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招录统考背景下侦查类课堂教学模式新思考

2018-02-20 07:59王照蔚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建构主义教学模式

王照蔚

(浙江警察学院 侦查系,浙江 杭州 310053)

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深化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要求公安院校毕业生必须通过公安部统一命题考试,其中侦查学是公安部招录统考的核心专业课程之一,这项改革对侦查类课堂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应主动适应这一新形势,进一步深化侦查类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侦查类课堂教育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以期培养出更加贴近公安实践的警务人才。

一、侦查类课堂教学模式的路径抉择

(一)传统的“教师灌输式”教学模式过于死板

相对于中小学课堂教学,我国大学课堂的教学模式比较单一,大多以教师灌输式教学为主,从而导致教师在课堂上滔滔不绝,学生在课堂上昏昏欲睡。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源于大学课堂学生人数普遍较多,属于大班教学,而大学教材知识信息量大,在有限的授课时间内,大多数授课教师不得不采取“填鸭式”的授课方式尽可能地将知识全面地介绍给学生。另一方面,从思维发展的角度来说,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学习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都比较强,学习习惯也较为成熟。因此,高等教育阶段不像初等教育课堂上那样重视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教师只需要通过丰富的教学手段吸引学生注意力即可,教学模式大多为讲座式,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个人。由于教学对象不同,大学教师和中小学教师的培养考核机制也完全不同。相对于中小学教师,大学教师的职业发展更多看重自身学术和科研能力的提高,有些大学教师会忽视教学技能与教学理论的钻研,由此导致传统大学课堂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不适用于公安院校侦查类课程的教学。

侦查学科的教学,无论是反恐侦查、国保侦查、互联网犯罪侦查,还是传统的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都是研究犯罪与侦查这一矛盾相互作用的应用型课程教学。公安院校作为行业院校的定位也决定了其并非理论研究型的大学,而是为培养警务实战应用型人才设置的。因此,在公安院校侦查类课堂教学中必须遵循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教学基本原则,在课堂教学中需要有大量的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拟为基础,使得课堂教学来源于实战,服务于实战。在传统的灌输式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像是报告人,是教学的主角。这一角色定位使得大学生在课堂上少有思考和师生交流的机会,课堂严重缺乏互动。由于公安院校比一般院校更加注重课堂纪律,这往往使得学生具有听话有余而能动性不足的特点。例如在侦查学的课堂上,可能教师并不需要把精力花在上课点名,管理手机这种一般高校头疼的问题上,但实际上表面良好的纪律之下,学生未必能做到将知识入脑入心,只会单纯点头与记笔记,缺乏互动和思考的课堂缺少了一种活力。综上所述,鉴于大学生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和大学与中小学课堂的区别,传统的“课堂灌输式”教学模式在大部分高校成为教学主流有它的合理性,但是这种教学模式在公安院校的侦查类课堂教学中,很难体现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实用性,用这种教学模式来试图培养出现代化、贴近实战的警务人才,往往事倍功半。

(二)新型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又失之于宽

那么,如何看待时下教育改革中如火如荼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呢?或者说,将课堂完全让位于学生,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又是否适用于侦查学的课堂教学呢?笔者的回答同样也是否定的。所谓“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又被称为“反转课堂教学模式”或者“颠倒课堂教学模式”,它翻译自“Flipped classroom”或“Inverted classroom”,是指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教师在课堂上讲课或者由教师布置课外作业而让学生在课外完成知识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而是把课堂当成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场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起源于美国,2007年科罗拉多州Woodland Park High School的化学老师Jonathan Bergmann and Aaron Sams在课堂中采用“翻转课堂式”教学模式,并推动这个模式在美国中小学教育中的使用。应当说,这种理念比起传统的教学理念,更加推崇对于学生个性、学生兴趣以及学生质疑能力的培养,体现了素质教育精神,认可了学生的差异,能使课堂更为生动活泼,因而这一理念自提出起就受到教育改革者的浓厚兴趣,也许在不久的将来,“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对基于印刷术的传统课堂教学结构与教学流程彻底颠覆,由此将引发教师角色、课程模式、管理模式等一系列变革。

但是,就现在来看,笔者认为,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完全应用于公安院校的侦查类课堂教学也不完全合适。首先,从教学对象来看,公安院校侦查类课堂的学生多以低年级的预备警官为主,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并不像普通院校大学生那么明显,具备更强的服从性和同质性。相比起普通院校,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校时间分配有自己的特点,在他们的四年成长过程中,需要有更多的实习机会和实践时间,也要参加不少安保护卫活动。因此在时间相对紧凑的课堂上,学生对知识的需求更加迫切。而且公安院校大学生的课余时间也比一般大学生要少,如果简单地在他们中间推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那么就不是素质教育所倡导的减负,而是增加了学生的课外负担。归根到底,“翻转课堂教学模式”需要教师不再占用课堂的时间来讲授信息,这些信息需要学生在课前自主学习完成,而在课外时间,学生自主规划学习内容、学习节奏、风格和呈现知识的方式,对课外时间的要求是很高的。①蒋南飞.刑事侦查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3,(1):114-117.其次,从教学内容来看,侦查类课程设置大多安排在大一大二年级。对于初入警校的学生来说,他们对公安业务课程最感兴趣的就是侦查类课程,学生们往往在开始学习之前就有着各种各样的憧憬,也从各种文学作品中对侦查学有所了解,怀揣着成为当代福尔摩斯的梦想。因此,相对于普通院校大学生,公安院校大学生的课堂兴趣是有保障的,不需要通过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来激发学生对于新课程的兴趣。与此同时,作为低年级警校学生,侦查类课程不同于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等课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多数内容在中学期间不曾接触过,很难通过课外自学自行查找相关资料等方式来完成学习要求,更多地需要教师通过分享一些办案经历带领学生进入这一领域。最后,从学校定位来看,公安院校四年学习的目标是培养应用型的合格警官而并非更高层次的公安科研工作者,其办学定位就是培养贴近实战化的警务工作者。作为行业性院校,公安院校主要培养实用性人才,相对于一般大学生在强调个性、质疑能力等方面来说并没有那么特别重要。而且与普通院校大学生不同的是,公安院校大学生在统考招录改革之后,最后一学年面临公安部统一命题的公务员招考,时间紧、压力大。不少参与统考的公安院校都修改了教学规划,对于统考需要涉及的科目在高年级继续强化,比如侦查学类的课程增加应试培训课程,这就对学生在低年级的学习中更好地掌握基础知识,强化相关法条和知识点的背诵提出了要求。因此,在笔者看来,面对改革后的就业现实压力,牺牲一定程度的课堂活跃性和学生自主性,提高课堂的学习效率,强化对于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的掌握,以期提高应试能力是可以理解的。故而在当前的大背景之下全盘接受“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也并不适合学生的发展,同样事倍功半。

(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比较适宜

综上所述,结合公安院校开设侦查类课程的现实背景,既不适合一味采取传统的灌输式课堂教学模式,也不适合矫枉过正,采取激进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而适合取两派之长处,以建构主义理论指导课堂教学。建构主义理论是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所提出的心理发展理论,该理论从内外因相互作用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的认知结构是与外部世界相互作用过程中建构而来。从教育学的领域去理解皮亚杰的建构主义,就是将学习看成是学习主体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新知识进行主动建构。①陈刚.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视野下的刑事侦查教学改革[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38-40.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以皮亚杰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既强调学生的学习过程主体作用,又不能忽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指导者和引领者的作用,教师不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灌输者和布道者,而是现代意义的帮助者和促进者。这种建构主义模式的侦查类课堂教学理念,有着改革的进步性,却并不过分激进,在笔者看来将最大可能发挥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的能动性,做到课堂效率的最大化。在这样的理想状态下,教师就像是篮球比赛的教练,要把握好教师引导与学生主动性之间的平衡度,既要设法让学生激发出学习兴趣与学习动机,又要想方设法创设出符合教学要求的情境,帮助学生建构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

二、建构主义模式在侦查类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一)课堂教学中应努力提高学生参与度

虽然比起一般院校大学生,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四年学习生活有着业余生活少,毕业备考压力大,实习时间长等不利因素,无法充分享受大学学习生活,但是比起中学的应试教育,仍然应该体现出主动性和自由性的特点。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认为,学习者的知识是在一定情境下,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如人与人之间的协作、交流、利用必要的信息等等,通过意义的建构而获得的,这其中最重要的方式是协作。而幸运的是,在反恐侦查和刑事侦查的课堂上,低年级的公安院校大学生或多或少对这一领域有着新鲜感和生活中积累的经历,可以努力尝试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把一定的课堂时间交给学生,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和积极性,进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例如笔者通常在自己的课堂开始时,用5到10分钟时间让学生们分组以PPT形式汇报近期的恐怖主义犯罪与重大刑事犯罪新闻、反恐领域和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出台、侦查领域新技术突破以及国际刑事侦查领域的合作会议等等。采取这种教学方式是基于建构主义教学模式中对于学生自主权的重视和学生协作交流能力的看重。建构主义教学模式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的平衡,通过这种教学设计,学生的PPT汇报成为了很好的课堂引入形式,由学生参与来完成课堂氛围的预热,再由教师接手课堂教学新知识。

从公开课的效果来看,通过分组PPT汇报的形式,一方面可以使大学生更多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无论基础好坏,性格差异,都可以通过分组合作完成汇报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定位。相比起普通院校大学生,公安院校大学生班级凝聚力更强,专业活动参与更多,更强调针对未来工作需要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而在这种教学设计之下,学生们需要分组完成任务,口才好、擅长口语表达的学生负责上台汇报,内向沉稳擅长技术的学生负责制作PPT,阅读面广知识丰富的学生负责上网或者去图书馆搜集相关资料,这样的协调能人尽其才,进一步提升了每一名学生对于课程教学的参与度。另一方面,学生们通过PPT汇报对课程本身有了更深的认识,甚至是完全推翻了之前的认知。不少学生课后反映说,在上侦查类课程之前,同学们对于各种犯罪案件总感觉离自己比较遥远,尤其是对一些涉及恐怖袭击的案件,在认知上觉得都是好莱坞电影里边的情节。但是在准备课堂PPT汇报的过程中,同学们通过自己去搜集素材,关注新闻,查找论坛,却能发现这些案件经常发生,和平与发展固然是世界的主题,但是犯罪与恐怖袭击也如同瘟疫一般挥之不去。学生们通过主动参与课堂活动,也明白了自己今后身上的责任和担子,完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二)课堂教学中应积极建构新旧知识的交互作用

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认为,所有对于新知识的学习都是建立在主体的旧有知识之上的,具体说来,要学习一个新的知识,必须先激活旧的知识,温故而知新。从建构主义理论来看,同化和顺应是学习者认知结构发生变化的两种途径或方式。同化是认知结构的量变,而顺应则是认知结构的质变。同化-顺应-同化-顺应……循环往复,平衡-不平衡-平衡-不平衡,相互交替,人的认知水平的发展,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积累,更重要的是包含新旧知识经验的冲突,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认知结构的重组。通过同化和顺应使得认知过程从一个平衡状态向上发展到一个更高级的平衡状态。而在侦查类课堂教学中,教师就应该努力使学生建构起新旧知识的一个连接,在笔者看来比较可行的是通过影视文学、电子游戏等常见的娱乐方式入手,建立起学生大脑内原有认知概念和新概念之间的连接。

侦查学对于公安专业的大学生来说,是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学科。说它陌生,是因为作为低年级公安院校大学生,侦查学是自己在中学阶段所从未接触过的,和法律、历史、经济、数学等学科相比,充满神秘感,而它的很多概念显得比较晦涩难懂。说它熟悉,是因为无论是刑事犯罪侦查、反恐侦查,还是经济犯罪侦查、国保侦查,这些情节和细节总能从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方式,例如电影电视、电子游戏中找到蛛丝马迹。毕竟对于大众来说,公安民警的侦查工作无论古今中外,都是充满神秘感的,从中国的“狄仁杰探案”“施公案”到西方的福尔摩斯,普通群众对于侦查破案总是充满了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期待。既然如此,艺术高于生活却仍源于生活,那我们因势利导,在严谨的侦查类课堂教学过程中,大胆借鉴艺术作品中的情节加以学习分析,绝对不是简单的课堂娱乐化和为了活跃课堂氛围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为教学服务,让学生能更容易理解。①董坤,戴春梅.将影视作品用于侦查学案例教学的方法与技巧[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60-62.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用活动的电影来教学生一定比教员的讲义好,例如在讲授反恐行动中如何搜集情报,如何开展国际合作,要注意哪些原则,行动如何开展,这些内容本来离学生很远,也很抽象,而对于老师来说,搜集相关案例也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现实困难。但是笔者在讲授到这一课时,刚好院线上映着一部电影《天空之眼》,剧情里对于反恐作战指挥部、无人机操作室、负责脸部识别的情报中心、前方的特种部队、深入虎穴的情报员描绘都非常到位,新时代的跨国情报共享和反恐作战协作跃然于荧屏之上,在课堂上通过五到十分钟放映影片的剪辑,可以使学生能更加直观地对于相关知识进行融会掌握,事半功倍。这样的案例让笔者想起在中学历史课上,很多时候一部电影,一部纪录片,往往比冷冰冰的文字更能让学生记得住知识。

无独有偶,在反恐侦查课程上,对于美国波士顿马拉松空袭事件,相关网络的新闻材料与视频材料,都比不过一部纪实电影《空袭波士顿》带给学生们的信息和思考。类似的例子有很多,比如电影《看不见的客人》中对于犯罪证据的收集和排除,电影《嫌疑人X的献身》中对于现场勘查和嫌疑人摸底排队的描写,游戏《刺客信条》中对于政治团体和领导人暗杀文化的追溯,不仅很好地阐释了课本中冷冰冰的概念和要点,而且拉近了学生们与侦查学课程的距离,借助学生大脑中的旧知识,去同化顺应新的知识。

(三)课堂教学中应不断构建情境引导学生实现新目标

经典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总是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即“情境”相联系的,在实际的情境之下进行学习,可以使得学习者能利用自己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有关经验去同化和顺应当前学习到的新知识,从而赋予新知识以某种新的意义;如果原有经验不能同化新知识,则要引起顺应的过程,即需要大脑对于原有认知结构进行改造与重组。而侦查学科是实践性与应用性特别强的课程,这就需要在课堂教学中引入足够的案例,给予学生足够的实践机会。一方面,教师可以结合自身实践锻炼和办案经历介绍一些侦查办案的例子。一般来说公安院校教师们都会有定期去基层锻炼办案的机会,其目的是为了在实践中思考学习,充实自己的课堂教学,使得教学不再是纸上谈兵,积累丰富的经验,不仅仅能让自己更加符合一名人民警察的定位,更能得到学生的崇拜与尊敬,增强公安专业大学生对于授课教师的实际认同感。②徐跃飞.论以学生为中心的法学教学模式之构建[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7,(4):69-73.例如在讲授“侦查情报搜集”相关章节的时候,笔者就会分享自身在情报战线工作时,参与情报搜集、建立秘密力量、化装侦查的经历,通过发生在本省本市的活生生的案例,成功地吸引了学生的兴趣,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培养了学生的侦查意识,进一步激发了学生们分享讨论案例的欲望。低年级的大学生们虽然没有经历过系统的实习,但是按照本科培养计划都已经经历过派出所的认知实习,参与过一些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教师的抛砖引玉更加能让他们畅所欲言,在课堂上分享自身的一些实践经历,活跃课堂的同时也加深了对于课本相关知识的理解,成功地实现了对知识结构的同化与顺应。

另一方面,在侦查类课堂教学的不同阶段,教师也可以基于一些现实中的案例,设置引人入胜的情景让学生做出案情判断和分析。如在讲授侦查措施中“并案侦查”这一节时,可以举出一系列本省本地近年来的案件,通过分组讨论的方式去取舍如何挑选最有效的侦查途径,最终让学生从这些案件中得出应该在侦查过程中采取并案侦查的结论,从而引出授课内容。又比如,杭州举办过G20峰会,不少教师都在一线经历过安保工作,在这一背景之下针对G20杭州峰会前后的各项安保工作,教师可以设置具体的场景让学生们讨论如何去应对。可以以“情报部门收到一条恐怖袭击的预警性情报,侦查部门如何去实施侦查打击”为题,让学生展开充分的课堂讨论,主动去建构城市反恐这一章节的内容,实现对于知识的同化与顺应,更好地掌握新知识。

(四)课堂教学中应探索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在公安院校,传统的侦查类教学评价体系更多的是通过期末的闭卷考试进行的,这种评价方式一方面让学生有着比较大的期末备考压力,另一方面也会让学生存有临时抱佛脚的侥幸心理,平时不认真听讲,却试图通过考前临时复习取得一个不错的卷面分数,形成了大学考试中“六十分万岁,多一分浪费”的不良风气。而相比之下,现在流行的一些评价体系改革又有些矫枉过正,试图取消期末考试环节,完全通过课程论文和平时表现来进行考核。这样的评价方式一方面会出现论文抄袭,学习流于表面的情况,另一方面在统考招录改革的大背景之下,也不利于学生准备毕业前的公务员选拔考试,如果学生在低年级的侦查学课程学习中完全不设置卷面考试,在大四参加公安部组织的统一招考时,又将要从头学起,事倍功半。

因此,从实践教学经验来看,笔者尝试在期末考试环节中折中选择,进行开卷考试,减少学生备考应试的压力,同时期末考试内容不限于课本教材,适当增加一些时事部分和前沿科技的考查,给予学生课后主动学习的动力。与此同时,减少课程论文的分值,增加对于实训作业的分值权重,平时成绩部分由实训作业、小组PPT汇报和课堂回答问题组成,平时成绩占40%,这一改革尽量做到对于期末考试和平时表现的兼顾,最大程度平衡课本知识的获取和实践锻炼的表现能力。侦查学科是实践性学科,实训课程占比较大,这一部分的成绩主要由分组完成。在前文所述的小组PPT汇报作业中,需要注意的是,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分工,既要肯定做课堂汇报的学生在讲台上的努力,又要鼓励欣赏在幕后搜集材料制作PPT默默付出的学生,在打分时做到有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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