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日常生活伦理的

2018-02-20 16:32丁成际
学海 2018年6期
关键词:儒学儒家伦理

丁成际

内容提要 儒学的主旨是探究如何做人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儒家伦理事实上就是日常生活伦理。“五伦”“五常”“十义”是儒学日常生活伦理的核心内容,也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基本伦理认同与价值共识。在当今民间的日常生活中,儒家伦理仍然存活着,儒家伦理精神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之一,这突出地体现儒家伦理的相对独立性。儒家如何以家庭伦理为中心的社会生活转换到陌生的、以“生产社会化”的公共道德为重心的当代社会生活之中,这需要儒家伦理的创造性转化。

日常生活伦理的问题是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儒学伦理就是儒学日常生活伦理。儒学最成功之处是将其价值理想与伦理道德追求融入民众日常的生活之中,“日用即道”,鲜明体现了知与行的统一。以“礼”为中心的“五伦”“五常”“十义”构成了儒学日常生活伦理形态的伦理设计与道德指导,它既担负着个体生命的安顿与人生终极寄托,同时又有着“蒙学”教化之担保与政治层面之诉求。在当今时代,儒学日常生活问题既关涉到儒学复兴的问题,又事关当代社会价值重建的问题。

儒家日常生活伦理现代意义

儒学能否为当代日常生活伦理提供资源?持否定观点者有之: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著作中将儒学比喻成“历史博物馆”,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把儒家思想批判为“吃人的礼教”,前者显然是站在西方化的立场来看待儒学,后者则是在反传统的立场来看待儒学,现在看来则失之于偏激。邓晓芒、刘清平等人站在反传统立场上针对儒家的“亲亲互隐”进而对儒家伦理进行了整体上的批判,儒家学者梁涛从儒学文本出发也对儒家的“亲亲互隐”进行了批判;郭齐勇等人则对“亲亲互隐”的批判进行了反批判,指出把现实的腐败等问题归同于儒家造成的,不符合儒学的理论、历史与现实。①这场持久的争辩的实质是儒家及其伦理的现代意义与价值问题。衣俊卿则站在现代化与反传统的立场,批判传统的“日常生活”具有自在性、自发性、重复性与保守性,主张以理性化、科学化的方式来重建非理性化的传统“日常生活”②,但对普通大众日常生活来说,衣氏的主张显然是不适宜的,而且极易导致西方理论家所说的日常生活及其伦理的“殖民化”。

肯定者则积极寻求儒家在当代的出路,提出儒学不同的存在形态与特性。第一代儒学者熊十力、牟宗三、徐复观显然是“心性儒学”思想的代表者,李维武先生把先秦到20世纪儒学的发展类型概括为“人生儒学”“社会儒学”“考据儒学”“形上儒学”③,蒋庆则在《政治儒学》《再论政治儒学》《公羊学引论》中提出“政治儒学”的主张。同时,有些学者分别提出“生活儒学”④、“制度儒学”⑤、“人文儒学”⑥、“民主仁学”⑦、“文化儒学”⑧、“公民儒学”⑨、“体知儒学”⑩等不同的概念。这充分显示了研究者关注儒学发展的不同面向,以及儒学在当代发展的不同路径。虽然儒学的政治与制度向度的发展在当今现实中已难获共识,而就文化身份与民族伦理来说,儒学则得到较高一致的认可,它的普适性更多地体现于大众的日用常行的生活之中。

从现实生活的层面来看,当代社会生活危机正在不断打破与解构意义世界,这种危机首先体现的是日常生活伦理的危机,日常生活中的唯经济价值取向宰制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处理问题的方式,“去伦理化”的日常生活日益明显。西方哲人海德格尔在其著作《存在与时间》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卢卡奇在其著作《审美特性》中都指出当代人的日常生活远离了人的本真状态,日常生活世界成为异化状态下的世界。如何回归日常伦理生活的常态?从多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宗教在维系与调适民众的日常伦理生活中仍然起着核心的作用。儒学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但儒学显然具有宗教的功能。伴随着五四“全盘西化”思潮,文革的“全面反传统”以及近30多年来的权力与金钱拜物教、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革,当代中国日常生活伦理危机日益加深。如何重构日常生活伦理及其意义世界,重新寻找价值认同与伦理共识,需要我们立基于自身的文化传统。作为积极入世文化精神的儒学仍然能为当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认同,我们需要重温儒家日常生活伦理的“五伦”“五常”“十义”的具体内容及其精神实质。

儒家日常生活伦理的文体与内容

伦理认同与价值共识关涉的是人如何成就自己,如何成为人的问题,这恰是儒学的中心议题。从价值方面来看,儒学最重视人禽之别。人与禽兽始终是不同的,这表现在人的言行举止等各个方面。孔子讲“修己以安人”,朱熹讲修己以治人,首先是“修己”,强调个人的道德践行。《中庸》说:“日用即道”,即在日常伦理生活中体现儒家的理想与追求,具体内容便体现于“五伦”“五常”“十义”之中。

(一)儒家日常生活伦理的主要文本

儒家日常生活伦理的基本构成是“五伦”“五常”“十义”,前者构成了基本的伦理实体,后者则是其道德生活的基本要求。孔孟对之进行了概括,朱熹的《小学》进一步使其通俗化、具体化。“五常”“十义”具有相互对待的伦理德性。儒家从人的幼年时起就注重人伦特性及德性培育,在人生历程中,日用常行的操守规训使得这些生活规范成为人们的习性。

(1)从文本上来说,儒家的日常生活伦理首先具体呈现于《论语》《孟子》《三礼》《孝经》等先秦儒学的经典著作之中。《论语·乡党》中对孔子在不同场合、面对不同对象的言行举止进行了具体描述,给我们展现了一幅鲜活生动的日常生活的礼仪画面:“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檐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在乡党里,孔子表现的是忠厚朴实的形态,显得不善于言辞的样子。在宗庙与朝廷的场合上,当国君还没来临之前,与士大夫谈话交流时,展现出的是温和与快乐的状态,不但善于言辞而且说话严谨。在接受国君所托付的接待宾客的任务时,孔子表现的是矜持与庄重的神态,步伐轻快、双手向周围人作揖行礼、着装整齐而不乱。这充分展示了孔子在不同日常生活场景之下的行为规范,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环境,其所表现的语言、行为及其情感态度有所不同,妥贴而适度。在孔子看来,这就是生活,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生活,依礼成仁的生活,文明优雅的审美生活,达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论语·为政》)。

孟子则对儒家“五伦”进行了具体界定:“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道出了五伦之间双向对待的关系。这在《礼记·礼运》中更得以具体的解释,这就是“十义”伦理关系的相互性:“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可以看出,从孔子到孟子到《礼记》,儒家的日常生活伦理实体的设计与个体道德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

(2)朱子的《小学》一书对儒学日常生活伦理作了具体的规定。《小学》共六卷,由内外篇构成,六卷相应有立教、明伦、敬身、稽古、嘉言、善行等六个方面,共三百八十五篇。其中四卷为内篇,分别是《主教》《明伦》《敬身》《稽古》,《嘉言》《善行》两卷则为外篇。《小学》围绕着儒家的核心思想,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方式摘取并诠释了儒学经典中的有关语句。比如朱子《小说·明伦》,从不同角度诠释、确定“五伦”的行为要求或行为表现,其中“父子之亲”三十九章,“君臣之义”二十章,“夫妇之别”九章,“长幼之序”二十章,“朋友之交”十一章。在《小学·敬身》篇中,朱子把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划为四个部分,即“心术之要”“威仪之制”“衣服之制”“饮食之节”,渐次具体地展示出儒家社会生活中的伦理行为。《小学》通俗易懂,容易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在民间广为流传,成为后世学习与教育儿童礼仪规范的基本教材,并得到官方的认可,列入学校教育所读书目之一,经过千百年的推广与普及,其所倡导的日常生活伦理规范已融入民众的精神生活之中,成为人们精神生命的一部分。

(二)儒家日常生活伦理的基本内容

1.“五伦”“五常”“十义”:如上文所提及,“五伦”“十义”构成儒学日常生活伦理的基本内容。伦理实体“五伦”相应的道德要求是“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五伦”具有时代性,不同时代的相应伦理关系不同,“五常”则具有恒久性,未来的时代仍须遵循。

以儒家五伦观念为基础的泛伦理关系,即使是工、商二民,也多是以父子相传、师徒相继、地缘帮派为主,由此构成典型的以血缘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四种人伦关系是他们日常生活中须臾相伴的基本关系,也是全部关系,相应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夫顺朋友有信等伦理规范,是他们“日用而不知”的常理常道。可以说,儒家五伦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就是从人们的自然情感、日常生活方式中提炼出来,又反过来指导与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原则。人们可以“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但一定知父知母知兄知弟知家知乡,他们可以不识字不会做官,但一定会做父母子妇兄弟姐妹,一定会做人。儒家以五伦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对他们来说,与其说是外在的约束,勿宁说更多的是自然而然的情感和意识。当然,只要是规范和原则,就会有相应的强制性要求,而且完全按人的自然情感和本性也确实不可能在全社会形成温良恭俭让的社会氛围。事实上,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也有背弃“五伦”的不慈不孝不信不义之徒,也有争夺欺诈之事。但这只是个别现象,就像我们现代法治社会中,绝大多数公民都是守法的,但总会有个别人会犯罪一样。我们不能因有人违法就说法律有问题,也不能因为传统中国社会有人违背五伦就说五伦有问题。正如当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杜维明所说:五伦关系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孟子讲的五伦不是单向的控制,君臣有义、君仁臣忠,父子之间的关系不是权威关系,父子有亲,父慈子孝,夫妇有别就是分工的观念,兄友弟恭,朋友有信,长幼有序,这些都是双轨的。五伦始于人的德性完善的追求,五伦的实体结构是儒家人伦关系甚至是中国传统社会人伦关系的根基,民众生活在些基础之上走向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传统中国人生于斯,长于斯,行于斯,已经内化为一种民族文化的遗传基因,一代一代传承着,直至当代。这是儒家五伦伦理长久延续的人性基础,是儒家伦理的基础性层面,沟通与连接上层统治者与下层庶民的是士阶层对儒家伦理精神文化的不断阐释、论证和教化。可以说,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广泛普及与士阶层的大力提倡和化民成俗的教化是分不开的;而上层统治者对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和价值的认同也与士阶层坚持“以道事君”,时时刻刻不忘唤醒统治者的仁心良知,不忘规谏统治者仁政爱民,甚至冒死捍卫儒家之道的努力相关;至于把儒家伦理道德凝练、提升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价值取向,更是士阶层“以文载道”“以道弘仁”的人文化成之功。无论是民、士还是统治者,在伦理道德方面具有平等性,三者同作为人,具有同样的伦常结构,即使贵为天子,也同样处于五伦的约束中,即使贱为庶民,也有同样的天伦之乐;三者都需要修身完善自身的德性,即使是“以道自任”的士,也要“志于道”,“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独善其道。”(《孟子·尽心上》)儒家士人所志的“道”就包括五常之道。时至今日,虽然统治层面的意识形态性制度化的儒家伴随帝制的终结、五四的冲击、“文革”的破除已不复存在,但民间日常生活之中的儒家伦理仍然存活着,儒家伦理精神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之一,这突出地体现为儒家伦理的相对独立性。

“仁义礼智信”五常作为伦理体系,自身有其特有的结构,经过两千多年不断完善,不断被推广、被信奉、被践行,其整体结构有其合理性,各德目之间既有个别与整体的关系,也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仁,是出于人的自然情感,以亲爱亲人为大;义,是应该做的事,以尊敬贤人为大;礼,是有差等地对待亲人与贤人为行为的要义。在日常的伦理生活中,礼是外显的行为规范与行为模式,义则是行为的价值导向,仁则是行为的内在始基。《中庸》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之等,礼所生也”。而“智”则是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在五常之中如果没有“智”,就不能判断其他诸德是否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智”在人的日常生活中起着甄别人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保证价值取向的正确。至于“信”,是确认其他诸德包括自身真实无妄地、实实在在地为人所信奉所践行,“信”是一切道德之所能确立的前提,失去了“信”,所有的德目都是不道德的,都是为伪德伪善。可见,五常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伦理体系,五常之间既有不同的侧重,又相互规制,强调互动性原则,在父子关系中,主张“父慈子孝”,在君臣关系中,主张“君义臣忠”。儒家伦理中这些适合人性的原则,长期被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所奉行,并化为具体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标准。在家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出门交友处事忠厚诚信、公平正义,待物接人尊敬守礼、仁慈博爱,出仕为官精忠报国,这些道德观念与伦理原则已经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中国人的情感心理、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中。时至今日,儒家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仍然被人们广泛地接受、认可与运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评价标准。五伦中也包含着相互性的要求,内涵着人伦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与相互支持,在人与人之间的相敬相爱,追求着人际间的和谐。儒家的五常体系作为中国人的道德信念和价值评判标准,在传统中国社会中起着“正人心、齐风俗”的作用,在今天也仍然起着免于人心沉沦,维系基本人际关系秩序的作用。在当代工商业社会,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共存的背景下,建构当代中国的日常生活伦理,儒家伦理作为民族精神资源的价值和意义不容忽视。

“十义”所要求的个体道德也具有“相互对待”的具体特性。《礼记·礼运》曰:“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礼记·大学》又曰:“治国必先齐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由此可知,传统儒家的生活,家庭伦理处于重要的地位,家庭伦理甚至是社会伦常的重心或中心,在全部十项“人义”中,它占据了八项;全部的社会道德都是在这里孕育,由这里向外推展。《礼记》之论还显示,在传统的儒家社会生活中,家庭规范是对具有血缘、姻缘关系的家庭成员的伦理角色的定位和其承担的伦理义务、道德责任的规定,这些义务、责任是相互的,因而也是等值的或平等的。

儒家日常生活伦理是以家庭关系(或拟家庭关系)为主体而延展开来的,家庭伦理是儒家伦理道德的起点,是个人道德完善和人格尊严的体现,是社会性人际关系可信赖的保证。儒家伦理中的五伦观念经由先秦儒家的提炼与后儒的不断丰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成为维系中国社会基本秩序的人伦日用之道,成为传统中国人立身行事的基本伦理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标准,成为中华民族深层文化心理意识。孔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朱子诠释曰:“此论本末,先本后末。”(《朱子语类》卷二十一)可见,儒家在人之立身成长过程中,总是将德性、德行的培养放置在获得知识、能力之前的优先、根本的位置上。

结 语

儒家日常生活的伦理特性是动态性与开放性的统一,可名为“生生不息”。其来源于儒学的人伦实体设计与个体道德追求之间所保持的特有的张力,保持着伦理道德精神与具体时代的不断契合,融入大众生活与生命之系统之中,构成一个综合与复杂的系统结构,其核心的构造是血缘、伦理与政治三位一体,在这样的结构形态中,儒学及其日常生活的伦理既能做到伦理规范具有普适性,又能做到形而上方面的合理性与政治的融洽性,并兼顾公私道德的合宜性,从而调适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伦理关系及相应的道德生活。

儒家“五伦”伦理实体关系在当代显然发生了变化,樊浩从当代中国伦理状况的调查中得出当代日常生活伦理的新变化:以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的“五伦”为范型已转变为父子、夫妇、兄弟姐妹、同事或同学、朋友的“新五伦”,传统社会的仁、义、礼、智、信“五常”已转变为爱、诚信、责任、正义、宽容的“新五常”。郭齐勇提出了“新六伦”说。儒家需要创造性地梳理新的日常生活伦理关系。同时,如何从其熟悉的、赖以生长的以家庭伦理为中心的社会生活,转换到陌生的、以“生产社会化”的公共道德为重心的社会生活中,儒学如何进一步将当代的自由、民主、人权与法治的价值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时代的日常生活伦理要求与道德习性。这些均需要儒学在当代社会中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去研究儒家日常生活伦理在当代的实现形式。

①双方争论的具体观点主要参见于《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儒家伦理新批判〉之批判》《正本清源论中西——对某种中国文化观的病理学剖析》这三本著作及《哲学研究》期刊之中。

②衣俊卿:《现代化与日常生活批判》之序言,人民出版社,2005年。

③李维武:《儒学生存形态的历史形成与未来转化》,《中国哲学史》2000年第4期。

④黄玉顺:《面向生活本身的儒学——黄玉顺“生活儒学”自选集》,《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在这两本者则系统地阐发“生活儒学”的概念及思想。

⑤参见于干春松《制度儒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⑥李承贵:《人文儒学:儒学的本体形态》,《学术月刊》2009年第12期。

⑦吴光:《从孔孟仁学到民主仁学——儒学的回顾与展望》,《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作者首次提出“民主仁学”的概念是于1997年10月在台北举行的第十一届国际中国哲学学会“跨世纪的中国哲学:总结与展望”上,当时提交的学术论文为《从仁学到新仁学: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哲学》。

⑧陈明:《文化儒学:思辨与论辩》,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年;张弘:《“文化儒学”:当代儒学新的发展空间——兼评“人文儒学”与“后儒学”》,《学术月刊》2011年第7期。

⑨林安梧:《“心性儒学”与“公民儒学”相关问题之检讨——从“新儒学”到“后新儒学”之哲学反思》,《东亚儒学研究论集》,岳麓书社,2011年。

⑩具体思想参见于杜维明著作《体知儒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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