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 林,顾惠明,许 敏,印建兵
(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江苏无锡 214121;2.东华大学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破解农民工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关键的要点之一。农民工市民化作为实现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举措和路径,对解决农民工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7年4月,我国农民工数量达到近2.8亿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比已经超过60%,达到近1.7亿人。另外,截止2016年底,目前我国城镇化率为57.35%,其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1.2%。由此可知,目前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中还存在众多的非农户籍人口,即我国还没完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因此,近年来中央多次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并于2014年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着重强调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策略,以此来推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成为城市居民,进而进一步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向纵深发展。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相比,无论从学历、素质等个人特征,还是从城市定居意愿、社会经济需求、城市融入能力等方面,均呈现出较高的市民转化趋向和意愿,成为我国解决新型城镇化向纵深发展的重要群体。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转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制度和个体角度,要么研究农村土地、社保、就业、户籍等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转化的制约和影响,要么从农民工个体体验、认知及行为等方面进行农民工市民转化的心理何认知研究。我们认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要实现市民转化,既关系到制度设计,同时也关系到个体意愿的实现,因此其实质就是新生代农民工个体与城镇的社会关联,需要对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时空研究。鉴于此,本文从城市空间理论视角出发,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市民转化的城市契合机理进行探索,以此来协助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众多问题和困窘,进而为国家的新型城镇化进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
所谓空间就是人们开展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场所,在人们开展各种经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空间配置,且各主体间势必存在着某种联系,由此就形成了空间。一个城市的发展与空间关系密切,因此需要对城市进行空间布局,主要包括对城镇体系的规模进行布局,还需要对城镇区位进行空间布局,只有兼顾了发展和环境,才能切实体现城镇化的优势。目前,关于城市空间的相关理论主要包括“田园城市”理论、中心地理论、区域增长极理论、“点-轴”渐进扩散理论、“核心-边缘”理论、圈层结构理论、空间相互作用理论、社会空间理论等。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列斐伏尔提出的社会空间理论,该理论是1968年列斐伏尔在其著作《城市的权利》中提出的,主要是为了纪念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空间理论,并对空间理论所作的进一步延伸和推演,该理论首先对工业化和城市化进行了有效区分,提出通过实现“城市的权利”和“差异的权利”,来实现“日常生活”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赋予新型社会空间实践以合法性。列斐伏尔认为城市化对重建现代日常生活意义重大,居民可以通过对社会生产权利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帮助居民实现区位转移。
结合城市空间理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市民转化势必会导致其实现空间上进行转移,从原先的嵌入城市进行工作转向与城镇生活契合、吻合。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嵌入是指新生代农民工在进入城镇工作过程中,继续保持与城镇空间的相对独立,双方边界较为清晰,互不干扰,即此时城镇的社会空间没有对进入城镇工作的新一代农民工开放,进而使得新生代农民工与城镇之间出现了相互剥离的感觉,无法与城镇实现有效融合,这种保持边界的嵌入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都无法切实融入城镇。新型城镇化就是要破解这一困境,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嵌入中的边界因素,进而实现城市空间的有效契合。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空间契合就是指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心理、文化等方面,都能与城镇的发展目标保持一致,且城市也能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融合提供相应的空间位置,即真正意义上实现城市融合,解决城镇空间上的公平和正义,对城镇居民和新生代农民工同等对待,达到市民化的目的。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发现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还没能从经济、社会、心理、文化等角度实现有机融合,充其量还处于市民转化的嵌入阶段,还存在诸多因素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概括起来,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根据刘启营(2015)的研究结论[1],我们发现目前在城镇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要么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工棚等场所,要么居住在出租屋或者自购房,这两方面所占的比重都在40%左右。无论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工棚还是出租屋或自购房,因农民工资本情况的限制,往往距离市区较远,或者与城市居民出现了孤立状况,往往都是农民工们集中居住,没有能与城市居民实现融合,也没能在城市享受“公租、廉租”等保障房待遇,进而使得这些年轻的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无论从居住地还是从行为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农民工们无法对城市有归属感、主人翁感,进而形成了新生代农民工心理融入城镇的障碍的产生,虽然长期居住在城镇,很少或者没有回过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工作,但因为上述因素使得他们无法真正实现市民化,即所谓的居住空间所带来的市民转化制约。
除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的居住空间制约外,他们对土地预期空间的不确定性也对其在城镇的发展有着制约作用[2]。新生代农民工虽然长期居住在城镇,也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活动,但在农村他们依然还拥有自留地、承包地及宅基地等土地,这就导致他们对土地还有很大的依赖性,认为这也是他们的退路,因此导致他们没有能从思想意识上对融入城市有绝对的渴望。再加上,目前国家推进了新型城镇化进程,在土地、居住、福利、养老、子女入学等方面都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进而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瞻前顾后,左右徘徊。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对城镇存在不安全感,导致他们不舍得也不愿意放弃土地,这种矛盾就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转化过程中意志不坚定,在土地和市民化之间存在“双重需求”,对国家的土地政策预期难以把握,产生了较强的心理焦虑和不安全感,进而使得他们无法切实融入城镇,放弃农村土地,成为城镇新市民。
关于居住空间和土地预期空间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转化的融合制约,使得他们在市民化过程中只能是嵌入状态,而无法实现有效的市民化。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主要集中于电子行业、餐饮行业、建筑行业等领域,而这些行业的工作时间往往较长,近半数的农民工工作时间超过10个小时,且他们很少有机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整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集中在收入低、强度大、风险高、权利小的社会空间内就业,社会就业或者劳动市场对他们而言,就业准入门槛较高,因而无法获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就业机会和薪资待遇,在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同样也很缺乏,所以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空间会制约其市民转化。
除此以外,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受其自身教育水平、继续教育、技术技能等方面的限制,使得他们无法与城镇居民竞争相对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进而使得他们基本集中在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而次级劳动力市场由于门槛低,竞争激烈,导致企业在劳动权益、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农民工较为苛刻,甚至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目前很多企业都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再加上国家的政策刚性也不够,监管力度不足,进而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权益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空间,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转化,最终影响其切实融入城市。
当前,近1.7亿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城市生产出了居民生活所需要的房屋、道路、基础设施等,让城市居民生活越来越方便,但与此同时,城市空间再生产所形成的各种公共资源,新生代农民工却无法享受,城镇没能反向满足他们在城镇生存发展的愿望,进而使得农民工的物质空间和精神空间出现了分离,让他们有很强烈的失落感,对自己的价值出现怀疑,进而影响着他们对城镇的认同,从而使得他们在心理上和在情感上对市民转化出现了空间,这一空间制约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的市民化。
新生代农民工较之于上一代的农民工,在文化生活上已经相对而言丰富许多,已经逐步从原先的故步自封向开放、时尚等方面转化,但由于其自身的文化素质的制约,导致他们在文化上无法融入城市。另外,由于农民工工作空间的限制,使得他们在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生活理念、思维模式等方面与城镇居民有较大的差距,较短时间内无法切实实现文化的融合,因此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们的文化空间势必会较为压抑,进而会影响着他们的其他空间。
新生代农民工精神和文化的空间制约,需要农民工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但这些鉴于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短时间内势必无法实现,会制约着其市民化的进程。
城市整个空间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的系统,融合了制度、文化、精神等方面的要素[3]。因此,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若要与城镇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契合,更好更快地融入城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市民,新生代农民工就需要切实从根本上与城镇实现融合,主要表现在经济方面的融合、社会方面的融合、心理方面的融合及文化方面的融合。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因为长期生活在城市,基本没有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经历,而且很多生活理念、行为方式等都与城镇居民较为接近,但离真正意义上的有机融合还有较大的差距。新生代农民工想要真正成为新市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在城市要有稳定的居住场所,这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基本的物质条件,只有有了赖以生存在的居住场所,他们才会安心工作,才会切实从城镇视角去思考相关问题,才会切实理解和接纳城镇的有关措施和政策,这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基本的保障。如果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在各种配套设施都比较齐全、人际关系良好、公共服务到位的社区生活和居住,这势必将有助于帮助年轻的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主动向周围的城镇居民学习,能帮助他们尽快改正之前的一些陋习,按照城镇规则进行工作和生活。除了要有居住空间的保障外,其他的物质保障也至关重要,譬如说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就业岗位等,这样能帮助农民工不至于为了生计而奔波,就会有时间和精力为城镇社区做贡献。因此,城镇中稳定的物质空间和居住空间对新生代农民工有机融入城市,与城镇居民和谐相处作用非常显著,能为他们融入城镇提供良好的场域和环境,进而帮助他们尽快从理念上、思想上认同城镇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这样就有利于他们加快市民化进程,进而有助于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
上述的物质空间和居住空间保障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保障,除此以外,还需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从精神、心灵、文化等本质角度切实融入城镇[4]。当前,新生代农民工之所以对城镇没有切实融入,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他们在长期的城镇工作和生活过程中,还没能真正体会到城镇的优势,甚至时常会感觉到在城镇工作和生活没有归属感、安全感,时常会感到焦虑,周围的城镇居民经常会带有歧视的眼光,又会导致他们感觉在城镇的存在感不足,甚至可能会出现厌恶等情绪,这些都会对其成为城镇居民形成障碍。本文根据城市空间理论,认为当前我国的城市政府除了要为农民工提供物质和居住空间外,还需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精神空间和文化空间,并使得这几个空间能够相互支撑,相互依存,这样才能帮助农民工更好地在城镇完成各项工作和生活。所谓精神空间就是指通过向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一些载体,让他们加深对城镇精神的认知、认同等态度和感情,进而形成对城镇的精神依托。所谓文化空间就是指城镇政府通过对自身文化加强建设,让农民工体会到某种特定的文化认同,进而对城市形成一种认同和归属。总之,城镇应当让农民工在精神、文化上对城镇产生认同,这样就更有利于市民化进程的加快。
在物质空间、居住空间、精神空间、文化空间构建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政府还需要为其提供合适的社会空间和权益保障空间。所谓社会空间就是指农民工们从事生产和生活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在他们帮助城镇经济实现提升的同时,城镇也应该反哺与他们,为他们提供较好的社会空间,进而满足他们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也促进其更好地为城镇建设服务。除此以外,政府也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和资源保障,譬如制定相关政策要求企业为他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失业金等,甚至要求有条件的企业为他们提供住房公积金等补贴,从而让他们感觉到与城镇居民的平等[5];政府还应当为他们的子女受教育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让他们的子女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进而真正让他们认同城市的发展,也自己迫切希望成为其中的一员,这样就更加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向纵深推进。
鉴于目前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有效融入城市存在的障碍和约束,发现在物质和居住空间、精神和文化空间及社会和保障空间等方面都提升的空间,来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有效融入城镇,成为新市民[6]。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城市空间耦合机制的构建,以此来实现新型城镇化的目标。
为了更好地让新生代农民工有机融入城市,就需要确保他们在城镇务工期间能有安稳的居住场所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在这当中责任首当其冲,政府应当从顶层设计角度进行政策制定,以此来确保农民工们在城市务工过程中居住权的落实[7]。首先,政府应当遵循公平、均等原则,合理分配城市所拥有的各种公共产品,除了采取措施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购买商品房外,还应当在廉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公租房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要将没有城市户籍的农民工纳入申请的范围,并要在申请门槛上予以倾斜,从而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能有平等的机会享受这些住房福利,甚至于要向他们倾斜。另外,政府还可以参照国外先进的经验,集中建筑一些专门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的居住空间,以此来解决他们购房困难的难题。其次,不同的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就业岗位、家庭背景、职业技能等差异,导致他们的薪资待遇有差距,因此建议实行分类指导的方式,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民工购买商品房,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针对经济能力不足的农民工,政府可以采取为他们提供“民工公寓”、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方式[8],帮助他们解决居住空间的问题,另外,还可以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他们采用集资入股的方式来新建居住地,实现住房条件的改善。再次,政府应该制定相应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进而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以此帮助他们提高薪资待遇,并最终提高他们的购房居住能力。总之,通过上述三方面的物质空间和居住空间环境的构筑,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务工期间,除了追求物质利益的满足以外,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开始更多地追求精神、文化等方面的享受,对商品除了正常的功能需求外,还有其他能体现其价值的需求,以此来满足他们自身的心理需求,而精神和心理的满足往往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他们的内在需求。目前,现实中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的精神满足现实与理想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导致他们无论是对城镇居民还是政府的认同感都相对不高。鉴于此,首先,政府应当通过完善文化建设渠道[9],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提升文化的层次和辐射范围,使得城市文化能覆盖到各个方面,进而缩小他们内心的空间距离;其次,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满足他们在工作之余精神方面的享受,提高他们对城市的满意度;再次,政府还应该要求社区对城市居民进行思想教育,减少他们对农民工的偏见,使得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能做到和谐相处,进而实现精神和行为的统一。总之,政府应当从各方面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鼓励城市居民和农民工加强联谊,缩短他们之间的心灵距离,进而有助于帮助农民工增加对城镇的认可度和归属感。
政府应当进行顶层设计,完善各种制度,应对城市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要求同等享受相应的基本权利和权益。首先,政府应当构建符合现代大社会理念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满足城市居民基本需求的同时,也要想方设法充分考虑到农民工们的基本需求,要考虑到农民工们参与城市社会养老、定居城镇、子女入学等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而实现城乡二元管理,统筹兼顾和协调,这样不断提升农民工的认同感[10];其次,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制定相应的社会权益表达机制。即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充分的话语权,能为自身的权益的争取发声,进而以完善的制度来确保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达成。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强化宣传力度,提升他们的话语权意识,同时进行沟通技巧的培训,让他们有能力与政府、企业等进行谈判,增加话语权表达的渠道。譬如针对就业制度问题,政府和企业应该注重农民工人力资本的培养,引导强化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投资意愿,制定相关政策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整体国家培训体系,进而实现以技能的提升促进其就业能力的提升,实现薪资待遇的提升,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空间的权益达成。另外,国家应当尽快改革农村土地制度,通过明晰产权,解放土地,使得土地要素能够自由流转,进而切实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当然这都需要在不损害农村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总之,政府应当通过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公正、均等的社会空间和权益空间,以此来保障和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激情。
总之,通过强化新生代农民工物质空间和居住空间的改造、加强城市精神空间和文化空间建设、提供公正平等的社会空间和权益空间等措施,既可以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转化提供良好的物质环境,同时也为新生代农民工本质上进行市民转化和融入城镇提供了心理的通道,进而有助于帮助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深度和广度得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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