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珩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0)
当前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笔者近期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形式,对湖北宜昌市辖内10家县级以下银行分支机构、20家县域小微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单纯依靠小微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本身的力量难以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辅以必要的公共政策支持。
1.1 小微企业自身的问题。(1)小微企业所在产业相对落后。湖北宜昌市小微企业以工业为主,其中还包括相当数量的化工、建材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被调查的小微企业中有80%曾因为所在行业属于银行限制贷款对对象,不仅未能申请到新增贷款,而且存量贷款被逐步压缩。
(2)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不足。被调查小微企业中有85%因为可以提供的抵押不足,或者抵押资产评估值过高不被银行认可等原因,申请贷款未被满足或放弃向银行申请贷款。
(3)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不够规范。被调查小微企业中65%仍采用家族式的经营管理,管理层缺乏必要的有财务金融管理素质的人才,导致企业管理水平不规范,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准确,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小微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难度。
(4)小微企业内源融资能力不足。当前小微企业从自身内部取得资金并转化为投资的能力不足,积累成长进程缓慢,又进一步制约了向外部融资的能力。如:调查中部分小微企业反映,在银行贷款到期时,难以安排足够的还款资金,只能通过小贷公司、民间借贷融入过桥资金还款,并依赖银行再续借新的贷款。
1.2 银行方面的问题。(1)信贷审批权限制约。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主要力量是各大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但被调查的银行基层机构中均没有自主审批发放贷款的权限,需要逐步上报市级甚至省级机构,致使贷款审批流程过长、审批手续复杂,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短、平、快的融资需求。
(2)风险偏好过高。当前,各银行不良贷款呈上升趋势,风险控制压力加大,银行内部对资产质量的考核趋于严厉。被调查某银行分支机构由于前期部分小微企业贷款形成不良,经办人员、审批领导均被追究问责,其他银行员工主观上不愿再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
(3)产品创新能力不足。被调查银行分支机构中有些前期为支持小微企业,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业务、船舶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贷等多种新型信贷产品,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银行对这些新型产品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遇到了种种问题,有些贷款产品实际已被停办。
1.3 公共投入的问题。(1)相关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家及有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不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政策,要求银行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但部分政策只是宏观指导性的意见,缺乏相关措施的配套、衔接,可操作性不强,银行实际执行的效果不理想。
(2)信用意识和信用环境因素的制约。存在小微企业信用意识薄弱、司法部门对银行债权的保护不足等问题。小微企业赖帐现象还时有发生,银行收贷成本过高,银行在维护金融债权的过程中“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也仍有发生,加剧了银行“惧贷”心理,造成“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的局面。
(3)小微企业融资中介成本过高。被调查的部分小微企业反映:融资过程涉及审计、抵押物评估、抵押登记、担保、公证、信用评级、工商查询等中介成本,有时这些费用成本可以达到企业贷款利息的三分之二,加重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成本负担。
(4)小微企业担保体系弱化。由于前期部分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问题,一方面能够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数量减少、能力下降;另一方面银行对担保机构的信任度下降,担保准入的门槛提高。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形成的原因复杂,仅靠小微企业和银行自身的努力很难得到有效解决,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加大公共投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从而对市场的不足给予必要的补充。
2.1 进一步培植有效信贷主体。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抓大育小,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加大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工作力度,及时开展调查摸底,拟定培育名单,实行跟踪服务,开展重点辅导;要对小微企业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健全治理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加财务透明化水平方面给予更多帮助和督导,促使企业提升自身素质。
2.2 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税赋负担、减少企业用工成本、增加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管理和执法等方面多下功夫,努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扶持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做大做强。
2.3 进一步深化银企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向金融机构发布企业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信息,帮助企业寻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项目策划和储备工作,促进资金供求双方实行无缝对接,建立良性循环的资金供求市场。
2.4 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政府可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也可以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更多有实力的信用担保机构,在政策上给予积极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增强其担保实力,使其发挥小微企业融资的增信作用。
2.5 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对部分出现风险的关联企业应跟踪监测,对生产经营异常的企业要做好预警分析,对民间借贷、房地产等重点领域要及时掌握风险状况,密切关注趋势性、方向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