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融合背景下的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语言分析

2018-02-22 00:39
新闻传播 2018年18期
关键词:语言表达广播电视广播

(北京市密云广播电视中心 北京 101500)

一、三台融合的研究背景

2018年3月29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播音员为央视《新闻联播》配音,成为播音专业领域内一项重大的历史变革和标志性事件。为此,央视的新闻直播间通过微博做了一项民意调查,有超过一百位网友参与了投票,投票结果如下:有45%的人觉得别扭,与央视的风格不符,38%的人表示喜欢,说广播播音员的声音可塑性更强,17%的民众则持观望态度。这是三台融合以来,在有声语言领域受众最直接,最感性也是最显性的一个反馈和感受。而在有声语言的创作过程中,我们一直把受众的外部反馈作为创作依据的重要参考标准,所以受众的这一反馈值得引起有声语言传播者和创作者的思考和注意。

首先要厘清的问题是广播电视有声语言的共性特点:

1.有声语言使用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的示范引领作用

不论是广播的有声语言还是电视的有声语言,都要遵循纯正明朗的普通话要求,其中就包含语音的规范,语法的正确和语义的清晰。另外,还有明晰性标准的规定,即语意、思路、逻辑、感情、态度、目的、对象、政策分寸等方面的恰切,要体现出汉语普通话言简意赅、词约义丰的民族语言特点。

2.传播内容的迅捷,真实性和有效性

播音创作的根本属性是新闻性,所以,就要求传播者在信息传播过程当中内容的真实有效,同时,还要求传播信息的速度迅捷密集,在表达上坚持快而不乱,慢而不断,不故弄玄虚,发自肺腑,尽力而为。

3.有声语言的审美标准和深刻精美的社会效益

有声语言的创作标准除了“对不对”和“准不准”之外,还有“美不美”的美学尺度。汉语普通话由于乐音成分突出,同时又兼具节奏的丰富变化,所以本身就蕴含了音乐的美感。另外,音声美、意蕴美、分寸美和韵律美的审美要求又催生语言传播的社会效益,引领社会有声语言走向深刻和精美。

4.承载和传播文化的功能和使命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智慧的集中体现,汉语普通话的音声特点和汉字的表意特点都凝结了汉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历史内涵,因此,语言文字所承续历史文化的功能就尤为凸显。语言文字也成为一个民族传播本民族文化和精神的重要途径。

二、广播电视有声语言表达差异的原因

1.传播载体的变革导致有声语言的特征分化

从媒介发展史上看,信息传播经历了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和电子传播四个阶段。人类的信息感官也由耳朵逐渐扩展到眼睛。可以说,声音是有声语言传播的基础,而图像丰富了人类接收信息的感官形式。传播载体从历史角度回溯,报纸是人们最早使用的传播新闻信息的载体,由此,信息的分享和交换不再是口耳相传,而被纸质化承载,使得新闻信息可看可读了。后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广播的出现打破了新闻信息只能看的局面,它不仅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使新闻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新闻信息由可看变为可听。在这个过程中,广播语言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报纸语言的优势,同时又对报纸的书面语言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和优化,目的是为了突出有声语言的可听可感。之后电视技术的变革又催生了新的信息接收渠道和方式,从而需要人们调动更多的感官参与,使新闻信息由可听变为可听、可视。当然,电视有声语言的呈现和表达又做出了新一轮的适应性调整和改变,以期更加符合电视这种传播载体的传播效果。

2.受众接收信息的心理惯性和审美定势

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时总有自己的喜好和习惯,这种喜好和习惯的形成源于人们不同的生活工作、性格爱好、教育背景、成长环境以及信息接收的时间地点。比如老年人在晨练、司机在开车时会选择更加便于携带的广播收音机和车载收音系统,学生和上班族更喜欢用手机、ipad等移动设备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获取信息。那么,就造就了使用不同媒介的人们在接收信息时的心理惯性。例如:习惯看电视的受众更加熟悉电视有声语言的表达方式,而习惯听广播的受众则更加熟悉广播有声语言的表达方式。一旦两种有声语言兼容互换,则会给彼此的受众带来不适应感。

另外,所谓爱屋及乌,更偏爱从某种媒介获取信息的受众,对这种媒介所使用的有声语言也会更加偏爱。比如喜欢网络这种媒介的受众,在信息接收方面则会更加偏爱网络有声语言跳跃性大、语势起伏强、生动灵活、贴近生活的表达方式。而这种审美定势一旦培养形成,就会不自觉的对其他领域的审美取向进行“排斥”和“屏蔽”。

三、网络新媒体语言的价值取向

三台融合是既定的事实,也代表了未来广播电视以及网络新媒体的发展趋势,融媒进程的不断加深,使得信息在推送和接收过程的界限不再明显,表现在电视、广播媒介中加入了微信公众号、网络微博和客户端的推介,同时手机、电脑等移动媒介中的信息推送又往往来自电视和广播的画面和语言。所以,融媒的发展一定是集中了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的合力,使得内容资源更加丰富,分享渠道更加多样,传播效果更加强大。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有声语言兼容问题主要集中在电视有声语言和广播有声语言表达上,但不能忽略了网络新媒体有声语言的强大生命力。网络新媒体相比于传统媒体尚“年轻”,但其有声语言却表现出了势不可挡的野蛮生长力和强大的传播影响力,主要表现在:

1.大众传播的人际化特征明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深,人作为独立个体的价值和精神逐渐被强调和重视,表现在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和关切上,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认识我们自己的进化史。网络新媒体的平台性质和多元的文化维度使得人们拥有更多表达自己的机会,同时也拥有了更多受到关注的机会,这就满足了人们实现自我价值的诉求,其有声语言的传播也表现出了一种“人际传播”的态势,突出表现在时代感强的社交化语言交流方式。语言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系统,旧的、不经济的语言表达会被淘汰和丢弃,同时,新的、被广泛认可的语言表达又被接纳和使用,可以说语言的演变就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这就回归到了语言最基本的两大功能:生存和交际功能。因此,网络新媒体的语言表达相比于传统媒体的语言表达更具人际化的交流特征即表达灵活、贴近生活、趣味性更强。那么,这就使得信息在接收和传播的过程中更容易被理解和记住,传播到达率得以提高,信息损耗相对减少。

2.广播电视有声语言与自媒体、网络媒体有声语言的价值取向比较。传统媒体的有声语言具有教科书般的意义,它有引领和规范语言表达的作用,也是语言传承和创新的基础。传统媒体特别是国家主流媒体在信息公信力的维护方面责任重大,一个社会热点和重大事件的发生,人们更愿意从传统媒体和主流媒体上获取相关信息,国外媒体也更愿意从公信力强的国家媒体中获取消息来源,这是网络新媒体所不具备的天然优势。但是,网络新媒体在信息和语言的使用上则更加灵活、快捷,信息量的传递上更加多元、迅捷,个性化节目推送上更加垂直、立体。在2017年底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江歌遇害案”中,“局面”、“凤凰视频”、“梨视频”等网络媒体和自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突出表现了以上特点。这些网络媒体几乎是为受众提供了一个全景式、24小时随时更新的新闻直播报道。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日本法院在庭审时不容许媒体的摄像机和录音设备进入,所以凤凰视频特地聘请了专业画师在短时间内为受众速写了庭审现场的情况,一张张速写图配合着现场记者专业法理的介绍极大满足了受众对这一热点事件的需求。

所以,在三台融合的专业背景之下、融媒体的大环境中,以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和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在语言使用上确实要做出调整和改变,除了在国内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中起到社会情绪的宏观调控和主流价值观的培植作用之外,在国际形象传播中也要不断增强国家话语权和民族影响力,让中国的、民族的黄钟大吕真正成为塑造国家形象的声音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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