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2018-03-03 11:06秦玉彬韩坤
报刊荟萃(上) 2018年2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一带一路

秦玉彬+韩坤

摘 要:“一带一路”沿线上的国家法律体系存在巨大差异,不同国家分属于不同法系,在投资、贸易等方面的法律差别较大,这就要求我国的涉外法律从业人员具有更加专业化和全面的法律知识。培养基础牢固、一专多强、高水平的涉外法律人才已经成为涉外法律行业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一带一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探索对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是我国大力倡导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方面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加大力度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服务行业在适应新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构建开放新体制,进一步的应对国家、公民、企业的利益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以及影响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对外开放迎来了新的形势和任务,涉外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在中国企业按照“一带一路”国际战略走出去和服务于国家外交工作大局的背景下,对涉外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将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探求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将我国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使其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建立一支队精通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满足于过往的人才培养方式,为适应新局势、新挑战,必须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更加深入的关注。

一、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面临诸多问题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倡议成为近几年来地区乃至世界瞩目的焦点话题,我国的对外投资和贸易已经成为带路沿线众多国家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据有关数据统计,截止2016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战略沿线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同比增长18.2%;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额约占进出口总额四分之一,投资建设了50多个境外经贸合作区,承包工程项目突破 3000个;承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78.3亿美元,执行金额12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2.6%和23.4%。但随着带路战略全面实施,项目涉及的国家日益增多,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达 60 多个,多属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尽相同,有些国家分属于不同的区域性组织,在投资、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受制于此,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融资等领域,一些沿线国家仍处于空白,同时这也就意味着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借此契机,涉外法律人才有着广阔的舞台来发挥自己的专业化技能。

与此同时,我国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涉外法律服务的提供。

(一)外语能力培养不注重实效

外语能力的普遍低下,是我国优秀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输出的最大瓶颈。外语是一门工具语言,任何语言的最重要的作用是表达和理解,而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外语能力的突破提升对整个人才队伍建设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只有突破了语言关,才能使涉外法律人才能够以此作为工具和手段来获取涉外法律法规,更加准确和深入的理解相关内容,使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进而成为专业化的国际法律人才。就目前我国的外语培养体制来看,更多的学生是为了应试教育而被动的进行外语学习,大多数的学生即便是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也不能够准确的运用外语,大部分以“哑巴英语”居多,而法律又是一门以应用为最终目的的学科,如果不能将平时所学的外语与法律实务操作相结合,那么在进行涉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就不能够较为准确的运用外語行文,更不用说运用外语进行专业化更强的涉外法律服务,当法律人才在处理涉外合同、解决纠纷或者谈判时,就会明显感觉到力不从心、捉襟见肘,甚至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涉外法律实务操作技能教育与现实脱节

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应用结合度很高的学科,我们在课堂上学习到的所有内容,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在实践中得以展现。当我们还是学生时期,社会实践的机会少之又少,很难较为完整的参与到某一类案件的整个司法流程中,去体会个案的不同和相似之处,这就为日后走上工作岗位不能够运用所学顺利的解决现实中的矛盾。当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存在严重脱节的现象,必然致使法律人才的职业技能实际水平严重缩水。就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方面这种理论与实践操作的脱节更为严重,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举步维艰,导致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国涉外法律人才严重短缺,进而使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水平同发达国家的法律服务有着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师资条件也存在着较大问题。一流的学生需要一流的老师来培养,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师资队伍的整体能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具有高学历的老师也在日益增多,但就目前的水平来看,还远远满足不了现阶段经济全球化、“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需求,一些老师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且仅对国内法比较熟悉,而对他国法律规则并不深入研究,其自身的国际化视野和对其他法律文化的认知度不高,基本是从理论再到理论,自身也很难进行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更不用说寄希望其肩负起培养优秀涉外法律人才的重要使命了。

二、涉外法律业务对涉外法律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在“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法律服务的竞争最终还是体现在人才的竞争,涉外法律人才的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内容决定着胜负手。过往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是围绕着人文情怀、精英化运作、标准化进行的,法律人才的国际化趋势不可阻挡,它推动了改革发展。有关职能部门计划将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借以不断提高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质量,从而适应全球化深入发展与国家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

结合当前新的发展形势,涉外法律人才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

(一)具备国际化视野

国际化视野不是一种单一的能力体现,它是一种对不同文化的敏锐度和包容性,也可以将国际视野称之为国际视角或者是国际眼光,它是一种尊重和同情的能力,拥有国际化视野的人对不同的文化持有的是一种开放的态度。可以认为,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是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对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基本技能以及人文素养的综合体现。endprint

首先,涉外法律人才要对他国的法律文化有着较深的把握,不能是仅仅对一些发达国家法律文化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还要对一些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律文化的理解和掌握。其次,涉外法律人才还要对他国的法律实践的环境以及社会特点或生活方式加以了解,对具有不同的宗教信仰背景的国家的法律实践要有足够的认识和甄别。最后,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以包容、客观的内心态度对待多元化的法律文化,从认识中学会尊重差异化,使自己在涉外法律服务过程中能够展现出恰当的行为和友善的态度,自觉遵循国际规则,尽早培养良好的习惯,不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交往中的素养,做到有理有节、不卑不亢。当我们具有国际化视野后,才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涉外法律服务的大市场中,并在其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使得我国的法律服务良好口碑得以树立。

(二)通晓重要的国际法律规则

国际秩序能够较为稳定的建立,得益于较为完整可行的国际法律规则的构建,这些法律规则也是涉外法律服务必须依据的基本准则。无论是经济全球化,还是当前我国实施的“一带一路”战略,相关国家的联系日渐紧密,涉外法律服务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所以要求每个涉外法律人才都应当具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健全完善的知识架构,能够应对不同的环境,具有更强的实战操作能力。机遇和挑战并存,为了拓展我国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涉外法律人才要在精熟本国法律的基础上,通晓不同的国际法律规则,熟练掌握国际民商事规则。

(三)熟练运用外语

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需要同不同国家的服务对象进行交流,在当今背景下,我们应当认识到涉外法律服务的质量与外语的运用能力有着很大的关系,一定要将涉外法律人才的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升至战略高度。一门或多门外语的熟练掌握,能够使我们的涉外法律服务事半功倍,对于外语能力培养的重视,是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的题中应有之义。精准的运用外语,能够使我们在业务交流的过程中精确的表达和准确的接收信息,是进一步提供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的根本保证。自然,能够精熟某一外语的法律人才在应对全球化的过程中更加的从容,更能体现出过硬的竞争力。考虑到目前我国涉外法律人才整体外语能力水平不高,不需要我们去掌握多种外语,目前英语是世界上适用范围最广的语言,只要我们能够将英语精熟于胸,必将在我们提供涉外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满足绝大部分的业务需要。

三、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培养的困境及出路

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是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程,这项工程无论从教育体制,还是政府的政策扶持的要求都是很高的,不是某一方面的改變就能够产出效益的,虽是困难重重,但是仍然要脚踏实地的区落实。

首先,调动社会资源与学校教学优势互补,由地方教育部门同法律协会牵头组织法律类、外语类专业院系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学科资源互补以及社会实践的辅导,针对短板进行长期的补足,以“一带一路”战略背景的大环境为依托,对专业涉外法律服务外语进行学习,将具有外语基础较好的同学推荐至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这样就使得在学生阶段,无论从实践与理论结合的程度,还是从外语能力与具体业务相结合的熟练度,都能得到长足进步,而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从外语专业院系处能够得到定期高质量的外语能力培训,也对其涉外业务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这种“三赢”的局面,一定会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输出起到显著的实质性作用。

其次,可以尝试建立专业的涉外法律人才机制,由政府扶持,行业协会具体操作,结合当下“一带一路”战略,针对性的学习培训,研究和制定符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培养机制框架,政府适当投入资金,遴选出优秀的涉外律师至欧美等发达国家,或至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高等学府继续深造学习该国(组织)的法律法规和实务,逐步加强我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含金量,进而整体提升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再次,想要提供优质且专业的法律服务,就必须克服理论为主、实践技能次之的弊病。学校方面,在理论课程以外的选择上,应当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交流和表达能力的培养,加设商务谈判、礼仪与文化修养、外国风土人情等课程的设置。另外要增加对案例的学习和分析,以真实案例的还原推动理论结合实践,确保涉外法律实践在课堂上就可以行之有效的解决。学校必须与相关律所的联系,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同他们一同为学生构建起涉外法律实践的平台,聘请涉外律师作为校外辅导员,使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就能够真正的将法律理论知识同实际业务操作紧密对接。

最后,想要培养出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就必须保证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可以通过国际院校合作办学的方式,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间优秀的法律院校之间的交流,运用外方的教师先进的法律教学理念,带动国内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效果的不断提高,继而推动我国法律教育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另外,可以聘请国内外的涉外业务领域的顶级律师任教,将快速提升教学国际化和法律技能实战化变为现实。

四、结语

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们讨论了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意义,涉外法律人才应当具备哪些素质,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建议。总之,对待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一定要做到“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精准掌握的基础上,放眼世界,兼容并包,主动寻求理论转化为实践行之有效的方法,这样的培养过程才能最终取得显著成效。

参考文献:

[1]慧珍,必重.涉外法律人才的引进与培育[J].宁波通,2011,(19).

[2]李少伟,王建芬.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兼谈法律英语教学.

[3]隆长海.论“一带一路”战略视域下的卓越涉外法律人才之培养.

[4]刘恩媛.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思考[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12).

[5]李欣.关于地方高校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的若干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13(4).

作者简介:秦玉彬(1977—),男,河北沙河人,副教授,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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