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
自2014年以来,网约车的迅猛发展对于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差异性的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如发展定位不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1],严重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及社会稳定。
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宁波市坚决贯彻文件精神,把握改革方向原则和主要要求,形成了《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与此同时,宁波市网约车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启动。
平台建设以网约车监管需求为重点,以原有宁波市出租汽车管理服务系统为基础,统筹出租汽车系统数据互联互通,通过建设宁波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实现网约车运营监管。
①构建出租汽车全行业数据资源池,出租汽车营运数据(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的位置、订单、营收、服务评价等数据)100%被完整保存,实现数据安全管控的同时,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作为应用系统的基础依据,也为引导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及政府部门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②建设网约车监管平台,实现网约车辆及驾驶员的许可信息预审(网约车平台许可由省级完成),为发放车辆和驾驶员的许可证书提供依据。实现在线车辆日常监测与管理决策支持,为网约车监管提供有效抓手,为提升行业整体监管水平供有效手段。
③通过统一数据交换接口,实现与省级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省级监管平台数据由部级网约车信息交互平台下发);同时也可利用省级平台提供的数据接口报送本地特殊数据。
根据行业监管需求,建立市、县两级网约车监管平台(市、县采取统一平台、分级管理的模式),落实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日常监管、服务质量考评、服务分析决策等职能,主要包括“一个中心、三大平台”,其中一个中心是指出租汽车与网约车行业数据资源中心,三大平台是指资格预审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及辅助分析系统。
构建涵盖出租汽车全行业(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的数据资源中心,并重点构建网约车数据资源体系,具体将搭建网约车平台基础信息数据、车辆基础信息数据、驾驶员基础信息数据3个基础数据库;营运信息数据、订单信息数据、车辆定位信息数据、告警数据4个业务数据库和服务质量信息数据、执法稽查信息数据、投诉信息数据、出行需求数据4个主题数据库。
资格预审系统主要包括对网约车辆许可信息预审、驾驶员许可信息预审、许可信息的管理三个功能模块,具体流程见图1。
①网约车辆许可信息预审
本功能以网约车辆许可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实现对网约车辆的许可申请进行预审。系统对网约车平台统一提交的车辆许可申请资料进行存储,采用并联审查的模式,与车管所、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信息交互,通过预审的车辆方可到窗口办理后续手续。
②驾驶员许可信息预审
本功能以网约车驾驶员许可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实现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许可申请进行预审。系统同样采用存储外加并联审查的模式,与车管所、公安局部门进行交互。对于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将其信息推送至省考试平台,准许其参与从业资格考试。
③许可信息的管理
本功能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并支持许可信息的多方式查询,同时实现对驾驶员许可证书有效期的到期自动提醒。
图1 资格预审系统流程图
通过该系统实现对网约车的动态监控及动态运营数据查看,为行业管理人员提供监管依据。系统主要包括网约车的实时监控、动态营运信息管理与运行状况异常提醒三个功能模块。
①实时监控
本功能并基于GIS地图,将网约车的行驶位置、行驶速度、行驶方向、行驶轨迹等营运信息实时动态的展示出来,供行业监管部门实时监控,同时乘客的服务评价数据也将实时上传至平台,实时监控系统界面如图2所示。
②动态营运信息查管理
以数据资源池为支撑,主要实现对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行驶方向、运营状态、车辆轨迹、订单信息、服务评价等动态数据的统一管理;且支持综合条件查询、模糊查询等操作,查询结果可支持Excel、电子轨迹回放等展示形式,车辆运行轨迹回放见图3。
③运行状况异常提醒
本功能主要实现对车辆运行异常、订单流转异常、人车对应关系异常等情况的实时告警提醒,车辆聚集报警见图4。
图2 实时监控系统界面图
图3 车辆运行轨迹回放图
系统将对网约车静态和动态数据进行汇聚和整理,在实现数据查询的基础功能上进一步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行业监管、综合评价、辅助决策等管理需求提供支撑和保障。系统主要包括综合考核评价、促销活动分析、出行需求云分析三个功能模块。
①综合考核评价
从管理者的日常管理需求出发,基于数据资源池的网约车静态和动态信息,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度分析,实现对网约车平台、运营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②促销活动分析
针对网约车平台不定期开展的促销活动,系统实现对活动期间平台收益、服务质量等促销活动效果的分析、活动对传统出租车运营情况变化的分析及为平衡新老出租汽车业态而制定政策的评估。
③出行需求云分析
通过对汇聚的海量公众打车出行数据进行网格化分析,形成网约车出行的“需求云”,并将分析的结果下发到各个网约车平台,为网约车行业整体运力的高效、合理分配提供决策依据,市民出行热点分析见图5。
图4 车辆聚集报警图
图5 市民出行热点分析图
网约车是区别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新兴业态,体现了共享经济的特点[3]。网约车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甚至也引发了一系列行业问题[4]。在发展的过程中,乘客安全保护、行业维稳、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文分析了宁波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框架及建设内容,为网约车新政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1]孙俪杨.新政背景下的网约车合法化及其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经济与社会科学研究,2017,6:437-438.
[2]王磊,张锦.基于网约车新政的政府监管平台建设探索[J].电脑与信息技术,2017,25(1):1-4.
[3]王静.中国网约车的监管困境及解决[J].行政法学研究,2016,13(2):49-59.
[4]李奇林.政府规制视角下的我国网约车监管政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