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及风险管控

2018-02-24 07:50陈健
青年时代 2018年35期
关键词:风险管控发展现状

陈健

摘 要:P2P网络借贷是通过互联网直接实现借款者和投资者之间的资金融通的借贷,为第三方为借款者和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渠道。本文主要分析了网络借贷市场准入门槛低、逾期坏账、诈骗跑路、信息不对称等风险问题,并且给出了风险管控的建议。

关键词:发展现状;主要风险;风险管控

一、P2P在国内的发展

(一)国内P2P的发展历程

P2P网络借贷,英文PEER TO PEER ,指的是点对点的网络借贷,与传统金融融资渠道相比,P2P网贷有无门槛、低成本、条件低、收益率较高等创新性的特征。P2P最早诞生在英国,Zopa是世界最早的P2P网贷公司,2005年3月成立于英国伦敦,并在美国日本等国推广。美国的P2P网贷公司prosper于2006年创立。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2007年在上海成立,随后其他的网贷平台也相继成立,这是中国P2P在中国的萌芽阶段,这个时候采用的基本上是纯线上模式运作,平台本身不参与借款,而是实施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务等功能,借款人的借款利率在最高利率限制下,由自己设定。因此,这个阶段P2P的发展比较缓慢且范围小。

(二)国内的P2P在发展过程中又分为三个阶段:

2012-2013年,以地域借款为主,线上融资线下放贷模式,爆发增长为特点。这一阶段网贷平台采取的是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对借款人实地进行有关资金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抵押物等方面的考察,但却有经营上管理粗放、欠缺风控等缺点。此阶段P2P网贷平台数量呈爆发式增长。

2013-2014年,以自融高息为主,风险高发,无监管为特点。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以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资,但是自融高息加剧了平台本身的风险,因为监管及相关措施的法律或文件的缺失,导致多家平台出现倒闭、跑路、或者不能提现的情况,涉及总资金在20亿左右。该阶段因为缺乏监管,是发展以来风险最大的阶段。

2014年至今是以规范监管为主的政策调整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国家表明了鼓励互聯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在政策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并颁布了大量与P2P相关的文件,如2016至2017年颁布“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加强了对P2P的监管,减少了风险,但是该阶段尤其是2017-2018年平台数量持续减少,平台合规性增强,平台质量提高。

(二)国内P2P的发展现状

1.网贷成交量

截至2018年10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已高达7.81万亿元,年底有望突破8万亿大关。2018年10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合计待还本金总量为8322.89亿元,环比下降2.51%。

2.网贷平台数量

截至2018年10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231家,相比9月底减少了46家;据不完全统计,10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46家,环比下降31.34%;10月P2P网贷行业的活跃投资人数、活跃借款人数分别为227.38万人、263.01万人,其中活跃投资人数环比下降5.90%,活跃借款人数环比下降4.13%。这说明国家对平台监管力度的加强已经有了一定的效果,整体行业的规范程度将逐步提高,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的主要风险

(一)逾期坏账风险

坏账率一直是评估P2P平台经营安全性的重要考量标准。逾期坏账主要是资产端的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引起的,如借款人违约或跑路且没有有效的抵押资产。我国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网贷平台对借款人信用审核过于宽松,借款者信用较低也会致逾期坏账现象的出现。此外,平台的运营模式也会影响到逾期与坏账率。事实上,多数P2P平台不愿公开真实的坏账数据,甚至有些平台通过各种方式粉饰坏账数据。纯信用模式的平台如果风控审核不严谨,很有可能会形成大面积坏账;就算是安全系数较好的抵押模式,如果抵押物发生贬值而平台没有采取措施,也有可能形成坏账。

(二)诈骗跑路风险

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设立就是为了诈骗,如“庞氏骗局”、自融等恶意诈骗而跑路。因为网络借贷利润较高,监管不到位,所以有相当一部分投资人都有种贪婪的心理,也就起了害人赚钱之心。他们虚构借款人信息,以高利率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资后卷款逃走。国内“恒金贷”,上线时间仅半天就跑路了。此外,平台违规操作,经营不善等也会因提现困难而倒闭。最近的好利网借贷平台就是因为提现困难跑路了。

(三)征信体系不完善带来技术风险

我国的P2P行业的一个弊端是没有成熟的征信体系。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根据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无权查看个人信用报告。而且央行的征信系统又没有和P2P网络借贷行业实现对接和共享,因此P2P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非常不完善;第二,对于P2P平台来说,因为地域等原因,采集信息成本高,而且某些小型的网贷平台支撑不起较高的成本费,这就导致了他们在采集信息时会为了节约成本而忽略某些信息,这就导致信息的缺失或错误;第三,每家P2P平台都有自己的信用评价数据与标准,所以每家平台的调查方法,样本点数目,数据分析方法等方面会存在着差异,这样最终的信用评价结果也会不同。

(四)“资金池”风险

“资金池”是在银行、保险、基金领域应用较为广泛的一个术语,但是目前“资金池”没有统一的“法律定义”,百度词条中解释为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资金池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对银行、保险、基金来讲,资金池管理是有助于降低风险的,但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来讲就是引发各种风险的根源。其主要危害有:第一,容易易造成跑路现象,据统计,所有跑路平台几乎都涉及“资金池”风险;第二,私自挪用与自融,“资金池”会使人变坏,会使某平台私自挪用“资产池”去买债券,买股票,做回购,甚至借给其它平台等。自融是挪用中的一种,平台把钱拿来扩展自己的经营,收益由平台独享,而风险则由投资者隐性承担;第三,“资金池”会使风控制度形同虚设,既然所有的资金都在一个账户里,并且平台能随意挪用这些资金,那么实际上也不需要区分所谓的“风险保障金”,平台可以随意担保。

三、P2P网络借贷的风险管控

(一)加强逾期坏帐风险防控

为了避免或减小逾期坏账风险,首先,网贷平台自身要加强自身的风控体系建设,根据网络借贷“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和资产新规的规定搭建相关的模型,组建相应的团队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平台承诺“保本保息”,投资人需自担风险。在遇到违约或坏账项目时,不必进行兜底处理,只需根据约定的合同进行催收,或走上司法程序。其次,加大第三方托管力度,特别是审核风险把控,以此来应对逾期率高的风险。

(二)加强信息披露

自P2P网贷出现至今,中国的信息披露制度一直都不完善,尽管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颁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互联网消费金融》文件,定义并规范了27项披露指标,强制披露了23项指标,鼓励性披露指标4项。但是到目前为止,信息披露最多的是拍拍贷,其中包括审计报告、年度报告、注册资金等信息,其透明度才百分之八十多,其他的还要更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互联网消费金融》要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要更加细致,更加透明,不能过于笼统。这就说明了P2P借贷平台的披露程度还不够,因此需要国家或平台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减小风险。

(三)建立健全征信体系

我国应建立更加健全的征信体系。关于这方面,可借鉴欧美国家在网络借贷信用等级评定方面的经验,建设发达的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引入相对权威且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提高征信水平,提升信用等级反映借款人真实信用程度的准确性。同时,P2P平台的征信机制还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正规信用评估体系相对接。对借贷双方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可以采用市场化、有偿化、差异化的评定方法,在网络借贷行业形成行业性的信用等级评定共享方案,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也可学习美国建立征信公司,由国家监管征信公司,使征信公司与P2P平台对接并由此发展P2P网络借贷。

(四)去“资金池”

P2P网贷平台,只是一个信息中介机构而不是信用中介机构,是禁止建立“资金池”的。结合欧美的模式来看,去“资金池”是P2P网贷平台的大势所趋。2014银监会也为P2P借贷平台划定了四条红线,其中一条就是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2017年《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中明确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从资金方面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而在2018年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的规定了去“资金池”、去“刚兑”等禁止性业务,这使得资管业务回归主动管理本源。但是通过网贷之家的统计,去资金池被遵守的还不够好,为了营造更公平竞争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应该严格执行去“资金池”。

参考文献:

[1]P2P国内外的发展历程、现状及未来.百家号平台;

[2]P2P网贷行业月报.网贷之家.2018年(8);

[3]单梦雨.戴明.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防控策略与风险[J].中国商论.2018(21);

[4]赵永强.浅谈我国 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与风险[J].经济研究导刊.2018(16);

[5]王玉婷.我国P2P網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及风险管控[J].时代金融.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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