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雅蓉 刘春玲 王和平
幼小转衔是一个重要的发展里程碑,是儿童进入下阶段学校学习的开始,有效的转衔服务能提高儿童入学后的适应能力,对其日后认知学习与社会性发展具有深远影响[1]。本文通过介绍美国转衔服务的保障基础、关键要素及实施流程,分析美国的成功经验,以期对推动我国特殊儿童幼小转衔服务的发展有所启示。
美国在1986年《残疾儿童教育法修正案》(Education for the Handicapped Act Amendments of 1986)第306条,首次提出“转衔”一词,将转衔计划纳入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中,但未对转衔进行概念定义,而且法律中多次提及的是关于青少年的就业转衔服务,以职业转衔为主。1990年,在《残疾儿童教育法修正案》的基础上产生了《障碍者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IDEA),IDEA细化了转衔服务的相关计划或程序,提出为0—3岁、3—5岁障碍儿童或有发展迟缓的儿童建立广泛的、多学科的、跨机构合作的服务系统。1997年IDEA修正案正式规定为学生制订从幼儿园至成人阶段的转衔计划。同时规定可邀请学生参与到他们自己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中,强调自我决策的实行。2004年IDEA修正案进一步完善学前特殊儿童转衔计划,要求各州为儿童和家庭提供衔接良好的转衔服务,强调基于学生的个别化需求,并充分考虑学生的优势、爱好和兴趣,保证家长参与、多方协作,努力为特殊儿童提供一个公共、免费、适宜的教育环境[2]。经过多次修订,特殊儿童转衔服务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具体,可操作性越来越强。
美国专门成立了国家早期转衔中心(National Early Childhood Transition Center,简称 NECTC)负责学前儿童的转衔教育,中心的网站对国家政策、实践经验以及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汇总整理,力图通过对转衔体系的科学研究和有效实施,为家庭和专业人员提供关于转衔研究、政策依据和支持资源的相关信息,提升儿童早期的转衔质量。每个市也有专门的转衔工作组,负责幼小转衔过程(美国是5岁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所以幼小转衔也称为Turning 5),帮助特殊儿童顺利地过渡到义务教育阶段[3]。
一些相关机构也协助工作,如家长信息和资源中心(CPIR)、幼儿领先计划资源中心(EHS NRC)及儿童领先计划学习中心(ECLKC)等。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学术团体单独设立“转衔部门”,如美国特殊儿童学会(CEC)于1990年设置的专门性组织“生涯发展与转衔部门”(DCDT),从事有关转衔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并定期出版“特殊个体的生涯发展”期刊(CDEI)。也有一些大学的研究团队持续对转衔问题进行探究,为政策的制定及转衔实践提供指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计划和文献研究,转衔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四个关键要素——团队建设、技巧准备、阶段规划及报告评价,这些关键要素也会贯穿转衔过程的始终。
转衔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由家长、早期干预师或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转衔专家、政府转衔专员和其他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无论是特殊儿童的早期鉴定、评估,还是转衔计划的具体实施,都需要所有参与成员及机构间的相互合作。转衔团队不仅能够搜集不同视角或专业背景的人员对于转衔问题的看法,了解转衔过程中不同领域的关注点和需求,而且各领域人员广泛参与到规划过程中,加深了他们对转衔程序的进一步理解,充分保障了各环节的有效实施[4]。
转衔团队各成员在转衔计划中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作用。家长负责提供儿童的成长发展及养育信息,表达自己对于转衔的期望,与工作人员一起讨论儿童的优劣势、学习方式或学习特点,并且从团队中获得必要的支持。早期干预师根据学生的障碍特点提供康复治疗,负责儿童必备技能的干预训练。小学教师在儿童入学前及时从前一阶段的学校得到相关记录,包括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及相关特殊教育服务的记录,以便为特殊儿童提供适当的教学指导。特殊教育专家为儿童的发展提供专业性建议。转衔专员根据时间安排表和转衔程序,组织协调团队运行,联络各方人员,如派遣工作人员向家长提供关于转衔程序的信息,包括评估结果以及接收学校的信息等。
儿童中心模式认为,儿童的认知能力、交往能力、语言能力、个性品质及气质类型等特征都对转衔过程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调查发现,特殊儿童顺利转衔应具备的基本技能或能力包括社会交往技能、认知学习能力、情绪与行为规范等,而且有教师认为,对儿童而言,相比学习技巧,社交技能更为重要[5]。社会交往技能的发展直接影响儿童的学校适应能力,对儿童社会性的培养和心理能力发展至关重要。[6]因此,社交技能的培养也是转衔过程中需要考虑及解决的问题,比如培养儿童主动求助技能,当儿童遇到困难时,能够以有效的方式寻求帮助[7]。
幼小转衔计划最晚需在儿童入小学前一年,即幼儿园大班时开始。转衔一般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入小学前一年。家长开始了解可能的安置形式,申请相关服务(语言治疗、职业治疗、自闭症干预);联络人员开始着手组建转衔团队;根据评估及会议决议确定儿童需要具备的入学技能。第二阶段:入小学前12个月到6个月。家长参观由联络人员安排的多种安置形式;联络人员组织召开IEP会议或转衔会议,形成IEP(包括确定准备技巧及目标、确定相关服务形式、确定转衔的具体步骤)。第三阶段:入小学前6个月到开学。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相互参观学校并共享信息;学生提前参观学校;团队共同确定儿童课程表;调整物理环境及相关服务。第四阶段:入学后6个月。评估转衔过程;反馈转衔评估结果。每个阶段关注的重点不同,因此需要面对的问题也不同[8]。
研究发现,转衔过程中团队成员更多关注不同学段教师间及教师与家长间的沟通交流情况,强调团队合作与信息共享,主张将转衔服务看成一个连续的动态服务的过程。家长认为,选择适当的教育安置形式是转衔过程中较难解决的问题,教师则认为制订IEP、确定完成转衔的具体步骤及确定准备技巧较难实施[9]。
转衔程序需要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特别是那些不直接参与计划制订的人员。每个学生都应该有公开的转衔安置情况和每阶段的受教育情况,并且应该将这些信息呈现在学生的IEP中。虽然转衔有其合法程序,团队成员各司其职,但仍然可能无法满足特殊儿童与家庭的期待与需求,因此在转衔服务过程中定期追踪评价是非常重要的。转衔过程的评价主要是由转衔目标决定的,评价时需要收集以下数据:(1)程序有效执行程度;(2)家长和专业人员对转衔实施过程的满意程度;(3)儿童转衔的安置情况和服务结果;(4)家长和专业人员对转衔结果的满意程度等。
转衔服务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要求在充分了解儿童、家长和学校的优势、需求及特点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建立和实施一个系统的转衔程序,保证儿童能够顺利转衔至适宜的学校。美国特殊儿童幼小转衔主要包括两个过程:申请入学和制订IEP。特殊儿童除了要申请入学,还要参与制订IEP,申请入学的过程和制订IEP的过程是分开的。以下就纽约市的幼小转衔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1.了解可选择就读的学校(11月—12月)
家长在儿童入学前一年的秋季开始了解可就读学校的信息。纽约市将学校分为三种类型——划区学校、非划区学校和选择学区学校。家长可以同时申请三类学校,最多可申请12所,但三类学校都会优先考虑给居住在该区的学生提供入学安排,儿童在划区学校享有最大的优先录取权。每年从11月份起,纽约市教育局会在网站上发布《入学指南》,家长可进一步了解各所学校、申请程序以及入学安排,家长也可根据网站安排参观学校或参加学校开放日活动。信息的公开公布,对于家长了解、选择学校非常重要,可降低家长对于实施转衔程序的焦虑。
2.申请学校(12月—1月)
从入学前一年的11月底至当年的1月可以在网上申请学校。如果家长对于选择学校有疑问,也可以在IEP制订后根据儿童的IEP选择学校。但一般需要在IEP制订前就确定想要申请的学校,因为申请学校和制订IEP的过程并不冲突。安置方式的确定是转衔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虽然家长拥有选择学校的权利,但很多特殊儿童家长表示很难准确地选择适当的学校,希望在转衔会议后再做决定。
3.收到录取通知(2月—3月)
所有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请表的家庭,都会在入学当年3月左右收到一个入学安排和提前注册的信息。虽然每位适龄儿童都有资格获得一个入学名额,但是并不一定会被安排至家长属意的某所学校,教育局会根据所在区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分配。若在截至日期之后才提交入学申请,也可通过浏览网站或咨询办公室获得解决方案。在明确的时间节点后可以进行弹性调整,保障了每个儿童基本的受教育权。
4.提前注册(3—4月)
若家长接受录取信上的入学安排,则必须在四月初与该校取得联系,然后带上孩子和录取通知信上所列的文件到学校提前注册。虽然已经预约注册了一所学校,但仍可以接受另一所学校候补名单上的一个入学安排。提前注册只是一个预约,并不代表儿童以后必须在该校就读,所有的决定都需要在转衔会议或IEP会议上经过团队的同意才可生效。
1.申请(12月—3月)
如果学生拥有学前IEP的话,学前特殊教育委员会(Committee on Preschool Special Education,简称CPSE)会安排学生接受学龄期特殊教育评估。但如果没有学前IEP,家长可以在12月左右递交一份书面申请,教育局相关机构会组织为儿童制订IEP。一般申请后会在下一年的3月之前收到通知,通知中将指派一位来自学区特殊教育委员会(CSE)或者来自小学的联系人,与家长合作完成IEP的制订。
2.重新评估(1月—5月)
儿童5岁半左右,由接收学校和家属签署评估计划并完成评估。所有持有IEP、需要升入小学的学龄前学生,都需要完成重新评估的程序,评估结果将作为儿童是否需要继续接受特殊教育的判断依据。在评估前,IEP团队会审核儿童的学前IEP、个人档案(如教师和相关机构评估)及之前家长提交的评估报告,以确定重新评估的内容及评估方法。新的评估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正式评估如心理教育评估(包括标准化测验、认知能力测验)、职业治疗评估、言语语言评估等,非正式评估如课堂观察、教师面试等。
重新评估前,家长会收到一封征求意见信,若家长接受该评估,可在信件上签名然后交给教育局代表。家长也可以写信给联系人申请额外的特殊评估。评估完成后,IEP团队将安排IEP会议,团队联系人将书面通知家长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列出受邀请的参与者,家长也可以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出席。
3.制订 IEP(2月—5月)
在IEP会议上,IEP小组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儿童是否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服务。如果不具有资格,儿童将从特殊教育系统转到普通教育系统;如果具有资格,将会确定儿童具体的障碍类型,如自闭症、智力障碍、学习障碍、多重障碍等。根据障碍类型不同,提供不同的安置方式和课程,如专门针对自闭症设计的课程项目ASD Horizon 和 ASD Nest。
在确定了儿童的特殊教育资格后,IEP团队开始为儿童制订IEP。会议中需要将儿童相关信息包括诊断、评估以及所有IEP的副本呈现给参会人员。团队需要讨论孩子当前发展信息(优势和需求、兴趣、基础能力和发展目标)、与转衔有关的支持资源及其他关心的事件(如儿童接收服务的区域中心、安置形式)等。IEP小组将设定与儿童的能力和需要相匹配的目标,然后根据目标确定需要提供的支持和服务。会议之后,会为家长提供一份IEP的副本。
4.收到通知(5月—6月)
到6月中旬时,家长会收到一份子女的IEP和一份入学通知。如果家长提前注册过学校,儿童将很可能在注册过的学校接受服务;如果家长未申请学校,那么很可能在所在学区的学校接受服务。但IEP会议后,也可能会建议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或非公立学校就读,如纽约市的75学区,但即使学籍在75学区,也可以在普通班级、社区学校里的特殊班、特殊学校、机构、医院以及在家接受教育。一切就绪后,相关服务将从儿童入学当年的9月份开始实施。
整个转衔过程信息沟通流畅,实施步骤明确,团队合作紧密,每一项任务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而且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家长的权利,家长能够有效参与到计划制订和实施中,促进了转衔服务的有效进行。
1.推进特殊教育立法,制定针对特殊儿童幼小转衔的专项法规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两个较为权威的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虽然2017年5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扩充、细化了不少内容,但仍未明确提及“转衔”问题,针对儿童入学的内容也较少且表述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总体来说,我国大陆地区立法存在着数量较少、层次不高,法律内容表述空泛,缺乏针对具体问题的专项法规等问题。因此,为提高特殊儿童入学率、提升特殊儿童受教育质量,我国需结合特殊儿童的特点,出台特殊教育法案,制定针对特殊儿童幼小转衔的专项法规,保障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2.建立完善转衔部门
目前我国负责升学的部门主要是各省市的招生办,但招生办只负责通知入学时间及入学的区域,并未提供儿童所需的其他服务,如转衔的阶段规划、建立服务团队、确定适当的安置方式等,将所有的决定权与责任转移给家长,增加了家长的负担和焦虑,难以保障特殊儿童的顺利适应。因此需要完善机构功能,或者建立新的机构,保障转衔程序的系统运作。
我国较早关注特殊儿童转衔问题的地区是台湾地区。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林宏炽、陈静江、林幸台等学者就非常重视特殊儿童的转衔问题,开始介绍美国的转衔模式和理念。在2004年IDEA修订后,林宏炽教授等又开始关注身心障碍者向成人生活的转衔和自我决策等问题。近年来特殊需要儿童的转衔问题日益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但目前国内关于特殊儿童转衔的研究还比较欠缺,有关特殊儿童幼小转衔的文献也十分缺乏,且大都是对国外转衔模式、理念和经验的介绍,缺少本土化的理论研究[10]。后续对于特殊儿童幼小转衔的研究可于关注学生整体发展的基础上,根据特殊儿童不同障碍类型进行更加深入、更有针对性的研究,如能够提高自闭症儿童准备技能课程的开发研究。
大量研究认为,团队间的有效沟通能够提高转衔效率。因此,构建一支由特教教师、普教教师、专业人员与家庭组成的跨领域的转衔团队显得至关重要。转衔团队应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由转衔专员负责统筹组织,其他成员各司其职,不同阶段间的教师加强合作交流,共享信息,保证转衔的连续性。其中家长的有效参与是成功转衔的关键,应充分利用家庭资源及家庭优势,保障转衔过程的有效实施。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同时,立足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实际,形成生态化、动态持续的转衔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