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直辖市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京沪津渝”直辖市节能监察工作座谈会在津召开

2018-03-01 01:14冯为为
节能与环保 2018年1期
关键词:直辖市负责人监察

文 本刊记者 冯为为

2017年12月20日,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加强“京沪津渝”直辖市节能监察机构合作,交流先进经验,建立先进合作机制,不断提高节能监察工作效能,“京沪津渝”直辖市节能监察工作座谈会在天津举行。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总队长赵昌发主持会议。

国家节能中心、北京节能监察大队、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上海节能监察中心及能效中心、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及委执法监督处和节能中心、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负责人出席本次会议。

会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节能监察机构负责人对各直辖市的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讨论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及《“京沪津渝”直辖市节能监察工作合作交流倡议书(征求意见稿)》的合作事项。

以共商合作大计、共建合作平台、共享合作成果、共促合作发展为原则,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地监察节能机构达成了“五项”倡议。

建立机构负责人协调机制,成立由四地节能监察机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建立节能监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查处节能违法典型案例以及合作工作有关情况,研究合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总结、交流;建立四直辖市节能监察专家库,根据执法需要,四地互派专家在各地执法中为解决疑难问题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开展以执法程序及专业技术等为内容的专项联合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共同推进四地执法能力建设。

四直辖市节能监察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今后将密切四地往来、紧密合作、联手联动、协同共进,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绿色发展。

本次会议确定了四地未来节能监察工作的交流合作机制,将更好地推动四地未来节能监察工作,也将开创直辖市节能监察工作联手联动、协同共进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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