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波
(铁道警察学院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0053)
《资治通鉴》卷二二二载,唐肃宗元年(762年)建巳月,“壬子,楚州刺史崔侁表称,有尼真如恍惚登天得见天帝,赐以宝玉十三枚,云‘中国有灾,以此镇之。’群臣表贺”[1]7122。肃宗以楚州献宝为祥瑞,因此在不久后的甲子日改元“宝应”,复以正月为岁首,建巳月为四月。孙英刚曾对肃宗去年号、改正朔的“革命”措施做了细致论述,并对肃宗改元宝应的情形做了推测[2]398。此外,有论者提出楚州献定国宝玉是出自唐代宗的授意[3]12。前贤所做的诸多推测说明肃宗末年,尤其是自楚州刺史崔侁表献定国宝玉至唐代宗即位之间历史的复杂性。楚州献宝与改元宝应之间有着直接关系,学界对此鲜有专门讨论,故本文拟对楚州献宝的相关问题做深入探讨。
对楚州献宝的记载见于唐宋等时期的诸多史籍,许逸民先生在《酉阳杂俎校笺》中对楚州献宝条目的笺注中梳理了相关史料出处[4]40-47。然检阅史籍发现尚有补充之处,除去本文开头所引《资治通鉴》之外,楚州献宝还见于《酉阳杂俎·忠志》《旧唐书·肃宗纪》《旧唐书·五行志》《新唐书·肃宗纪》《新唐书·五行志》《册府元龟·帝王部·符瑞第四》,《太平广记》卷四○四引《杜阳杂编》以及《玉海·器用·唐定国宝玉》《文献通考·物异考六》《唐宝记》(《类说》卷七、《锦绣万花谷前集》卷四、《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前集》卷十七、《岁时广记》卷二十八)、《八宝记》(《绀珠集》卷四引、《广艳异编》卷二十)。上述典籍对楚州献宝的记载大致可分为二种:一是以两《唐书》等为代表,仅是记载楚州献宝的时间以及宝玉的名目、数量;二是以《太平广记》卷四〇四引《杜阳杂编》为代表,详述了楚州真如献宝的完整经过。下文将分而论之。
《旧唐书·肃宗纪》载楚州献宝名目有12种,共14枚,与“楚州刺史崔侁献定国宝玉十三枚”的记载相矛盾[5]262-263。《旧唐书》本纪的史料来源,大致如赵翼所说,“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大体符合代宗以前帝纪、人物传的情况[6]373。其对楚州献宝的记载应该是可信的。其他文献所记宝玉名目并未超出上述记载,只是数量上有差异。《旧唐书·五行志》存有宝玉11种,共13枚,后据《旧唐书·肃宗纪》补入“五曰碧色宝,圆而有光”[5]1382。《资治通鉴》卷二二二考异部分引《唐会要》对楚州献宝名目、数量的记载与《旧唐书·肃宗纪》相同,然其文末言“十三曰阙;凡十三宝,置之日中,白气连天”[1]7122。《资治通鉴》虽然记为“十三枚”,但考异部分所引还是指种数为13,而非指其枚数。
《新唐书·肃宗纪》仅言“楚州献定国宝玉十有三”,未载具体名目[7]165。《新唐书·五行志》载有宝玉名目10种,共12枚,并言“其一阙,凡十三”,这似乎与“楚州献宝玉十三”之说法相合[7]914。但将其与《旧唐书·肃宗纪》对比,则可发现有错讹之处。首先,缺记碧色宝、玉玦两种宝玉;其次,关于琅琊珠的记载存在明显错讹,“形如玉环,四分缺一”是指玉玦而非琅琊珠。《新唐书·五行志》的记载看似解决了《旧唐书》纪志中对楚州献宝名目、数量存在矛盾的问题,却存在明显的错讹,其原因难以探究,姑且存疑。
从上述分析来看,“十三宝”应是指宝玉的种数而非枚数。
此外,《册府元龟·帝王部·符瑞第四》载定国宝玉有11种、13枚,但将碧色宝漏记[8]247-248。《玉海·器用·唐定国宝玉》对“十三宝”之记载是参考《旧唐书·肃宗纪》[9]1603。《文献通考·物异考六》对楚州献宝的记载是源自《新唐书·五行志》[10]24。
除去两《唐书》等对楚州献宝的记载之外,唐人段成式撰《酉阳杂俎》载“楚州献国宝一十二”[4]40,未采用“十三”之说法,此为独一例。
《太平广记》卷四○四引《杜阳杂编》记载,真如在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七月七日初次得授宝囊,肃宗元年建子月十八日夜真如见天帝,天帝又出宝授真如,并言“前所授汝小囊,有宝五段,人臣可得见之。今者八宝,唯王者所宜见之。……具以宝名及所用之法授真如”。此后又详述真如面见楚州刺史崔侁、淮南节度使崔圆之经过[11]3254-3256。真如前后两次得宝,一为5宝:玄黄天符、玉鸡、谷璧、王母玉环2枚;二为8宝:如意宝珠、红靺鞨、琅琊珠、玉印、皇后采桑钩2枚、雷公石2枚。这解决了两《唐书》等记载楚州献定国“十三宝”种数、枚数的矛盾,但可信度存疑。《太平广记》对楚州献宝的记载是引自唐人苏鹗所撰《杜阳杂编》,但现存《杜阳杂编》中却不见此段记载。
《太平广记》卷四○四引《杜阳杂编》对楚州献宝故事的记载多为后世典籍所引。例如,《岁时广记》卷二十八《唐宝记》对楚州献宝的记载应是引自《太平广记》,其对宝玉种数、枚数的记载亦同于后者[12]322-323。《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前集》卷十七《真如获宝》只记载真如前后分获五宝、八宝,但不言具体名物[13]147。《锦绣万花谷前集》卷四只是记载真如得五宝之事,其余不言[14]48。《类说》卷七《唐宝记》记载宝玉名目与《太平广记》相同,但情节不及《太平广记》完整[15]120。《绀珠集》卷四《八宝记》记载的宝玉名目数量同于《太平广记》[16]356-357。以上《八宝记》《唐宝记》均是延续《太平广记》对宝玉种数、枚数之记载。
关于唐宋笔记小说中对楚州献宝的记载,许逸民认为唐人杜确的《楚宝传》或为其源头,惜其书不传,嗣后则有《唐宝记》《肃宗八宝记》及《杜阳杂编》之说[4]43。陈振孙《直斋书目解题》卷五载:
楚宝传一卷,杜确撰。肃宗乾元二年,楚州尼真如献宝事。
唐代并无“大观”年号,此处当是年号“大历”之误写。楚州献宝发生在肃宗元年建巳月,此处却记为乾元二年(759年)。因《楚宝传》现已不存,难以断定其是否为楚州献宝故事之源头。而大历二年(767年)的《八宝记》,杜光庭《历代崇道记》载:
代宗初,于楚州安宜县获八宝,因改安宜县为“宝应县”,敕于所获之处造“宝应观”。遂改元为“宝应元年”,大赦天下。[18]9718
此或可印证确有《八宝记》之流传。
综上所述,两《唐书》等对楚州献宝种数、枚数的记载存在差异,楚州献十三定国宝玉是指宝玉种数而非枚数的说法更为可信。后世笔记小说对楚州真如献宝记载的源头问题,因唐人所撰《楚宝传》《八宝记》等书均已不传,故从现存史料来看,《太平广记》卷四○四引《杜阳杂编》成书最早,后世典籍中的《唐宝记》《八宝记》可能都是引自于此。
此外,在楚州献宝一事中主要涉及楚州刺史崔侁、尼真如以及淮南节度使崔圆。史籍留存崔侁及真如之资料寥寥无几,除去对献宝之事的记载中提及崔侁以外,《全唐文》尚存常衮所做《授崔侁萧直给事中制》[18]4208。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二月,崔圆接替王玙出任淮南节度使,直至大历三年(768年)六月[19]717-718。两《唐书》皆有其本传,但均未记载献宝之事。现存《淮南节度使尚书左仆射崔公颂德碑铭》[20]3617-3618《故中书令赠太子太师崔公庙碑》[20]5155亦未提及楚州献宝故事。
前文提及有论者认为唐代宗以楚王身份为太子,且在登基之后升楚州为上州,刺史及进宝官皆有超擢,故楚州官员献宝一事当出自代宗授意。代宗即借此祥瑞之兆而获得监国之位,距离继位登基仅一步之遥[3]12。此论断尚有不少需要商榷及细究之处,要理清楚州献宝与肃宗、代宗之关系,有必要详细考察楚州献宝前后的中央及地方之政治形势,而肃宗的身体状况也是需要考量的重要方面。
据《资治通鉴》卷二二二记载,唐肃宗元年建巳月壬子(初三),楚州刺史崔侁表献定国宝玉,甲寅(初五)玄宗驾崩,乙卯(初六)肃宗卧病而只能发哀于内殿,丙辰(初七),肃宗命苗晋卿摄冢宰[1]7122-7125。肃宗虽然卧病,但是应尚有清醒的意识,故以苗晋卿为冢宰,其意最可能以此稳固朝局,但苗晋卿却未能起到肃宗所期待的作用。苗晋卿上表难以胜任冢宰之职,其原因有二:一是朝臣皆言其心昏貌朽;二是因患病而不能及时处置军国要务[5]3351。苗晋卿此语恐非托词,此时安史之乱仍未平定,肃宗此前已着手处置来瑱等地方将领,政局瞬息万变,苗晋卿自感难以应付。此时的苗晋卿已经处于暮年,《旧唐书·苗晋卿传》载其在代宗即位后不久,“年已衰暮,又患两足,上特许肩舆至中书,入阁不趋,累日一视事”[5]3352。苗晋卿上表固辞冢宰,肃宗无奈允许,但肃宗的身体状况并不能临朝听政,故命太子监国。苗晋卿表文中载“陛下发哀已五日矣,愿准遗诏听政”[5]3351,乙卯(初六)肃宗因病发哀于内殿,至庚申(十一)则是五日,且苗晋卿在表中没有提及太子监国之事。据《资治通鉴》记载,代宗是在甲子改元前受命监国[1]7123。故我们推断肃宗命代宗监国发生于庚申(十一)后、甲子(十五)改元之前。但是代宗未行监国之实,直至丁卯(十八),“辅国始引太子素服于九仙门与宰相相见,叙上皇晏驾,拜哭,始行监国之令”[1]7124。
伴随着肃宗命代宗监国,张皇后正酝酿一场宫廷政变。《资治通鉴》卷二二二考异部分引《肃宗实录》:
张皇后因太子监国,谋诛辅国。其日,使人以上命召太子,语之,太子不可。乙丑,后矫上命将唤太子,程元振知之,密告辅国。[1]7124
按上文,肃宗令太子监国是在甲子日前,皇后谋诛李辅国当是代宗受命之后。张皇后对铲除李辅国势力并无把握,故需要太子的支持。在遭到代宗否决后,张皇后才找到越王李係。代宗拒绝张皇后的理由是,肃宗虽然患病甚危,但李辅国、程元振等皆为肃宗勋旧,一旦不告知肃宗而诛之会引起朝廷震动[1]7123。可见代宗还是忌惮宦官的实力,另外也可看出肃宗虽然病重,但对朝局尚有一定把控能力。
张皇后缘何选在改元宝应后的第二天,即乙丑(十六)“矫诏”唤太子呢?据《资治通鉴》记载,李辅国、程元振勒兵收捕张皇后势力,“时上在长生殿,使者逼后下殿,并左右数十人幽于后宫”[1]7124。肃宗在改元后应是住在长生殿,这也是越王李係命人带甲埋伏于长生殿后的原因。从张皇后选择在乙丑行动以及越王李係的举动来看,可以断定在乙丑肃宗真的处在“弥留”之际了,此时的他可能已经完全丧失了意识和行为能力,所以张皇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试图发动政变。从时间上来看,张皇后选择在乙丑召太子,越王李係等至少提前做好了举事准备,然而在甲子日肃宗还“制改元”。或许正如孙英刚所言,肃宗正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里决定改元,其实也是卸下了自己的一个最大的心理包袱[2]398。在改元之后,肃宗疾病更剧,正是在此种情况下,张皇后选择了行动。倘若肃宗在甲子前就无清醒意识,恐怕张皇后也不会选择在乙丑行动。
据上,在玄宗驾崩(甲寅)的前两天,(壬子)楚州刺史崔侁表称真如献宝之事。肃宗在发哀之后,命苗晋卿为冢宰,以图稳定朝局。然苗晋卿并未发挥肃宗所期待的作用,在其上表固辞冢宰之后,肃宗无奈允许,并命太子监国。甲子,肃宗宣布改元宝应,此时肃宗已处在弥留之际。张皇后召太子商量铲除李辅国的具体日期难以确定,但是应该在乙丑日前几天,这个时间应该不长,否则越王李係等人的活动早就被人察觉。张皇后召太子之事甚至可能就发生在改元的甲子日,在遭到代宗拒绝后,张皇后迅速找到了越王李係作为替代者,并准备在第二天召太子以图之,然其事早为宦官程元振所知,故其事不成。
经过上述分析,从楚州献宝到改元宝应之间,肃宗虽然病重,但尚有清醒的意识,并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故楚州献宝出自代宗授意的可能性不大,当是出自肃宗的授意。
另一个问题是,定国十三宝为何从楚州献来,这或许与江淮一带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有关,幸赖李碧妍对“刘展之乱”“李藏用之反”以及肃宗江淮政策的实质等问题有精彩论述[21]433-448,让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更加全面地了解楚州献宝之事。在上元二年(761年)正月平息“刘展之乱”后,肃宗开始对江淮地区的人员安排与军事政策进行新的调整。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废除江淮都统一职,并以汾州刺史崔圆为淮南节度使。如何安置都统副使李藏用及其军队成为新的问题,经过周折,肃宗上元二年(761年)十月李藏用被崔圆署为楚州刺史,其也成为彭越、韩信等人命运的翻版,死后被诬以造反的名目。而后接替李藏用出任楚州刺史的正是崔侁。刘展、李藏用等人命运的背后是肃宗遏制地方握兵将领权力的谋略,但是安史之乱却依旧在延续。在“刘展之乱”被平息的次月,唐军在洛阳一带遭遇邙山之败,战事由河南西部向四周扩散开来。次年春天,淮西节度使王仲昇兵败被俘。此后,江淮一带的农民起义已有燎原之势,军事布防的瘫痪与农民起义的风起云涌已经成为棘手难题,更严峻的是唐军与安史乱军间的战斗仍在继续[21]444-448。南北战局的双重压力,已经不是由处在弥留之际的肃宗所能解决,其希望便寄托于唐代宗身上。
唐代宗被立为太子时,因豫州献嘉禾而更名为豫[7]166。祥瑞嘉禾有着特殊的意义,诸如“王者德至于地,则嘉禾生”[18]5567“天下和一,则嘉禾应”[18]4257等。代宗更名为豫则是蕴含着李唐王室再塑天下的美好愿望。而如何认识代宗与楚州献宝的关系则是接下来讨论的重点。《新唐书·代宗纪》载:
元年建巳月,肃宗寝疾,乃诏皇太子监国。而楚州献定国宝十有三,因曰:“楚者,太子之所封,今天降宝于楚,宜以建元。”乃以元年为宝应元年。[7]166-167
上述肃宗与代宗语之事不见于《旧唐书》,肃宗召见代宗最晚发生在建巳月甲子。正如前文对肃宗改元前后中央政局变动的分析,其时在中央角逐的主要势力是张皇后、李辅国两派。史籍中未见代宗有其他活动的记载,相对于张皇后或李辅国,代宗虽贵为太子却处于弱势地位。直到肃宗即位后,代宗在李辅国等宦官的保护下才得以与宰臣相见,并行监国之实。可见,此时的代宗恐怕难以有心授意地方制造祥瑞为自己登基创造条件。
综上,对于代宗与楚州献宝的关系,首先,楚州献宝不是出自代宗的授意;其次代宗在平定安史之乱后上尊号“宝应元圣文武孝皇帝”,这表明代宗君臣对楚州献宝与代宗关系的普遍认同,故《新唐书》对楚州献宝作为代宗登极之符应的记载应该是可信的。
在唐代有一整套完整的祥瑞分等以及奏报体系,《唐六典》记载了唐代祥瑞的具体名目及分类等级[22]114-115。孟宪实对唐代祥瑞的分等、发现、上报、确认和表贺等问题做了论述[23]22-42。这一系列程式化过程的核心便是对祥瑞含义的诠释,通常在地方上表以及中书门下贺表中往往会引用《瑞应图》等典籍对奏报祥瑞的寓意进行解读,其表达的是一种官方对祥瑞含义的认定。然而楚州刺史崔侁上表无存,朝臣所上贺表也不可知,故难以知悉朝廷对楚州献宝含义的官方解读。《改元宝应赦文》所载“神明告历数之符,合璧定妖灾之气”[18]500算是对十三宝意义的官方阐释,其既是神明给予肃宗的历数符命,又可平定妖灾之气。
史籍对十三宝作用的记载分为两种:一是《旧唐书》纪、志所载,“中国有灾,宜以第二宝镇之”[5]263,玉鸡“以孝理天下则见”[5]1374,着力突出帝王以孝道治天下。二是《资治通鉴》记为“中国有灾,以此镇之”[1]7122,“此”意指十三宝,而非特指第二宝。肃宗因楚州献宝而建元,定国宝玉的含义恐非单一。上元二年(761年)九月壬寅,肃宗下诏去年号、改正朔,采用王号纪年,其原因有二:一是安史之乱使得肃宗政权感受到莫大压力,需要在政治上宣传以重塑李唐的天命;二是肃宗自即位伊始便面临着不孝之名的伦理压力,这一伦理困境是肃宗朝许多事件的主观环境[2]372-383。肃宗采用王号纪年在当时有相当广泛的认知度,或许臣民对其中的政治意蕴也有所体会和认识。此外,肃宗去年号的“革命”措施带有强烈的“宗周”色彩[2]396-398。楚州献宝之后,肃宗重新建元,或许正如孙英刚所言,因为在玄宗死后,肃宗顿感无须再行“革命”之事,突然想向旧传统复归[2]398。本文认为这可能仅是其一,尚未平定的安史之乱则是肃宗以及李唐皇室的另一心结。明了此点,则可解释楚州献宝的政治作用。
首先,楚州献宝有儒、道、释三教融合的意蕴。真如为佛教代表,天帝应当是指昊天上帝[24]25,祥瑞是儒家天人感应说的产物。这种祥瑞模式在唐玄宗时便已有之,杜光庭在《历代崇道记》中说:“开元十七年夏四月五日,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张敬忠奏,大圣祖混元皇帝应现于当管蜀州新津县兴尼寺佛殿柱上,自然隐起木文,为太上老君圣像。”[18]9716此外,唐玄宗因获宝符而改元天宝,唐肃宗因楚州献宝而改元宝应,这或许亦可看作是肃宗对玄宗的效仿。
其次,楚州献宝反映了肃宗的复古思想,但这均是源自对历史现实的考量。例如,楚州所献十三宝中有西王母白环、玉玦,《宋书·符瑞志》载有舜时西王母来献白环、玉玦之事[25]762。肃宗的复古思想在其即位后不久便体现出来,其原因正如孙英刚所指出的:一是宣扬自身即位的合法性,重塑李唐皇室之正统地位;二是为应对“不孝”的舆论压力[2]372-398。这两点在杨炎所作《灵武受命宫颂并序》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文中一方面引用尧舜禹禅让来证明肃、代二帝得位之合法性,另一方面则强调“孝以奉天,神而抚运”[18]4296-4297。对肃宗而言,在玄宗驾崩前楚州献定国宝玉,且史籍中有以第二宝玉鸡镇天下之说法,都印证肃宗所面临的孝道困境。十三宝授自天帝,巧合的是肃宗在《即位大赦文》中给玄宗上尊号为“上皇天帝”,同时强调“孝莫大于继德,功莫大于中兴”[18]488。祥瑞玉鸡的出现正是对肃宗不孝困境的破除。
再次,对安史之乱行厌胜之说,即《改元宝应赦文》中所言“定妖灾之气”。十三宝中的“雷公石斧”有厌胜之作用,在唐代文献中多见用雷公以行厌胜之事。《旧唐书·吴元济传》:“甲仗皆画为雷公星文以为厌胜。”[5]3951《旧唐书·李光颜传》:“器甲三万联,皆画雷公符。”[5]4220能否成功平定安史之乱是重塑李唐正统性的关键,同时也是肃宗继任者的首要任务。
综上而论,楚州献宝正是肃宗鼎力改革成功的标志,故唐肃宗才废除之前的“革命”措施以回归传统。而对于唐代宗来说,其在平定安史之乱后上尊号“宝应元圣文武孝皇帝”,亦彰显其与楚州献宝之间的神秘关系,这是李唐王室在安史之乱背景下为使皇权稳固传递而进行的特殊政治运作。
通过梳理典籍中对楚州献宝的记载,其史事流传基本明了,官修正史与笔记小说表现出两种不同的书写方式,前者的记载更为可信,而后者却添加了不少文学色彩。为探究十三宝的政治意义,本文着力考察了楚州献宝后的中央政局变动,认为肃宗应是楚州献宝的授意者。楚州献宝是肃宗去年号、改正朔等“革命”措施成功的标志。对代宗而言,楚州献宝是在复杂政治环境下皇权稳固传递的特殊产物。总的来说,在安史之乱未平的历史背景下,综合考量肃、代之际政局的风云变动,更能体会楚州献宝所带来的政治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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