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之夜,野狼嗥叫
我们在阿我根的山脚下借宿一个牧民的帐篷,天已经昏黑了,高原上九月末的天气是多变的,下午还是丽日晴天,这会儿已经浓云密布,大团大团的铅灰色云像羊群一样涌出群山,向草原上空麋集,西边的天空还有暗红色的霞光。而大风已经刮起来了,帐篷顶的风马旗呼呼地响着,帐篷似乎在风中摇晃,随时可能被风拔地而起,卷跑。主人罗确让我们安心,帐篷是牢固的,再大的风也刮不走。他的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这顶八角帐篷用了十多根拇指粗细的钢缆和八只一米多长的锚钉固定,夏天拳头大小的冰雹也未能打坏它。九月是风的季节,往年这时候,是羊下羔的时候,也是牦牛犊子刚刚能够独立吃草的青黄不接的当儿。牧民们对牲畜群的照顾成倍地增加,而草原的秋季已经来临,这时候气候多变,时晴时雪,风刮起来,会让山上的石头跟着风跑,羊群稍不留神,就让风吹散了,牧民们得及时将跑散的羊追回来。临夜起风,夜里往往会有暴风雪,牧民们有经验,从海子那边吹过来的风里有一股子腥成味,是海水翻了,要下暴雪,但此时的雪往往来得快,消融得也快,不会在草地上堆积起来。远处冈底斯山顶的云像牦牛的尾巴,罗确指着牦牛尾云告诉我们,晚上会有大麻烦。他的意思是我们来得不是时候,晚上他要出去照顾牲畜群,没法款待我们喝酒了。我们也深为歉疚,的确来得不是时候。罗确穿上厚厚的袍服,手持猎枪,上马绝尘而去,帐篷里剩下他的妻子和小儿子达嘎陪我们。罗确要去加固羊圈的栅栏,防止狼偷偷溜进来,德康说,这样的天气,往往野狼会更加放肆地偷袭牧群。而羊圈的木头栅栏是根本拦不住狡猾的野狼的,当然,个别羊只会被狂风惊吓而跑出羊圈,或者,羊圈的栅栏局部会被风吹散,羊只就会跑了出来。而那些远离帐篷的游牧者来说,麻烦就更大了。不一会儿,帐篷顶就响起一片脆响,是黄豆大的雪籽,这是暴风雪的前奏。大片的雪会随之落下,外边什么也看不清了。强光灯打出去,只看到一片浑沌的白色世界,雪花飞舞,草地上渐渐地变自。远处响起藏獒低沉而凶狠的吼叫声,看来,野狼已经出现。
罗确的枪声响了,在远近,枪声被风声覆盖,变得模糊不清。他的枪是猎枪,还有一条藏獒跟着他,他骑着一匹棕黑色的长鬣藏马,这种马个子不算高大,在高原上却是奔跑的好手。罗确的妻子闭上眼睛,口中念诵着佛经,为罗确祝福。罗确的儿子达嘎说,快在帐篷外升起一堆篝火,说不定野狼会往这边跑,而野狼怕火,更加畏惧藏獒。在风雪里生一堆篝火可不是件易事,好在我们有野外生存的材料。而达嘎生火的方法很简单实用,就是一块黄磷,一直放在水罐里,只是黄豆大小的黄磷,一碰到干燥易燃的干牛粪,瞬间就会燃烧起来,并且火焰不易被风吹灭。火升起来,黄磷的火是橘红色的,干牛粪很快就烧起来,被风一吹,发出炽热的红光,背向帐篷和风向,刚好照亮了羊圈的门口,羊看到火光,很是激动,咩声一片,以为主人来添加草料了。羊跟人久了,熟悉人的生活,也喜欢火,特别是黑夜里的篝火,羊跟人一样,害怕黑夜里的一切,风雪和狼嗥。在这样的特殊夜晚,牧民和牧群一样紧张不安,只有野狼才会高兴。野狼白天躲藏在群山之间,夜晚,就纷纷跑向牧民们的帐篷附近,袭击牧群,杀死羊羔和小牛犊。在平时,牧民们不允许随便猎杀野狼,但野狼和牧民们的矛盾似乎永远无法消弭和谐。一个艰难的夜晚过去了,干牛粪篝火果然吓住了野狼们觊觎的野心。达嘎和我们都一夜未眠,紧张的时刻,心悬到嗓子眼里,心跳加速到极点。藏地野狼的凶悍我们早有耳闻。它们能够耐数周不吃不喝,而远途奔袭追踪牧群,在途中遇见的所有动物,都有可能成为它们的食物,包括人。藏野狼长得极不像狼,而像豺,尖长的嘴,麻褐色的皮毛,它的项鬣稍长,而前腿稍短,后腿发达。平时成群结队狩猎,极有计谋和组织性。我们在过那根拉山口时,碰到一个刚刚打死一匹野狼的藏民在路边卖狼内,那狼的眼睛到死都是睁着的,样子凶狠。
罗确在天大亮的时候回到了,他的马后边拖着七八只野狼的尸体,牦牛尾的绳子捆绑着,那狼被他的枪弹当头击射,头壳都开花了,只有身体是完整的。雪积得不厚,太阳出来的时候,一片雪野,一层乳白的烟岚在雪野上飘起。风消停后,雪化得很快,到中午的时候,雪基本就不见了,只在山问低洼处或者水塘边才有一些残雪。空气异常清新而凛冽,雪后的空气不那么干燥了,这样冰冷的空气进入我们的肺部,刺激着我们的神经。藏人不喜欢野狼,当然也不吃野狼肉,野狼肉是给外地的游客们吃的。有一些成了藏獒的美餐,藏獒喜欢带血的鲜野狼肉,这种狼肉能够激发起藏獒的野性和顽强不屈的斗志。在艰难的时刻,藏獒奋不顾身地扑向野狼,与野狼生死搏斗。藏獒里最为凶猛的称苍猊,狮头熊身,尾上翘并卷成一个漂亮的圆,苍猊的体型是野狼的数倍,力大无比,生性勇猛,对主人极为忠诚。一夜平安无事,我们不知道这一夜罗确是怎么过的,罗确说,他适应了夜晚的环境,哪怕是暴风雪夜,他照样能够看得清数十米外的一切,野狼逃不过他精准的枪口。那一夜,我们在野狼凄厉的嗥叫声里战战兢兢地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本来第二天我们计划往戈芒错湖边,因为一夜的风雪而泡汤,雪后的道路泥泞而滑溜,当地人称冰泡子的道路陷阱,松散的高原泥土被雪水浸泡而沉降,形成一个个类似陷阱的深坑,或者看似平坦,而实已经变成泥淖区。靠近湖边的路况尤为复杂。沿着柏油公路行走,较为安全些。而我们对昨晚的野狼心有余悸,害怕在湖边碰上野狼。德康笑了,说,你们真是不了解西藏,野狼在白天甚至比不上一只草獭,它们会远遁而去,只有黑夜才会给它们无限的野心和胆量。
生啖羊肉,烈酒和刀
在牧区,不是所有的时间都有机会生火烧烤,有时候,只能够生吃冰冷的羊肉,这时候,需要你放开胆子和闭上眼睛。在牧区,碰上风雪天,或者干牛粪烧光了的时候,又赶不上下一个村子的尴尬时光,只有吃生肉了,西藏的黑脸羊肉膻腥味随肉食存放的时间长短而改变,刚宰杀的羊只的肉带着余温,一点也不膻腥难吃,当然,嚼起来就颇费一些周折了。我是头一回吃生羊肉,跟着牧民们。德康看我一脸的难色,知道我有些畏难,就给了我一把藏刀,他切了一块薄羊肉,蘸上一层盐巴粉末,从酒壶里倒一些烈酒,将刀尖的羊肉往酒里一涮,点上火,一股蓝色的火苗就升起来了,那羊肉一点点变自卷曲,火灭的时候,我放在嘴里吃起来,是半成熟,外边是浓浓的成味,里头是羊肉的生鲜,有点绵软。嚼在嘴里,怎么咬也不烂,只好生吞了下去。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是难看极了,但第一块肉下肚后,就再也不感到恶心和害怕了。吃第二块肉的时候,显得自然和自信。再往后,就不再害怕了。不过,那一整天,我肚子都胀得厉害,一点也不感到饥饿。我喜欢藏刀,像精美的艺术品,雪亮的藏刀是藏民们的防身之物,也是切割肉食的工具,是男人们的象征,也是女人们勇敢彪悍的象征。在藏区,女人和男人一样彪悍和强大。在生吃羊肉后的一整个下午,我的胃里像烧开一样,很是难受,德康说你喝口酒压一压。我喝了一小口,那酒烈得像吞下一口火焰。连喉咙里都烧开了,于是,我一直喷着嗳嗝。直到我们赶到下一个地点,在一个只有四户人家的小村子里,喝了一壺浓浓的奶茶,胃里的难受才一点点释然。酥油茶的做法也跟拉萨看到的不一样,这里的人做法简单,原料也没那么讲究。茶是预先烧好的,放入桶中打制时,加入一块酥油和少量的食盐和糌粑,酥油茶出来的时候,浓香四溢。喝下一碗酥油茶,胃里的羊肉似乎即刻就化了。平生头一次生啖羊肉,竟然如此的难受。再后来,看到羊肉,就想反胃。而烈酒,更是敬而远之,那仿佛是玄冰与火焰,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同时进入我的胃中。我似乎想拥有野狼的胃液和藏獒的胃口,可是,我不是,连高原人的资格都没有。这里永远不属于我这样的低地人。高原只属于野性和粗犷,只属于诗歌的胃囊和骨骼。像雄鹰一样,像野狼一样,像狂野的高原一样。
后来在康巴藏区吃到炙牦牛肉,也同样是半生半熟的,淌着血滴的牛肉薄片被炭火炙烤过后,局部焦而泛自,康巴人像四川人一样吃浓辣辛味,花椒磨成粉末,加上辣椒末和盐混合,撒在炙肉上,吃起来,眼泪就流了出来,多半是给浓烈的辛辣味给呛出来的。在从尼玛去班戈的路上,我们遇到了一群去当惹雍错湖祭的藏民,他们一路上基本是干牛肉、糌粑和随便烧烤的鲜牛羊肉。这些在路上的信徒们,不在乎每天的饮食,饱一顿饥一顿,遇到村寨人家,才有可能吃上热热的汤饮和酥油茶。他们坐在路边的草地上,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如枯柴般的干肉条,一个高挑个子的藏族汉子跳起了“鹰”舞,双臂抻开,像雄鹰一样旋转着,左右腿弯曲互替着,蹦跳,俯身,仰身,跳步,这和藏北牧民开朗的性格有关。小伙子在娱乐着同伴们,大伙唱着歌,打着节拍给他鼓动。阳光照射在他灰白色的袍袖上,那是一种精神上的执着和信念。“格里勒,雄鹰展翅啦,雪山上流淌着清泉,草地花开多么艳丽,格里勒,马儿的蹄多么轻盈,一日就跑遍了达日嘎,格里勒,我们出发吧,圣洁的湖水上,焕发出美丽的光芒,神山出现啦,格里勒!”他们吃着干而涩的糌粑,嚼着干牛肉条,心情舒畅。在古老的游牧民族的精神世界里,神是支撑他们灵魂的唯一因素。
在远离人烟的莽荒的高原上,在少有牧群的群山间,当天空彻底蔚蓝并且阳光灿烂的时候,这里仿佛大地悄然敞开的一条秘径,通往幽冥和神秘的宫殿。那些群山在冰雪融尽之后,呈现出一种原始的本色,岩石,裸露的泥土和砾石,被远古的海水浸泡过的泥土是黄褐色的,局部是红棕色的,在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中,说大地是佛母的化身,天空是佛母的眼睛所化,棕红色的岩石是花朵和格萨尔王的坐骑所化,是战旗和佛袍,是太阳的足迹。而雪山是莲花的花瓣,云朵是莲花生的慈祥的微笑所化。在这里,能够忘记自己作为人的身份,能够忘记一切人间的因素。
在阿我根的那一夜,罗确的儿子达日嘎告诉我们,有些羊的肉是可以生吃的,有些不行,膻腥味重且柴硬。黑脸羊长着一对横而大的犄角,扭曲的,羊的脸颊或者耳朵是黑色的,甚是美丽。这是藏北高原耐寒羊种之一,在高原瘠薄的草地上啃着短而纤细的微草,喝着成而苦的湖水,黑脸羊的肉竟然一点也不难吃,羊脖子上的肉最为鲜嫩。达日嘎说,每年,他要卖出去几百只羊头骨,那肉是一点点剔下来的,水煮过,碱煮过,再酸洗,然后漂白。羊的头骨是一种精神的物质,而羊肉则是物质里的精神,我吃不惯这样的羊肉,生啖羊肉,可能只属于他们,让人心生敬畏的一群人。后来,我们一直带着一枚这样的羊头骨,在夜晚回味那个生啖羊肉的夜晚,这种神秘的气氛竟一直萦绕着,挥之不去。羊的血肉化为我们身体的一部分,而羊能够在神的大地上无忧地行走着,我们或者因此具有了某些神秘的力量。烈酒和刀,锋利无比,浓烈无比。那是一堆火焰和冰冷的钢铁,神在空中,我们在大地之上。
奔逐,马和牦牛之间
高原上的藏马个头不像蒙古马那样雄壮高大,藏马更像缩小了的新疆马。而牧民们在马上奔逐如飞,能够不用马鞍和辔缰骑马。高原的骑士们年年要比赛,我们错过了这个时间,但在老骑手德康的眼里,马就是高原上的云朵,是可以乘坐的云朵。牧民们平时喜欢骑马,为了放牧方便,他们从小就学会了骑马,过去有猎枪,再以前,就是靠弓箭了,骑马射箭是两样分不开的本领。长长的马鞍是赶牦牛和羊群的,也是驱赶狼的。偶尔碰到几只孤狼,成不了大威胁。骑马的牧民甩鞭,抽向野狼,野狼负痛嗥叫,落荒而逃。一边逃一边回头用不甘心的目光看着那些肥羊,狼不会轻易放弃的,它跑开一段距离,会继续悄悄地跟踪,直到夜幕降临。而牦牛素来具有好脾气和犟脾气,牦牛是两种脾气的结合体。在它吃饱喝足并且心情舒畅的时候,牦牛的脾气格外地好,否则,牛脾气上来,就是野狼也忌惮,别说是牧民的长鞭了,就是拿刀砍它们,也难以听话顺驯。牦牛的脾气也随季节变化而变化,春天的时候,牦牛到发情期,公牛碰面就拼打个难解难分,不抵撞得头破血流,不算完事。春天过后,母牛怀犊,到秋后产犊,这期间,公牦牛们完全不顾母牛们,自顾自撒欢儿去了。这时候牦牛的脾气也好许多,到秋后,牦牛犊子下地,公牦牛又到了发情期,而母牦牛正护着犊子,凶猛胜过公牛。不让陌生人靠近,甚至是公亲牛。放牦牛是一件轻松事,牦牛的天敌几乎没有,偶尔发生狼群咬死病老牦牛的事情或者落单的小牦牛,那只是个别事件。牧民们重点保护的是羊群,而牦牛群则是散放,随它们到处走动,只是到了傍晚,才会驱马拢畜回栏。牦牛没有固定的栏圈,不像羊群,需要栅栏圈圈保护。牦牛在头牛的带领下,聚成一堆,小犊子在中间,怀孕的母牛也在中间,公牛在外边负责保卫整个牛群。有时候碰到野牦牛群,野牦牛具有强烈的攻击性,牧民和家牦牛不能靠得太近,当然,偶尔也有野牦牛与家牦牛中的母牛发生爱情故事,被家牦牛捎带着回家的情况发生。而野牦牛惧怕人类,看到牧场主人来查,往往突围而去,奔跑起来,像坦克一样,声如擂鼓,蹄声咚咚。它的长毛飘飄,远远看,像一团墨云在疾走。
牧民们经常需要跟牦牛们较上劲,牦牛来脾气的时候,变得凶悍而勇猛,牛眼睛布满血丝,鼻孔里喷出青草味的自雾。牦牛善于奔跑,在草原上甚至是山坡上奔跑都一样迅疾。牧民们只能和它们比耐心,用时间来赢得牦牛的驯服。牦牛跑得再快也跑不过马,牧民们派出藏獒一起驱赶牦牛,牦牛怕藏獒,于是,牛脾气顿时全无,只好乖乖跟着主人回栏。我们驱车在草原上狂奔,远远地避开牧群,只能远远地观看,牧群散在草原上,星星点点,远远看过去,像夏季草地上冒出的蘑菇。在草原上曾经听说过一段牦牛与野狼恶斗的故事,一头老牦牛因为在山坡上摔伤了一条腿,于是渐渐落单了。天色渐晚,主人点数的时候竟然忽略了它。于是,一群狼盯上了它,它努力奔跑想甩开狼群,赶上牦牛群。可是野狼岂肯放过这样的好机会?野狼试探性地攻击,牦牛狂怒地还击,如此这般,一轮轮缠斗下来,牦牛体力不支了,狼群渐渐聚拢了过来。第二天,牧场主人看到震惊的一幕:那头牦牛被狼群掏空了腹腔,身体被吃掉大半,只剩下牛头和脖子一段,整头牛趴在地上,鲜血淋漓。而牛尸体旁边,躺着几只狼的尸体,同样被别的狼啃得只剩下残躯。牦牛在被群狼围攻的时候,拼死反击,它的大角挑死了冲在最前头的几只狼。自然界里的生存是如此残酷,你死我活。后来,那群牦牛跟狼结下粱子,只要看到一只狼从牛群边经过,必有几头公牛穷追孤狼不放,直到狼跑断了气。牧场主人只好转场,想让愤怒的牦牛群忘记它们的同伴,忘记仇恨,忘记狼。这样的牦牛群,单靠一个牧民单马独骑,想拢回栏圈是不可能的事情。牦牛的记性特别好,即便经过许多年,再经过那里,牦牛们会停下脚步,停止啃食,仰头长鸣,似乎在为过去的事情伤悼。
沿着鹰的方向而去
高原上的鹰多半体形硕大凶猛,能够轻易击杀一只病狼,能够将岩羊叼上半空。几十斤重的岩羊在它的爪下轻如无物。它们不会轻易落地,在天空中盘旋着,像一片云的注释。鹰的啸唳是尖细的,声音远播。而最为凶猛的高原鹰是金雕,金雕是大型猛禽,是鹰族里的王者,它远远地躲开了人类密集居住地,在牧区边缘游荡,寻找机会,对病老牲畜下手。藏羚羊是它们永恒追逐的猎物之一,牧群也是它们梦寐以求的乐园。逐猎需要耐心和观察,它会跟随牧群,在上千头羊里分辨出一头病羊或者衰老的羊,小羊羔当然也是它最爱的猎物。雄鹰出现的地方,水草丰美,牛羊成群。它耐心地在天上盘旋,一圈又一圈,渐渐地来,渐渐地去。像幽灵,像随时降落的恶魔。牧民对于鹰不像对于狼那样厌恶和决绝,雄鹰是他们心灵上的神祗,或者是天堂的信使,哪怕某只鹰掠夺了牧民们的牲畜,牧民们也不计较。牧民们相信,让鹰叼去的羊只,算是敬献给神灵们的祭礼。而金雕会猎杀孤狼,狼才是牧民的天敌。牧民纵马狂奔的时候,天空中有一只鹰默默地跟随着他,鹰会指路,鹰盘桓不去的地方,就有某只羊遭遇不幸了,被狼猎杀的牲畜,在荒野里寂静地横陈着,鹰远远看到了,聚拢过来。受伤的牲畜也会招来鹰的眷顾,而鹰的眷顾也会招来狼群,因此,猎人们知道,沿着鹰飞行的方向,一定会有所收获,牧民们知道,沿着鹰的方向,会找到落单的牲畜。等待着鹰的命运同样是坎坷的。
高原鹰的寿命在四十年左右,而在暮年的鹰,会经历一次次痛苦的换喙爪的过程,据猎人说,高原鹰不会轻易服老待死。每约十年,它的利爪和强喙都会因为一次次捕猎而磨损,而鹰失去这两样利物,它就失去猎杀猎物的能力。鹰会选一个安全的地方,将磨损的利爪一枚枚叼断,鲜血淋漓,等利爪重新长出后,它会再次将磨损的坚喙弄断,然后等待新喙重新长出,这期间,它只能吃一些腐烂的动物尸体,并且毫无攻击能力。约一个月后,它的坚喙重新长出,一只鹰获得重生,它可以再次搏击长天,雄视九域。陈小三曾经写过一首诗,德康编成歌曲,叫《鹰》:“那一年,我迷失了方向,鹰飞过我的脸,天空如此浩阔,云朵在耳边低语。那一年,我迷失了方向,一只鹰飞过我的心野,我找到了那条路,直穿过雪山和云层。那一年,我老了,看不清方向,一只鹰飞過我的眼睛,太阳的光芒在它的尾羽上闪闪发亮,我期待着,某一天,一只鹰与我偕老。”陈小三从低地成为一只高原的鹰,会吟唱着诗歌的鹰。
神秘的天葬台,我们远远观望。在太阳初升的时刻,刀登(天葬师)挥刀絮语,口中喃喃着经咒,祝福吧,逝者,升天吧,亡灵!一群鹰在盘旋,一口口接去逝者的肉身,天葬师的经咒像歌一样,在时光的边缘长出翅膀,太阳升起的时候,逝者的肉体已经消逝,一群鹰随着阳光而去,在诵经师的祝福里一起升入天堂。雄鹰啊,来拯救我们吧。我们会迷失方向,像陈小三的诗歌那样,鹰会飞过我们的脸、心野和眼睛,天堂在上,尘埃在下。鹰在上,灵魂的微缕轻轻引领,随着鹰的翅膀升起,升起。
陈元武,作家,现居福州。已发表散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