接近调查总数的2/3,而这些利润对于创业过程的长远发展来说杯水车薪,仅能维持创业者自身生计,投资扩大再生产缺少企业自身造血功能的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利润不大很可能与他们的创业行业选择、地点偏好扎堆有关联。同时,从被调查者创业利润亏损情况看,仅占创业总数的10%左右,说明当前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总体还是较理想的,基本上能够维持下去,只是创业再扩大能力有限,长远发展情况不太乐观。
4.农民工返乡创业获得的政府支持比例不高,以短期支持为主
从调查情况分析,约1/3的返乡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获得了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约1/5的返乡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获得了政府的科技支持、保障机制扶持和土地政策倾斜。但总体而言,在国家大力提倡创新创业的时代背景下,返乡农民工创业获得的政府支持的比例并未凸显国家的强力扶持,而且获得政策扶持的面并不太广。就政府扶持手段而言,过于单一,主要集中于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这些短平快手段,缺少提供帮助创业企业长远的发展手段。特别是科学技术支持这类长远可持续手段的运用,应该更多的体现于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过程中。
从本次调查的607份问卷来看,我们发现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较强烈,但是缺乏较好的规划和引导,基本属于自发行为,这些表现在:所选行业较广,农业创业占比不高,创业地点大多趋向城市;从政府服务方面看,返乡农民工创业获得的政府支持的比例不高,主要以短期资金支持为主,缺少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支持的长效机制;而已创业的返乡农民工中,创业利润不大,导致创业发展的再投资缺少造血功能,将限制其创业的长远持续发展。不过目前大多数已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创业亏损情况较少,有利于大众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农民工返乡创业活动的全面有效推进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包括了政府政策的引导与实施、人力资源提升、税务服务、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技术支撑、法律服务、市场开发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社会机构和农民工自身三方的长期配合和努力才能凸显效果。因此,本研究并没有系统、全面的提出对策建议,而是结合调研和访谈的分析结论有针对性的提出几点建议:
从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活动的推动由包括人社、经信、科技、农业、教育、商务、共青团等多个政府部门均在参与,但并没有明确具体由那个部门牵头负责,存在着多头领导、各部门分头开展工作的现象,农民工在开展创业活动的过程中难以找到对口的指导或管理部门,甚至根本不了解政府的一些扶持政策是从哪里来,需要到哪个部门去争取相关政策和寻求帮助指导,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返乡创业者的迷茫盲目以及资源的重复配置与浪费。建议能否明确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归口管理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专门负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领导、协调、政策制定、培育等工作,真正打破部门管理局限,真正做到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人、财、物发挥出最大效益。
政治面貌、在外务工时间、务工期间接受培训频次、务工期间擅长的技能等为代表的农民工个人综合素质显著影响着的他们创业意愿及创业活动效果。尤其是在具备的技能分析中,具有财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返乡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具有更大的优势,其创业成功性也相对要大。因此,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技能的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我们也了解到目前各个部门举行的培训很多,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很多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交待的工作任务而举办,目的性和内容设计上并没有结合返乡农民工的现实需求,因而学员参加培训的兴趣并不强烈,很多培训班的学员甚至是县、乡一级指派的名额,不得已而为之。建议在培训班的举办上不宜太多太泛,在培训内容设计上应分类而设,对于处于返乡青年农民工创业培训内容上应以财务知识、计算机知识、信息获取、政策解析等为主,不用求大而全。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还存在着较严重的社会认知偏差或偏见。农村是脏、乱、差的代名词,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农村居民以离开乡村进入城市为荣,而青年农民工离开农村之后又回乡创业往往会被周围的人认为是在城市发展受阻、个人能力不强、适应力较差的表现。由于这些根深蒂固的认识偏差,会让农民工创业行为不被周围的人甚至是家人所接受和认可。因此,如何引导和改变社会上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这种行为的认识,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同是推动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前提条件。建议政府大力宣扬农民工返乡创业这种行为及创业的典型,将其提升至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建设、社会的发展和民族前途的高度,让社会各层高度关注和重视返乡农民工创业,尤其是让农民创业者们看到创业行为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创业者就是一份体面的职业。
农民工返乡创业并不是所有有意愿的人就能够实现和成功的,政府的政策扶持也不可能同时针对所有有创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来进行,需要有重点地、分批、分层次予以支持,也需要先建立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典型,以影响、鼓励和示范身边的群体,从而带动农村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在优先扶持对象的选择上需要进行甄别。在调查中我们重点对被调查者的基本特征、务工特征与创业意愿、创业成败的关系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希望能够帮助找到优先选择的目标对象的相关特征。我们建议可以考虑年龄在25—35岁之间、有大规模单位务工经历、在外务工时间为3—5年、懂得财务和计算机知识且是党员的返乡农民工作为优先选择的对象,调查中具有这些特征的群体的创业成功率更高一些。
调研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政府在资金、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效果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帮助明显,但返乡农民工中获得的政府支持比例不高,且以短期支持为主。调查中只有约1/3的返乡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获得了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仅有1/5的返乡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获得了政府的科技支持、保障机制扶持和土地政策倾斜。总体而言,在国家大力提倡创新创业的时代背景下,返乡农民工创业获得的政府支持的比例还没有凸显出国家的强力扶持政策,而且就政府扶持手段而言,过于单一,主要集中于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这些短平快手段,缺少提供帮助创业企业长远的发展手段。建议扶持的手段、方式除了资金、税收、物质补贴等方面外,还可建立科学技术支持体系、信息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一些长远可持续的方式,同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注意引导和规划。
调查研究分析中我们发现受调查对象是党员或父辈在基层单位工作的返乡农民工创业更易成功,相对其他人而言,他们的共同点是与政府基层组织联系更为频繁和紧密。基层组织是地方政府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第一线,情况了解、资源再分配、重点对象选择、信息反馈等工作都在基层组织落实,和基层组织联系紧密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因此,建议无论是上级政府部门还是返乡农民工都需要加强与政府基层组织的密切联系,多听听他们的想法和建议,可有效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功率。
[1]郭群成.返乡农民工创业行为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
[2]邹芳芳.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资源对创业绩效的影响[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4.
[3]赵鹏程.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经济发展互动研究——基于四川农村的调查[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24-127.
[4]郑永君.生计风险约束下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实践——基于川北返乡农民工创业案例的比较[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6( 3):55-65.
[5]吕诚伦.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湖南省 482 位返乡农民工调查数据[ J].求索,2016( 9):139-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