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佩珀的生态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基于环境正义的视角

2018-02-20 12:18:37陈红睿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行政论坛 2018年3期
关键词:戴维中心主义公正

◎陈红睿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戴维·佩珀的主要代表著作有《现代环境主义导论》《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等。戴维·佩珀在批判绿色思潮的基础上,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他提出,只有建立以生态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的社会,才能真正解决生态危机。

一、戴维·佩珀对绿色思潮的批判

(一)戴维·佩珀批判生态中心主义

生态中心主义以“自然价值论”和“自然权利论”为理论基础。主张万物平等,提倡生物道德,它将自然界神秘化,使人与自然相分离,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二元论基础上的环境决定论。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应该遵守生态原则,为万物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空间,人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应该遵从自然法则并维持自然系统的和谐。在戴维·佩珀看来,生态中心主义在保护环境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实质上是一种唯心主义,把自然置于人类之上,只看到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强调,如果没有人的权利,谈自然的权利是没有意义的。而唯物主义认为自然和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不能分离。在生态中心主义看来,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人类的行为必须符合生态自然发展规律。戴维·佩珀强调人类不是生下来就会破坏环境,破坏自然的这种行为并不是人的本性,是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因此,应该在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使人类的行为符合生态规律。

(二)戴维·佩珀拒斥技术中心主义

技术中心主义是指用科学技术来统治自然并解决环境问题,从而达到物质增长的目的。戴维·佩珀认为,技术中心主义通过野蛮、自私的方式征服了自然,造成环境的破坏。技术中心主义强调知识和技术的作用,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本质上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试图通过运用科学技术来改变自然,从而满足人类对自然的需求,在这种认识的作用下,人类不断做出破坏环境的行为。技术中心主义尽管在政治上具有明显的改良态度,但在经济结构上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它们所做的一切都由资产阶级政府所操控。它仅仅从经济的维度进行考虑,并把对自然的控制和对人的控制联系在一起,表面上是对自然进行控制,实质上是对人类进行控制。因此,戴维·佩珀反对技术中心主义,认为技术中心主义是生态危机的催化剂。

(三)戴维·佩珀驳斥无政府主义

戴维·佩珀认为,无政府主义是把生态问题和社会不公正问题归结为人们之间权利关系的结果,无政府主义的要求是废除国家和等级制度,因为他们认为国家是导致社会贫困的根源,同时也造成社会的不公正,因此不赞成任何形式的国家。在戴维·佩珀看来,无政府主义只是看到了国家和制度在生态危机中消极的作用,彻底否定国家和制度,这是不对的。这种做法把社会推向无序的状态,造成极端的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还给社会带来和衍生出各种生态无政府主义。例如,生态自治主义、生物区域主义等,从而使人类退步。戴维·佩珀反对地方自治,认为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继续保留,许多社会事务还需要国家来治理。在进入共产主义之前,应该克服国家的不利因素,充分发挥国家的积极作用。他没有彻底排除无政府主义,把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提出“红绿联盟”的策略。“红绿联盟”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无政府主义中的积极元素,其具体方案是绿色分子放弃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与红色分子相结合,红色分子通过恢复社会辩证法、唯物主义以及古典马克思主义等社会主义传统,并与绿色分子相互协调,从而达到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代替无政府主义对生态运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

导致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不同的学派给出不同的答案。绿色分子认为,是由于认识上的失误和价值取向上的偏差,导致“工业化”出现的异化;技术中心主义者则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技术的失误和绿色技术的滞后;人类学者认为,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导致的生态危机;人文学者认为,是由于人性贪婪和傲慢自大的结果;生态中心主义者认为,是由于人类中心主义造成的生态危机。戴维·佩珀认为,生态危机的分析不应该停留在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上,应该进一步挖掘其背后的社会原因。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生态危机的根源,指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人类对待自然的特殊方式——资本主义制度。他从生态学的角度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深刻的批判。

一方面,戴维·佩珀从根本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生态矛盾,资本主义最终目的是追求剩余价值和获取最大利润。资本主义的本质决定了扩张的逻辑,资本主义的理性是靠剥夺工人和自然资源来增加利润的。资本主义发展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必然产生矛盾。资本主义制度上的缺陷决定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必然,这说明资本主义从本质上讲是反生态的,资本主义唯利是图的动机加剧了生态危机的严重性。

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市场竞争原则下,资本家不愿意把资金投在保护环境和环境治理上,他们只维护自己眼前的利益。因此,他们实行“成本外在化”的政策。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为了追逐利润的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没有把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纳入生产成本,并将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让贫穷落后的国家为资本主义造成的环境破坏买单。成本外在化不仅体现在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把自然资源投到生产中以获取利益,同时还表现在对水、土地、空气等自然资源的污染方面。戴维·佩珀引用“厨师、贼、妻子和情人”一文的比喻——一个优雅超乎寻常的饭店的精美外表,背后却是肮脏和恶心的后厨,来批评这种“成本外在化”的现象。

戴维·佩珀认为:“环境质量和物质贫困或富裕相关,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掠夺第三世界的财富维持了自身并成为世界羡慕的对象。”[1]140也就是说,发达国家资本主义为了改善本国的环境,甚至将污染出口,打着帮助贫困国家发展的幌子,把一些污染环境的企业和本国禁用的污染型产品丢给发展中国家。这种做法是在破坏全球的基础上维护了自己家园的清洁,并成为令人羡慕的对象。在生态危机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资本家们提出绿色资本主义的观点。戴维·佩珀对其进行反驳。他对绿色资本主义的不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论述,一些发达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治理环境污染,对环境进行改善,缓解了生态危机,然而这些改善只是局部的、表面的,而且加剧了环境的污染。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本性决定了资本家不可能把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资本主义对环境的改善是以牺牲全球环境为代价的。他强调:“只要不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态危机就不能解决。不能指望绿色资本主义能够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也不能奢望一个可持续资本主义的形成。”[2]

三、生态发展:社会主义的向度

国内有学者指出:“资产阶级工业文明的迅猛发展,把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进到了一个前人无法相象的新高度。然而同时,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和掠夺也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3]戴维·佩珀主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指导解决生态问题,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变革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唯一出路。因此,戴维·佩珀构建了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取向,以社会公正为价值诉求以及以生态和谐为价值目标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蓝图。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

戴维·佩珀所构建的生态社会主义反对生态中心主义,赞同英国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瑞尼·格伦德曼提出的“重返人类中心主义”观点[4]。生态社会主义社会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核心的社会,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基础上的,既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短期的个人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生产技术中心主义。“这种社会是以人的合理需要和利益为中心,以传统社会主义的人文主义为基础,致力于一种长期的集体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1]139,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关爱自然万物、发扬人道主义的以人类为主体地位、以人类和自然和谐发展为主要目标的人类中心主义。主张当人类和自然的利益受到冲突时,应该以人类的利益优先。如果把自然放在中心的位置上,颠倒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违背了人道主义。戴维·佩珀指出,人不是生来就傲慢、贪婪、好斗以及有侵略性和野蛮性的,这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形成的。因此,只要改变这种社会经济制度,人类的贪婪性和疯狂性就会逐渐消失。戴维·佩珀提倡在对自然合理利用的基础上进行有计划的干预,而不是对自然的掠夺和占有。人类中心主义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人类的劳动和科学的改造以及保护自然进行民主的、有计划的生产来满足物质上人类的需要。

(二)社会公正的价值诉求

戴维·佩珀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探讨了生态危机的解决途径,倡导把社会正义与生态正义结合起来,从而构建出以社会正义为特征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

戴维·佩珀说:“社会正义在全球范围内是所有环境问题中最为紧迫的,实现社会公正是与其他社会难题做斗争的前提条件。”[1]176这里的社会公正不是指财富分配上的公正,而是人们对自然环境恶化认识上的公正。戴维·佩珀认为,资本主义国家造成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也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因此,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社会不公和环境的恶化。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缺失环境正义是因为环境问题具有阶级性。“环境威胁对每个人来说不是同样严重的,富人比穷人容易摆脱困境的出路”[1]340。环境问题所带来的灾难不是平等地影响每一个人,富人因其具有强大的实力更容易逃避灾难,并确保自己的生存,这种现象不仅拉大了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距,还引起了环境的社会不公正问题。因此,他把社会不公正与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强调贫困也是造成环境恶化的原因,解决了贫困问题,也就能解决环境的不公正问题[5]。

环境不公正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侵略和掠夺,也就是发达国家推行的生态帝国主义政策。生态帝国主义是指在不平等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框架内,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把高消费、高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迁移到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的资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毒的废弃物,从而缓解国内的生态矛盾,这就造成全球的发展不平衡和第三世界国家极度贫穷的后果。资本主义是通过把剥削的对象扩大到海外的途径来实行生态帝国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利用他们的特权,“通过掠夺欠发达地区的财富而使得自身发展成为世界羡慕的目标”[6]。他们强迫国外土地适应本国的市场,砍伐掠夺发展中国家的森林和其他资源等,导致欠发达国家的发展不平衡。甚至把有工业垃圾和有毒废料通过非法的渠道运往欠发达国家,而欠发达国家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默许有毒垃圾的流入,给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加剧了全球生态危机的产生。

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特权,控制世界贸易,例如,跨国公司控制咖啡、可可、铜等资源,而一些国际组织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他们不会真正地帮助欠发达国家,生态帝国主义导致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尖锐,加剧了环境的恶化,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正。因此,戴维·佩珀认为,只有建立以社会公正为基础的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危机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解决。

(三)生态和谐的价值目标

戴维·佩珀对未来的社会提出自己的构想,即以生态和谐为价值目标。生态和谐指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具体设想体现在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

1.在经济方面,戴维·佩珀主张适度发展的原则。这种模式是反对盲目的、有害环境的经济增长,是一种在满足人类的需求基础上,建立有利于人类生态发展的经济模式。对于经济体制,他不赞成小规模、分散化的观点。他提出,应该建立以满足人的需要为主要目的适度的经济增长。资本主义制度市场的盲目性、无序性和自发性等特征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他倡导实行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的混合型经济,按照需要对资源进行开发和分配,这不但能够满足市场的需要,而且不会造成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同时用生态经济模式来取代市场经济模式,这种生态经济是从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保护自然的一种经济制度。

2.在政治方面,他承认国家或类似组织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主张建立国家或类似的国家制度。他认为,国家具有确保民权,协调经济资源和实现计划的管理职能。通过借助国家的力量,能够解决环境问题。在他所构建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的价值目标体现出生态职能。一方面,国家在工业理性的指导下导致对自然环境的非理性利用。因此,应该从经济管理转向有益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条件的自然生态环境管理。另一方面,国家推行生态重建。生态重建是对整个社会体系进行的变革,是对家庭、劳动、教育、健康等政策进行调整,对市场劳动力的表现形式进行规范。而资本主义则把经济增长看作高于一切,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的生态重建,新的国家模式才能摆脱生态困境。

四、戴维·佩珀的环境正义思想对我国的实践价值

社会公平和正义是要维护不同阶层的利益,协调不同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人们共同发展[7]。环境公正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构建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他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的新理念,并出台加强保护环境的政治举措和采取最严厉的措施,牢固树立生态观念,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政治保障。

面对当前的环境不公正的问题,我们要完善生态法律制度,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只有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建立社会公正的环境。

(一)环境公正的利器:法律法规

20世纪70年代,我国初步形成环保法律体系。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颁布,标志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随后,我国陆续制定了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政府还出台了有关环境的法规。至此,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还存在以下不系统、不健全等问题。

1.从立法的角度上看,像生物、核安全、环境监测以及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环境技术的标准和规范的体系上,也还存在法律的空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需要严格守法和执法。首先,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的法律。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有些发达国家在环境法制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并与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例如,美国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日本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等。其次,从监管体制的维度来看,我国现行的监管体制个别部分存在不到位的现象,这在不同程度上造成污染的扩大化。企业和公民都应该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政府执法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监督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环境监督和环境执法力度。

2.从惩罚力度来看,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处罚存在一些缺陷。例如,一些执法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但不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行执法,甚至与违法者同流合污。因此,我们要通过提高环境惩罚力度来解决环境监管的缺陷。对于环境质量考核未达标地区,暂停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

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我们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随着经济不断增长、生态的不断恶化,从生态的角度完善环境保护的整体性还有待于改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等领域。如果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法律体系中,对环境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起到遏制的作用,又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因此,应该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这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也是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国家繁荣的保障。构建生态文明的法律体系也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

(二)环境公正的途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消除环境中不公正的现象。通过行政、市场等方式,在考虑生态保护的成本上,对损害环境的行为收取费用,对保护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它是以经济调控为主要手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最终目标,从而调节利益关系的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既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又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生态补偿制度。近年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都提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为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都说明我国已经开始关注生态补偿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政府补偿为核心,通过财政转移来支付生态建设和保护投资、设立专项资金、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项目进行补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生态补偿的对象和生态补偿的方式还不完善,直接受益者都是政府;生态环境也没有真正得到有效的遏制,这一切导致生态补偿陷入困境。因此,需要完善有关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生态保护基金,为实施生态补偿提供经济保障;规范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促进补偿方式多样化;加强生态保护立法,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提供法律依据。生态补偿落实到每个居民,使之能有效地促进生态保护工作正常进行,把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到法律政策中,并保证生态补偿效益的充分发挥[8]。发挥政府和市场相互配合的作用,共同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在国外,生态补偿又被称为“环境服务付费”,是指通过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付费用,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美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是通过市场和法制的手段,不断优化利用能源,逐步减少环境破坏[9]。丹麦把生态补偿与工业贸易相结合,也就是说绿色税收通过各种方式返回到贸易和工业领域,通过不断调整燃料结构,减少污染排放物。我们要在研究发达国家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的政策,建立能够有效解决生态环保和资金短缺之间矛盾的制度。完善我国补偿机制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内容,对于我国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和谐共存有着重大的意义。

(三)环境公正的意识:警惕生态转嫁

生态转嫁分为国际转嫁和国内转嫁,国际转嫁是指发达国家将环境污染转移到发展中或落后国家。生态转嫁导致环境的不公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警惕生态转嫁,进一步加强环境公正的意识。

戴维·佩珀的生态社会主义思想把生态的元素注入社会正义的原则中,指出生态危机是由环境的不公正造成的。生态转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或国家,直接或间接地对区域外的环境造成污染,躲避承担污染治理责任的社会行为。也就是说,一些发达国家通过跨国公司经营投资等渠道,将本国已停止生产的产品转移给发展中国家,甚至把有毒的污染严重的产品技术或工程项目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并掠夺发展中国家的矿石、石油、资源等。抓住发展中国家急于发展的心理,廉价出售本国的自然资源,从而缓解本国的环境污染,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遭到更加严重的破坏。面对环境污染的转嫁,我们应该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生态转嫁。

一方面,要完善生态转嫁的立法。我国没有系统的关于防止生态转嫁的法律,只是零散地出现在环境法律中,如《环境保护法》规定,不能将被淘汰的和被严重污染的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因此,应该通过法律和法规来强化环境管理,严格限制和控制进出口或流通有毒有害的项目、设备、和技术转嫁,实施环境进口附加税等制度。对生态转嫁的主体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严格的惩罚。同时,科学合理地调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对于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应该收取一定的费用。征收转嫁者的环境税,制约转嫁行为,限制资源和能源的使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另一方面,应该创造良好的外交环境,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相关的会议,加强国际立法合作,联合发展中国家,监督发达国家遵守国际公约,制定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战略措施,制定并完善环境贸易法规,控制发达国家向我国进行国际贸易的转移。除此之外,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生态转嫁对环境的后果和危害。发挥群众的力量,推进公众参与并积极进行环境保护。

(四)环境公正的对策:国际环保制度

随着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进行多次全球环境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了国际环境公约。国际环境保护制度是为保护和改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制定的环境公约,国际环境保护制度是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建立国际环境条约为推进环境公正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任何一个国家都对全球的环境负有责任,但是这种责任是有区别的,发达国家应该对环境问题负有主要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完善国际环境立法体系,国际环境立法是实现国际环境公正的重要手段。它的宗旨就是保护好自然环境。它的任务就是调整国家间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行为关系。目前,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有关机构已经制定了国际公约和法律,但是有关国际环境公正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传统的国际环境法主要是以发达国家为首确立的,对于发展中国家并不公正。加强国际合作是实现环境公正的重要途径。在国际合作中,联合国担当全球环境合作的重任,为国际环境问题提供一个对话与合作的平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为发展经济、解决生态环境不公问题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应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并主动承担维护全球环境的义务。因此,全球的生态问题需要人类共同努力并携手合作,加强国家环境合作,良好的国际环境才能实现。

促进环境公正,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把环境置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在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政策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公民的环境道德意识,对全社会进行环境道德教育,培养人们树立正确的环境态度和价值观,建立新的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构建我国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1]戴维·佩珀.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2]PEPPER D.Eco-Socialism:From Deep Ecology to Social Justice[M].London and New York:Rroutledge,1993:48-55.

[3]刘海霞.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研究述评[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6):16-21.

[4]GRUNDMANN R.The Ecological Challenge to Marxism[J].New Left Review,1991,187(May/June):103-120.

[5]夏鑫.佩珀的生态社会主义理论[J].社会主义研究,2008,(4):141-144.

[6]吴宁.生态马克思主义思想简论[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5:107.

[7]房宁.国外社会治理经验值得借鉴[J].红旗文稿,2015,(2):15-17

[8]史玉成.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立法供给——以生态利益保护与衡平为视角[J].法学评论,2013,(4):115-123.

[9]孔凡斌.生态补偿机制国际研究进展及中国政策选择[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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