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以往写作,其实是一直将自己当成“局外人”的,习惯于第三人称“全知全觉”地俯瞰社会人生,叙述故事,塑造人物,对其发号施令。说起来对于写作没有比这更便当的了。自由啊,然而事情总是一体两面,作者自由了,随心所欲了,而读者便对你作品的信任打折扣了。
而从中篇《魂归何方》(载《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15年第2期)开始,包括这篇《老屋》在内的若干篇什,我开始使用第一人称,将自己作为人物写进作品中,不料倒有了一种全新的感受:确定了作品的真实性,本人与作品亦融为一体了。于是作品便更具现场感与感染力。这不正是文学写作者梦寐以求的吗?
《老屋》是一篇在历史与当下现实间奔跑的作品。历史是沉重的,现实亦相当诡异。“我”——丰民为了与两个叔伯兄弟“瓜分”爷爷在土改中得到的“胜利果实”——一幢老屋,不得不寻求隐没于历史烟尘中的真相。于是故事便展开了。也就是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我发现作者作为作品中的一个人物,不仅让读者有近距离感受,还可以让叙述游刃有余,不费什么劲故事便宣告完成。
难道这是什么新发现?当然不是。诸多国内外作家都得心应手地采用第一人称写作,并写出了十分优秀的作品。如肖洛霍夫的《一个人的遭遇》及鲁迅的《故乡》等皆堪称经典。然而,如果不加斟酌地随意给自己安排个角色放进作品里,往往会与作品中的诸多人物产生疏离,“我”便无法统领全局,完成演绎故事的使命。另一方面,假若“我”太过“显赫”,如主人公什么的,这便有可能会因“先天不足”而窘迫,捉襟见肘。须知,没有特殊人生经历的“我”,是无法担当“主人公”大任的。若霸王硬上弓,将自己并不丰厚甚至平淡无趣的人生经历展现给读者,只能是平庸之作。而有些人总是热衷于书写“个人经验”,小说成了写不尽的自传,满篇的琐碎,满篇的呓语,且自以为这才是纯而又纯的真文学。特别是一些名人大咖,待写到山穷水尽时,只好将拖着鼻涕的儿时摸鱼掏鸟之类的勾当翻弄出来玩味,且颇为自得,实在没什么意思。我想这类自我抚摸,不仅缘于自恋,更多是一种回避现实(历史)的写作策略。
回到《老屋》,我想也正是得益于本人与作品中的丰民“我”位置摆得得当,方使得这个道义与利益相纠缠的故事可顺畅进行下去。
最后,对于这个作品的发表与选载,我从内心对《山花》与《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報》道一声诚挚感谢。对于一向疏于表达的我来说,内心的情感是情真意切的。尤凤伟,男,山东牟平人,“新时期”开始文学创作,
发表作品六百余万字,
出版长篇小说《中国一九五七》《泥鳅》《色》《衣钵》等,
出版文集及各种选集数十种,
七卷本作品系列,获各种奖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