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城
大埔县Y105线经现场勘查,乡道Y105线位于梅州市大埔县,起点为大埔县西环路与西湖湿地公园(北门)交界处,终点止于县道072与南坑村交界处,路段全长22.597km,路基宽度4.5~7.5m,路面宽度4~6m。现状公路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现状公路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交通流量以摩托车、小型汽车为主要交通。经全线排查判别工程类别以A.1、A.2为主,属于高风险路段。
乡道Y105线K0+000~K22+597于2015年前对部分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了改善。本次调查的隐患路段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上报审核后数据库调查。
根据数据库统计,本项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类别:A类共计里程22.597km。本工程项目重点对路段工程类别为A类的路段进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置。路段范围K0+000~K5+517二级公路路段,原上报排查数据表为B类,因排查时间仓促,路线较多,填报时为库内,经我院现场再次排查,该段路线平坦,视距良好,路线顺直,不属于B类道路安全隐患,暂不作处理。K20+434-K23+959为二级路段,位于镇区,本次安防主要实施道路两侧设置盖板边沟。填报数据K5+517-K29+948,需要进行处置A.1类隐患路段共计21.603km,其中库内共计19.743km;库外共计1.860km隐患路段共计B类隐患路段共计9.044km。具体实施处理措施详见《路段处置措施表》。
交通指示标志不规范、残旧老化(有残缺现象),部分路段缺少轮廓标;陡崖、沟深、填方边坡高度或路肩挡墙高度≥4m的路段,或距路肩边缘不足3m有湖泊、沟渠等路段,陡边坡、内弯外侧边坡陡峭且高差大的,缺少安全防护措施;急弯视线不良;交通环境复杂平交口。
对残旧老化(有残缺现象)、不规范标志路段进行完善;对缺少轮廓标路段,完善补充轮廓标;对急弯视线不良路段,完善线形诱导标志;对陡崖、沟深、距路肩边缘不足3m有湖泊、陡边坡急弯外侧边坡陡峭且高差大路段,填方边坡高度或路肩挡墙高度≥4m的路段、距路肩边缘不足3m有沟渠路段,设置波形护栏。
交通安全设施是沿线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为完善的安全设施不仅能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还能起到美化交通环境,改善驾驶员心里状态等积极作用。
全线以完全不熟悉该路的外地司机为对象,布设较完整的安全设施,以求使车辆安全、顺畅、便捷地到达目的地,尽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车辆,避免诱发二次事故。
标志、标线等均是直接出现在司机的视野中,这些设施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交通的安全畅通,而且对整条公路的总体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2.1 布设原则
交通标志一般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执行,力求做到各类标志齐全、功能完整。通过对司乘人员适时、准确的诱导,将该路的快速、舒适、安全的效能充分发挥出来。具体布设遵循以下原则:
(1)以完全不熟悉本公路及周围路网体系的外地司机为设计对象。
(2)标志的板面应能使驾驶人员在运行车速下行驶时能及时辨认标志信息为基本原则,同时力求使板面美观、醒目。
(3)标志的结构设计应按照“充分满足功能要求并适当考虑美观”的原则。
3.2.2 标志板面设计
标志根据其板面内容的不同,分为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几种。指路标志板面上的汉字高50cm,一般指路采用蓝底白字(图案),其他标志为蓝底白字(图案)、白底红图案、黄底黑图案等。标志面反光材料:为保证标志板的反光性能、持续度,该项目的全部底膜、面膜、字膜须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超强级反光膜。
3.2.3 标志的设置
标志设置于土路肩、路侧边坡碎落台上;标志基础顶面与路面顶面齐平;单柱式标志板外边缘距离土路肩外边缘为25cm,单悬臂净高为5.5m,当与地下管线或其他构造有冲突时,可适当移动。
3.2.4 结构设计
标志结构主要有单柱式、附着式、单悬臂,标志结构的设计基本风速采用重现期为50年10min平均最大风速值。
由于指路标志的板面较大而采用单悬臂,标志下边缘离地面的距离大于5.5m,均不侵占道路净空。但一些简单的小型标志如警告标志等仍采用柱式。
3.2.5 标志材料
(1)标志立柱和横梁,凡钢管外径152mm以下的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钢管外径152mm(含152mm)以上的立柱和横梁采用采用热轧无缝钢管,标志立柱柱帽及横梁帽采用普通碳素钢。
(2)标志底板均采用2024铝合金制作,滑动槽铝和角铝采用7A04铝制作。
(3)单柱式标志基础采用C25混凝土,悬臂式标志基础采用C25钢筋混凝土。
3.3.1 标线的设置
为节约工程造价,本次项目公路标线只设置减速标线。设计均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执行。减速标线线宽45cm、厚度6mm。
3.3.2 标线的材料
标线的材料采用耐久、反光性能好的2号热熔型反光标线,为增加夜间反光性,预混玻璃珠,玻璃珠用量为0.3~0.4kg/m2。
3.4.1 布设原则
本项目护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布设:
(1)平曲线半径小于一般最小值的急弯外侧且路侧为江河、深沟、陡崖的路段设置B级路侧混凝土护栏(防撞墙),路侧混凝土护栏最小设置长度为12m。
(2)已设置路侧混凝土护栏外的其他路段,如其路肩边缘不足3m有湖泊、河流、深水池塘易发生车辆坠入水中的路段,或路侧高差在6m以上的悬崖、深谷、深沟路段,或路侧高差大于4m,路侧有民房的路段以及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地段,则应设置A级路侧波形梁护栏,波形梁护栏的最小设置长度为28m。
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路实际情况,本项目护栏采用A级和B级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形式。
3.4.2 结构形式
(1)路侧混凝土护栏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现场浇注,路侧波形梁护栏采用钢管立柱带防阻块的等截面双波波形梁。
(2)路侧波形梁护栏上游的端头处理采用外展地锚式端头,下游的端头处理采用圆形端头,钢护栏中间段立柱间距为4m,立柱管径为φ140。
(3)路侧波形梁护栏和路侧混凝土护栏的连接过渡采用搭接方式。
3.4.3 技术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
(1)波形梁板、立柱、端头、托架等所用基底金属材质为碳素结构钢,其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指标应不低于GB/T700规定的Q235钢的要求。
(2)连接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所用基底金属材质为碳素结构钢,其抗拉强度不小于375N/mm2。
(3)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连接件的镀锌量为350g/m2,其余为600g/m2。
(4)混凝土护栏浇筑前应按设计图规定安装好钢筋及预埋件,检查合格后方可浇注混凝土,经过养生,达到混凝土强度70%以上方可拆模。
3.5.1 布设原则
为提高行车的安全性,提醒主线车辆提高警惕,在沿线平交路口两侧各设置2根道口标柱,中心间距为1m;在路堤高度较高、急弯或陡峻等危险路段的土路肩可连续设置示警桩,桩间距为4m。
3.5.2 结构形式
道口标柱的柱身为φ80mm×1700mm钢管立柱,漏出地面120cm,基础为40cm×40cm×60cm的C25混凝土,柱身贴红白间隔两种反光膜(顶端为红色),反光等级应为二级以上。
示警桩的柱身为15cm×15cm×120cm钢筋混凝土方柱,漏出地面80cm,基础为40cm×40cm×40cm的C25混凝土,柱身刷黄黑间隔两种反光漆,以起警示作用。
3.5.3 技术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
道口标注、示警桩施工必须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及《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指南》的要求。
设计图中各类标线、标记均按国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等有关规定布置,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标志板用龙骨加固,板边用卷边加固,标志板加固仅考虑了安装后的强度,因板面较大,应避免搬运时发生损坏。对于大板面的标志采用分块制作,现场拼装,板面接缝应平整。标志安装应使标志面垂直于行车方向,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其水平或俯视角度的具体内容。标志板设置位置应根据现场核实定位是否妥当,特别是地点标志是否妥当,若视线不良或设置困难或与已完工的工程发生干扰时,除定位要求较强的标志外,可适当前后挪动标志位置,但须经设计确认。
标志安装应满足标志与路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和水平距离。特殊情况时可调整立柱长度。标志基础下面地基及周围土层压实度要求达到90%以上。基础地基允许承载力要求不小于150kPa。基础完工后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并作好或恢复路基边坡防护。挖基坑、筑基础等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路缘石、路面板、桥涵结构物等物体,并不得污染路面。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阶段,交通事业和城市化建设得到了更快的发展,城市交通量日益增加,公路的使用与建设也越来越多。人们对于公路的质量和安全性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对公路与城市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确保公路使用的安全性、质量与使用寿命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1]李振彬.浅谈城市道路安全设施设计设计[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16,12(05):258~259.
[2]丁旭东,叶见曙.道路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研究与应用[J].市政技术,2016,34(05):1~3.
[3]鲁圣弟,熊文,韦国志.城市道路安全设施设计探讨[J].公路交通科技,2017,34(05):9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