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卿 王志涛
摘 要:小微电商企业虽然和其他传统企业具有相似性,但无论在企业发展还是价值驱动上,其本身有不同于传统行业的特殊性。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必须运用其数据量充分的特点,运用新的评估模型评估特定企业,因为传统评估方法只是根据财务指标或者行业情况,主观判断企业的增长速度,导致无法抓住新兴企业的本质,较难评估出企业的价值,或者评估出的结论不让人信服。研究小微电商企业价值评估,可以指导评估实践,为小微电商企业的融资、授信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小微电子商务企业 价值创造;非财务指标;评价体系
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使小微电商企业成为了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经达到4.67亿,较2015年底增加5,345万,同比增长12.9%。从市场规模来看,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络购物市场的年交易规模达到4.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4.7%,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渗透率达到 14.3%,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艾瑞咨询预计该渗透率到2019年将达到17.5%,对应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高达7.5万亿元,约为2016年的1.6倍。可见我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越来越大,发展越来越快。
一、我国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现状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虽已进入一个高速时期,但是同时也极大的拉开电商企业之间的差距,尤为明显的是小微电子商务企业,企业生命周期更替十分迅速。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电商企业的经营理念保守,未能真正实现企业转型
电商企业的转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类是企业自发行为,比较典型的像浙江义乌的电商集群,是典型的内生型的电商产业转型集群,依托的是当地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第二类是外生型的电商产业,是由各种外部因素促成的企业转型,比如政府的政策扶持、引入的外来电商企业,以及电商企业和传统企业之间的合并收购行为等。
一般内生型的企业在电商转变过程中,理念发生了变化比较积极,能够主动接受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而外生型的电商企业,往往由于没有迫切的生存需求,不能真正的实现企业转型。
(二)电子商务行业的准入门槛低,电商企业管理不完善
其中在财务方面,虽然企业沉淀的交易数据越来越多,但仍缺乏相应的财务数据。
电子商务公司注册的要求较低,只需要核准的公司名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定注册地址、提供注册资料,即可进行进行申请,全部费用1000左右。
(三)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不均衡,造成持续发展力差
近20年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也造成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经济产业结构以及基础设施等。
(四)电子商务行业的监管政策仍有不足
虽然小微电商企业快速发展,但实际企业对自身和行业发展认识不足,加之行业门槛降低,很多小微型电商企业经营低迷、经营不善,甚至很快关闭。
二、国内外对小微电商企业自身价值的研究现状
1998年,美国证券分析师Wolf在电子商务企业价值评估中引入EVA模型,此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将企业整体价值划分为两个部分,包括“当前经营价值”和“未来增长价值”。投资专家Shaun G.Andrikopoul又提出了理论收益乘数分析模型,考虑了网络企业增长的原因,通过预测增长率来推断出企业在未来发展稳定后能获得的收入和利润率,从而估计企业价值。2000年,作为全球领先的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中的Drick Desmet等人介绍了修正现金流量折现法。他们对前景预测进行权重化,分别将企业前景分为乐观、比较乐观、不乐观和比较不乐观等几种,并赋予不同的权重,以此解决网络价值评估中的不确定性,是一种通过对绩效预测来评估收益现值的方法。
2006年,我国刘国庆认为决定电子商务企业价值的因素是一些非财务指标,并对非财务指标进行了归类,对每一类的权重用模糊层次分析获得,从而对企业有了一个综合的评分,并根据市场环境情况做适当调整,以一家上市公司为例做了相应的判别。2008年,我国的方晓成提出了将电商企业的网络企业的客户资源作为网络企业价值的重要决定因素,以“客户数量”、“客户粘着力”以及“单位客户收入”为出发点,得出了网络企业价值。2011年,刘长昕提出在模糊数学的基础上,建立针对网络企业的价值指标体系,提出了模糊评判方法。指标体系包含了宏观经济周期状况、基础设施状况、支付体系、配送体系、网上银行普及率、用户访问量、客户满意度等。2015年陈思桐提出通过研究电商网站的访问量、首屏时间、日成交转化率等平台交易数据的非财务指标并结合财务指标记,研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目前对于电子商务企业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以达成一定的共识:电商企业因为其对独特的经营模式,對企业价值的评估应采用多角度、广收集,深挖掘的多维度综合评价的方式。
但就目前来看,对于电子商务企业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的研究,国外学者在电商征信方面做得比较多,做得也比较成熟,国内学者主要还是集中在电商平台交易数据对电商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和营销体系上,并未对电商企业的价值进行深一步的研究。
三、我国小微电子商务企业的价值创造的评价难点
因此,小微电商企业急需对自己企业的价值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各行业也急需对业内的小微电商企业重新进行价值评估,这对小微电商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引作用。但当前,仅仅基于财务指标对于小微电商企业价值评价已经基本失效。
(一)小微电商企业与传统企业在税收、营运成本、管理、发展理念、无形资产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且各个小微电商企业的产品种类、营销模式等各有千秋,导致传统的评估方法(简单的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市场法等)难以适用。
(二)小微电商企业在平台交易数据、非财务数据全面的同时其财务数据(成本、费用等)不够健全,导致成本法也较难适用,且小微电商企业产品多且杂,每家之间具体产品的差异较大,常见的相对价值法也无法适用。
所以除了结合传统的财务角度的价值评估,我们还应充分结合当前“互联网+”和对大数据的分析研究,利用网络平台和企业获取的各类数据,重新评估小微电商企业的价值。
小微电商企业的海量平台交易数据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资产,在大数据时代这笔巨大的资产正是小微电商企业的价值所在。由于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不适用于小微电商企业的评估,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对小微电商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需要根据小微电商企业的特点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评估体系的研究侧重点
对于小微电子商务企业价值创造的评估,我们首先要以财务性指标作为基础,适当调整权重,同时对非财务性指标做好分层管理。非财务性指标包括公司综合情况、电商平台的构架模式和开放程度、企业交易数据的有效性、预测性指标的科学性研究等方面。
1.基于公司总体现状。以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前提,确定非财务指标的侧重方向。如企业运营性质方面,流通加工型的企业,要考虑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类型和市场结构;服务中介性企业,要侧重考虑有效性数据、成交转化率、综合发展趋势等;贸易型企业,要考虑电商平台的规模、交易范围,贸易产品线的长度等。
2.根据平台的开放程度。开放平台通常可以分为集中式和分布式两种架构。集中式的服务总线一般为企业内部或小范围的合作伙伴服务,开放式的采用点到点的方式,不依靠同样总线,就长期发展来说,可以有效避免随着平台规模擴大和服务数量增加而带来的性能问题。但是集中式架构成本较低,实现容易,而分布式架构的成本较高,但是扩容性好。
3.根据交易数据的相关程度。大数据的相关性预测早已存在,像有名的啤酒与尿布理论,就是数据分析的一个典型应用。我们说基础数据是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可是仅有大量数据是不够的,数据之间如果没有相关性,那这些数据就是无效的,没有价值的。所以对于企业交易数据,我们不能仅做规模上的评估,更重要的是发现数据的相关性,这对进行价值的评估预测十分重要。
4.建立机动指标群。电商企业的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而小微电商企业的评价需要更加细致。由于企业的运营模式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差别,为确保评价的全面有效,我们需要构建更充分细致的机动评价指标群。在对企业进行评价时,除了必须指标外,根据企业情况在机动评价指标中进行选择,给小微电商企业更充分的展示空间,有助于企业充分体现自身价值。
5.预测性指标确保科学性。数据的相关性又不完全等同于因果关系,这就需要使用更适合的统计分析模型进行测算才能得出结论。
(1)以行业领域分析为基础,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对小微企业的价值创造进行评价。
(2)结合考虑宏观环境和政策,行业的发展曲线、生命周期,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结合各行业专家的经验,采用多种定性预测的方法。
(3)采取分析法、聚类模型等数据模型进行科学分析判断。
五、结束语
通过综合考虑影响电商企业价值因素,从而挖掘电商企业的价值链,用基于平台交易的非财务指标数据能更适用于电商企业的价值评估体系,为电商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提供价值基础,同时可以为这类新出现、发展兴旺的行业,提供一个价值评估的视角,为购买该家小微电商企业的产品提供建议,为投资、转让、收购小微电商企业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