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化是一种意识和智慧的积淀,也是一种顺应时代发展的精神创新。在此背景下,检察文化建设要凸显职业文化特点,突出核心文化地位,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据此,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阐述检察行为文化的融合性发展规律应用。
关键词:检察行为;文化融合;检察文化;进步发展
检察行为文化是指检察干警(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种行为与活动中表现或创造出的文化。它包括执法办案行为、行政管理行为、教育培训行为、人际交往行为、公务交往行为等多方面的内容。而检察文化具有实践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实践性表现在检察文化来源检察工作实际,反映检察工作实践,同时又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动态性表现在检察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时代精神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检察实践活动的深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而检察文化的实践性和动态性又是具体通过检察行为体现出来。这就决定了检察行为文化是需要不断在融合中发展,才能体现检察文化的实践性和动态性特征。
一、检察行为文化的融合性发展,是通过具体的检察人员来实现
但检察人员的行为是否真正发挥检察文化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保障作用,则需要建立动态地考量机制和适时调控相结合,定期检验检察文化建设的效果。动态考量机制即通过设立考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定期对已形成的检察文化进行检验、评价和调控,考量检察文化建设的效果和科学性,检验它与时代精神和检察工作实际的契合度。我国的检察文化建设起步较晚,只有通过合理有效又及时的调控,查找和纠正文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逐步固定,将已创建的检察文化通过具体行为切实体现在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使精神文化深入人心,使制度文化切实可行,使物质文化稳步推进,使行为文化不断提升,从而使检察文化持续、科学、全面发展。
二、检察文化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径
具有其它传播方式所无法比拟的感染力和辐射力。检察文化的传播离不开文化载体,即承载检察文化的物质形体,具体包括建筑设施、器物设施、服饰徽章、文化设施、文化传播活动等常见的以物质形式出现的传统载体。在检察文化建设中,传统载体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承载和传播作用。它通过直观、生动、活泼、立体的形式和形象,将检察文化展现于外界,使受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认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增强受众的法治意识,使受众在无形之中接受法治教育和检察精神教育,从而有效培育检察意识,倡导检察精神,弘扬法治理念,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法治舆论环境。但信息化浪潮已经席卷全球,各种新兴媒体的诞生,已经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渗透和影响,同时也对检察文化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以两微一端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已经成了检察机关树立形象、贴近群众、开展检务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有利武器。检察载体文化的融合性发展,必须要高度重视利用新兴媒体,利用网络手段,创新检察文化建设的载体,拓宽检察文化的传播途径,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體平台,发布信息、视频,创建电子期刊、创建文化论坛、创建电子阅览室、拍摄宣传片、影视作品等等,不断推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检察文化建设。
三、检察理念文化在整个检察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
是整个检察文化建设的先导。它既包含检察法治理念,也包含检察执法理念和检察发展理念。其融合性发展规律,是指不同地域的检察机关在检察文化建设中,既要相互之间进行文化吸纳和转化,又要融合本地区域的地方主流文化或地方传统检察载体文化的融合性发展,除了要积极利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以外,还体现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式,包括集体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岗位练兵活动、文艺汇演活动、争先创优活动、文明家庭、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等等。通过多样化的文化活动来提示和体现检察载体的融合性和多样性规律。
最后,检察文化一定要坚持实践第一,实干为先。我们不是生活在古代、生活在过去,实践总是在不断前行的。文化兴盛,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推进在当代人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的发明创造、创新,使之能很快成为引领人民建设美好生活的文化灯塔;二是努力在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上下功夫。不经过这个实践创新的功夫,所谓优秀传统文化就只是博物馆中的文物。
参考文献:
[1]薛宏伟.杨迎泽.中国检察文化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2]谭昆智.组织文化管理[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宋晓彤,女,汉族,辽宁营口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