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产业发展的调研

2018-02-17 21:07:24韩丽娜
现代农业 2018年10期
关键词:锡林郭勒盟种薯种业

韩丽娜

(锡林郭勒盟种子管理站,内蒙古 锡林浩特 026000)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马铃薯种薯产业作为锡林郭勒盟农业的核心产业,经过多年发展,种子品牌效应逐步凸显,种薯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为了更好地了解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业发展进展,笔者对该地区的种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1 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发展优势

锡林郭勒盟具有平均海拔高,地势平坦,气候冷凉,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传播病毒媒介少特点,非常适宜马铃薯种薯繁殖。其冬天的持续低温使得很多病菌不能在土壤里越冬,减轻了病害的发生;冷凉的气候和温差有利于干物质的积累,也使得病害的传播媒介有翅蚜虫的飞起时间比较晚,阻碍了病毒病菌的传播;土壤多为栗钙土和砂壤土,耕地多数集中连片,很适合较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同时,种薯生产区主要分布于锡林郭勒盟南部旗县—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这些旗县毗邻河北、离北京较近,具有明显的交通区位优势,为马铃薯种薯的外运和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是国内公认的马铃薯种薯优势生产区。

2 马铃薯种薯产业发展状况

2.1 种薯产业发展现状

2.1.1 种薯企业发展情况。2015~2018年,锡林郭勒盟种薯企业从原有的7家已增至现有的20家,其数量几乎是原来的3倍。在这20家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中,生产经营马铃薯原种、原原种的企业有5家,生产一、二级种薯的企业有15家。按照“抓大、扶小”的原则,锡林郭勒盟在重点扶持大型马铃薯种薯企业发展的基地上,适度扶持建设小型种薯企业,逐步形成了“小企业、大群体,成规模、强产业”的马铃薯种薯产业经济新模式。

2.1.2 基地建设情况。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设以企业投资为主,已建有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薯生产基地55个,面积约20万亩(含轮作区)。已建成种子恒温库约2.9万m2、仓库约2.5万m2、组培室5个约1.4万m2、检验室约2800m2、温室约11万m2、防虫网室约870亩,建立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救灾备荒储备库1座。根据近三年数据统计,年均生产马铃薯原原种面积约为900亩,年生产微型薯1.5亿粒左右;原种及一二级种薯面积为7.6万亩,年生产量为22.7万t左右,种薯销往内蒙、山东、河北、广东、广西、河南、安徽、江苏等20多个自治区省直辖市。同时,随着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产业蓬勃发展,全盟的马铃薯商品薯的种植规模也在增加,2017年锡林郭勒盟马铃薯商品薯的总播面积就达到了88.5万亩。

2.2 马铃薯种薯协会发挥的作用

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协会在服务企业、规范企业中所起的作用愈发明显。为了更好地保障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协会组建了法律顾问室,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保障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为了加强种薯质量控制,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协会积极开展自检工作,在马铃薯盛花期,协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种薯企业的基地进行田间检验,发现疑似病株取样,并带回检验室开展病毒检测工作,对发现问题的种薯基地告知降级或转商,确保脱毒种苗、微型薯、种薯逐级合格,规范了种薯企业行为。

3 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检验设施及经费

目前全盟共设立6个种子管理站,1个盟级,5个旗县级,除了锡林郭勒盟种子管理站具有检验室以外,其他旗县的种子管理站均未设立检验室。根据属地管理、职权下放原则,旗县级种子管理站作为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的排头兵,理应开展种子质量检验工作,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不能正常开展检验工作,造成了种子质量监管的缺位。同时,种子管理站没有专项的检验经费,基础设施薄弱,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对马铃薯种薯质量的监控工作,由于缺乏经费,造成检测不能全覆盖,为了避免监管的真空,需要依靠企业自检和协会自检来确保种薯质量。

3.2 种薯企业实力有待加强

除了5家生产原原种的种薯企业具有较强的产学研相结合的能力,大部分种薯企业的实力都不算太强,尤其是生产一二级种薯的企业,各自为战的思想根深蒂固,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合力,距离“育繁推一体化”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同时,因其种薯生产投入大,成本高,回报周期长,又面临着气候、市场、国际政治变化等方面的风险,部分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在愈来愈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需要重视对所在行业的市场分析和未来经济走势对该行业影响的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发展战略,在慎重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生产,以便做到以销定产,安全经营。

3.3 耕地资源破坏严重

近些年,随着国家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和马铃薯主食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消费者对马铃薯营养价值认识的不断提高,马铃薯消费量在逐年增加,因而导致马铃薯商品薯的种植面积也在增加。这样以来,种薯企业生产的种薯也就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奸商瞄准锡林郭勒盟优势条件,聚集锡林郭勒盟承包土地生产种薯,不严格按照生产规格操作,轮作倒茬不严格,基地出现重茬生产种薯现象,严重影响了种薯质量,破坏了耕地资源。

4 建议及对策

4.1 加强种薯质量控制和耕地保护

鼓励种薯企业开展自检工作,建议科研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种薯企业成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这样不仅可以承担本辖区内种薯企业的质量检验,还可以弥补种子质量检测力量的不足,为锡林郭勒盟马铃薯种薯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持。为了更好地控制种薯质量和保护耕地资源,政府应加大对耕地的监管力度,对不采取合理轮作的种薯企业及时约谈、整改,防止马铃薯病毒侵染土地,破坏土地资源。结合国家粮改饲发展战略及锡林郭勒盟半农半牧特色,积极开展马铃薯轮作试验研究,探索合理的“种薯+饲草”的轮作方式,确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应共赢。

4.2 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思路,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构建利益共享机制,整合现有种业创新平台,组建种业科技创新联盟与产业联盟,促进种业做强做大,实行强强联合。建议有实力的种薯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组建马铃薯研发中心,重点开展品种研发、栽培技术集成、种薯质量检测及马铃薯储藏方面的研究。在创新种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推动土地向企业流转,对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在项目、资金安排、信贷、用地、鼓励政策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4.3 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加快建设种子行业风险防范控制机制,积极探索马铃薯种薯产业信贷保障和保险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马铃薯种薯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鼓励种薯企业根据制种行业发展特点进行参保;建议建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还要加强信息预测力度,种子管理部门应加强种薯市场信息的收集与服务工作,积极给予指导,企业也应建立自己的市场信息调查体系,及时收集市场信息,增强市场抵御风险能力。

4.4 强化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

种薯企业应把人才培养和科技培训作为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产业升级的有效载体,加强种业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大对科研育种、生产、检验、营销、管理等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建立完善的企业奖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便充分调动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大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的推广力度,狠抓高产优质专用品种推广力度,大力引进脱毒、高产、优质的品种开展对比试验,筛选适宜种植的脱毒马铃薯品种,促进品种更新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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