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2018-02-28 21:45王晨璐李铜山
商业经济 2018年2期
关键词:永城市高素质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王晨璐+李铜山

[摘 要] 近些年来,永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但仍面临干群认知度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高素质人才短缺、发展遇资金瓶颈等问题。永城市必须采取相应对策措施,以减少与先进市的差距,具体对策为提高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规范管理、帮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纳农业人才、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投融资渠道等,并以此促进新型农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永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管理;高素质人才;资金瓶颈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02-0075-02

Abstract: The number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ubject is growing, and the quality is improving in Yongcheng in recent years, but it still has the problems in terms of insufficient awareness of carders and the masses, nonstandard internal management, lack of high-quality talents, and capital bottleneck. The government should adopt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reduce the gap with advanced city.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rove the awareness, strengthen the internal norm management, help to recruit new staff and broaden the financing channels, so a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e.

Key words: Yongcheng,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ubject, internal management, high-quality talents, capital bottleneck

近些年来,永城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从数量上看,截止2016年,永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3000多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487家,家庭农场553家,农产品加工企业580家。从质量上看,国家级示范社发展到5家,省级示范社发展到7家,市级示范社发展到50家,市级以上的示范社合计6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到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到25家,市级以上的示范家庭农场合计29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45家,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合计56家。但与先进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尤其是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必须采取应对措施。

一、永城市新型农业主体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干群认知度不足

农民认为土地是赖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对农业经营主体认识不足,怕失去土地的生产自主权,以至于离开土地后不知道如何继续生存,对土地流转顾虑重重。部分领导干部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识不高,也没有切实站在农民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把土地流转当作一个“任务”去完成,甚至个别领导为了贪图政绩和利益,强迫农民流转土地,这极大影响了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公信度,也破环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秩序。

(二)内部管理不规范

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均以“松散合作”为主,合作组织以提供技术、信息和服务为主,对合作会员如何经营、是否符合规范不予管理,更有部分合作社成立初衷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项目,从中谋利。多数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运行管理不规范,一方面没有正式注册登记,经营者对本组织的运行宗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等没有清晰的认识,管理者与会员之间的权责没有明确的界定;另一方面没有制定章程或有章程却不能严格执行,成员内部之间分工不明,利益不沾,管理低下,严重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三)高素质人才短缺

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低,研究推广管理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农村人力资源出现“两头轻中间重”的情况。新兴职业农民短缺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剪刀差”造成农业比较效益低,很多农民不愿意再以专业务农为职业;另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以及在农业推广和培训力度上投入不大,导致培训效率不高。研究推广管理型人才的缺失,主要是人们认为农业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资收益低,不是一个体面的职业,农村出身的孩子一心考学“跳农门”,而城市的孩子更不愿意涉农,导致很多农业高校或农业专业收分低、生源少,更有一些农业专业人才毕业后“离农转业”或者“做农不下乡”。

(四)发展中遇资金瓶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旺盛,截至2016年7月,永城市农商银行各项贷款金额615568万元,涉农贷款金额547299万元,占各项贷款金额的88.91%,但有相当一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生产规模小,资产难以评估,财务制度不健全,证件不全,高管信誉低等问题,缺乏统一的管理,并且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银行也较难判断其实力,无法盲目轻易放贷,新型主体和金融机构中间形成一道鸿沟,造成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二、永城市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措施

(一)提高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

政府要重视并支持协助农业推广人员,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使农民转变“有土即安”的思想,认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性质。有关领导不仅要认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化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不是谋取私利,平铺仕途的“工具”,而且要全力支持并陪同农业推广人员做农民思想工作,增加政府公信力,让农民放心政府安心。endprint

(二)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规范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今年年初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意见》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核心,要求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永城市政府应鼓励、支持、引导土地股份制合作,让农民以土地的形式参与分红。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突出,想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顶层设计,首先就要清查核资,进行集体成员认定,成立农村经济组织,实行账务管理,经营全公开,做到土地统一耕种、统一收获,按入股土地面积分红。

(三)帮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纳农业人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的支撑,一方面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管理,以终身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教育培训、资格认定为手段,以奖励扶持为保证,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培育对象,分产业、分层次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并加大政策投入力度,用更多的福利和优惠招纳一大批农业推广、农业研究、农业机械等专业大学生。另一方面要转变人们对“三农”看法,现代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刚性基础,农业现代化是“四化”同步发展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应该以从事农业,生在农村为荣,新型职业农民同任何职业一样不分贵贱,特别是作为全国人民“衣食父母”,更应该感到骄傲自豪。

(四)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投融资渠道

首先,对农业经营主体设置专业信誉积分评定,经过考察比拼对积分较高企业降低信贷门槛,扩大信贷额度,针对大学生返乡创业者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其次,要创新保险支持方式,增加保险种类,提高赔付标准,无论大小企业不会因为自然灾害而导致颗粒无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保驾护航。最后,对于国家出台的相关金融扶持政策,必须落到实处,拒绝拖延,对优秀的专业大户、企业等给予奖励支持,要让农业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政府对其的重视,更加坚定的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李超伟.创新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难题——河南省永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初探[J].中国农民合作,2017(6):12-13.

[2]李艳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4(14):292+39.

[3]丁允.推進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永城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农业,2014(15):6-7.

[4]李君楼,何清文.强力推进高产创建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永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纪实[J].农村,农业.农民(A版),2009(7):24.

[责任编辑:潘洪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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