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晚明社会流传传教士擅长“点金术”的谣言,这与中国炼丹传统与晚明求仙社会风气密切相关。针对谣言和资金来源不明的传闻,传教士和教徒们纷纷著述驳斥,同时表达对当时社会风气、儒学道德沦丧和时世混乱的痛心。护教人士对传教士和天主教的维护,从本质来说,是出于维护传统儒家的纯正性的需要和回归上古社会道德秩序的期望。
关键词:点金;艾儒略;林光元
作者简介:刘燕燕,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德国波恩大学汉学系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海外汉学、明清中西文化交流史(E-mail:49844934@qq.com;浙江 宁波 315211)。
关键词:点金说;林光元;艾儒略
中图分类号:B979;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18)
晚明耶稣会入华,拉开了16世纪中西文化交流的序幕。传教士传播西学和天主教,获得了普遍的同情和赞赏,与此同时,他们擅长“点金术”的谣言在晚明社会蔓延开来,以金诱人入教、资金来源不明成为反教者攻击传教士的内容。本文以“点金”谣言为切入点,描绘明末社会流传的传教士“点金术”谣言的情况,分析谣言产生原因,探讨护教人士,尤其是教徒的辩护,展示中西文化互动交流背景下,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理解和反应。
一 晚明传教士“点金术”谣言
“点金”,又称黄白之术或炼金术,黄者谓金,白者谓银,指的是古代方士烧炼丹药、铅汞转为金银的法术。中国炼金术的起源可追溯至秦汉时期的道教仙丹派,它兴盛于唐朝,延续至明,其本质以炼丹为主,炼金为次,炼丹家大都兼修医药,目的在于长生。时值耶稣会入华,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传教士采取了适应政策进行传教,与中国士大夫们交游往来,互赠诗文,博得他们的同情、尊敬和赞赏。耶稣会迅速在明帝国获得立足之地,并且依靠官员建立了人际网络,获得大量来自社会底层的信徒。随着传教士的影响越来越大,各种谣言开始盛行,流传最广的就是传教士擅长“点金术”。因他们既不放高利贷,不向人募捐,也不从事经营,却能新建教堂屋舍,维持生活,刊刻书籍,不明就里的人们将之与“点金术”联系起来,不少“贪者”偏听谣言,求传教士传授黄白之术而不得之,最后“衔恨而去。”
在利玛窦日记中有一段关于晚明炼金求仙的风气的详细描述,“全国各地面,特别是在有权势的人们当中是很普遍的。第一种习惯是努力要从别的金属中提取银子,第二种则是企图延年益寿长生不死。……目前有极大量这类书籍在流行,讨论这两种奥秘的学问,有些是印本,有些则是手稿;但是人们更原意得到手稿,因为手稿更有权威性。……在我们现在居住的北京城里,在大臣,宦官以及其他地位高的人當中,几乎没有什么人不是沉溺于这种愚蠢的研究的。”他同情这些中国人,并“祷告上帝拯救他们,而不是对他们感到厌烦以及丧失从不幸中解救他们的一切希望,应该记住他们已蒙蔽在异教的黑暗中长达数千年之久,从没有或几乎没有看到过一线基督教的光明。
与“点金”谣言相关的传闻是传教士资金来源不明和以利诱人的入教手段。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南京礼部侍郎沈?连上三疏谏言驱逐传教士,疏中质问道:“既称去中国八万里,其赀财源源而来,是何人为之津送?”“从其教者,每人与银叁两。”南京礼部在审理传教士王丰肃时,得到供称:“所用钱粮,自西洋国商船带至澳中,约有六百两。若欲盖房,便增到千金。每年一次,是各处分,教庞迪峨等分用等语。”与此同时,南京礼部署司事祠祭主事徐从治会审华人天主教徒钟鸣仁等犯一案时,也得到供词:“所费银两在澳中来,每年约有一二百两”,“澳中商人转送罗儒望,罗儒望转送到此,岁岁不绝”等语。即便如此,王丰肃、谢务禄、庞迪我、熊三拔等人仍因欺诳天听、私习天文、聚众传播邪术,以金银煽惑愚民等罪被逮捕,并被押解澳门。这是耶稣会在晚明经历的第一次重大挫折,史称“南京教案”。
1637年,“福建教案”爆发,福宁州三名西班牙籍道明会传教士被逮捕驱逐出境,提刑按察司与福建知府贴出告示,禁习天主教,要求拆除各地教堂,焚烧“妖书”,并点名将耶稣会士阳玛诺和艾儒略驱逐出境。在众多官员的庇护下,艾儒略避险于莆田和泉州两地。在这期间,漳州佛教居士黄贞发起反教活动,邀请官员、乡绅撰写反教文章,后编纂为《破邪集》,于1639年在浙江刻印;当中描述传教士“以诱贪愚。诱一庶人入其教者赏,诱一庠士赏十倍,诱一缙绅赏百倍。”不仅如此,还强调传教士用妖术蛊惑士大夫,“惑一人,转得数人;惑数人,转转数万,今也难计几千亿万。”这些文章言辞激烈,指摘传教士以金买人的行为,行文多意气,少有说理。
二 晚明“点金”谣言产生的原因
晚明社会流传的传教士擅长“点金”、以利诱人的谣言,从南京教案到福建教案都未曾平息过,谣言的产生与传播受到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两方面的影响。中国炼金、求仙传统和风俗文化是“点金”谣言盛传的社会因素;明代帝王追求长生不老,或一心崇信方术而荒废政事,或因服用丹药罹患疾病以至身死,或纵容官员内臣牵引方士以求登进,屡见不鲜,光宗朝的“红丸案”乃为明证。虽史书避讳不谈,民间史料可为佐证,《野获篇补遗》一卷谓:“壬子(嘉靖三十一年)冬,帝命京师内外,选女八至十四岁上百人入宫;乙卯(三十四年),有选十岁以下者一百六十人,盖从陶仲文言,供炼丹药也。”又有因向帝王推荐擅长“炼金术”的受拔擢的情况,如“河南钧州民米忠,妄称有黄白术,因尚衣监太监李禧进,陛太常寺四品散官,赏银三百两,盐六万引。”帝王所好必影响民间,以至炼金和求仙为社会风气。
其次,传教士不仅外貌奇特,其所传西学和天主教更是“旷古未闻”,与中国传统文化大相径庭,当传教士的“异”与欧人在东南亚的殖民行径结合在一起,便引起了中国人的警惕。从功用上来看,谣言“有一定的道德取向,无论是恶意谣言或是所谓善意谣言,它都面临着一个道德判断。”耶稣会士所代表的西方异质文化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产生了冲突,同时他们站在佛教和道教的对立面,驳斥“空”“无”和三教合一,必然引起佛教徒的排斥和攻击。在这场中西文化冲突中,“点金”谣言无形中成为一个反对天主教和传教士的工具,谣言制造者充满着憎恨、厌恶、焦虑的情绪,他们反对天主教,以维护道统为立场拒斥西学,往往通过制造、夸大、传播谣言作为反教手段,这部分人大多是来自中下层的官绅和佛教徒;而谣言传播者对外来事物和文化的分析、判断能力出现偏差,在传递有关传教士的信息时,“常常出现遗漏、颠倒和错误,甚至进行任意的增补以自圆其说。这样由虚构联想作用而产生的不正确传播,就成为流言发生的基本原因。”
此外,晚明心学盛行,儒家文人多涉入释、道思想,将佛老思想中的空无虚寂的观点引入儒学,淡化物质客观的探索,强调修身养性,以内心的体验和顿悟来把握客体对象,同时又强调人作为主体的决定性和自由性,宣传精神理性的作用。阳明心学中“心外无物”的观念和“顿悟”“渐悟”的修为方法与佛教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最终导致了虚无主义和清谈思想的泛滥,晚明文人群体空谈心性,不求治国经邦之术,不寻经世致用之学,深受佛老浸润的思维和炼金求仙的风潮无疑助长了“点金”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三 教徒的辩护
身处于福建教案漩涡中心的艾儒略,是继利玛窦之后,最为著名的耶稣会传教士,他在福建传教事业的成功不仅应当归功于耶稣会的“合儒”政策和其过人的学识及宗教献身精神,更应当功于福建官员和大量底层知识分子和教徒的支持。
自谣言盛行以来,传教士和教徒们都努力澄清,艾儒略早在《涤罪正规》(1627年)中就强调:“假烧炼黄白之术,哄人财物者,有罪。”福建教案期间,许多官员纷纷为艾儒略说情,为耶稣会辩护,如蒋德璟、曾樱、张瑞图。莆田籍官员黄鸣乔在《天学传概》中写道:“不受无名之馈,间反施济于人,不审从来,意其擅黄白之术。”认为“点金术”乃无稽之谈。教徒也著述维护,如李九功在《问答汇抄》之《西士用价》一条中解释道:“黄白之术,从来何曾有效?故好利之徒,百端图之,常见其穷。谓我辈有此法者,皆未相识之猜,实则不然。所用日需,源出于敝邦寄来着也。”另有文人邓材在赠予传教士的诗中写道:“自结欧逻馔,宁烦亚细钱。”点明传教士资金来源于欧洲。李九标在《口铎日抄》中也说道:“泰西诸先生之航海而东也,涉程九万,历岁三秋。比入东土,而尺丝半粟,毫无所求于人。”在众多的辩言中,林光元的《点金说》尤为引人注目。
林光元,字仲锡,籍贯莆阳(今福建莆田),自称“习西士最久”,他参与校订八卷本的耶稣会汉文典籍《口铎日抄》。该书序言记:“凡文中出具姓氏与名字的皆为教徒”,由此可断定林光元的教徒身份,他的入教的时间应在1634年或者更早。福建教案(1637-1639)期间,他撰写了《点金说》,侧重描绘传教士的日常生活,驳斥不实传言,推崇天主教,以消除误解,最终达到传播天主教的目的。
《点金说》全文仅460字,采用明末十分常见的士林哲学家语录体。语录体中双方站在平等立场,针对双方的冲突问题进行对话,作者常以答者口吻回答问者提出的问题,提问的角色常被限定为教外人士。如艾儒略《三山论学记》,《口铎日抄》,朱宗元《答客问》等。虚设的客提问道:“西士之入吾邦也,日用资粮,所至无乏。岂其工炉点化之术与?何愈出而不穷也?”林光元常年在传教士左右,了解他们的饮食起居,他陈述道:“诸士皆名德高贤,奉其国命,泛鲸波九万里而朝阙下。导人以敬天之学,其教化主为之计食用。人岁给数十金常禄附贾舶转输。濒年海上阻寇,资斧告穷。移贷不足。予亲见其并日而食。典衣卖履。恬然安之。且诸贤自奉甚菲。不殊蔬水。少有微余。卽以劂所翻译著作之书,不图羡积使其挟黄白之工,何苦如是。”林光元笔下的传教士长途跋涉、历尽艰辛,高尚品格,辛勤著书传播西方知识。他们的资金每年通过海路运输而来,因倭寇海盗猖獗,常被劫走。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传教士们只能靠典当衣物来维持,略有微余便用来刊刻书籍。他们常用方法是“书籍传教”,17世纪产生的关于西方知识和科学的著作有120种,与宗教和道德有关的著作有470种,虽然当时出版只有130种。这也成为在社会精英中传播天主教的主要方法。通过著作,传教士展现出丰富学识,他们不求名利的人生態度也备受文人推崇。
林光元提出,传教士所传天主教可以拯救世人,更愿意将“点化之术”传授给世人,然而世人却不受教,他描绘了世间中七种需要点化的人:
“厥有贪人。攫金择肉。攘它利我。惟府辜功。一经炉火。点黩为廉。
厥有滛人。见粉卽欢。持斧伐树。乘龙着鞭。一经炉火。点欲为贞。
厥有狡人。般机墨械。丁径可开。羊肠非险。一经炉火。点谲为淳。
厥有娟人。褊肠窄腹。病国妨贤。瘠人肥巳。一经炉火。点忮为平。
厥有傲人。虚憍恃气。坚木难攻。顽石不转。一经炉火,点盈为虚。
厥有娼人。胎骨柔脆。羔膝鸢肩。狗舐蝇集。一经炉火。点靡为刚。
厥有偷人。昏默宴息。见利辄趋。闻义不徙。一经炉火。点惰为勤。”
这七种“俗人”通过“炉火”与“点化”便可脱胎换骨,此处的“炉火”狭义而言是天主教“七德”,广义而言即天主教教义。1614年,传教士庞迪我(Diego de Pantoja, 1571—1618)与杨廷筠合作出版了《七克》,详细地论述了天主教七宗罪和克服七罪的“七德”:“克罪七端有七德。一谓谦让以克骄傲,二谓仁爱人以克嫉妒,三谓舍财以克悭吝,四谓含忍以克忿怒,五谓淡泊以克饮食迷,六谓绝欲以克色迷,七谓勤于天主之事以克懈惰于善。”林光元笔下七种俗人与七罪有一一对应的关系:“贪人”对应悭吝,“滛人”对应淫欲,“狡人”对应忿怒,“娟人”对应嫉妒,“傲人”对应骄傲,“娼人”对应饮食迷,“偷人”对应懈惰。
除了阅读宗教书籍,林光元也从艾儒略处习得教义。《口铎日抄》当中多次记载了艾儒略与教徒讨论“七罪七德”的情形。如他在1637年八月所说:“人生在世,不外上下两途。下焉者,皆卑暗危险之地,如罪宗七端是也;上焉者,皆光明快乐之境,如圣神七恩是也……七罪如彼,七恩如此,人奈何不孜孜恳恳以图向上之求,而徒甘为鬼魔之役也。噫!”以及1639年二月记录的:“夫所谓旧者,平日习惯罪宗,傲忿淫妒饕吝怠,七罪是也。所谓新者,从今兴起于善谦忍贞仁廉节勤,七德是也。故因循于七罪,而不知改,则为旧人矣。知七罪之可丑,而黾勉乎七德,则为新人矣。”后者记载于第八卷,正是由林光元校订完成。
林光元是围绕着《口铎日抄》形成的教徒圈子中的一员,他作《点金说》,并作诗赠送艾儒略,通过诗文抒发个人对天学的钦崇,维护天主教,他描述传教士日常生活,驳斥奸诈之徒造谣生事,进而表达对世间“俗人”不学习天主教而堕落的遗憾,同时也表达对当时社会风气、儒学道德沦丧和时世混乱的痛心,具有忠实教徒和儒家知识分子双重身份。
四 结 语
艾儒略在闽传教25年,被闽人称为“西来孔子”,他不仅精通汉语,熟读儒家经典,而且十分勤勉,各地奔走传教,在兴化府、泉州府和福州府三地,发展了大量教徒;仅1634年,泉州和莆田两地就有257人受洗入教。底层文人成为教徒与当时的社会现实有关,大部分教徒在登科名录和地方志史料并无记录,从他们的诗文可以推测,他们应该受过儒家教育,又熟悉佛教和道教的基本知识,但却未能成功求得功名,福建人口自明初以来不断增长,而举人、进士的名额并未相应增加,因此考取功名的机会自然越来越少,商品经济发达,社会风气变迁,通过登第实现立功立德并非唯一道路,文人们不再执着于传统耕读观念,有的弃儒从商,有的归隐著述,投入自身志趣与更“人性化”的生活,转入宗教,成为明末福建天主教的基础力量。
护教派们驳斥点金谣言,称传教士为圣人、老师、高士,归根到底,是他们认为传教士所宣扬的伦理道德与中国先秦儒家的道德标准一致。福建深受朱熹理学影响,大部分士人坚持正统儒学,以儒家伦理道德标准来规范个人言行,将“天理”视为为最高原则,在心学流弊日益严重的时候,他们迫切希望利用天学来恢复儒学纯正性,摈弃佛道影响。晚明社会政治动荡,官场倾轧,党争不断,在这样的氛围下,传教士高尚的品行,渊博的学识,完全符合护儒生们心目中的圣贤形象,而他们对现实的向往,不过是:“使中国恢复到《礼记》记载的乌托邦社会,复兴上古时代的美好景况。”
从利玛窦入华到“南京教案”,直至“福建教案”,传教士擅长点金术、他们的资金来源不明,以金买人的传闻流传依旧。福建教案之后,虽有温和派人士维护说情,然而,反教氛围并未解除,艾儒略在闽活动范围缩小。1644年清军入关,局势动荡,这让艾儒略十分沮丧,有了“厌世”的想法。1646年,清军攻入福州,艾儒略逃难于莆田,后受困于延平,并在此地去世。随着明朝覆灭,点金说的流言逐渐淡去,“采生折割、诱奸妇女”等谣言在清朝流行开来。
【责任编辑 龚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