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妮,鲁莎莎,秦 凡,关兴良
(1.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2.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北京 100029)
林区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版图的重要组成,肩负着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长期以来,受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建设急需大量木材,以及林区重采轻育、经济结构单一、林企管理水平低及社会负担重等内外部原因的综合作用,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林区经济发展缺乏动力、林农收入增长缓慢[1-2]。2003年以来,国家印发《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要着力破解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强调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自2008年开展的集体林改已基本完成,实现了林地资源“分林到户”,山林真正成为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在此背景下,分林到户的山林发展效益如何?是否有效增加了林农收入?如何实现林区“不砍树也能致富”?这些课题亟需开展研究。
近年来,林地经营效率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从研究尺度看,集中在区域、家庭层面。例如,区域层面包括西北6省林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识别[3],中国南部铜鼓县产权改革对要素投入的影响[4],林改后闽浙赣林业生产率变动比较[5];家庭层面包括社区森林管理对产出效率的提升[6],土地规模、土地流转、土地权利、产业关联与土地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7-10],土地使用权类型对集体林区农户要素投入的影响[11]。而基于地块尺度的实证研究较少。地块是林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元,相同质量的地块因土地投入量的差异可导致林地经营效率迥然不同;投入相同的劳力、资金和技术在不同质量状态下林地经营效率和抗压能力也存在差异。
从研究方法看,单要素生产率(SFP)[3,12]和全要素生产率(TFP)[5,13]是常见衡量指标,测度方法主要为随机前沿分析(SFA)和数据包络分析(DEA)[13-14]。SFA是一种参数方法,比DEA能更好解释生产效率损失的原因[15]。特别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和其他随机因素对效率水平会有很大影响[16]。因此,采用SFA衡量林地经营效率受到推崇。
从研究内容看,林地生产效率区域差异和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多。例如,VIITALA和HANNINEN研究了爱尔兰公益林区域的效率,发现各林业局的效率有很大差异,投入的节约潜力在20%左右[17];刘璨考察了林业制度变迁对中国林业生产效率的影响[18];胡动刚等认为在保持土地用途不变和供给有效的前提下,通过资金、技术、政策和管理等投入,能提高土地承载力和产出效益[19];翟秋等测算了南方集体林区家庭林地经营效率,发现林改后家庭经营的林地规模与TFP可能存在倒U型关系[20]。已有研究主要考察自然环境、资源禀赋、人才技术和自然灾害对林业生产效率的影响[21-24],但全面系统研究林农特征、自然环境、地块属性、产权安全性、政策扶持等对林地经营效率的影响较少。
本文以集体林改试点区辽宁省为调研地,以地块为对象,采用SFA测度林地经营效率,从综合视角考察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林地经营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有助于丰富林地经营效率的研究尺度和理论体系,对提高林地经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数据源自国家林业局委托北京林业大学研究课题“2015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辽宁省)”的调研,于2016年7月进行。根据林业产值和森林资源丰富度,选取本溪、桓仁、宽甸、辽阳、清原和新宾6个县为案例区,依据林改先后,在每个县随机抽5个村,每个村随机抽10户,收集有效问卷270份,共703个地块,有效比达90%。调查中,课题组向农户展示地块空间分布图,详细询问每个地块土地投入、地块特征、产权安全性及政策补贴等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可信。
林地经营效率是在林业生产过程中,包括林地资源在内的各种要素是否合理投入配置的一个衡量指标,反映了林地资源价值实现程度[14]。经营效率高低反映是否以较低要素投入达到最优产出,经营效率为1表示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处于最理想状态。
(1)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SFA)。SFA通过极大似然估计确定前沿边界,具有复合扰动项。其前沿面是随机的,所得结论更接近于实际情况[25]。对于横截面数据,SFA可表示为:
式(1)中:Yi为样本i的产出;xi为样本i的投入;β为模型参数。误差项为复合结构,v为影响生产活动的随机因素,一般假设是独立同分布(i.i.d)的正态随机变量;u(非负)代表生产效率或管理效率,一般假设是独立同分布的半正态随机变量;技术效率TEi指实际产出期望与生产前沿面期望的比。
(2)变量选取。从土地、资金和劳动力三方面选取变量,具体如下:林地作为林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户实现经营目标的最基本因素;资金投入是农户进行林地经营的最重要手段,涉及林地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种苗、农药、化肥、机械和其他费用等;劳动力是林业生产的决定性生产资料,劳动时间不同会造成产出差异,一般包括自家劳动力和雇佣劳动力;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禁伐政策和林业复合经营的特殊性,林业产出集中在木材和林下作物的销售,林地产值包括林下作物、林产品和木材的销售额①若该农户的产品未销售,则以同村其他农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为参考。。
选择柯布道格拉斯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如下所示:
式(2)—式(3)中:Yi为i地块林地总产值(元);Ki、Li、Ai分别为i地块林地投入(元)、劳动力人数(人天)、林地面积(亩);β0、β1、β2、β3为待估参数;TEi为林地经营效率。
(3)参数估计结果。采用Frontier 4.1软件来估计参数(表1),其中变差率γ判断SFA是否通过检验,表达式为:
式(4)中:和是无效率项u和随机误差项v的方差;γ取值为0~1,若趋于1,表示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是合理的。
表1 C-D随机前沿生产函数的参数估计结果Tab.1 Parameter estimation results of C-D stochastic frontier
结果显示γ值为0.862,且高度显著,说明林地生产存在无效率情况。复合误差项中86.2%来自生产技术非效率,13.8%源于误差等随机影响。
实证显示,703个地块的林地经营效率平均值为0.121,与最优值1差距较大。经营效率达到最优值1的只有19个,占2.7%。其中,商品林经营效率均值为0.126,远高于公益林(0.078);有林权证的高于无林权证,林地经营期限在20~50年的最高;未流转地块的效率均值最高为0.122,流入的地块次之,流出的地块最少。总体看,样本区林地经营效率水平较低,地块要素投入比例有待改善。
林地经营效率影响因素选取没有统一标准,参考已有研究,基于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变量相关性,最终选取18个因素。
(1)林农特征。林农是林地经营行为的核心。农户作为生产要素直接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同时通过获取的信息和技术转化为提高生产率的能力。①户主年龄:年龄越大,农业生产经验越丰富,但往往更少采用先进技术。②户主受教育程度:受教育程度越高,采用新技术的能力越强,技术的利用率就越高。③家庭劳动力投入:小农户营林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对生产活动相关剩余财产权的激励也有所增加[26]。表明家庭劳动力投入越大,林地经营效率越高。④是否联户:联户经营能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效率提升空间。
(2)地块特征。主要涉及土地流转、地块区位属性及林地结构。①林地流转:林地流转使土地适度集中,流入的土地,因规模效应促使经营效率提升;流出的土地,因剩余农地的劳动配置水平的改善也会提高效率[27]。②空间距离:承包地离家和路越远,林地管理越不便,增加交通等生产成本[5]。③林地结构:林改使商品林税负减轻、效益提升,农户通常会积极营林,其单位产出往往大于公益林。
(3)自然特性。林业是弱质性产业,产出周期长,经营风险大,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较高,坡度、灾害、灌溉等自然特性会直接影响产出。①坡度:坡度越大,水肥流失可能性越大,不利于应用林业新技术[5];但平坦低洼地排水性差,也不利于作物生长。②灾害:热害、低温冷害、火灾等会危及森林资源,具有负向作用[3]。③灌溉:灌溉可满足作物对水分的需要,调节林地温度和土壤养分,提高经营效率[28]。
(4)产权安全性。林地产权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与否,会显著影响林农的营林积极性。①林权证:林改强调明晰山林产权、确权到户,有利于提高生产积极性[11]。②林地经营期限:经营期限越长,林农对林地资源了解越充分,营林经验越丰富,有利于采取合适的经营策略[5]。③林地权利系数:林地权利体现了家庭对稳定产权政策的信心,系数越高农户处置权越大[11]。
(5)政策扶持。支农力度越大,林业生产环境和技术越容易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越高。①参保状况:森林保险可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激励农户进行林业投资[29]。②抵押贷款: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能否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会显著影响资金的投入和来源。③林业补贴:补贴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力度越大越能激励农户[30]。
本文效率值介于0~1之间,属离散型随机变量,也属截断数据。因此,采用Tobit模型:
式(5)中:TEi为地块i经营效率值;Xmi为地块i变量m的指标值(表2);i=703,为地块数;βm为对应的回归系数;n=18,为变量总数。
(1)林农特征。家庭林业经营仍以传统经验为主,一般65岁以上农民不作为户主,户主年龄多数为30~60岁。户主平均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占54.05%。家庭自投劳动力支出占营林总支出的比重最大,高达59.27%。联户和未联户林农经营的地块数占比分别为31.93%、69.07%。其中,联户中自由联户和兄弟分家联户占比较高,分别为34.45%、27.73%。
表2 模型变量的描述性统计Tab.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2)地块特征。偏远山区的林地立地条件、基础设施较差,经营效率较低。经营商品林占60%,其余为公益林。林地流转不频繁,均未达到10%,多发生在亲友间。
(3)自然特性。坡度小于15°的地块占36.05%,15°~25°的占10.57%,大于25°的占53.38%。灌溉和未灌溉的地块分别占7.54%和92.46%,灌溉的林地平均产值为1 633.21元,高于未灌溉的(1 116.55元)。发生灾害地块占4.69%,其中病虫害发生率最高为66.67%,气象灾害为33.33%,未出现火灾。
(4)产权安全性。拥有产权证的地块占比高达88%,其中有林权证的商品林超过50%。林地经营期限平均为52年,在20年以下的占1.71%,20~50年的占63.16%,50年以上的占35.14%。林地平均权利系数较高为1.9,处于平均水平以上的占50%。
(5)政策扶持。购买保险的林地比例持续增加,但参保率仅为38.63%。未参保和参保的商品林地块数分别占48.79%和10.61%,公益林分别占12.58%、28.03%,公益林参保比重较商品林高。用于抵押贷款的林地面积占1.74%,总额为19.4万元,亩均539.94元。额度主要分布在4 000~50 000元,用于农业、林业和养殖业生产的分别占15.38%、15.38%和58.33%。补贴方面,亩均6.19元,金额较小。无补贴和有补贴的商品林地块数分别占47.08%和12.51%,公益林分别占11.2%和29.1%,公益林补贴比例远高于商品林。
表3 回归模型估计参数及稳健性检验结果Tab.3 Estimation parameters in regression model and robustness test results
为消除量纲,使数据具有可比性,先运用Z-score标准化法处理,再进行回归(表3)。为检验稳健性,先从自变量出发,对显著变量二次回归。再从样本考虑,随机选取桓仁、辽阳和新宾三个样本县352个地块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变量的显著性、符号方向相同,表明模型稳健。
3.4.1 家庭劳动力占比对经营效率贡献显著,而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及联户尚未起作用
家庭劳动力投入占比在1%水平显著,影响为正,即家庭劳动力投入占比越多,经营效率越高。林改以来,辽宁省农户家庭营林劳动力投入持续增加、种苗等其他要素投入减少,表明农户通过提高生产资料利用率、增加人力投入促进林地经营效率提高。
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不显著。一方面,林改后,小农户在林业生产技术上没有多大革新,仍按原有技术经营;另一方面,多数年轻劳动力外出谋生,营林农户多数年龄较大,虽有一定营林经验,但受教育水平低,不能有效运用新技术、资金和帮扶政策。
是否联户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调研发现,联户主体主要为亲属、林地相邻的邻里。自林改开始,联户林权证本数占农户持有林权证总本数比由40.99%降至26.27%。表明联户缺乏组织性,对经营林地不利。
3.4.2 离家、公路距离和林地结构对林地经营效率有显著影响,而林地流转尚未起作用
离家、离公路距离系数为负,分别在1%、5%水平上显著。这是因为林地离家、离公路越远,生产资料及林产品的运输成本越高,日常生产和机械使用不便利,抑制农户长期投资意愿,制约效率提高。
商品林变量在1%水平正向显著。根据田明华[31]的观点,利润动机是推动商品林发展的内在动力,随着林改深入,商品林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农户营林积极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林地经营效率。公益林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非盈利性”[32],且各种限制政策导致收益权利残缺,农户经营消极,效率较为低下。
是否有林地流转系数为负,不显著,表明对经营效率影响不明显。辽宁省林地流转以农户间直接流转为主,流转市场不完善、程序不规范,导致农户缺乏安全感,不愿对流转地块长期投入。监测显示,对林地流转价格、费用、程序及流转后资源保护表示满意的农户占比仅为18.4%、20.6%、21.8%和20.4%,推动林权流转有序发展任务艰巨。
3.4.3 坡度、灾害和灌溉等自然特性对林地经营效率均无显著影响
坡度系数为负,这是因为随着坡度增大,坡面变陡,地面滞蓄水分能力下降,进而影响林木生长,但不显著,主要源于该区域降水充沛,且林木对土壤水分含量要求不高,这与凌子燕等[33]认为坡度不是林地生产力主要影响因子的结果一致。是否有灾害不显著,表明随着林业科技的推进,灾害不再制约生产率提高。是否灌溉不显著,因为人工灌溉也不是主要影响因子。
3.4.4 林权证、经营期限和林地权利系数都不能有效促进林地经营效率的提高
林权证、经营期限、林地权利系数均有正向作用,但不显著。主要由于:(1)林改虽完成了明晰产权的任务,但稳定产权并未实现。监测显示,2013年辽宁省已全面实现发证到户,但林农仍将确权发证排在各项政策首位,反映林农对林权的安全感不足,希望获得长期稳定的林权。(2)目前改革对林业生产资源动态配置赋权不充分。林农虽获得林权证,但林地用途管制、采伐限额、公益林等政策造成林地经营权和林木资产产权残缺,林农无法根据市场信号动态调整土地资源使用方向、行使森林资源处置和收益权利,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利很少,营林内在积极性未被调动起来。
3.4.5 森林保险能有效提高林地经营效率,而林业补贴和林权抵押贷款作用尚未显现
是否有保险在10%水平正向显著,表明参保林地可获得较可靠保障,农户倾向对其进行大规模投资。调查发现,参保林地比由2009年的5.7%增加到2015年的38.63%,农户平均保费从1.76元/亩降到1.5元/亩,实际费率从0.46‰降到0.3‰。森林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降低了农户经营风险,提高了营林积极性。
当前林业补贴办法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5元/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为15元/亩,林木良种培育补贴依品种不同介于100~600元/亩,造林补贴为100~200元/亩,抚育补贴为100元/亩。而调查显示,辽宁亩均补贴仅6.19元,且无补贴的商品林和公益林地块占比高达47.08%和11.2%。这主要源于政策宣传不够及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等,造成农户对补贴信息不知情。此外,农户将“扩大造林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标准”排在政策需求第三位,且50%以上农户希望政府直接提供资金补贴,可见补偿方式不适应实际、补贴标准过低影响农户积极性及经营效率提升。
抵押贷款系数为正但不显著,未发挥提高效率的作用。50.88%的农户认为抵押贷款程序复杂,需经申请、林权价值评估、现场勘查、签订合同、办理登记、保险、过户等环节,耗时2个月才完成;21.05%的农户认为申请条件苛刻,这与林业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高、林权价值评估难、融资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等有关。同时,金融机构主要面向企业或林业大户,几乎没有针对个人的小额贷款。此外,18.04%的农户认为利率太高,6.52%认为贷款少、期限短,3.51%认为林权证存在多户共有现象。上述问题导致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效应不明显。
(1)家庭劳动力是林地经营效率的重要驱动力,离家离公路距离会降低农户生产积极性,制约效率提高。应加强宣传林业新观念、新科技,引导农户协调各类要素和劳动力的投入,实现科学管理。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一体化,降低空间距离的负面影响。
(2)林地经营权转让对林地经营效率的促进作用尚不明显。未来要加快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流转交易机制,建设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引导农户积极、规范流转;扶持林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使之成为土地流转的重要牵动力量,达到土地集约化经营的目的。
(3)公益林林地经营效率远低于商品林。未来要适当放宽公益林用途限制、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充分落实处置权,以调动农户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如把土地生产力较高的生态公益林重新区划为商品林,由农户自主经营;对生态区位特别重要地段的公益林按林地收益市场价由国家收购赎买等。
(4)林权证对林地经营效率的正效应尚未显现。未来不仅要推进产权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和落实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而且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产权明晰性、安全性和长期稳定性,确保林地权利落实,充分调动林农积极性。
(5)林业补贴和林权抵押贷款作用未有效发挥,森林保险能促进经营效率,但农户参保率较低。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林农对森林保险的认知度和投保积极性;各级政府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手续,降低交易成本,调动农户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性;加强补贴发放程序的公开透明和流畅性,使之成为激发农民积极性的内在动力,同时调整补贴标准和结构,满足农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