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国强
摘要
“家庭教育学校化”的社会症结在我国由来已久,给受教育者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发展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教育资源不均衡、家庭观念偏差以及不合理的家校关系是“家庭教育学校化”的重要影响因素,需要从推进教育公平、改变评价机制、加快相关立法、变革家校关系等路径来进行破解。
关键词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学校化;家校合作;教育功能
现代社会中的教育是由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组成的一个多元、开放、完整的体系,三者之间只有有机整合,才能充分发挥“家庭一学校一社会”的整体教育功能。家庭是受教育者第一生活环境,对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對家庭教育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受我国教育现状和社会观念的影响,当下的家庭教育在功能和追求上发生了“畸变”,越来越偏离家庭教育的应有功能,不断向“学校化”的错误方向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家庭教育属于私人教育领域,而学校教育属于公共教育范畴,二者在教育环境、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教育者的教育专业化水平、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途径以及教育过程等方面都有区别。正是由于在性质、目标、内容、方法以及特点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功能上随之产生了很大的差异,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附庸,更不能被学校教育所取代,二者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学校是专业的教育机构,承担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任务,在知识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方面,相比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着巨大的专业优势,所以这一任务必须由学校教育来完成。但在当今社会,不少家长却越来越将家庭教育的关注点聚焦到学科知识的学习上,其结果是,家庭成为第二学校、家长沦为教师助手。随着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地存在,家庭教育所应有的功能必然难以发挥。
事实上,“家庭教育学校化”现象在我国由来已久,赵忠心教授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曾对“家庭教育学校化”作过论述。然而当时这一问题并未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近二十年来,这一问题非但没有任何改善,反而愈来愈严重,家长角色日益混乱,家庭教育功能逐渐异化,给受教育者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近年来,这个问题再次为人们所关注,但是由于我国教育研究的重点仍在在学校教育上,对其研究缺少从问题到原因,再到对策的完整分析上,取得的成果十分有限。
二、“家庭教育学校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学校化”导致家庭教育功能异化,使家长成为学科教学的校外助手,从而消减了家庭对受教育者应有的独特功能;而一旦家庭不能发挥应有的教育功能,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课业负担加重
一直以来,课业负担过重都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一道难题。一种情况是,为了追求升学率,学校常常安排过量的课时数,教师会为学生布置太多的作业,并要求家长督促完成。另一种情况是,随着新课程改革理念和要求的不断深入人心,不少学校的学生在学校获得了解放,但家庭在巨大的升学压力下,从学校手中接过了过重课业负担的接力棒,为孩子安排了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课外补习班。每个周末,在各大课外辅导班外等着接孩子的家长过多而导致的交通堵塞,成了城市司空见惯的一道“风景线”。
(二)兴趣难以发展
鼓励学生兴趣发展,既是新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学生兴趣发展不能止于课内,课程以外的资源往往更能激发学生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在学校中,一般可以通过课外活动和社团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兴趣,而家庭则因为没有固定课业学习和作业,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为学生兴趣的发展提供条件。但是,在学校化下的家庭中,家庭教育逐步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家长积极、盲目地重复着学校的工作,甚至某些家庭给学生施加的课业负担远远超过了学校,学生在家庭中的大部分时间只能花在完成学习任务上,参加各种自己感兴趣的娱乐和学习活动的时间不断减少,兴趣培养和发展的机会与条件随之越来越少。
(三)生活能力丧失
重视学生学业能力的发展主要是学校的责任,可现在很多家长比学校对此更加关心,想尽办法为孩子提高学业成绩。家长关心学生的学业成绩并无不妥,但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目标则难免失当。一旦家长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学生的学业成绩上,就必然会忽视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和引导。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家长对学生生活能力发展的忽视。生活能力是个体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能力,是其它能力得以实现或施展的前提条件,而学生的生活能力主要通过家庭生活及家庭教育而获得。时下,对“高分低能”、生活不能自理的学生的报道和批评时常见诸媒体,纵观这些案例,大都是由于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所致,而“家庭教育学校化”正是家庭忽视培养学生生活能力发展的重要推手。
(四)亲子关系恶化
在当前的中小学教育实践中,亲子冲突并不鲜见,而“家庭教育学校化”对于家长和学生的亲子关系的危害显而易见。情感教育是促进亲子关系乃至其他社会关系良性发展的重要内容。过分强调学习成绩,甚至交流中学习成绩成为唯一话题,张口成绩、闭口分数,却忽视学生的情感需要的做法,严重影响了亲子关系的健康发展。这些家长完全将本属于学校的责任当成自己的工作,甚至有些家长的行为几近学生的班主任。对于进入青春期的中小学生来说,他们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家长强制学生上课后辅导班,不仅难以带来较好的效果,反而可能引发亲子关系危机,长远来看,甚至会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发展。
三、“家庭教育学校化”的归因分析
在我国,“家庭教育学校化”的出现,涉及历史和现实不同层面的诸多因素。可以从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家长角色的认知偏差及规范缺失,以及家校合作中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教育发展不均衡,升学竞争压力大endprint
我国是世界上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无论是高等教育还是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都是当前教育呈现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各级政府正着力解决的一大难题。由于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学校之间存在差异,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且集中在少数学校,导致学生升学竞争压力较大,家长们为了让孩子上好学校、获好资源,使出浑身解数来参与“择校”竞争。而眼下“以分择校”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择校方式,“以分择生”也是优质学校选拔学生的主要依据,所以家长分外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将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自己对孩子所担负的最为重要的教育责任,目的就是让孩子能以一个较高的成绩进入优质的学校。
(二)家长教育观念的认知偏差
不少家长还存在着认知上的偏差。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社会就业竞争压力较大,个体的工作和职业会影响到其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很多家长认为,要想获得好职业好工作,就要上优质学校:孩子首先要上好的幼儿园,之后能升上优质小学,进入优质中学,这样才能够考上有名的大学,最后才能就能得到一个好的工作。家长在这种认识下,将教育作为得到好工作的手段,导致教育中人的物化,而没有将教育本身看作是一种主体性生活。由此,在家庭教育中,认为一切有助于学生学习成绩的就是教育。其实,孩子上的学校和将来的工作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此认识,必然导致家庭教育功能和目标的片面化甚至异化。家庭教育要适应学生自能发展,使其具有完美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取向,所以家庭教育必须要回归到人的健康成长。
(三)缺少对家庭教育的规范和引导
“家庭教育学校化”还反映出家庭教育功能的错位,以及家长和教师之间教育角色的含混不清。在很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以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在家庭教育方面都有专门的或者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家长的教育行为和责任有着较为系统和明确的规定。同国外及港台地区相比,我国大陆的各类法律并没有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相关的教育政策和法规也没有系统、明确地规定家长的教育角色定位,缺乏对家庭教育内容的规范和引导。正是因为这样,很多情况下家长认为自己在家庭教育中,只需要根据自己的理念、目的和想法对子女进行教育,至于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则不必考量,更不用去想合法性的问题。于是,在缺乏法律规范和科学引导的状况下,家庭教育完全受“教育市场”的指挥,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模糊、混乱。
(四)家校合作中家长处于被动地位
家校合作中家长处于被动地位,也是“家庭教育学校化”产生的原因之一。家校合作是当前世界教育发展的一大潮流,从家校合作内涵来看,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二是学校指导和帮助家庭教育。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家长和教师、家庭和学校、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等重要,不可偏废一方。但是为了追求学业成绩,不少家长积极地扮演学校的校外助手角色,只要有时间,便带着子女到各种课后辅导班补习。更有甚者,当前社会还出现了“学校领导和指挥家庭”的现象,家长要按照学校和教师的要求去为学生的成绩想办法,赤裸裸地沦为学校和教师的助手,家庭教育也就成为学校教育的延续和扩展。
四.“家庭教育学校化”的破解之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将家庭教育从当前的异化和迷失中拯救出来,才能真正实现家庭教育的积极意义。
(一)继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進教育公平
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在我国已经不是一个新的口号,而是我国当前教育发展战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择校竞争”是导致家长过于关注学生学业成绩、不断给学生增加学业负担的外部压力,所以要转变“家庭教育学校化”的反常态趋势,首先要合理地解决择校带来的压力。而之所以会出现择校现象,根本原因即是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及优质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家长们都希望为子女获取优质教育资源,能够进入比较好的学校。基于这种情况,大部分家长们只能不断地给学生施加压力,以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不能片面地追求形式上的均等,而是要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重点应放在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要建设更多的优质学校。
(二)转变评价选拔机制,转变社会观念
我国当前社会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观念:成绩好的学生才有出息,名校毕业的学生才能找到好工作。这实际上反映了当前我国在人才评价和选拔制度上过于片面、僵化的倾向。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之前所建立起的人才评价和选拔制度,不论是教育中招生考试的评价选拔,还是社会中工作人员的评价选拔,都是以成绩和文凭为主要依据。家长们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会更加重视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和学历文凭的“含金量”,从而将学生学科成绩作的提高为家庭教育的重中之重。要使家庭教育回归到正轨,就必须对招生和人才评价选拔制度进行重新设计,以此来改变社会观念,通过全新的社会观念来转变家庭观念,推动家庭教育的转变。
(三)加快家庭教育立法,规范家庭教育行为
家庭教育立法是对家庭成员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尤其是对家长在子女教育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性规定。有研究者通过调查发现,家长和青少年都在不同程度上表达了希望对家庭教育进行立法的愿望。虽然家庭教育立法问题在我国存在争议,但政府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已明确提出,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结合我国社会具体情况以及国外家庭教育立法有关经验,应该加快加快家庭教育立法步伐。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是在全社会倡导积极的、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上要有章可循,更要对家长的教育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界定和规范,以此引导家庭教育不断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变革家校关系,提高家庭教育自觉
最后,还要变革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的关系。实践中,我国的家校合作以学校指导家庭教育为主,学生的学业成绩本身就是评价学校及其教师的重要指标,所以学校和教师不可避免地把学生的成绩作为中心工作,再加上学校在家校合作中处于优势地位,以及家长自身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诉求,进一步强化了学业成绩在家校合作中的地位,造成家庭教育也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主的错误倾向。为此,应不断提高家庭在家校合作中的地位,扭转家长的被动、受领导和受指挥的处境。而学校不仅要敢于放开对家长的领导权和指挥权,还应主动将亲职教育作为自身一项重要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发挥以学校为中心的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开展亲职教育系列活动,帮助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长的教育知识和技能。
五、结语
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关键期,在这一背景下,教育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压力。而在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上,国家必然会将重点放在公共教育领域。可以看到,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的在个体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尤其在学校教育因其自身限制而法无法达到的教育功能,家庭教育在这些方面的作为和意义会越来越大。学校教育改进可以采用自上而下方式推进,相对而言,家庭教育改变的难度要大得多。要解决“家庭教育学校化”这痼疾,需要凝聚更多力量的参与和努力,需要更加多元的方式和途径,需要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 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31)
责任编辑 徐向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