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培榕
(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洛江大队,福建 泉州 362000)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划归县级食药监管部门,形成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再到餐桌的安全问题全部归县级食药监管部门一家监管的局面,更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但是,在实际开展监管工作中,仍然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对此,笔者有一些粗浅的思考,现就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
①机构情况。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洛江大队是2014年8月成立的全新的机构,分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股和药品监管股5个机构。②监管人员情况。现有在编干部14名,党员11名,人员主要是从工商和原食药监局划转而来的,全部本科学历以上,每个股室平均在岗人员不足3人。除去行政、审批、后勤、产假的,实际在岗参与一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仅7名。③执法人员情况。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和分局合署办公,大队现有干部9名,其中人员有4名是从各地调入,5名是2017年新招考的,设有大队长(副科级)1名,全部本科以上学历,党员3名。除去综合后勤、上级借调、产假,实际在岗参与一线食品药品执法4名。
分局机关配备1辆监管用车,两个所各配1辆监管用车,配1辆执法用车。公车改革后,分局机关监管用车被取消。
①区域地域情况。洛江区是1997年9月泉州中心城市区划调整时成立的新区,位于泉州市中心城区东北部。现辖3镇1乡2街道、85个村(社区),面积382 km2,南北相距近60 km,常驻人口18万,外来人口10万人。②监管对象情况。辖区内现有3 510家监管服务对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有26家,食品流通企业有2 064家(大型商超7家),餐饮经营户1 308家(大型餐饮5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流通企业44家,药械流通企业6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家。
①监管执法情况。2015—2017年,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出动执法检查4 000多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户6 000多家次,受理投诉举报109件,群众满意度为100%。完成30多场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办案117起,罚没款共101.77万元。食品监督抽检8 144批次,食品快检1 344批次。②行政审批情况。2015—2017年,共受理审批业务2 266件,办结2 224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多次获得流动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表彰。③宣传教育情况。2015—2017年,开展大型现场咨询活动30多场,共分发《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等宣传材料近8 000多份,受众12 000余人次。开展食药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培训会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讲座20多场,参训人员达3 000多人。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共撰写新闻稿件100多条,先后30多条被省、市部门和媒体采用刊发。
洛江分局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保证了该区的食品安全。但经过总结改革后的工作,归结出以下4点不足。
辖区面积有380 km2,只设立两个基层所长的编制,没有独立编制,人员不足以设置基层所,没有基层监管机构,日常监管无法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4个监管编制,负责近28万人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手相对不足。由于监管人员少,分局内设科室少,无法与市级食药监管局所设机构相对应,每个科室要对应上级2个以上科室的工作,多头对应,业务繁杂量大,工作压力大。
上级业务部门在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时,常把权力下放,工作下放,责任下放,但人员、编制和设备却并没有实现及时下放,致使基层的工作越来越多,负担越来越重,反而造成一些工作混乱。
监管区域跨度大,数量多,办公地点与最远的乡镇相距有60 km,用在路上的时间就超过2 h。公车改革中,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执勤车辆没有增加,与其他部门一样按照同比例压缩。如果城区监管不能使用监管车辆,靠走路执法,很难赶上现代生活工作节奏,很难快速有效监管执法。
笔者在经过调研后,结合基层的工作实际,在与同事深入交流后,针对洛江分局在监管体制上的不足,提出4点建议。
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的规定,统一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区分局的派出行政机构,派出机构接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同时挂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以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目标,而合理设置机构、落实编制,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保障措施。应当按照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完善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领导班子,合理设置机关内设机构,包括纯食品安全监管业务股室、纯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业务股室、食品药品监管交叉业务股室、运行保障类股室等,加强稽查执法机构,建立检验检测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立基层监管机构,绝不能因为简政放权不断压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影响监管职责履行,要确保基层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能有效开展工作。
针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执法执勤车辆改革管理新要求,合理配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执勤用车。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执法设备设施、快检和抽检设施,配备足够的取证设备,为监管执法工作在硬件上提供保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准确、快捷的技术支撑。
业务技能是评判队伍素质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广大干部的业务教育培训至关重要。要努力创造条件,创新方式方法,争取尽最大努力做好业务技能培训,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技能、钻业务”的氛围,使整个队伍的业务技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提升。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上级部门集中培训与组织专家到基层授课相结合的方法,增加培训频次、扩大培训覆盖面,切实提升基层队伍专业化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机构改革之后,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了监管效能,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基层监管干部压力较大。对此,相关部门应该深入基层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困难,以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