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利,金 虹,古仕明,陈 晨,卢 伟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绵阳 621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国家从上到下,紧紧围绕“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的目标,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奖、助、贷、减、免、补”资助育人工作体系,不断规范资助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各项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学生资助无巨细,学生利益无小事”。面对新形势,要坚持“构建机制、规范管理、资助为先、育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丰富资助工作体系,不断创新资助新思路,探求资助新途径,构建集资助、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长效资助机制,全面提升资助效益。以下具体探讨目前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
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各高校也将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已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但从整个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出发,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如下。
贫困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对贫困生进行切合实际的认定,才能将各种资助用在最需要的学生身上。但贫困生认定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困难。
1.1.1 缺乏统一、明确的认定标准 目前各高校对“贫困生”的概念都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只有一些比较笼统而又模糊的表述,如“家庭经济困难”“凭借家庭和本人能力无法负担学费和生活费”“家庭收入少”“家庭人口多”等,操作起来较困难。
1.1.2 贫困生的实际认定工作难度大 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且随着高校扩招,学生的数量与日俱增,在面对众多的贫困生认定材料时,无法对学生的情况一一进行实地考察,只能更多依赖认定申请和贫困证明。申请中的情况是否真实、贫困证明有多大可信度,都需要一一甄别。事实上,个别学生会夸大自己的困难,部分贫困证明可信度低,增加了贫困生认定的难度。
1.2.1 名额分布不科学 国家和政府每年都会定期对高校在校生发放各种助学金,根据各高校的在校生人数比例,对各种补助的等次、名额、金额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名额分布并不合理。如每年的国家助学金分3个档次,二档最多、一档和三档的名额一样且相对较少,实际上需要一档助学金的学生最多,现有的分配原则不能凸显助学金“以助为主”的特点。
1.2.2 资助工作难以完全做到公平、公正 在面对大量资助申请时,资助工作者会出现难以抉择的情况,很难做到完全公平公正。如单亲家庭未必比多子女家庭更贫困,农村家庭未必比城市家庭更贫困,不同学生的经济状况、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都无法真正公开透明地展现。此外对于不同学生的贫困程度和需求也无法真正用数字去量化,评审过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基础的原因,因此评定工作难以绝对做到公平公正。
1.2.3 缺乏突发状况应对机制 国家和政府每年资助的时间都相对固定,名额也是有限的,在这些时候评上的学生会得到一定金额的资助,未能评上的学生就失去得到资助的机会。在此之后如若本人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或困难的学生,他们的经济困难就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对于贫困生资助工作主要集中于经济援助,而对于贫困生的精神生活、心理健康的关注不够,诚信和感恩教育也不够。
1.3.1 物质帮助丰富,精神帮助不够 贫困生大多有自卑心理,经济上的弱势导致他们非常自卑,自尊心很容易受到伤害,并且看不到自身优点,这就要求辅导员等学生工作者时刻关注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但大多数辅导员面临学生数量巨大、杂务缠身等问题,致使贫困生工作做得不太细致,不能全面引导其健康成长。
1.3.2 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开展不够 诚信和感恩作为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元素,是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基本品质,然而,在资助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学生为获得高额的补助,故意夸大自己的困难;有的学生得到高额补助,对于他人的困难却视而不见;还有部分学生认为自己贫困,所以得到任何帮助都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没评上就认为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对于这些学生来讲,“贫困”是一种资本,“我贫困我受助”是一种普遍心理[1]。学生诚信和感恩品质的缺失,有家庭和社会的原因,但高校也应该加强教育。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诚信和感恩教育开展不够,主要表现为理念落后、目标模糊、形式单一,仅限于说教、板报宣传等,效果欠佳。
针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促进资助政策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
在资助渠道上,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同时创新学生资助方式和渠道,各级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应积极牵线搭桥,鼓励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实现政府资助和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个人资助、项目资助和非项目资助的有效结合。
具体操作上,制定出台有效可行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明确申请条件,严格把握标准,规范申报程序,完备审批手续,确保资助资金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在助学方式上,鼓励各高校增设勤工助学岗位等,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以提升能力、改善生活。
在制度建设上,完善各类资助资金的评审发放制度、信息统计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提升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资助类型上,应构建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应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资助资金保障及管理情况、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不断完善资助工作机制,增强资助政策的严肃性。在加大资助力度的同时,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2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务必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加强以诚信、感恩、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引导和思想道德教育,努力使受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成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和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实现从“他助”到“自助”再到“助他”的转变,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成长、成人、成才。
一流大学必须有一流的学生资助体系。各校应创新学生资助理念,“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动态管理,精准资助,争创一流,将一流的学生资助体系纳入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将“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先行”的理念落实到高校日常工作中。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2015年,中央召开“史上最高规格”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要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教育扶贫到教育脱贫,从扶助完成学业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定位不断深化。
要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公平、提升质量、创新发展,就必须构建世界一流的学生资助体系,为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引导。学校必须将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写入学校章程和综合改革方案,从顶层设计到院系支持,从机构建设到人员配备,从经济资助到非经济支持,始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发展,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2.4.1 在不同区域方面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不同,因此贫困也有明显的地区差异,贫困生大多来自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有资料显示,贫困生来自农村的占62.1%,中部的比例高达43.8%,来自西部的占32.4%。故在教育投入、资助资金的分配上应向农村和西部地区倾斜。
2.4.2 在不同民族方面 有资料显示,全国7 000万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约有5 000万人。故必须将资助指标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这对打赢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硬仗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4.3 在不同院校方面 目前国家和政府极其重视职业教育,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也凸显了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故在资助力度上也应向职业院校、中医药院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