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发布 《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整体保护和延续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以及与村落相互依存的山、水、田、林、路等自然景观环境。
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村民委员会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责任;强调保护传统村落,不仅仅是保护好几处传统建筑、几棵古树,更是要对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自然景观环境进行整体保护。办法还要求将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注重对各类遗存的“活化利用”,促进传统村落与当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除了要求政府部门制定保护规划、予以资金支持、对破坏传统建筑者进行处罚外,办法还希望能调动原住居民的积极性,最终实现传统村落在当代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