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菲菲 杨小明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 200051)
中华文明历史悠久,夏商周统称的先秦时期由于年代较远,出土文物相对较少,实物记载很少。先秦时期是我国文化的伊始阶段,研究这段时期的医学历史有很大学术意义,一定程度上填补空白。
本文针对传统文化的重要分支-中医学进行研究,从现有的资料出发,包括考古文物以及历代文献,探索先秦时期的医学发展源流。此脉络包括了奴隶社会初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重要阶段[1],每一时期都分别呈现出不一样的特点,本文就以此为线索依次进行简单阐述。
传说远古时期,百姓经常有人受毒害得病死亡,寿命很短,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诞生了最初的中医。《史记》有言,“神农氏以赭鞭鞭草木,始尝百草”。《纲鉴易知录》也提到:“古时民有疾,未知药石,神农氏始草木之滋,察其寒、温、平、热之性,辨其君、臣、佐、使之义,尝一日而遇七十毒,神而化之,遂作文书上以疗民众,而医道自此始矣”。虽然是传说,神农尝百草可以认为是中医的开始,通过直接吃来治疗疾病。
距今4000年的夏朝是我国的奴隶社会的初期阶段,在这一时期,没发现实物考古,断代也不是很清晰,只能从后期文献看来判定[2]。这一时期我国的医学知识处于医巫不分的原始阶段,古人常以祝祷为主或兼用一些药物来为人消灾治病,这类人统称为巫医。其名首见于《逸周书·大聚》:“乡立巫医,具百药以备疾灾”。《公羊传·隐公四年》载:“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巫者除了祭祀外,一部分职责就是治病。此时医生是对掌握了部分医疗知识和疾病治疗技术的巫师的称呼[3]。《广雅·释诂四》:“毉,巫也。”毉,同医,王念孙疏证:“巫与医皆所以除疾,故医字或从巫作毉”。这个时期,医生作为巫师的一个分支,已经逐渐形成,但是没有独立出来。
《国语·楚语下》有:“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月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的记载。在远古人们心中,无论是男巫“觋”,还是女巫“巫”,必须由民众中品行好、智能高、才学渊、威望高的人担当。《论语》中有“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的记载,在这一时期,对人们对巫医已有了一定的要求,即对从医的资格有了初步要求。
距今3000多年的商朝是奴隶社会的中期,也是奴隶社会的巅峰时期,这一时期有了实物的考古发现。不仅出现了最初的病例,汤剂和早期的分科也出现了,医学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殷墟出土的骨卜辞中有关于疾病的记载,其中病例就有500余条,体现了商代整体的医疗面貌[4],可以列举如下:
最简单的涉及询问有病无病的:贞“妇好有病,唯有它?”是贞问妇好是否有病的事情。卜辞中“……病民(萌)?”、“王役(疫)民(萌)?”等记载。是询问的发病的。问病情的记载如:“贞有病羌,其死?”。“丙午卜,贞:……有病?不死?”问疾病痊愈的如:“辛丑卜,贞:病起?亡亦起?”是指病情有所起色。
一则关于蜀(人名)病变的贞问记录:“甲申卜,贞:蜀祸风有病?旬又二日乙未,蜀允祸风有病。百日又七旬又六日,庚寅,蜀亦有病。……丙申,死。”这是一例少数的叙、命、验辞都具备的较为完整的卜辞。记录了从贞问蜀是否有病到得病以及死亡的经过,共计195d,是一条十分完整的病例。
大量的记载也表明当时中医出现了疾病的分类,如:“甲辰卜,出贞:王疾首无延。”是关于头疼症的记载。“贞:王其疾目?贞:王弗疾目。”是关于眼科疾病的记载。不完全统计,商代人民已对耳口牙舌,喉鼻腹足,趾产妇儿等各科病症有了分类,多达30余种。虽未见有对各类疾病的专门治疗方案,但可以认为是早期科室认识的形成阶段。
商代我国的医药学史上明确的出现了汤药,它的出现具有里程碑式意义。这一剂型我们至今还在应用。汤者,荡也。最早见于皇甫谧在《甲乙经》序文中说“伊尹为汤药”,说伊尹精于本草药性,自创汤液,煮汤本来是对食物的烹饪方法。伊尹身为厨师,根据食物、药物对治疗疾病的协同作用,从“医食同源”的角度,发明了汤剂。
敦煌卷子陶弘景在《辅行诀脏腑用药法要》提到伊尹撰写的《汤液经法》三卷,为方三百六十首。“上品上药,为服食补益方者,一百二十首;中品中药,为疗疾祛邪之方,亦一百二十首;下品毒药,为杀虫辟邪痈疽等方,亦一百二十首。凡共三百六十首也。实万代医家之规范,苍生护命之大宝也。”。
《汤液经》为我国九部医经之一,不仅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中药方剂学,也直接证明汤剂和药方的出现,以及医学彻底分科,改变了商代以前人们用生药吞服治病的原始方法,中医方剂学自此建立起来。
商代实物药材的考古发现可以认为是方子形成的重要证据,考古学家1973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的晚商遗址中发现有植物种子30余枚,据考证分别是药用的桃仁和李仁[5]。
“桃”字虽未见于甲骨文却来源已久,在我国已有三千多年的栽培史。关于“桃仁”,《神农本草经》说其“主安血、血闭、症瘕、邪气、杀小虫。”郁李仁果味酸而甘可生食,种仁则专供药用。这一药物也首见汉代的《神农本草经》,谓其:“酸平无毒,治大腹水肿,面目四肢浮肿,利小便水道”。
由于桃仁食之可致腹泻,故这批出土物在作种子与食用方面的可能性小,其作为药用的价值可能性极大,综合考证后,专家鉴定其为药用的桃仁和郁李仁。
遗址中不仅发现了作为药物的实物证据,桃仁和郁李仁两味不同的药物,一起出土,疗效上有一定相似之处,这无疑反映了方子的形成,通过药物搭配来协同治病。不宜食用的桃仁也入药,可见人们已经有了甄别意识,体现了当时药材的多样性和较高的医疗水平。
周朝是奴隶社会的晚期,这一时期植物药材大量出现,动物用药、矿物用药不断涌现。《山海经》、《诗经》中有动植物、矿物等入药100多种,使用方法上也作了精细划分[6]《山海经》中的食用治病,包括了植物(草荔)、动物(鸟髯)、和矿物(浆)等不同的药材,也有佩戴疗法等,治疗方式上从单纯的食用拓展到多种方式的双管齐下。同时《诗经》中的动植物药用价值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7]。
另外这一时期最主要的成就是医疗管理制度的完整建立,标志着中医医疗体系的彻底形成。周朝建立了相关医政机构,设立了专门负责国家医疗卫生的行政官职—医师,确定了医疗管理制度[8]。《周礼·天官·冢宰》记载:“医师者,掌医之政令”,“凡邦之有疾病者、庀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
医师是医生的管理者,掌管国家医事政令,负责掌管医药以供专职医生使用,并且组织派遣不同分科的医生从事医疗活动,把专门的医官划分为疾医、食医、疡医和兽医四类,医学分科得到明确的确认,甚至扩展到了兽医。
周代医政机构设有士、府、史、徒辅助医师工作。士负责疾病治疗,地位最高;府负责保存医药医具;史用来整理保存医书医案;徒则是用来差遣劳役、看护病人以及制药等。医政机构的建立,说明当时的医、巫彻底分开,医生从机构上独立出来了[9]。
周朝相应制定了一套严格医事考核制度,《周礼》:“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人们在年尾对专职医生进行考察,通过考核又将医生分为上等、次等、又次一等和下等等四类。从医学分科到医政机构,乃至考核制度的形成,是这一时期的标志性事件[10]。中医学从奴隶社会早期萌芽阶段开始,发展到此时,完成了药材-医生-制度的全方位体系的建立。
本文通过对文献和考古实证的探究和分析,将先秦时代的医学历史进行简单梳理。奴隶社会对医学的探索从药材,治病方式到制度是一步步不断加深,周时期彻底的建立起来完整的中医体系。这为我国后来医学事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是我国先秦人们的智慧所在,也是医学史的一个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