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龙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区治理理念的回归,社会建设运动的倡导,以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将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提到了新的高度。尤其是现代社会转型导致了“单位人”向“社会人”、“固态人”向“流动人”、“熟人社会”向 “陌生人社会”的转变大背景下①,公共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加强,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现代化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等,已成为务实界和学术界的共同议题,它不仅关系着基层社区的稳定和和谐,还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和实现。故此,总结、审视已有相关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前瞻性的探讨,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
基层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不仅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中介,也是学界研究社区治理的前沿阵地。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业已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急需“权变”性的因地制宜地跟上时代变化的环境和基层社区治理需要。然要实现这种目的,离不开研究进路的转变及拓展。目前,学界涉及的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的进路大致涵盖了主流性研究范式的演变、制度逻辑和话语体系的转变、中国本位经验研究的扩展三个方面,三者共同推进了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及治理研究的进程。
国家、社会关系自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一直居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主流范式,其为学界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分析框架,为基层社区治理实践提供了基本关系建构。但鉴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蓬勃发展,市场主体也被嵌入到国家与社会的框架之中,因此,国家与社会关系逐渐演变为国家、社会和市场三者关系的研究范式来解释和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研究。
其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范式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运用及深化。在基层社区治理场域,“单位制”转变为“街区制”之后,直接使“管控型”的“二元”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变为国家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共存、融合、互动。例如,徐丙奎、李佩宁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社会范式是构成近年来中国社区研究的一条主线,社区空间-行动者、社区权力与治理等研究均离不开这条主线,只不过是对其进一步的细致化、微观化、深入化或者技术化了。②杜玉华等人同样认为,国家和社会关系一直占据着学界的核心地位,并且成为观察和解释中国基层社会变迁的主流研究范式,甚至作为一种政策选择引领着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③而谢金林将城市基层权力置于国家-社会关系的宏观框架中,通过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城市基层权力体系建构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过程考察社区治理变迁与发展,认为这对未来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具有很大的前瞻性,是十分必要的。④朱仁显、邬文英也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角出发,认为转型期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呼吁创新,政府与居民合作共治的复合治理模式才是大势所趋。⑤以上都很好地体现了国家与社会范式在基层社区治理研究中的运用。
其二,随着研究和创新实践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和完善,市场嵌入社区治理也进入到了研究者的视野,形成了国家、社会和市场关系范式。如褚松燕认为,近年来在社区服务到社区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到小区管理的研究进路转变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在前两个领域的融合下,取向从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视角,分析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和社区治理责任等,并主张在三者关系逻辑中,进行跨场域的复合性制度整合,以期对城市社区治理行为主体的行为逻辑和相互指向关系问题进行诠释。⑥但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社会”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即是狭义的社会,又包括市场。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国家和市场关系的失灵和困境,也要求探索更加符合治理本质的范式运用。因此,无论是国家-社会关系,还是国家-社会-市场关系,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新路径都将走向:“强政府-强社会”模式的构建。⑦以此打破传统的强国家-弱社会、弱国家-强社会的研究范式。
其三,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运用并不是完全没有弊端或不足之处。如徐选国认为该范式倾向于从宏观结构层面分析国家、社会元素在社区治理场域中的二元(张力)逻辑,因而忽视了社区“社区”的本质意蕴,从而缺乏对社区治理的深层次机理加以分析。⑧与此同时,侯立文认为国家与社会的范式在成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主导性分析范式之际,其运用也滞后于社会的变迁实际抑或是缺乏了对范式的反身性对话,必然遭遇“范式的神话”与“范式的固化”,造成范式的“无意识运用”,无益于范式的进一步更新与发展。⑨这些不足或缺陷都应该是研究者应该注意的问题,也只有在避免以上问题的基础上,才能更科学合理地运用国家与社会范式。
基层社区治理属于社会治理的范畴,社会治理的制度逻辑和话语体系转变也引发了基层社区治理的制度逻辑和话语体系的转变。转变了的制度逻辑和话语体系已不仅仅强调“管控型”社区管理,趋向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社会再造的融合。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并且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广义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指整个社会的建设和管理, 即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和社会生活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狭义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则着重指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⑩如杨敏、杨玉宏认为,当前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新趋势也主要是面向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只不过正在寻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创新和突破,也即寻求服务-治理-管理的新型关系。但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何者应该被重点强调,一些学者对两者谁处于上位也进行了诸多讨论。如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上,徐永祥指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两个概念有颠倒的趋势,“社会管理”似乎成了上位概念,而“社会建设”却成了下位概念。因此,有学者认为要更加重视或加强社会建设,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如徐晓军也认同迈向社会建设主导的社会治理是当前中国社会建设的现实选择。
此外,由于我国基层社区治理逐渐被提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完善的高度上,其也出现了新的提法。如张雷认为,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在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探索的基础上,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就成了大势所趋,并应着手建立和完善基于社区治理理念的居民自治新体系。吴海红等人也认为,“自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第一次提到社会管理进入国家政策话语,而新出现的社区治理创新的制度逻辑和话语也相应变迁为:从社区建设到社区营造。”这一系列的治理理念、治理制度逻辑、话语权等的转变都适应和回应了我国基层社区治理的需求,对基层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中国本位的经验研究必须深入中国实践,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概念、构建新理论,并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进行检验,经过检验、理论、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对于我国基层社区治理研究,也必须立足于中国实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概念、构建新理论,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区治理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领域持续探索创新了武汉模式、铜陵模式、成都模式、沈阳模式、青岛模式、北京模式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模板,为学界提供了诸多鲜活经验研究基础。例如,曹志刚基于武汉市千里马社区治理模式探析了多重逻辑下的社区变迁。孙秀艳基于福州市鼓楼楼区的实践分析,指出了城市社区之创新的启示。康培培、韩斌曦通过对常德市武陵区基层治理创新的调研,考察了网格化党建统领社区治理创新。闫臻以天津KJ社区为例,指出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的嵌入机制。张润峰、胡伟以上海曲阳“全岗通”模式为例,提出了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发展方向是无缝隙治理等。至于中国基层社区治理的本位经验研究远远超过了本文所例举,可以说这一研究趋势已经成为了我国基层社区治理研究的主要方面。
学界对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的进路适应和转变,既表明基层社区治理的复杂性,也反映了学者们对这一领域研究方法的不断深入和改进。学界只有在研究范式的改进和适应下,依据治理实践,并从中汲取营养,才能探求和推进中国基层社区治理研究,也才能在此基础完善和建立具有中国话语权的治理理论。为此,学界也必须在研究范式演化进步的同时,按照时代发展脉络,致力于讲好“中国故事”,在推进中国本位的经验研究的基层社区治理的个案研究之际,也要升华和走出个案,迈向“扩展个案研究”。
基层社区治理体制的创新源自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也来自国家治理的推动。学界和有关部门在回应这一现实问题时,作出了诸多的研究和实践。在此背景下,基层社区治理以寻求社会资本的参与、多元共同主义、协同治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等良性治理为指向,创新了许多治理模式和新的治理体制。根据已有研究,笔者整合归纳了具有代表性的三种社区治理体制:党政主导下的基层社区治理模式、社会资本视域下的基层社区治理体制、基层社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得到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关注和运用,社区治理场域也顺应潮流利用社会资本来解释和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的“失灵困境”。社会资本是指社区居民之间普遍的信任、互惠的规范和通过社区组织所建立起来的致密的社会参与网络,包含了社会资本的认同感、人际信任、平等交换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这些社会资本既是社区治理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本运用到基层社区治理的微观场域,得到了学界较大认可。正如黎博雅认为,基层党组组利用社会资本进行城市社区治理的具有重大的可行性和契合性。同时,社会资本视域下的基层社区治理有助于提升社区自组织能力、促进社区活力和凝聚力、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失灵现象、促进社会整合等。据此,燕继荣依据制度主义学说和社会资本理论认为,要让“政府主导”之下产生的社区治理创新持续下去, 就要培养和“制造”社区成员对于该制度的需求, 而致力于“熟人社会”建设、促进社区自组织发展、加强社区成员交往和信任、提高社区成员集体行动能力的社会资本投资是增强社区治理创新制度依赖性的有效途径。而程秀英、孙柏瑛与燕继荣不同,其强调社会资本可建构性的角度而不是路径依赖的历史决定论,认为政府在构建社会资本上具有核心作用,强健而复杂的公共制度可以通过权力的去中心化来帮助形成地方的社会资本,反过来社会的发展也可以帮助实现政府的回应性。至于相关研究社会资本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学者还有诸多,如卢维良、陈华、邓念国、黄立敏等。总之,将社会资本理论引入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顺应了政治学和管理学的发展趋势,为多元协同、复合性社区治理的形成提供了基础。
基层社会多元协同治理模式受到热烈追捧之余,如“协商治理”、“联动治理”、“合作治理”、“嵌入式治理”、“协同治理”、“复合性治理”等也大量充斥在学界和政界的视野里。归根结底,这些治理理念和指引的落脚点是多元主体共同良性参与社区治理,以实现善治目标。只是由于社区场域、经济发展程度、社区组织结构现状等一系列的区别,基层社会多元主义协同治理模式也出现了趋向于中国社区治理本位经验的差异化研究。而有关这一大类的治理模式探索已有很多,在此,笔者只是拣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综述。
从理论层面看,姜雷总结了学界关于社区自治模式的研究,总的来说有三种基本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主导的社区治理、政府推动下的社区治理、社区自治,而且三种模式的理论根据和实践条件也有所差异。隋玉杰基于社会系统理论、需要理论和抗逆力、充权与优势理论的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视角,提出了功能对位型、需求满足型和自力更生型等不同类型的社区治理结构,以便使治理结构的构建更能促进社区善治。多元治理为城市社区治理提出了不同于官僚制行政理论的治理逻辑,突破单中心的政府管理模式,有助于构建政府、社区和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
从个案研究看,杨丽等人对北京市朝阳区在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在基层党组织带领下,创造性开展社区“居民提案”活动,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技术指导,挖掘和培养社区自治带头人,从而探索出“协商式”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了社区内外互动、良性循环。同春芬、李雅丹基于青岛阜新路街道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一源头五平台”的多元互动治理模式。李迎生等以北京市P老旧社区实践探索经验为例,探讨了自治与共治相结合的“1+1+N”模式。李德、于洪生认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街道积极推进“无缝隙”社区治理模式,很好地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范志海等以上海三林世博家园社区为例,对大型居住社区治理模式进行了初探,提出了居民自治、社区共治、社会公治融为一体的社区复合治理模式。刘家用考察了武汉百步亭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探索了“党的领导、政府服务、居民自治、市场运作”的社区运行机制。无论是从理论来看,还是从个案研究来看,正如林闽钢等人认为的一样,我国行政主导型的社区、多元共治型社区呈现的结果都相对较少,而多元共治作为我国社区治理的发展趋势必须加强。
透析社会资本视域下的基层社区治理和多元主导下的协同治理模式的研究,会发现相关治理主体之间也可能存有利益博弈、权力冲突现象、“嵌入型悬浮”等问题,这就有赖于“一元治理”理论和党政主导的多元社区治理理论。如孙萍直接指出中国基层社区治理路径就是党政主导下的多元共治模式,这既反映了治理理论的政策意蕴,也顺应了社区治理的中国情景。伍玉振认为基层党组织作为社区公共权力的领导核心,是完善和提升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水平的重要主体力量,其参与到社区治理具有内在的逻辑。陈炜基于广州的实践与探索,认为要解决城市社区长期存在的秩序涣散、社区参与度低等问题,需要加快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治理格局,以党建创新带动基层社区治理发展。由此,邓睿、肖云认为转型背景下基层行政与社区自治间的逻辑困境是对行政“退权”与自治“增权”进行尺度考量。从而应对基层社区治理中的权力分配与资源整合问题。但是,就目前来看,“一元论”下的党主导或引领社区治理仍然存在实践不足,这就需要在新时代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之际,加快相关研究并建构有效的指导理论。
当前,伴随着社会人口流动加快、社区自治变迁、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社区治理能力的有限,如何治理好基层社区越来越引起学界和政界的关注。治理是一个过程,需要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和创新,才能创造更加科学的治理“处方”。对于现有探索虽然取得较好的认同和解决了社区治理的些许难题,但大多治理体制创新基本上是基于经济发达地区,有着居民素质高、收入中等以上、有现代化的小区、政府经济实力强等条件下进行的探索,很少涉及城市老旧社区的治理应该走向何方。这表明在现有研究上,仍有可以拓展的空间和视野,而且研究城市老旧社区的治理也关系着我国社会整体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因此,为了拓展现有的空间视野,应该通过扎实调研,全面准确把握我国基层社区的现状、性质、基础、事务清单、最大的困难、现行治理结构等。在此基础上,仔细研判,及时总结与分析,以找到化解新情况新矛盾的有效方法。
当今,我国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创新了一系列的治理模式和制度安排,不仅提供了各具区域特色的新鲜经验,而且也基本建立了街区治理格局,初步实现了法治、德治、自治及多元主体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但这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的基本要求还相距甚远,仍然需要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据学界的研究来看,目前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有着诸多的困境和挑战仍待策略性化解。
基层社区治理创新受现有治理理论缺陷、区域发展不协调、基层社区治理需求差异化、参与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元素转变等多重影响,我国基层社区治理也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总体来看如史云贵学者认为,我国社区治理存有“街道办与城市政府、社区互动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元社区治理主体的非理性博弈严重影响了社区治理的整体效能;社区治理结构设置不尽合理;城市街道、社区不堪重负;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不规范;社区人才严重匮乏;社区内部组织重床叠架;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应有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等问题。而易臻真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社区治理研究,他认为尤其是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之后,受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响,城市中的基层社区治理也遭遇了“内卷化”危机。然而“内卷化”危机又与社区的权力主导相关联。如徐丙奎所言,快速城市化导致现代新型社区的迅速崛起,社区权力结构出现了新的变迁,但不少基层社区管理者一方面没有看到或不愿承认权力分化的事实,另一方面其既有的权力运作仍旧停留于传统的行政式管控,从而加剧了社区治理的困境和社区权力冲突。同时,郭伟和认为,基层社会治理长期存在双重背离问题,其背后反映出我国国家权威类型和治理体系停留在卡里斯玛类型和行政发包制。以上只是基于规范性角度而言,从实证调查来看也可能让我们有更多认识。如陈鹏则基于上海的实证分析,他认为街居之间行政压倒自治、部街之间条条牵制块块、基层组织之间相互推责而又争权夺利、基层组织与居民之间若即若离互不担责是社区治理中权责不对称的集中体现。此外,郑杭生等基于对全国多个城市实地调查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社区治理面临着四个方面的新形势: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群众的权利意识迅速崛起导致政府公信力和权威降低,风险社会的特征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安全感下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来临导致其“双刃剑”效应的显现。王江伟基于对民政部组织评选出的 2013至 2015年三届共55项“中国社区治理创新成果”的多案例分析,发现我国社区治理创新呈现“东部强,中西部弱”和城乡社区不平衡的空间分布格局。韩萍以青岛市为例,认为社区治理主要面临着:社区治理行政化思维依然厚重,社区治理主体缺失,社区治理制度相对滞后、管理资源缺乏,社区治理主体目标不一致且手段匮乏,等等。
而从基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困境来看,如曹海军认为我国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仍然存在对基层党建的思想认识不足,基层党建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基层党建的方式方法不多,基层党建的体制机制不顺,致力于“一核多元”到“一核多能”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朱建刚、陈安娜以一个政府购买服务为例,揭示了专业社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嵌入原有的行政社会工作之后,专业社工被吸纳到街道的权力网络过程中,产生了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和专业建制的过程,复杂的街道权力网络限制了专业社工深入嵌入社区治理,使得表面光鲜的社会工作在街区权力体系中逐渐式微、失去影响。张菊枝、夏建中认为,我国新型社区居委会的运作存有:居委会的无法作为或者不作为,业委会的公益性及全民性缺乏有效监督,物业收益的非法性、不合理性,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导致他们针对物业,或者针对业委会对自身权益的争取等等,从而造成诸多群体性事件。唐若兰则认为基层社区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但基层社区治理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蜕变为政府行政部门的下级终端的传统管理体制与现代基层社区善治的终极目标却不相适应。随着社区治理网络化的普及,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区网络化治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应对。如田先红等认为互联网在影响社区治理结构的同时,仍存在着治理主体缺乏互联网思维和能力,社区居民参与性不足,智能化社区服务供给与需求脱节的挑战。
但我们也不能主观地忽略“村改居”社区、“农转非”社区、老旧社区等的治理,这些社区的治理也是我国当前阶段要面临的治理难题。如顾永红、向德平、胡振光指出,“村改居”社区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村改居”社区治理目前面临着集体经济发展瓶颈、组织关系不顺、社区自治能力不强、公共服务落后等诸多问题。还有欧阳爱权通过对浙江乐清地区的农村社区的调查,依据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模型,他认为必须警惕不法宗教可能引发农村社会秩序失范的潜在风险;基层政权对农村治理制度供给与保障的职能尚未到位,未能创造村民自治的理想环境;基层社会整合难度加大,村规民约未能实现村民自治价值观念向生活世界的有效渗透,缺乏价值重建的时代功能。
纵观已有关于基层社区治理的种种困境和挑战,可以看出我国基层社区治理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也必须警醒的是,基层社区治理的根本目的不是外部一厢情愿地提供公共服务,内部理所当然的享受,而是居民享受治理带来好处的同时也自觉参与到治理之中,这才是社区善治的终极目标。陈伟东对此作了很好的反思,他认为现存的基层社区行政逻辑生成了居民“理性无知”,社区慈善逻辑强化了居民“理性无知”,也即在社区结构关系中养成了居民宁愿作旁观者、享受者,也不愿自我行动,使得社区治理陷入政府治理—居民看客、社工服务—居民享受的循环之中。但也应该如刘建平所看到的,“单位制”向街区制治理模式转型过程中,“总体依附性”的特征仍然明显,社区自治程度低、社区治理能力比较低、社区治理的认同度底等。如果今后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不能解决“依附性”、“理性无知”、“惯性依赖”等治理难题,都不能算作是真正实现了善治目标。
不难看出,学界关于基层社区治理的研究范式、治理机制或模式等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对社区治理的难题和挑战也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为当前社区治理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有力启发。但现有研究仍存有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现有研究范式的运用存有滞后于社会变迁以及运用的“神话”。二是在推进中国本位经验研究的基层社区治理时,固化于个案研究,缺乏扩展个案研究。三是部分学者偏爱从治理理论本身出发,再结合现有治理经验探求社区治理的创新,而忽视从基层社区实践或情景化出发,分析基层社区的性质、基础等以寻求科学的、因地制宜的社区治理模式和理论架构。四是现有研究局限于新型社区的治理研究,而缺乏或忽视城市老旧社区治理研究,导致基层社区治理研究的失衡。五是已有研究大多关注社区治理的外部资源输入,在激活和吸纳内生性存量资源的方面并无过多涉及。已有研究的上述不足,说明此领域的研究仍大有可为。
另外,从已有研究的进程来看,笔者认为,该论题方面的研究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第一,中国基层社区治理研究已逐渐突破“拿来主义”的研究局限,在排斥或抵制“书斋”式的研究同时,成为了多学科、综合性议题,并更多强调具有中国话语权的基层社区治理研究。第二,有关基层社区治理的相关讨论在不断增多,关注的范围越来越宽泛,学界已经或正在跳出单纯地强调社区的去行政化以还权于居民自治或两者的分离,并且也不仅仅只是强调党和政府的治理,而是致力于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第三,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基层社区治理的讨论明显增多,主要源自于基层社区治理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治理悖论与治理难题,并且与国家建设治理体系和和提升治理能力的要求有很大的关系,两方面因素共同决定了基层社区治理研究趋向于广泛和得到重视。因此,综合多学科理论资源,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将社区内生性资源和外生性资源的利用相结合,是推进已有研究的重要思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也是新时代的重要任务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迫切要求,更是基层社区治理的时代议题。因而,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尤其是实现基层社区的有效治理,成为了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和重点。正是基于这一现实背景和需求,笔者认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要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研究,必须在融汇贯通中央的精神基础上,深入挖掘中国基层社区的性质、特点和基本结构,治理基础、依靠力量和最大的困难等,根据社区实际和语境,创新社区治理,才能科学可行。基于此,我国基层社区治理在追求多元共治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强调和挖掘基层社区内生性的存量治理资源,尤其是社区积极分子。坚持中国本位的经验研究方法,使治理经验上升为治理理论,从而更好指导我国基层社区治理。总之,只有认清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融合多种治理资源,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基层社区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
注释:
①胡薇、张超:《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综述》[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第134页。
②徐丙奎、李佩宁:《社区研究中的国家—社会、空间—行动者、权力与治理——近年来有关社区研究文献述评》[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36~47页。
③杜玉华、吴越菲:《从“政社合作”到“互嵌式共治”:社区治理结构转型的无锡实践及其反思》[J],《人口与社会》,2016年第1期,第5~13页。
④谢金林:《城市基层权力变迁与社区治理的发展——基于国家—社会关系的视角》[J],《云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20~24页。
⑤朱仁显、邬文英:《从网格化治理到合作共治——转型期我国社区治理模式路径演进分析》[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第102~108页。
⑥褚松燕:《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关系与逻辑及其整合》[J],《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4期,第89~96页。
⑦金太军、张振波著:《乡村社区治理路径研究——基于苏南、苏中、苏北的比较分析》[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85~302页。
⑧徐选国:《嵌入型治理:城市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的一个分析框架》[J],《社会工作》,2015年第5期,第55页。
⑨侯立文:《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国家与社会”:变迁、现状与反思》[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第12页。
⑩郑杭生:《社会学事业中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