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
[提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重点研究现阶段“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产生背景、现实意义、现实困境以及应对手段,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以实现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老龄化社会;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本文系吉林省委党校青年课题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1月9日
一、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紧迫性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我国“70后”、“80后”以及“90后”的家庭结构已经固定为“4+2+1”模式,即一个完整家庭包含夫妻二人和双方父母以及一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家庭,4个老人的养老负担过于沉重,尤其当老年人出现重大疾病时会对独生子女家庭带来巨大影响,正如社会上所流传的一句话,“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与此同时,我国失能、半失能、残疾老人、严重疾病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人口数量逐渐增加,单靠家庭养老远远无法满足需求,而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彼此对立且资源数量有限,造成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造成社会养老成本负担加重。无论是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巨大,还是社会养老成本负担过重,亦或是养老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满足现实需求,都反映了现阶段我国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新时代背景下创新养老模式具有紧迫性,更是十九大报告中“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涵,关系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困难性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已经在多地开始试点运行,从目前试点运行情况来看,初步达到了制度预设的效果,但作为一种创新型养老模式,“医养结合”要想做到全面性推广还需要克服很多困难。
(一)多头管理造成权责分配不明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对于现有资源的再分配与再组合,但由于原有资源分属于不同部门,难免重新整合到一个体系后会在管理上遇到权责不明晰等问题。例如,一般性养老机构归属于民政部管理,社区养老机构归属于老龄办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归属于卫生部门管理,医疗保险归属于社保部门管理,由于制度不同、标准不同、运行机制不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民政、老龄办、卫生部、社保部都需要存在,都有责任分工,但难免会存在权力交叉现象,当遇到现实困境时,则会出于自我保护而规避责任。这说明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不同部门在衔接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盲区,存在让不法分子牟利的漏洞,但面对这些漏洞相关责任部门都在推卸责任,都在指责其他部门没有履行好自身职能,使得问问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薪酬待遇水平低,工作积极性不强。由于薪酬待遇水平较低、工作强度大、社会认同感不强等原因,学习医疗护理专业的学生毕业后更愿意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医药销售等,很少人愿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因此养老机构在招聘人员时只能面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退休无业人员以及初高中学历人员等,而养老机构对护理人员提供的工资几乎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持平,即使专业性质的护理人员工资水平也没有显著性提升。而对于专业性质护理人员而言,他们的“高工资”需要承担强度更大的工作,如需要护理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需要对老人24小时的生活状态保持密切关注,而这些老年人极容易出现不可控的风险,如意外跌倒、骨折、过敏、并发症等问题让每位护理人员与老人接触时都如履薄冰。同时,社会上对于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社会认可度不高,认为从事这类工作的人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不高,造成护理人员与老年人家属沟通时容易产生猜忌、不信任、甚至误解。因此,种种现象让护理人员工作开展难度大,心理压力大、工作强度与付出不相符,从而很多人都辞职。
(三)资金缺口大,参与积极性不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养老与医疗的结合体,一方面要在养老机构中增加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在医院中增添养老服务。但两方面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这其中包括基本硬件设施的增添、更新以及日常维护,还包括新增工作人员的行政性支出。面对我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的现实,“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将会吸引更多老年人,但新建养老中心的前期投入成本过高、盈利周期过长等问题成为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阻碍。以吉林省为例,入住养老中心费用在1,300~1,500元之间,中高端养老中心的入住费会更高,但政府仅仅对于新设养老床位有政策补贴,对于已经使用中的养老床位并没有补贴性政策,造成机构运行成本压力大。
三、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举措
以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为起点,“医养结合”从理论层面走到了实践舞台,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制定科学合理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主要的工作思路。
(一)制度设计是基础。现阶段,我国医养结合已经试行一段时间,但这种模式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医养结合”模式属于民政部和卫生部等多头管理,造成权责不清、管理混乱、责任推脱等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顺利运转就要捋顺管理机制。一方面政府作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主导者,为了避免上述情况产生,应成立统筹管理的综合部门,将属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权责统一收归到一个体系当中。而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需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各部门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为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主体服务和协助的职责;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要加快立法的进程,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机构资质、服务形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也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内容,不断提升“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水平,为国家层面制定法律政策提供实践数据。
(二)福利待遇是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有效运行需要人才队伍支撑,因此要解决现阶段护理人员和医疗人员薪资待遇低的问题:一方面要提升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水平,如采取绩效制度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或采取财政补贴制度减轻机构的财政负担等,要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付出与所得是成正比的,才能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要做好激勵和福利保障制度,要为工作人员解决好福利待遇问题,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如解决居住问题、餐饮问题、健身娱乐问题等,让员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才能更安心地长期工作。同时,要用完善的激励和晋升制度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如对高级、专业性护理和医疗人才给予岗位奖励津贴,以及日后养老需求时享有针对性的政策优惠,只有让员工看到良好的职业愿景才能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三)市场化运作是目标。“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一种多元主体模式,强调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个人以及家庭共同参与,虽然政府在其中起到主导性作用,但要想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有效运转,单靠政府是不够的,要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联合起来,借助市场化手段实现养老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因此,需要鼓励社会资本介入,鼓励营利性机构介入,要凸显“医养结合”市场化运作的个性化服务特征,确保养老服务包含高端服务、中端服务和保障性服务,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是市场经济的特征,更是企业盈利的关键,只有让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企业得到满意的回报,才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才能确保这种模式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四、结论
我国人口老龄化必然要在较长时间内存在,这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是巨大挑战。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医养结合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有效手段。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立多主体联动养老保障体系是对老年人健康美好生活的有利保障,更是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新理念。
主要参考文献:
[1]黄佳豪,孟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6.
[2]黄佳豪,孟昉.安徽省合肥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现状与问题[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4.
[3]符美玲,陈登菊,张伟,杨巧.从长期住院研究谈构建“医养结合”照护体系的必要性[J].中国医院,2013.11.
[4]高小芬,于卫华.医养结合模式下护理安全管理在老年病房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3.2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