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菱枫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1月19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通知,对春运交通安保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贯彻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9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和李伟副部长1月8日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讲话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通知指出,2018年春运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的第一个春运,社会更加关注,工作要求更高。特别是2018年春节时间较晚,节前交通流相对分散,节后探亲流、学生流、务工流返城集中,并且全国“两会”与元宵节相连、与春运高度重叠,交通安保工作容不得半点疏漏和懈怠。各地要准确把握今年春运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成立春运工作专班,狠抓工作推进和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前开展排查整治,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消除在春运启动之前。要提前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提前约谈提示重点运输企业和车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提前排查辖区春运客流集中道路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政府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要提前排查治理旅游交通安全隐患,积极协调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部门强化冬季旅游交通安全监管,严防冬季旅游交通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要优化堵点交通组织,努力提高通行效率。要结合往年春运道路通行情况,组织对春运期间公路易拥堵路段进行全面排查,联合相关单位逐一采取治理措施,逐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督导督办。要提请政府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春运高峰时段要停止施工,严防施工造成拥堵。要协调保监部门组织保险行业在流量大的路段及服务区增设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快处快赔轻微交通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良好通行秩序。公路要全面启动交警执法站,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和缉查布控系统作用,网上网下结合,并持续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农村要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责任,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加大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劝导纠正力度。城市要狠抓秩序管理,严查酒驾醉驾,努力保障城市交通文明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全力应对恶劣天气。要加强部门联动,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重点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物资、装备准备,确保及时铲冰除雪,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条件。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机制。要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冰雪天气尽可能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过,尽量不封路。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宣传预警提示,营造平安春运氛围。要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的做法,精心组织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本地实际提前发布“两公布一提示”。春运启动后,要围绕春运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分类预警提示,引导群众安全有序通行。要联合相关部门、机构、爱心企业,充分发动群众,组织开展“温暖回家路”春运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交通违法随手拍”等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要热情提供便民服务,关心关爱交警辅警。要以“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为主题,继续开展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组织交警辅警和志愿者,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要真心关心交警辅警,强化执勤安全防护和职业保护。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