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一青
(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学术界经常以《资本论》为例来说明马克思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因为这一原则集中体现在他对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的考察中,但是事实上,自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以来,这一原则就贯穿于他的全部理论研究。我们之所以将这一原则放在文本研究的视角下进行剖析,一方面是由于马克思的文本是其理论思想的自我表达,也是其理论研究方法的具体呈现,合法性、权威性毋庸置疑;另一方面是因为马克思文本研究面对的并不仅仅是马克思留下的语言文字,同时也是正在阅读创作的马克思,马克思在一定历史环境中形成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会投射在他的文本中。通过正确的阅读方式,这些理论内容和实践精神也可以被我们科学地理解和把握。
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次揭示了人类活动的历史性特征。旧唯物主义不承认人类活动的历史性,把人改造自然的物质实践理解为机械的受动关系;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古典唯心主义不承认历史的现实性,把历史看作绝对精神自我外化然后复归同一的过程;马克思却破天荒地把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归结于现实人的实践活动,而“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人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1](P540)即每一代人都是在前人实践基础之上继续所从事的劳动,所以人的实践活动始终离不开所处社会历史环境的影响。承认实践活动的历史性,就是把历史本身的时空结构作为理解人类活动的重要参照系,而文本研究不仅要面对在特定历史语境中进行创作的作者,而且要面对在不同历史语境中进行阅读的读者,因此可以从创作和阅读两个角度分析文本研究应有的历史性。
历史性首先意味着个人思想认识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表现在创作中就是文本无法避免的历史局限性。从消极的意义上讲,文本中的局限性会伴随历史的发展而逐渐暴露,一些理论观点可能会由于脱离实际而变成谬误;但从积极的意义上看,历史局限性恰恰反映了文本的历史现实性,因为它真实记述了作者所处的历史语境和思想历程,为后人理解其实践精神,弥补其历史局限性提供了可能,所以“这种有限性既可以摧毁一切偶像崇拜,又可以使历史扎根于现实的土地之上”。[15](P49)因此,历史性反对把马克思奉为理论先知,把马克思的文本看作永恒真理的“启示录”,而是引导我们在文本语言之外,重点关注马克思创作的社会历史背景。历史性的文本研究不能停留于咬文嚼字式的文本解读,需要从历史中梳理马克思的思想轨迹,挖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及其现实指向。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马克思的理论研究中把握其不变的理论本质,才能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弥补理论在具体问题上可能存在的历史局限性。因此,正视马克思文本的历史性并不会使其科学性黯然失色,反而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其次,历史性也意味着阅读并非纯客观的理解活动,因为任何理解都无法摆脱读者所属的时代语境。与创作相同,阅读也是人们在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的实践活动,因此在阅读之前读者头脑中并非一片空白,而是已经存在一定的理论结构。这个先在的理论结构作为读者的思想意识的一部分,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是个人实践和社会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任何阅读都绕不开的思想前提,这一点也是现代解释学的深刻之处。现代解释学开创者海德格尔认为,解释不是一种主体与对象之间抽象的认知关系,而是“实际生活之存在的存在者的方式”,[6](P19)因为所有被解释的对象“作为能够解释和需要解释的东西,这个对象有其自己的存在,而且是以某种被解释状态属于它自己的存在”。[6](P18)通俗点讲,被解释的对象从来都不是自在的,而是已经在社会文化中被建构的存在。所以,一切解释都只能从读者自身的存在出发,“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视见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7](P176)这既不是主观唯心主义作祟,也不是先验理念统摄,因为“前见”扎根于读者自身的现实存在中,解读结果总是读者存在的生成物。也就是说,文本的内涵总是在他人的解读中被赋予的,一切所谓的客观理解“都只是解释者自己独特的实际生活构形而成的理解方式之下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去生成’”,[13](P141)所以面对相同的文本,不同理论“前见”的读者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理解。
然而,历史性并不代表文本解读可以脱离文本天马行空,文字符号及其背后真实的历史性创作过程始终是我们解读马克思文本的基础,读者不仅要能在新的时代语境中通过阅读文本历史地获得,还要能返回文本证明其解读结果的合法性,这个合法性标准就是文本研究的逻辑性。
逻辑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逻辑仅仅指人的思维规律,广义逻辑则既包含人的思维规律还包含事物的发展规律。逻辑是理性思维的基础,科学理论作为人对现实世界的理性把握,必须以逻辑性为基本前提。因此,文本研究的逻辑性应该是对客体(文本)理论逻辑和主体思维逻辑的双重遵循。
逻辑性首先要求研究结果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马克思文本研究是以马克思文本为对象的理论研究活动,本质上是对理论的“再认识”,所以科学的研究结果首先是对研究对象——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的正确反映,否则就失去了进一步评说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文本研究中分析理论文本中的核心概念与逻辑体系,探究马克思理论学说形成的社会背景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以提炼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源于对现实的抽象,因此现实是本源的,理论是派生的,伴随现实的不断发展,理论也必须不断丰富完善。因此,文本研究不能无视马克思具体理论观点在历史实践发展中遇到的反常,这是所有科学理论认识都会面临的“正常情况”,也不能因为这些问题和矛盾就放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而应该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激发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性理解。
其次,逻辑性还要求文本研究符合主体的思维逻辑。既然逻辑性要求研究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所以我们就先来看看马克思是如何理解主体的思维逻辑。马克思认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4](P22)所以认识是主体从已有的实践经验出发,通过理性改造形成的对现实世界的观念性把握,概括来讲,思维逻辑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合理认识。就认识的发展来讲,实践的不断发展推动认识的不断进步,马克思由最初黑格尔的学生,到“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3](P275)再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先驱,其思想无疑经历了巨大的演变,因此马克思的文本不是同质性的真理表述,而是其不同思想阶段的产物,它们一起勾勒出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由浅入深、由现象到本质的思考过程。因而,只有遵循主体的思维逻辑才能正确认识作者思想的变化过程,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同理,只有遵循主体的思维逻辑才能揭示文本解读的主观性一面,才会提醒我们注意读者先在的理论结构和实践立场,正确面对马克思主义在当代遭受的种种质疑或批评。
理解历史与逻辑的统一,首先要掌握这一方法论原则的哲学基础——历史唯物主义。在古典唯心主义那里,历史被思辨地扭曲成这样:前期历史是后期历史的原因,后期历史是前期历史的目的,历史成了先验理念统摄下拥有自己特殊使命的人格化存在物。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P519),因此人们用以满足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也无疑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所谓历史的“目的”“使命”不过是“从前期历史对后期历史发生的积极影响中得出的抽象”。[1](P540)可见,马克思克服了由先验理念决定的唯心史观,把历史发展放在现实的基础之上。通过对历史现实的合理抽象和对影响历史发展因素的逻辑分析,马克思形成了对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历史唯物主义。就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对历史现实的理论抽象而言,其历史不是时间的历史,而是符合历史现实发展客观规律的逻辑的历史;又因为影响历史发展的现实因素是多元复杂的,所以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也不是线性的因果逻辑,而是以多重结构复杂演进的历史逻辑。从科学理论的角度来讲,历史是逻辑的历史,逻辑是历史的逻辑,历史与逻辑在对现实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中相互规定,即历史与逻辑有机统一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
具体到文本研究中,理解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还要注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提醒我们的研究方式与叙述方式的不同,也就是胡大平教授所说的“理论研究深入历史的方式和文本叙述结构之间的差异”。[16](P13)研究历史必须首先充分占有材料,然后才能分析历史发展的各种可能性,以及各种可能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最后才能形成科学的理论认识。然而,“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4](P22)“好像是”说明实际上“并不是”,也就是说,叙述与研究在方式上是不同的。叙述可以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勾画整个理论体系,而研究却必须从具体的历史现实出发才能确保结果的合理性。如果我们想当然地把马克思的研究方式等同于他在文本中的叙述方式,那么历史发展就成了先验逻辑支配的结果,从而混淆了马克思与黑格尔在方法上的本质区别。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开篇以“商品”为切入口阐述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因为“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4](P8)但是,商品本身并不是现实的具体存在物,而是马克思从千千万万个用于交换的现实劳动产品中抽象出来的思维具体。“商品”概念只是马克思叙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起点,而不是他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出发点。
总而言之,历史唯物主义证明了历史发展的现实基础——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客观上也说明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历史性特征。因此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历史的起点,同样也是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原点,不论是历史考察还是逻辑分析都基于人们现实的实践活动。所以在马克思文本研究中,坚持历史性就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就必须坚持历史性,历史与逻辑有机统一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中。
概括来讲,传统的文本研究大致存在三种错误倾向。
教条主义是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固定不变的理论教条,一切从文本出发的错误思想。教条主义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把马克思主义奉为永恒真理,认为马克思揭示了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发现了所有社会更迭的理论公式,我们只需阅读马克思的文本就可以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真理。他不仅预设了一个无所不知的马克思,而且把文本研究等同于纯客观的直接阅读。这一方面否定了人类认识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也忽视了创作和阅读处于完全不同的历史语境。人的认知不是先天的静态完成,而是后天通过不断研究和反思逐渐深化的动态过程,文本也不是先验理念的直接表述,而是在一个复杂历史语境中的理论生成,因此,这种解读方式始终是非理性的、非历史的。另一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因为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马克思没有预见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所以马克思主义仅仅适用于解释其本人所遭遇的资本主义社会,不管是用他来理解前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用他来预测社会主义都是超出了他的科学性范畴,甚至在当下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解释力也十分有限。教条主义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性和逻辑性的双重否定,因为这种解读方式把马克思主义视为凝固的理论总体,否认其与时俱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既不符合主体认知规律,也不符合实践推动理论不断发展的客观规律。诚如威廉姆·肖所说,马克思主义揭示的是“与日常事件相去甚远的、现实的必然特征”,[10](P70)因此不能用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去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教条主义相契合的“反映式”阅读只会使马克思主义“转变为自己的对立物”,[5](P583)恩格斯曾告诫德国教条主义者不要以为“只要把它背得烂熟,就足以满足一切需要”。[5](P557)
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问题自卢卡奇提出以来,受到了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越来越多的马克思著述被整理面世,一些理论家出于方便理解和思想普及的需要,对马克思主义采取“分而释之”的解读方式。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列宁的“三分法”,即把马克思主义划分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部分。在其影响下,“一分为三”的理论架构一度成为苏联、东欧、包括我国学界在内的理论共识,导致我们过去的经典阅读常常事先把马恩文本拆入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学科,再分门别类加以研究。这种“用原理反注文本”[11](P17)的解读方式先入为主地将一些条条框框灌输给读者,使其在给定的、单一的理论框架中去阅读,忽视了文本原有的丰富性。至于更甚者,以马克思的某一两个文本为界将马克思前后思想完全异质化,只谈对立,不讲联系,严重破坏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整体性。如西方马克思学的“两个马克思”论,强调作为人道主义者的“青年马克思”和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者的“老年马克思”的对立;还有学者着眼于文本的不同类型,强调马克思正式出版的理论著作与未出版的手稿、笔记、信件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理论价值。这些形形色色的理论将马克思的著作划分为不同领域、时期和类型的文本,客观上固然有助于加深对具体内容的理解,但是却容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片面抓住某个文本或某个观点认为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没有把马克思的思想认识看作历史的发展过程,更没有把马克思主义视为伴随历史实践发展着的理论总体。
古典解释学认为,文本究其本质是作者思想的书面表达,因此马克思主义就是其文字语言所表述的理论体系,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读者只需阅读文本就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内容。古典解释学先驱施莱尔马赫认为,文本语言既包含社会的公共成分,也包括个人的思想表达,所以要从语法和心理两个层面对文本进行解读。在此基础上,狄尔泰将解读对象由单纯的文本拓展到人的生命,在他看来理解的基础是体验,读者阅读的目的是走进作者的精神世界,体验作者“一定的时间之中的历史性结构”,[12](P175)以实现对其生命表达的理解。然而,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古典解释学都始终致力于把握作者的精神世界。这种直观式的解读方法简单地把理论内容完全等同于作者在文本中给定的表层逻辑,没有意识到文本语言不仅包含作者的主观意志,同时也隐含着作者复杂的潜意识,也没有意识到阅读与创作一样都是历史性活动,同一文本在不同历史语境中的解读结果必然不同。如上所述,现代解释学开创者海德格尔通过对主体“前见”的揭示,指出理解活动必须从此在的实际生活出发,从而完成了解释学由认识论向本体论的转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古典解释学的理论盲区。但是,也不能像后现代文本学代表人物罗兰·巴特和克里斯托娃那样完全否认文本的原创性,把作者所处的社会历史语境视为文本内容的唯一来源,一切文本都只是社会思想资源在作者语境中互文的结果。否认文本的原创性,也就消解了理论的原创性,如果说,理论内核在传统解释学的视野中是作者给定的,凝固不变的;在现代解释学的视野中是开放的,需要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重新建构的;那么在后现代文本学的视野中,这个过去所有解释学都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已经彻底不存在了。在这种解读模式下,一切理论在被建构的同时也被立马消解为与前人思想同质的思想资源,所有理论探索都变成了毫无创新性的修修补补,解释学发展到这一步不仅失去了目标,也失去了任何存在的意义。
在当代的理论语境和社会实践中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具体来说应该包括以下三点。
其一,对马克思文本进行全方位、合逻辑的历史考察。首先要以马克思的生平为线索,考察马克思个人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的生活境遇。作为著名的世界公民,马克思一生颠沛流离,从普鲁士到巴黎,从布鲁塞尔到伦敦,马克思见证了资本主义在西欧的崛起,也目睹了劳动人民的苦难,这一切个人生活经历都融入马克思的理论内容和实践精神之中。其次要进行思想史的准备。读者应该对整个思想史的发展脉络有基本的了解,特别是马克思本人所处社会的理论思潮和热点问题,重点关注与马克思发生过交集的理论家的主要思想,例如黑格尔、费尔巴哈、杜林等马克思和恩格斯亲自撰文批判过的思想家,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革命性意义。此外还要具体分析每个文本的创作背景。就每一个文本而言,都诞生于完全不同的社会历史语境,不同的社会状况造成不同的社会矛盾,马克思主义不是书斋里的哲学,而是以解决现实问题为理论旨趣的实践哲学,不了解文本的创作环境和创作目的,我们就很难理解马克思言说的思想来源和现实指向。最后,还不能忽视文本解读的现实基础。与19世纪的马克思相比,我们面对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我们研究马克思文本既不能无视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的进步,也不能忽视社会科学尤其是文本解释学的发展,更不能脱离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我们的马克思文本学研究要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基础之上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内涵,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其二,对马克思文本进行深层次、历史性的逻辑分析。首先要清理马克思的文献基础,对马克思所有著述的出版、保存、流传等情况进行尽可能准确的甄别和统计。马克思一生著作等身,不仅内容丰富,而且体裁多样。从青年时期的《博士论文》到晚年时期的《资本论》,从正式出版的经典著作到未出版的手稿、笔记、书信,马克思留给我们一笔庞大的理论宝藏需要我们去勘探整理。只有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才能理清马克思文本创作的历史脉络,了解马克思在不同文本之间思想的变化。其次要分析马克思文本中核心概念。概念是理论的细胞,理解核心概念是把握理论体系的基础。众所周知概念是理性对现实的抽象,是语言建构的结果,但是马克思的大多数文本都是用德文写作的,所以作为母语并非德语的研究者,我们首先要通过学习德语克服与原始材料之间的语言障碍,才能深入原始材料的语言环境中理解概念的确切含义,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概念在不同语言翻译中的损益。此外,还要着重分析马克思深层次的理论结构。在精神分析学看来,文本不能涵盖马克思理论思想的全部,因为在主体意识背后还潜藏着作者察觉不到的潜意识,即作者的语言文字中还隐藏着深层的理论结构。把握马克思的理论结构不能靠传统的阅读方法,因为传统阅读是读者对文本的直观,文本通过读者被看到并且以读者视阈为尺度,其结果无非是对作者理论发现和空白的总结,空白归因于作者视野的缺失,而读者通过对空白的发现证明其视野的敏锐。阿尔都塞认为,这种线性的直接阅读本质上是一种“反映的神话”,当我们用这种方式阅读马克思的文本时,就只能看到马克思已经看到的东西,而要破除这种神话,就“必须转向历史”,因为只有从历史出发,我们才能发现“历史的文字并不是一种声音在说话,而是诸结构中某种结构的作用的听不出来、阅读不出来的自我表白”,[9](P6)即历史不是某个人的创作,而是历史结构的自我表达,因此严格地说,阅读不再是读者的个人行为,而是“总问题领域所内在的对它的对象和问题的反思关系”。[9](P17)所以在这种阅读方法中,决定“看得见”与“看不见”的不再是作者“看”的能力大小,而是作者所处历史阶段的总问题领域大小。总问题,也被译作“问题式”,就是作者深层的理论结构。在“问题式”转换过程中,理论结构所产生的许多自身问题的发展会导致现有理论结构中不可见方面的瞬间出现,表现在文本中就是语言的空白或沉默,所以阅读最重要的不是读懂字面上的内容,而是“依据各种症结(空白、无和沉默)来把握马克思的问题式(深层理论架构)”,[14](P63)即著名的症候阅读法。从这个阅读方法出发,阿尔都塞主张“把认识看作是生产”,[9](P15)即通过症候阅读把文本中原本隐形的理论结构挖掘出来。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阿尔都塞把“问题式”的转换看作理论结构自我反思的结果,“主体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它自认为起到的作用而是过程的机制赋予它的作用”。[9](P20)也就是说,理论结构的变革是一个无主体的客观机制,这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是抛弃人的认识论,不论是理论生产还是理论发展都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历史的理论结构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其变革的本质是人们借以意识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2](P592)而不是理论结构在自我反思基础上的自我生产。
其三,树立高度的方法论自觉。由上可知,任何文本研究都隐含着主体的“前见”,因此我们在马克思文本研究中只有时刻反省先在的理论结构和已有的理论解释,才能兼顾“返本”与“开新”。借用拉卡托斯的说法,任何科学理论都是由“硬核”“保护带”“正面启示法”和“反面启示法”组成的理论整体。“硬核”是理论的核心观点,也是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根本所在,其合理性不能被轻易推翻,否则整个理论体系的科学性都将瓦解。而“保护带”作为围绕“硬核”的一系列辅助性假说,却可以被调整、替换来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增强理论的解释力。因此,作为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我们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硬核”——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那些有可能将马克思主义与现代实践相结合的辅助假说,即“正面启示法”;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自觉反思对马克思文本的传统理解,因为即使一种理论解释在过去是科学的,也可能伴随实践发展而沦为谬误,而它作为我们头脑中已有的理论“前见”必然会“阻止人们研究同它相矛盾的科学理论”,[8](P66)即“反面启示法”。所以,任何旨在“解蔽”的解读都隐含一定程度的“遮蔽”性,科学的马克思文本研究需要我们树立高度的方法论自觉,时刻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开放心态。
综上所述,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这一原则源于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历史发展与人类实践的历史性特征,本质上历史性与逻辑性是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上的相互规定。在当代马克思文本研究中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就是以文本创作的现实历史过程为基础,一方面对文本进行全方位、合逻辑的历史考察,帮助我们了解马克思的原初语境和实践旨趣;另一方面通过对文本进行深层次、历史性的逻辑分析,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的理论体系及其深层的理论结构。此外,作为新时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在马克思文本研究中还要树立高度的方法论自觉,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性成果,推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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