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旗,仇小敏
(1.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成县 742500; 2.广东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
经济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任何时代,一个国家要富强就必须发展社会经济,但是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在此过程中出现与之伴生而来的却又无法根除的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这就会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那么如何防止两极分化从而使社会政治经济正常发展呢?董仲舒在这方面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他的财富伦理思想不仅在西汉社会转型发展期具有实践意义,而且在当今新时代对于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仍具有十分重要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董仲舒历经汉惠帝和文景之治,在汉武帝之时,其思想已成熟。武帝时期经济已较富足,但同时也存在着深刻的社会危机。随着各路诸侯实力的增强,他们日益与朝廷离心离德、骄纵枉法,豪强之家骄奢淫逸、持强凌弱,并且带来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严重影响着中央王权的统治。故董仲舒为维护阶级统治,对当时社会危机之根源进行深入研究,他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土地的私有制。汉初推行休养生息政策,又经文景之治,人口得以逐渐增加,经济恢复速度较快,农业的发展也很迅速;但由于朝廷“不抑兼并”,皇亲贵族与地方豪强及富商大贾凭借权势,趁朝廷的不干涉之机,强势兼并自耕农而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地主阶级。分封制又使这一阶级凭借政治优势变得越来越富、越来越强,经济实力的强盛又使得诸侯政治野心日益凸显,威胁着中央王权。这一危机终于在汉武帝时爆发。此时,形成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人数众多而耕地益少至无立锥之地的现象,贫富的悬殊已到不解决就足以严重影响到国家政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赋税徭役繁重。此乃造成农民劳累穷苦而走向反抗道路致社会不安的另一重要因素。农民本身承担着一定的赋税徭役;但贵族与地主本身具有减免赋税之特权却又将此项赋税转嫁于农民身上,且农民还要承担战时的劳役及其它苛捐杂税;这不仅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更加剧了贫富分化进程以致普通百姓破产;破产农民无法生计,为了生存就必然抗争。百姓是国家政权统治的对象,也是社会存在与稳定的基石,从这个角度来说,民为邦本,民不安,邦岂能稳?
(三)官吏参与经营产业,与民争利。汉代山川河泽归政府所有,且对盐铁专营,这使人民谋生之路变得狭窄,加速了农民的破产之路。盐铁垄断经营是“封建国家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以至部分商品的生产领域,经营工商业,兼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控制工商业,并进而影响和控制整个国民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取得举足轻重的支配地位。”[1]200这项政策作为政府短期行为,确实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且对商人和豪强有一定的抑制,但从长远来看却弊大于利。首先,官营靠垄断就能带来暴利,故对生产效率要求不高,只要通过抬高价格就可以获利,同时产品不按人民的需求供应,对质量也就不那么严格,长此以往,人民对官府就降低了信任度。其次,垄断使官府官僚作风盛行,官员贪污腐败严重。在中国传统理念之中就有“当官发财”,官营盐铁正好为其提供了捷径,他们通过权力之外的产业所带来丰厚的经济实利而迅速成为豪富之家。此必造成国家财富流失,国家财力衰退必然是增加百姓赋税,如此恶性循环也就使两级分化更加明显,富者与穷者的对立也就益加显现。这定会激化阶级矛盾,妨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和政治风气的清明。
(四)不事生产的奴婢增多。一部分农业人口成为富贵人家的奴婢,不利于生产。在农耕社会里,农民是发展生产的支柱,农业生产是国家政权稳固和强盛的物质基础。恒定的农业人口是从事生产的保障,然而大量破产自耕农沦为“会说话的工具”而成为私人的财产不入户籍并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且生命也无法保障的奴婢。大量的奴婢存在必然会导致生产的人口减少,使得维持封建生产的劳动力剧减,这不利于农业生产。
总之,经济基础的破坏,最终致使政治、道德文化等上层建筑崩塌,恶性循环加速;且精神文化层面的崩溃,致恶果更趋严重。
董仲舒针对这些社会现实问题,以帝国设计师的视野,出于匡扶将倾大厦的历史使命,力图将这一矛盾限制在可控之范围。他首先从经济政策这个层面给出了自己的应对之策:“调均”。董仲舒认为:“‘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2]162这里的“调均”明显非指平均主义,而是通过建立度制将财富分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使贫者有得以生活,避免无法生存与生活的农民暴动,丧失王权的物质基础;同时富者不致为富不仁而又能彰显身份地位,而不至于贪心不足而犯上作乱。故董仲舒提出了自己的财富思想。
(一)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面积。这是董仲舒反思先秦历史,考察秦汉社会生产发展而得出的经验。自东周以后至秦汉之时,土地从井田制逐渐转化为私有制,它可以在“公平交易”、“买卖自由”的外衣下使土地兼并合法化且日益严重。这种不限制土地兼并必然导致“富者骄,贫者忧”的局面。为避免“盗”和“暴”此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出现,缓和贫富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他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3]1134
钱穆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一面常歆慕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但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在这两观念之冲突下,终使土地租税问题得不到一个妥适的解决。[4]23然董仲舒充分认识到土地是一切财富的根本,拥有土地就拥有了社会地位和实力,也认识到土地私有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但他跳出了前人关于限制土地兼并只能走商周时期井田制的历史循环论误区,而是走在时代的前列,提出了“限民名田”。也就是承认封建土地私有,但必须有一个度,就是要求地主土地占有面积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保障自耕农拥有可以养家糊口的土地。汉武帝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董仲舒这一思想,武帝于元光年中,下诏:“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人田货。”[3]1167随后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土地政令,但他的主要措施主要针对商贾豪强而对官僚贵族予以宽容。因此,董仲舒的主张虽大打折扣,却将土地兼并的高潮暂时予以抑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汉武帝开疆拓土奠定了物质基础和稳定的内部环境。限田的同时还要重视农业生产,他向汉武帝上书《乞种麦限田》就十分重视民众生活来源,主张大司农应向百姓昭告耕种时令和作物种类。
当然,董仲舒的限田论有它的历史积极意义,但却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恩格斯说:“从自主的这一可以自由出让的地产,这一作为商品的地产产生的时候起,大地产的产生便不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了。”[5]541-542由此可见,地产的形成伴随着贫富分化、土地兼并买卖等经济现象的发生,故董仲舒的经济思想是不可能根本解决中国封建社会农民和土地问题的了。
(二)提出“省徭役,薄赋税,以宽民力”。如果说土地兼并是民间行为,那么徭役、赋税就是政府行为了,于是董仲舒为解决此现实问题而提出了“省徭役,薄赋税,以宽民力”[3]1137。封建社会的农民既受地主“见税什伍”,还受封建王权的徭役和官吏贵族的苛捐杂税盘剥及“贪暴之吏,刑戮妄加”之苦。大量农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准和进行简单再生产,造成了“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3]2511和“徭役众,赋敛重,百姓贫穷叛去,道多饥人。”[2]290从保护社会劳动生产力和维护封建政权的长治久安的角度,要求封建统治集团减轻农民的负担,调整政策:“救之者,省徭役,薄赋敛,出仓谷,赈困穷矣。”[2]290在小农经济占主导的封建社会,赋税和徭役是国家财政和兵役的主要来源,但董仲舒并不反对征收赋役,而是主张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他又提出了一个可以操作而不损害国家整体利益的方案:“无夺民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2]281这个方案实际上是董仲舒将古代的赋税制度加以改造以符合时代发展之需而设计,他第一次从财富伦理方面明确了租佃关系,不致使百姓之财内不能养老尽孝,外不能供国税皇粮。这样百姓就能娶妻生子,传承宗祠,安居乐业,然最终目标国泰民安却达到了。
(三)提出了“去奴婢,除专杀之威”。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社会的再生产都离不开劳动人口,离开了人则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为了增加人口,解放一部分劳动力,降解地方藩王的私兵和势力,董仲舒提出了“去奴婢,除专杀之威”。[3]1137奴隶大量存在不仅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而且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自耕农大量减少,为经济基础夯实埋下祸根。“去奴婢”就是取消奴婢制度;“除专杀”就是未经官府审理其主人不得随意杀奴隶,维护奴婢作为人应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这一思想是与社会发展进步相适应的,是先秦儒家人文思想和人道精神的发展,契合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因此他一提出来就得到了汉武帝的重视。元朔二年,令民献纳奴婢,少者免除终身徭役,多者补郎,原为郎者可以增秩。甚至入羊亦可以为郎。[6]88之后还出台了卖武功爵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农业生产的活力,解决了暂时的财政危机。为缓解财政困难和巩固边疆,武帝击败匈奴后,于元朔二年,元狩四年,元狩五年,三次大规模迁徙大量人口至西北边地进行屯田。此不仅使政府掌控了大量公田和劳动力还解决了国库空虚和军队的军费问题,更因耕地面积的扩充而解决了当时国内一大部分失地农民对土地的需求,缓和了紧张的社会矛盾;移民实边更促进了西域与中土的交流,对经济、文化、政治、生产技术等的发展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提出“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为提升“民利”,防止贫富两极分化加深,董仲舒提出“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3]1916禁止国家、官吏与民争利,提出“盐铁皆归于民”[3]1137。他是十分推崇“拔葵出妻”这个典故的。盐铁专卖是暴利垄断行业,是权力和行业直接结合的行为,对广大农民伤害很大。当时社会现状是很大一部分地主皆由盐铁豪商转化而来,而又成为兼并土地的主体,如果不将盐铁皆归于民,限田则成为空话。汉代官府和地主既向农民收田租,也收口赋,还要在盐铁等生活必备品上受到高额盘剥,加剧了农民的破产和贫富分化,甚至导致吏治腐败,政治生态腐化,最终使百姓怨恨与反感引起哗变。当然这项主张对汉武帝来说是不现实的,当时汉武帝正忙着扩张疆土,财政紧张,而盐铁官府专营是政府最大的财政收入,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危机,故不可能还归于民。但汉代“禁止官吏兼营商业,其议亦始于董仲舒”[7]146,且这一思想对桓宽的《盐铁论》和王莽改制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从精神层面凝聚价值共识,这是董仲舒建构解决危机的另一重要策略,也是较早认识到财富风险的先驱者。物质生产能满足百姓的生存愿望,但如果精神文化不能辅佐物质生产,构建一种合适的符合生产生活的社会秩序的价值观,那么后果可能比物质贫乏更严重。董仲舒汲取秦亡和七王之乱的教训并反思当时社会现状,得出必须以文德修全体社会成员,凝聚一种共同的精神文化共识作为整个社会的价值观。
(一)从个体层面来讲,提出“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董仲舒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2]188养体之利乃是人们生存的物质需求和生活资料,而养心之义就是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利以养肉体,义以养精神。又说:“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2]188即精神高于肉体,义大于利。义利面临取舍时,舍利取义,虽贫而乐,安贫乐道,尚义轻利。“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2]236也就是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共同作用之下,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二)从社会层面来讲,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董仲舒则提倡“夫仁人者,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3]2524上至天子,中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明百姓都应该遵守本分,按照自己的职责行事,就都是仁人,都应不逾矩不越轨,认真对待道义与功利。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只能是为了人民的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这就是道义。政府官员拿国家俸禄就不应从事别的职业来增加收入或者以权谋私而应将义放在首位,实心为人民办事谋福利而不是与民争利。富商地主也须遵义守其本分而不只知一味盘剥农民,谋取暴利,最终导致官逼民反,商逼民暴,一切成空。黎民百姓也要守义,即交租、缴税、服役乃义务所在。这样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发展,国家才能繁荣。
(三)从人们的行事准则来讲,提出“刑法至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怎样让人民具有价值共识并使之成为人们的行事准则呢?董仲舒认为只有教化才能达到。他说:“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故其刑法至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3]2503即以儒家仁义礼为教化内容,克制“物欲”和“情欲”;教化的主体不仅包括普通百姓也包括统治阶级本身。统治者只有自身修身修德,才能上行下效,达到教化普通百姓目的,如此,则“大小不逾等,贵贱如其伦,义之正也”。[2]178-179就能防范人民的欲望泛滥,人民才能真正都按照仁义准则行事,开拓进取而活力十足,达到国富民强。
儒家民本思想及义利之辨——财富增殖方法与原则——在董仲舒财富伦理思想中得到延续与发展。虽然董仲舒也重视民众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但他的财富伦理是特定历史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只解决了暂时的困难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王朝的社会问题。然而他的思想在历史发展的文明进程中仍然闪耀着光芒。
董仲舒财富伦理对于当代我们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与弘扬了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与义利观,并与时代结合创造性地发展成为今天的“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的发展理念。其中人民既包括了社会群体,又包含着社会个体。“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是把群体利益和个体幸福结合起来,把共性(公平)和个性(质量)结合起来,是把均衡发展与重点突出结合起来,这才是真正继承与发展传统“民本”思想。
然而,进入新世纪,经济全面繁荣,物质财富相对充足,人民的精却空虚了,道德沦丧了,价值观扭曲了,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应提升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从精神上予以防范。
(一)“德行消失在利益之中”的根源在于不思进取,在于“精神懈怠”。党和政府实施了免费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农业税。逐步破除了城乡的二元制壁垒,全面在城乡覆盖医保、低保政策。符合“工业反哺农业”、“工农业共同发展”的趋势,是中国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然而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在一些城市和乡村出现了吃低保、套现医保的懒汉、庸人和投机与不法分子,甚至已经开始污染小学生的思想观念,小学生作文中出现了“小学生当贫困户”的现象 ,这在某种程度上显示着社会的深层精神危机。长此以往,社会竞争会不公,社会积极进取活动会削弱。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也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不当之利,增长着官僚主义作风。总之,社会的精神面貌正走向“恶”之极端。
为解决类似现的象,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刻认识到这种危机,着力反“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治党。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出了精准扶贫,并充分认识到“扶贫先扶志”、“扶志”与“扶智”结合,避免平均主义对生产力的破坏。“志”与“智”就是要求群体和个体都要从精神层面、社会核心价值观方面去认识怎么样去对待生活和工作,怎么样去为社会服务,达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正如董仲舒所说:“义云者,非谓正人,谓正我。”“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2]59在这里“义”含有“应该”或“当然”之意,指仁义道德是对行为的规范;但不是规范他人行为的,恰恰相反,而是指引、调节自我的行为规范。“义”的标准就在“宜”,就是适度,明白何谓应该或不应该,实质就是严格要求自己,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然而当代社会之所以出现人穷志短、穷的理所当然;富者骄奢,奢侈无度;为官不正,贪欲无限等等就在于丧失了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德行消失在利益之中,正如江河流逝入海”,“财富能使我们的美德和恶性充分表露,就象光线显示出各种物体。”[8]84财富结构与财富内容错置、财富创造与财富分配颠倒、财富目的与财富手段倒错使财富无道德现象呈弥漫之势。出现此现象的根源在于不思进取,在于“精神懈怠”。因此,提升、培育勤劳致富、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思想观念、文化意识迫在眉睫。
(二)精神懈怠的表现与危害。精神懈怠在党政机关表现为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历史使命感、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在工作作风、组织生活等方面不再状态,进而在精神面貌上呈现萎靡不振的现象。[9]49在部分农村则表现为一些农民把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当做慈善救济,怀着“不拿白不拿”、“不领就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的心态,凡事都“等靠要”,只管暂时的“肚子”,把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当成政府对过去的补偿和回报,体现着这样一种思想“穷惯苦惯,得过且过”、“致富要靠下一代”,于是出现了“争当贫困户、坐等来帮扶”现象。经济的发展,政治的进步必然让社会发生深层次的变革,但如果文化沉沦、价值观扭曲、精神空虚则必然影响社会健康肌体。
江泽民说:“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仅要使人民物质生活富裕,而且要使人民精神生活充实。”[10]621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充实乃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的关键阶段,改善物质生活与精神充实相比要简易得多,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一些列扶贫政策的出台及人力聚集与投资倾斜,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在2020年能全面脱贫致富,但精神生活充实短时间实现是比较难的,它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沉淀,因为道德文化是人民精神寄托的家园,不因时代而褪色只会与时俱进,根植于人民内心,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民的思想与行为。如果不能从精神面貌方面改变思想观念,则物质生活也会从富裕返回贫穷。也即精神上的软骨病是消极无为、贫穷落后的根源。
(三) 克服精神懈怠,治疗精神软骨病。一是补精神之“钙”。对党政干部则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贯彻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作风;对贫困群众要从生活方式、生活理念方面启迪与教育,传承优良精神文化传统——勤俭持家、自强不息。重塑信心信念是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的关键,因为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理想信念的支撑,离不开精神文化的熏陶。改变一个社会最根本的动力在于有先进的思想指引,精神文化是一个家庭,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内在驱动力。
激发党政干部和民众的内在驱动力,必须发挥各个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党政干部加强政策宣传教育、走访教育、技能知识教育等形式向民众灌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意识,提供就业信息、免费培训并鼓励其自主创业,改变现状,奋斗未来。民众则要有向美好生活努力的生活的“气”,顽强拼搏之“心”,跟上时代发展和进步之“智”。全面小康建设在于个体和群体的齐心协力,人民的福祉在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奋斗中实现。二是凝聚核心价值观。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应当是竞争有序、贫富合理、和谐稳定,其支撑之基是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社会发展的强大活力之源。在我国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新社会阶层不断呈现、价值观念日趋多元之际,凝聚核心价值观是当务之急。因此,必须重构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重塑人民群众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以避免人沦为物质的奴隶,核心价值观是最有效的构建人民群众精神世界的标准。习近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非常必要的,其重要性体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得核心价值观”,“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