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学术的发展,对中国传统学术研究的变革与转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以惠栋为首的清代吴派学人,则引领了这场清代学术进步、嬗变的潮流。乾嘉以降的清代学者,大多赞同吴派诸儒“崇汉复古”的学术宗旨,并将吴派提倡的“守师说,明家法,实事求是”①的治学态度运用到探究儒家经典本源的实践中去。汪中尝言:“经学莫昌于我朝,我朝之经学莫昌于两江。昆山顾氏宁人,武进臧氏玉琳,长洲惠氏半农、定宇,休宁江氏慎休、戴氏东原,皆实事求是,羽翼汉学。”②汪中将惠栋与顾炎武、戴震等人并举,足见惠栋在清代经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古文尚书考》是惠栋的代表性著述之一,在清代前期《古文尚书》辨伪运动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钱穆即曾说过,阎若璩与惠栋同辨《古文尚书》之伪,“是中国学术史上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功绩。”③
清代学者大多以为,惠栋的《古文尚书考》与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联系紧密。沈彤谓:“太原阎百诗,近儒之博且精者,著《尚书古文疏证》五卷,先得定宇之指。定宇书不谋与之合,文辞未及其半,而辩证益明,条贯亦益清云。”④钱大昕则曰:“先是太原阎征士百诗著书数十万言,其义多与先生暗合。而于《太誓》犹沿唐人《正义》之误,未若先生之精而约也。”⑤对于《古文尚书考》与《尚书古文疏证》的关联问题,沈彤与钱大昕二人基本秉持了相同的态度,都认为惠栋在不知阎书的情况下开始创作《古文尚书考》,其所持观点与阎若璩多有重合。在得见《疏证》后,参照《疏证》之内容完成了《古文尚书考》。但惠书相较阎书,条理更加清晰,论说过程也更为简练。
《古文尚书考》分上下两卷。在上卷,惠栋主要是通过论述来证明《古文尚书》之伪。而在下卷,惠栋则找出《古文尚书》中每一句伪造之来源,“尽发其标窃之根源。”⑥然而,无论是在《古文尚书考》上卷还是下卷之中,惠栋都大量征引了阎若璩的言论。《古文尚书考》与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究竟有哪些关系?现将《古文尚书考》上下卷分开,分别论述其与阎若璩,尤其是与《尚书古文疏证》之联系。
在《古文尚书考》上卷中,惠栋运用充实的资料,提供了无可辩驳的古文伪证。惠栋辨伪《古文尚书》,使用的大多是先秦、汉唐时期的材料,对宋及宋以后的研究成果征引不多。而对时人辨伪《古文尚书》之主张,惠栋仅仅关注了顾高栋、顾炎武、朱彝尊和阎若璩四人。在《古文尚书考》上卷中,惠栋征引顾高栋看法一次,顾炎武观点三次,朱彝尊意见四次。而对于阎若璩,除了采用阎若璩注《困学纪闻》材料一则外,直接摘录《尚书古文疏证》十二条,附于《古文尚书考》上卷之末。惠栋解释此举之目的为:“阎君之论可为助我张目者,因采其语附于后……后之学者详焉。”⑦
由于《尚书古文疏证》传本较多,阎若璩在与毛奇龄等人的学术论辩中也屡次对该书进行修改,故《疏证》各传本内容之间存在诸多区别。⑧阎书条目繁多,《四库总目》即言是书“未归条理,盖犹草创之本。”⑨如此也造成了《尚书古文疏证》各传本在论述同一问题时的遣词用句有所不同。依照通行本《尚书古文疏证》之内容编排,惠栋分别摘录了第二、三、四、七、八、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五、二十三、一百十四条,共计十二条。但因为惠栋选录的每一条都不是全文摘抄,且惠栋抄录之条目与通行本编目相比,不但次序存在颠倒,跨度也较大。所以仅仅将惠栋抄写之内容与今本的编次比照,以判断惠栋所读之《疏证》为何版本的做法,并不是特别具有说服力。《尚书古文疏证》最早的刊刻本是1745年的乾隆眷西堂刻本,而惠栋得阅此书是在“癸亥春”⑩,即1743年。也就是说,惠栋从友人处见到的《尚书古文疏证》与通行本可能并不一样。分析惠栋摘录之内容,或许可以一窥《疏证》传本早期的面貌。
如通行本《疏证》第二条《言古文亡于西晋乱,故无以证晚出之伪》载:
若元帝时秘书犹有存者,则梅赜所上之传何难立穷其伪哉?惟秘府既已荡而为烟,化而为埃矣,而凡传记所引《书》语,诸儒并指为逸《书》不可知者。此《书》皆采辑掇拾以为证验,而其言率依于理,又非复张霸伪书之比。世无刘向、刘歆、贾逵、马融辈之巨识,安得不翕然信之以为真孔壁复出哉?
惠栋在《古文尚书考》中抄录此段谓:
梅氏所上之孔传,凡传记所引《书》语,诸儒并指为逸《书》者。此《书》皆采辑掇拾以为证验,而其言率依于理。世无刘向、刘歆、贾逵、马融辈之巨识,安得不翕然信之以为真孔壁复出哉?
今本所存此条与惠栋所摘,尽管意义大致相同,但今本所述内容似乎经过修改,逻辑更加清晰。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今本《疏证》还说明了梅赜为何可以献书的环境。正是因为《古文尚书》在东晋已亡,晋元帝时秘府之中已经无存,梅赜方可得献伪书。
再如通行本《尚书古文疏证》第十五条《言〈左传〉、〈国语〉引逸〈书〉皆今有》:
《书》未经孔子所删,不知凡几;及删成百篇,未为伏生所传诵,尚六十九篇,其逸多至如此,岂《左氏》于数百载前逆知后有二十五篇而所引必出于此耶?抑此二十五篇援《左氏》以为重,取《左氏》以为料,规摹《左氏》以为文辞,而凡所引遂莫之或遗耶?此又一大破绽也。
惠栋选摭此条,内容为:
夫《书》未经孔子所删,不知凡几;及删成百篇,未为伏生所传诵,尚六十九篇,其逸多至如此,岂《左氏》于数百载前逆知后有二十五篇,而所引不出于此耶?此必不然之事也。
今本和“惠录本”此条所述之内容,均表明晚出之《古文尚书》大量选用了《左传》所载之逸《书》。梅赜《古文尚书》为人所见时,《左传》早已流行数百年。如若梅本内容无超《左传》,则是梅赜搜罗《左传》之逸《书》而造伪《古文尚书》。阎若璩似乎担心后人谓此推论不能成立,又加上了“抑此二十五篇援《左氏》以为重,取《左氏》以为料,规摹《左氏》以为文辞,而凡所引遂莫之或遗耶?”且此条最后一句,今《疏证》所说的“此又一大破绽也”,与惠栋摘录的“此必不然之事也”相较,“惠录本”表达了一个笃定的结论,而今本似尚有探讨的余地。
对照惠栋《古文尚书考》誊摘的《尚书古文疏证》十二条与今《尚书古文疏证》所载之内容,仅有两条完全相同,其余十条均有所扩充或删减。今《疏证》相较“惠录本”,不论是在论述逻辑的周密性上,还是在遣词用句的分寸上,都更加趋于完善。
惠栋自谓阎若璩考辨《古文尚书》“助其张目”。那么,其“采阎君之语”必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拈出的内容都应当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关于惠栋何以选录《疏证》此十二条附于其书后?笔者以为有下述三个原因:
一是彰显吴派学人“崇汉复古”的学术倾向。现代学者将惠派遵奉汉学、强调考据的经学研究方式,视为清代朴学蔚然成风的标志。《古文尚书考》上卷中亦屡屡显示出惠栋振兴汉学的旨趣。而表彰汉儒学术之精实,则是其一大手段。在《郑氏述古逸〈书〉二十四篇》条中,惠栋言:“岂有识古如刘子骏,笃学如郑康成,以民间伪《书》信为壁中逸典者耶?”惠栋力证张霸所献伪《书》非后来盛行的伪《古文尚书》,他的一个重要理由则是汉儒刘歆、郑玄等人学识高超,不会任由张霸所献的低劣伪《书》行于汉代。尽管这种说法仅仅可以认作是惠栋的一个推论,但从侧面也能看出惠栋对郑玄等汉儒服膺程度之高。在《证孔氏逸〈书〉九条》后,惠栋则将伪《古文尚书》能为后世接受的责任归咎于孔颖达废郑玄言,而提倡梅赜献《书》:“孔冲远必欲黜郑扶梅,使梅氏伪书得以行世。”为了佐证郑玄等汉儒的学说对《古文尚书》辨伪活动起到的重要作用,惠栋拉来阎若璩为其站台。惠栋摘《尚书古文疏证》第三条语:“郑所注古文篇数,上与马融合,又上与贾逵合,又上与刘歆合。”凭借阎若璩“郑玄之说与马融、贾逵、刘歆等人相附和”的论断,以此认定郑玄注《尚书》篇数的合法性。惠栋又选阎书第七条:“此书出于魏晋之间,去康成未远,而康成所注百篇《书序》明云某篇亡、某篇逸,彼岂无目者?而乃故与之牴牾哉?”阎若璩此段话,更加支撑了惠栋推尊郑学的观点。
二是表达吴学“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是有清一代学者一以贯之的治学态度,惠栋在《古文尚书考》的撰述中也践行着这一主张。梁启超指出,以惠栋为首的吴派学者对汉儒学说的遵奉已经达到了一种近乎执着的程度,不述汉学则为“信道不笃。”惠栋是否如梁任公所言,在汉学和宋学之间筑起了一道“森固的壁垒”呢?惠栋在《辨〈正义〉四条》下即肯定了吴棫、朱熹、吴澄等宋、元理学家在《尚书》辨伪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梅氏伪《书》,如吴才老、朱晦庵、陈直斋、吴草庐、赵子昂诸人皆能辨之。”而在惠栋选取的《尚书古文疏证》条目中,亦有肯定朱熹之言。惠栋摭出《疏证》第十七条:“朱子分经与序为二以存古制,一则曰安国伪《书》,再则曰安国伪《书》,而为之弟子者正当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乃明背师承仍遵旧说,是使此书终信于世者,蔡沈之过也。”而后,惠栋又摘《疏证》第一百十四条:“朱子于古文尝窃疑之,至安国传则直斥其伪,不知经与传固同出一手也。”从惠栋摘录《疏证》的内容上能够发现,惠栋虽然认为伪《书》得以大行于世,宋儒难辞其咎,但同时也认同阎若璩将理学家视为最初辨伪《古文尚书》群体的看法。可见,惠栋并不是以汉宋门户为唯一标准来考察儒家经典。尊汉学是惠栋论学的基础,但并不是惠栋求真知的归宿。
三是试图厘清伪《古文尚书》的形成、传播过程。刘起釪评《古文尚书考》时说:“直到惠栋,才将各篇中文句大多数都找出了其娘家。”惠书的一大功绩就是道明了伪《书》的来源,并且给出了翔实的证据。诚然,惠栋在证伪过程中,也出现过前后矛盾的地方。伪《书》从何而来?又如何传播?惠栋并没有在其论述过程中表达清楚。惠栋说:“今世所谓古文者,乃梅赜之《书》,非壁中之文也。”认为是梅赜从古代传记中采摭材料,编撰了伪《书》,造成了汉代《古文尚书》的亡逸。在《辨〈正义〉四条》下,惠栋又说:“于是梅赜之徒,奋其私智,造为古文,传记逸《书》,掎摭殆尽。”然而在“于是梅赜之徒”下,惠栋又自注曰:“伪《书》当作俑于王肃,肃好造伪书。”阎若璩等人在著述中,已基本认定伪《古文尚书》为梅赜所撰,惠栋认同这种观点似乎是趋于学界情势,于是在自注中又提出了伪《书》来源于王肃的意见。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更多的是缘于惠栋自己没有厘清伪《书》传播的来龙去脉。在当时,不论梅著伪《书》说,还是王氏造假论,都没有足够的理据支撑。因此,惠栋在摘录阎书时,尤其注重抄录阎若璩关于伪《书》来源和传播途径的论述。惠栋集中展示阎若璩关于古文《尚书》在汉代的流传经过,以及梅赜伪《书》流传无序的阐述,主要体现在其选择阎书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上。惠栋选择阎书这些条目,不仅仅可以为其自身明晰伪《书》之来源提供帮助,同时也直接道出了解决《古文尚书》公案的一大关键。
就《古文尚书考》上卷来看,惠栋无疑受到了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的影响。惠栋通过选摘阎书之内容,不仅借阎若璩考辨之材料完善了自己著述的论证结构,进一步提高了《古文尚书考》的权威性,同时,惠栋在《古文尚书考》上卷对伪《书》的辨析工作,也丰富和更正了《尚书古文疏证》中的一些观点。如惠栋在抄录阎书第七条后就注言认为,阎若璩既然知道东晋的《太誓》是后人伪作,又怎么能说西汉的《太誓》亦是伪作呢?“此其谬也。”惠栋这种信阎书而不拘泥于阎书的做法,使得《古文尚书》的真伪问题在观点碰撞中愈辩愈明。
在《古文尚书考》下卷,惠栋广泛搜罗材料,挖掘晋人造伪的痕迹,并一一指出《古文尚书》剿袭晋前古书之处。与《古文尚书考》上卷相似,惠栋亦在书中征引他人之观点。而对别人的见解,惠栋或是认同应和,或是否定指摘。尤其是阎若璩辨伪之论调,惠栋几乎在其书下卷每一篇下都有征引,且屡次就阎论对错进行阐述。前辈学者也注意到这一情况,据他们考订,惠栋在《古文尚书考》下卷中仅“增翼阎若璩揭梅说”就有九十七条之多。所以单就援引他人见解的数量而言,甚至可以说,《古文尚书考》下卷是以《尚书古文疏证》为根柢撰写而成。可事实是否真的如此?
《古文尚书考》下卷援用阎若璩之论点,均以“阎若璩曰”或是“阎曰”开头。惠栋此举显然是为了明确其选取材料之来源,以免读者将阎若璩的论证成果与自己的考辨相混淆。故后人在研究《古文尚书考》与《尚书古文疏证》之关系时,也多采《古文尚书考》下卷之记载,认为这些内容是勾连惠书和阎书最主要的依据。但是,做出这一判断有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即惠栋“间附”的“阎若璩曰”确为阎若璩所言。通过比对惠书所采的“阎若璩曰”与今本《疏证》之内容,可以发现,“阎若璩曰”的大部分内容在今本《疏证》中并未出现。《古文尚书考》下卷共引阎说九十七条,其中仅二十八条出现于今本《尚书古文疏证》中。因为惠栋所见的《疏证》是未经阎若璩修订的早期传本,《古文尚书考》下卷记录的《疏证》未载的阎曰六十七条,可能是阎若璩修改《疏证》后删除的内容。甚至,此六十七条亦可能出自今本《疏证》全佚的卷三。但经过材料比对发现,这些猜想似乎都站不住脚。因为今本《尚书古文疏证》无载的此六十七条“阎若璩曰”,均出自明人梅鷟的《尚书考异》。下面试举两例,《大禹谟》:“至諴感神。”惠栋采阎说:
阎若璩曰:“‘諴’字《召诰》‘其丕能諴于小民,今休。’‘感神’,用《孝经》‘通于神明’句。”
《考异》此条目下有:
“諴”字见《召诰》“其丕能諴于小民,今休。”“感神”,用《孝经》“通于神明”句。
又《胤征》:“玉石俱焚。”惠栋写:
阎若璩曰:“《晋书·袁宏〈三国名臣赞〉》云:‘沧海横流,玉石同碎。’”
梅鷟在《考异》该条下说:
《晋书·袁宏〈三国名臣赞〉》云:“沧海横流,玉石同碎。”
梅鷟的《尚书考异》被刘起釪认作是“明代疑辨成就最大”的考辨伪《古文尚书》的著作。纵观《考异》全书,其辨析伪《书》之方法与《古文尚书考》下卷如出一辙,《考异》亦是在《古文尚书》每句下罗列出此句话造伪之来源。仅就辨伪的体例而言,《疏证》与《考异》以及《古文尚书考》下卷均差异较大。这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由于《疏证》流行渠道的复杂,惠栋误将《考异》当作了《疏证》,以致引用《考异》之内容均冠以“阎若璩曰”。但这种推论成立的可能性并不大。就以惠栋考辨《大禹谟》伪作渊源为例,该篇下,惠栋共引“阎说”二十次。其中完全出自《考异》的有十五条,完全出自《疏证》的有四条,还有一条梅书、阎著均存。若是惠栋将《尚书考异》当作《尚书古文疏证》,又如何解释窜杂在梅文中的今可考确为阎若璩所说的话呢?此外,在“三旬,苗民逆命。”下,惠栋说:
阎若璩曰:“本《左传》:‘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之,因垒而降。”
而《考异》中,梅鷟在该句下言:
《僖十九年》子鱼曰:“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
对比此两句后可以看出,惠栋此处援用的“阎若璩曰”确源自《考异》,但这两句话还是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梅鷟引《左传》“退修教而复伐之”,惠栋写为“退修教而复之”。惠栋少抄写一个“伐”字,是深思熟虑后的有意为之。在《左传补疏》中,惠栋尝言:“‘退修教而复之,往复往攻之。’今唐石经及宋本皆云:‘复伐之。’陆氏以‘伐’为衍字。”惠栋一直将此“伐”字视为衍字,故在其转述阎若璩的话时,也特意将该字删去。可见惠栋在采选其所见的阎若璩言论时,这些被引用的材料,均经过惠栋详细的甄别和适当的修改。若惠栋所见材料未明确标记为阎若璩所著,断然不会张冠李戴。尽管陈澧曾指责惠栋好改经字以“自伸其说”,但惠栋改经字大多是建立在有本可依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凭空捏造。
在《古文尚书考》下卷中,惠栋其实已经关注到梅鷟辨别伪《书》之成果,他甚至将梅鷟之文与“阎若璩曰”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对其观点进行辨析。如果惠栋在撰写《古文尚书考》时已经见过梅鷟之《尚书考异》,那又缘何将诸多梅文冠以“阎曰”呢?惠栋在《古文尚书考》下卷中共采的“梅鷟曰”十二条,除了《泰誓》篇下三条与《考异》所载内容一致。其余九条“梅鷟曰”,均出自明人陈第的《尚书疏衍》。如《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下,惠栋言:
梅鷟曰:“本《易》之‘谦尊而光,卑而不可不踰。”
陈第在《疏衍》中谓:
近世旌川梅鷟诪张立论,……“满招损,谦受益”谓:“本《易》之‘谦尊而光,卑而不可不踰。”
而《考异》中梅鷟的原话是:
《易·谦》之《彖传》曰:“天道亏盈而益谦。”……易“盈亏”为“满招损”,易“益谦”为“谦受益”,所以奇其句也。
惠栋可以读到的梅鷟之文,应当是他从陈第的《尚书疏衍》中摘录而出。《尚书疏衍》是一部专反疑辨《古文尚书》的著作,《疏衍》中关于梅书的记载,虽然与《考异》原文意义大体相同,但却在陈第的省略、概括后面目全非。显然,惠栋并没有真正见到《尚书考异》原书,这也就可以说清楚惠栋为何在其书中采梅鷟之言,却又将为数众多的《考异》中考辨所得的伪《书》剿袭之处,归功在阎若璩身上。值得一提的是,朱彝尊在《经义考》中亦搜罗了陈第的《尚书疏衍》。惠栋年轻时不仅读过《经义考》,晚年更直接参与了该书的校勘、核定工作。在《经义考·尚书考异》条目下,朱彝尊搜辑了一段陈第关于《尚书考异》的言论,此段话出自《疏衍》第一卷《古文辨》。而《古文尚书考》下卷九条今《考异》未载之“梅鷟曰”,均源自这段话。所以亦有理由相信,惠栋所述梅鷟之材料,皆是其从《经义考》中辑佚而得。
从《古文尚书考》下卷所呈现给后人的“阎若璩曰”以及“梅鷟曰”,基本可以断定惠栋没有见过《尚书考异》原本。那么阎若璩是否有可能见到《考异》原书?且不论《古文尚书考》下卷所采的阎说与《考异》有千丝万缕的瓜葛,单从《尚书古文疏证》中,就能发现梅鷟著述的痕迹。阎若璩在《疏证》第一百十九条中言其从友人处得见过梅鷟的《尚书谱》一书,并表示其撰《疏证》过程中曾“采其(《尚书谱》)若干条散各卷中。”阎若璩为何只提及《尚书谱》,而对《尚书考异》绝口不提?众多证据似乎都指向了阎若璩在其《尚书古文疏证》早期传本中,大量因袭了《尚书考异》之内容。现在能佐证阎若璩在创作《疏证》之初蹈袭《考异》的最直接证据,就是惠栋的《古文尚书考》下卷之记载。但不得不说的是,如果说阎若璩《疏证》早期传本确实将《考异》之成果据为己有,又如何解释惠栋在《古文尚书考》上卷中选录的《疏证》内容在今本《疏证》中皆可见,且没有一条与《考异》重复或相关?所以,仅以惠书下卷就断定阎若璩曾照抄《考异》未免太过武断。有可能的情况是,阎若璩在《疏证》已经大体完成的时候见到《考异》,且依据自己的考证结果对《考异》进行过批注。而后此批注本《考异》被后人误以为阎若璩所作,进行传抄。这也就能解释,缘何《古文尚书考》上、下卷所载的阎说论辩体例并不相仿。
在惠栋年少时,称《古文尚书》为伪书可谓“惊世语”。惠栋也因此不得不将自己论证伪《书》的研究成果“藏篋衍数年”。可以说,没有阎若璩《疏证》的流行,惠栋的《古文尚书考》也难以写定。阎若璩不是第一个认定《古文尚书》为伪书的人,更不是第一个为此撰书立说的学者。但阎若璩鞭辟入里的反复考证,使得东晋流传下来上千年的《古文尚书》被广泛认定为“伪古文”。清政府官方对阎若璩这一学术成果的认可,亦为《疏证》于儒林中广为传播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如果单从接受前人考辨结果的角度来说,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主动或是被动,梅鷟对惠栋的影响相较阎若璩皆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正是因为有了阎若璩成功的考据,才有了其后惠栋等人蓬勃开展的辨伪工作。从惠栋主观上来说,其亦是以发扬阎说为根本来完成《古文尚书考》的。
《古文尚书考》在清代《尚书》学史上的价值大略有下述两个方面:
(一)惠栋响应了阎若璩“去伪存真”的号召,为《疏证》辨伪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帮助。《泰誓》:“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惠栋先是引阎若璩在《疏证》第十九条所言:“安国于《论语》‘周亲仁人’之文则引管、蔡、微、箕以释之,而周之才不如商。于《尚书》之文则释曰:‘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而商之才又不如周,其相悬绝如是,是岂一人之手笔乎?”阎若璩将孔安国注解《论语》之内容与《尚书正义》相较,发现在“商、周之才”问题上,两书中孔安国所持观点并不一致,继而怀疑今传的《论语训解》与《古文尚书传》非同一人所作。阎若璩的怀疑不无道理,但他并没有直接指出“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源自何处,惠栋则帮他完成了这项任务。惠栋认为是句出自《墨子》,《兼爱》曰:“昔者武王将事泰山隧,传曰:‘泰山有道,曾孙周王有大事。’云云。‘虽有周亲,不若仁人。万方有罪,维予一人。’四语相连。今梅氏断章取义,何也?”由此例即可看出,何以众多学人将《古文尚书考》视为“伪《古文》案”的定谳之作。当然,惠栋对伪《书》的考辨也非全然牢不可破,如惠栋在《汤诰》:“若有恒性。”下写道:“栋谓:‘言仁、言性、言诚皆见伪《尚书》其不可据也。’”将言“仁、性、诚”看作“若有恒性”为伪《书》的依据,理由未免太过单薄。正是因为《古文尚书考》中存在这些疏漏之处,才使得惠栋之后的诸如江声、王鸣盛等吴派儒者有机会继续其事业,从而使得吴派《尚书》学的成就在整个清学史上有了卓然的地位。
(二)彻底否定了《古文尚书》的经典地位,促成了清代理学向朴学的过渡、转型。不论是梅鷟,还是阎若璩、惠栋,都意识到自吴棫、朱熹等人起始,经学研究领域即对《古文尚书》之真伪产生了怀疑。而朱熹等人没有大肆攻击伪《书》,追根溯源则是,如若视《古文尚书》为伪书,那么《古文尚书》中被宋儒奉为权威的“虞廷十六字”亦为伪书。宋代理学赖以维持的基础若被摧毁,宋儒苦心建立的理学大厦将轰然倒塌。阎若璩虽然在《疏证》中认为“虞廷十六字”是出自伪《古文尚书》之中,但受制于宋学阵营的压力,依然肯定宋明理学家借“虞廷心传”而阐释出的微言大义,甚至希望在先秦典籍中为“虞廷十六字”找出根源。这也是阎若璩对理学家们的妥协。阎若璩对理学这种牵扯不清的说辞,表明其还是不能实事求是地将辨伪活动与清初学界“崇宋”的趋向分割开来,这也成为毛奇龄等反疑辨《古文尚书》学者攻击的借口,认为其撰写《疏证》的实际目的不过是打击王学以申朱学。所以,并不能将《尚书古文疏证》的成书,看作清代朴学得以兴起的标志。
面对阎若璩对“十六字心传”纠缠不清的态度,惠栋不以为然。在“虞廷十六字”下,惠栋言:
《荀子》言“一”故能“精”,非先“精”而后“一”也。且微则已造至极,不须更言“精”又言“一”也。荀子所言七十子之大谊,推而上之,即圣人之言也。梅氏用其说以造经,而谊多疏漏,阎氏谓其“造语精密”,殊未然。
惠栋以为,伪《书》“惟精”、“惟一”的次序本身就是错误的。“精”已经到了一个极致的地步,又何以在其后言“一”。阎若璩还能赞叹此“十六字”,“造语精密”,无疑是错上加错。惠栋还认为,朱熹等人将“危”视为“人心”,“微”看作“道心”是宋儒的妄想。“危”是《中庸》中的“慎独”,“微”则是《中庸》中的“至诚”。惠栋从根本上驳斥了朱熹等人赋予“虞廷心传”的内涵,这也从本质上将自己所持之立场与理学对立起来。惠栋对“虞廷十六字”彻底的否定,不仅让《古文尚书》经典的崇高地位荡然无存,同时为汉学的崛起开创了风气。
惠栋以晋前古籍为依托,辨伪求真,阐述了自己对伪《古文》成书、流传之看法,体现了其思、证相结合的学术风格。《古文尚书考》既有前辈梅鷟、阎若璩等人考辨成果的根据,又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虽然《古文尚书考》亦有一些不足之处,但惠栋思、证相结合的辨伪方式,依然开启了吴派学人疑古辨伪的思潮,奠定了考据学在清学史上的地位,并为后世专主汉学提供了门径。
①王欣夫撰,鲍正鹄、徐鹏整理:《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甲辰稿》卷三《松崖读书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19页。
②汪中著、田汉云点校:《新编汪中集》,广陵书社,2005年,第64页。
③钱穆:《中国史学名著》,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5页。
④沈彤:《古文尚书考序》,《续修四库全书》第4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6页。
⑤钱大昕:《古文尚书考序》,《续修四库全书》第4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6页。
⑥宋廷弼:《古文尚书考跋》,《续修四库全书》第4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87页。
⑧王应宪在《清代吴派学术研究》中说:“阎氏之作有抄本、四卷本、八卷本、十卷本行世。”而现通行本为“乾隆眷西堂刻本”,为王应宪所言之“八卷本”。
⑨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