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领 走在前列

2018-02-18 01:10泰安市人民政府
机构与行政 2018年11期
关键词: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泰安

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安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全面构建“1+5+7”的改革配套政策体系,以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关键一招,以向县级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为基础支撑,以创新推行“贴心代办”为载体平台,着力推进纵向的放、横向的管、立体式的服,不断构建审批服务便民化新路径,打造营商环境的“泰安高地”。

一、推进权力重构,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模式

一是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作为支撑“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在全省率先行动,积极推进。在城市最核心区位的时代发展线上,依托泰山国际会展中心,升级打造了10000平方米的新政务服务大厅。9月26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新迁建的市政务服务大厅正式挂牌运行。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后,审批机构由原来的27个归并为1个,审批科室由112个减少为6个,审批人员由379名精简为61名,初步构建起简约高效的审批服务机构。

二是重点推进“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以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搬迁为契机,按照“6+1”的功能分区对大厅进行全新布局,推动更多事项进驻办理,确定48个部门539项事项进驻。重点针对投资建设项目、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领域,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链条化梳理关联事项办理全过程,整合重塑相应权力事项、服务事项流程,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审批效率大幅提升。结合新大厅启用,推进社会事务、社会保险、纳税服务等领域的事项纳入统一办事流程,实施“一链办理”。

三是着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线连通”。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和在线申办率达到98%,与省级自建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向基层延伸,将全市14726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山东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同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印发《全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上网运行。将除110、120以外的75个部门自设热线、社会短号码类咨询、投诉、服务热线统一整合至12345民生服务热线平台,实现“一号联通”,一个号码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诉求、意见建议、举报投诉等服务,打造群众办事“零距离”、企业服务“零障碍”的综合热线服务平台。

二、持续简政放权,助力“最多跑一次”再升级

一是创新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着眼进一步推动权力下沉、重心下移,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按照“应放尽放、放无可放”原则,对市级5410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经县(市、区)及功能区提报、编办汇总论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征求部门意见,在全省率先向县(市、區)下放市级行政权力4120项、委托功能区行使市级行政权力3676项。

二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2017年,市级共清理各类证明和繁琐手续77项,县级清理各类证明盖章类材料事项64项。今年4月,再次梳理并公布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事项12项。8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清理证明事项和繁琐环节手续工作再次作出部署,凡市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经梳理,市县两级设定的证明事项有42项,现已全部取消。

三是扎实推进“贴心代办”“贴近服务”。全面对标江浙等先进地区,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出发,拆分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力求时限更短、材料更简、流程更优,市县共公布“贴心代办,一次办好”事项11580项。按照“一窗受理、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的原则,设立代办服务机构,分级分类组建代办队伍,对拆分公布的“一次办好”清单事项,提供“一对一”的贴心代办服务,首批重点在投资建设项目、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三个领域积极推进,凡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均可提出委托申请,并签订委托代办协议,安排专人提供全流程、便捷高效的代办服务。

四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建设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所涉及的目录展示、资源展示、资源申请、共享需求提交等子模块,实现了与省平台目录级联、服务级联、申请流程级联。自主开发完成了目录综合查询、数据综合查询、电子监察等模块。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归集共享,截至目前,已完成医保信息、社保信息、个体户信息等16个资格资质类信息汇集工作,实现了普通中小学学籍学历数据信息的查询。

三、坚持对齐对标,集中攻关专项行动

一是以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在去年“五十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将财政、人社、住建、商务等9部门分别办理的12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实现“六十二证合一”。积极推行“照后办证承诺制”改革,将公安、住建、文广新等部门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首批改革事项目录,由申请人签署承诺书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材料,审批机关先行办理,申请人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即可从事被许可行为。积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在泰安高新区对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试点,重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二是以“3545”改革带动提高办事效率。把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作为突破口,大力精简材料、环节和流程,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发证业务办理;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带动推进水汽暖报装实行最高限时(供水报装时限12个工作日,民用用户供气报装时限18个工作日,工商用户供气报装时限11个工作日,供暖报装时限29个工作日),电力接入、信贷获得进一步压缩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尽快见效。

三是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市场运行。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不断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并向社会公示。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已推送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11051条,非工商部门已推送抽查检查结果1052条。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市工商、食药监、质检三部门率先探索,通过协同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245户企业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为下一步更大范围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积累经验。

四是以评估机制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借鉴世界银行评价体系,参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设置,结合泰安实际,建立以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电力、办理纳税6个方面、17个子项为主要内容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目标、执行、评估、反馈、提升”的闭环运行机制,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全的机制抓协调,以更大的担当抓督导,以更细的举措抓落实,不断把全市“一次办好”改革推向纵深,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

关键词:创新 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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