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昊昕
(贵州医科大学,贵州 贵阳 550004)
目前,我国虽然在食品监管以及食品安全方面已经有了多达几十部的法律和法规,但从整体上看,这些法规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相对较差,具体来说就是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很多相互交叉和重叠的内容,甚至存在相互制约、相互矛盾的现象,最终导致食品安全和监管法律体系的不健全[1]。除此之外,在这几十部法律法规中,存在一部分制定时间相对较早的内容,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其已经不能充分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
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属于多机构的分段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农业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农产品的生产、质检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加工生产方面、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流通方面、卫生部门主要负责监管企业和餐饮业的食品卫生方面、食药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食品安全方面的综合性监管工作[2]。
虽然这种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和改善我国各个方面的食品安全,但从整体上看,这种监管体制不利于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以及合作,容易造成工作缺位、越位、错位甚至是相互推诿现象的出现,导致食品安全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
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不够,不能最大程度地威慑不法行为,是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3]。我国部分地区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增长或增加就业机会,没有对食品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例如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齐全以及卫生要求是否达标等,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埋下了隐患。除此之外,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方式主要为运动式执法,具体来说就是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就加大打击和监管力度,当风头过去或食品安全事件没有发生时就敷衍了事,最终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屡次发生。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的标准程度处于较低的水平和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4]:①标准相对落后,甚至是不完善。②标准的执行不甚严格。同时,我国食品行业中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较低、设备较为落后、生产和工作环境比较恶劣,造成其无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和流通食品,最终导致相关部门只能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手段来进行补救,较为被动。
检测方法和技术也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5],目前来说,我国食品行业所采取的检测技术与国际上的先进水平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不仅给食品企业的食品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同时也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的发挥,甚至严重时还影响到我国食品的出口贸易的发展。
(1)明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核心是“保障食品安全”,这就要求我国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为主题,尽可能地涵盖到影响食品安全的方方面面,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以及立法、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甚至是刑罚等方面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6]。
(2)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可以从全球和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出发,借鉴和参考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制度,不仅仅要做到切实解决现有食品安全问题,还要做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来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
(3)注重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及权利的清晰且合理的划分,减少甚至是避免内容交叉、职能重叠的现象,切实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尽可能地提高监管质量和执法效率。
(1)明确各个监管和行政主体的职责,促进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避免相互推诿、执法不力等问题的存在;同时,将食品安全的监管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当中去,切实调动起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7]。
(2)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处于经营状态的食品企业具备齐全的各种生产许可证件,并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彻底铲除和取缔无照经营和不达标经营的食品企业。
(3)加大处罚力度,增加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要明确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违法者必须要承担相应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发现违法的食品企业不仅仅要没收其非法收入、进行罚款,还要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于吊销相关执照或许可证、终身禁止从事该行业等处罚,必要时还可以处以刑事处罚。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积极借鉴国际上处于先进水平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与国际接轨,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到食品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全面监控。同时,也可以为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行政执法提供一定的参照和依据。
(2)积极引进和普及先进的检测技术,提高检测水平[8]。①国家要重视食品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早日研发出先进的检测技术。②大力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同时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制定出既具备现代化和先进性特征,又具有我国特色的检测技术和方法。③注重相关检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为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支撑。
(1)我国相关部门要制定和统一一套专门用于评价食品安全标准的方法和规定,并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对其进行进一步升级和完善,进而为我国食品安全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2)建立国家级别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并以此为中心,集中食品安全检验和研究工作的优势资源和全部力量,为我国食品安全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具权威性和可靠性的研究中心和评估机构。
(3)要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强我国食品安全评估部门和机构与国外相关组织和部门的交流和联系,不仅有利于我国第一时间了解到世界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信息,同时还有利于我国从国外中借鉴和引进其先进的经验和制度。
我国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积极展开大范围的信息调查和研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逐步实施并最终普及食品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中,要涉及各种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生产情况、卫生情况、信誉等级、以往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以及获奖或被惩罚的记录等,必要时也可以将部分内容在社会或媒体上进行公布,积极引导社会全体成员进行监督,有利于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除此之外,要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和思想宣传等方式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使安全、卫生等思想和观念成为企业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已经逐渐应用到了社会中的各个领域。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来说更是如此,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提供畅通无阻的渠道和平台,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食品安全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因此,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以互联网等现代化技术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和平台,实现相关信息的及时共享和统一发布,不仅为相关部门监管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信息依据,同时也极大的尊重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除此之外,依托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还可以建立出视频安全溯源和预警机制,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减少甚至是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同时还有利于准确追溯食品安全事件的源头,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