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已经迈入新时代,海洋安全与发展成为中华民族面临的重要考题,如何实现海洋安全与发展不仅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与否,更与中国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有着密切关联。现实与未来的交合性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中国历史,从中探求深刻的经验教训。这里主要选择中国近代史作为审视对象,这是因为:一方面关于中国古代海洋意识的历史演进,学界已经有所阐释;另一方面,中国古代民众对海洋安全与发展的关注程度远不及当下民族复兴对和平发展的赤诚期待;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近代海洋安全与发展问题是现代性视阈下、全球范围内、域外大国崛起过程中展现出的具有人类发展史上的共性特征的问题,其对于新时期、新征程、意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极大的启发性和借鉴意义。而对于后者,学界尚未给予较高的关注,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审视中国近代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嬗变的动因、过程、经验教训及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洋安全与发展的启示。
从理论上看,近代中国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嬗变是西方资本逻辑扩张带来的异域物化成果,是文明时空博弈下、社会存在流变中生成的社会意识与集体行为。近代中国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最初显现的是海防战略,其渊薮于清王朝应对外敌入侵,但受传统陆地精神羁绊而具有诸多局限;作为西方追求海洋控制权的海权理论摧毁并替代了海防战略,且客观上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全球进展;显然,从海防到海权的演进具有批判性的历史进步意义。从历史实践看,中国近代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嬗变具有两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为鸦片战争、日本侵台及中法战争引发的海防建设阶段;第二阶段则是中日甲午战争摧毁海防建设,促使国人的海权意识觉醒,海权理论得以在中国传播。从海防到海权嬗变的艰辛历程,其间彰显的民族忧患和安全紧迫性警示我们必须在全球资本运行中以海洋自身多元价值要素为轴心,通过统筹构建海洋空间战略和海洋经济战略来创新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以推动中国真正走向世界中央,同时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中国近代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嬗变是中西文明碰撞的产物,其变化的逻辑起点是中国明清时期古代海洋意识被高度集权政治化的“禁海”“闭关”[1](P103-107),而这个过程中充斥着西方入侵和中国自保这两重力量的角逐,也正是这两股力量的历史较量才推动中国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从本土的海防战略向西方舶来的海权战略转变。这场变革是如此宏大,以至于其随着社会的发展持续发力,直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依旧需要进一步深化。
近代西方资本扩张的暴力入侵打破了中国古代以农立国、重边塞轻海疆的国防布局,更为凸显的是西方入侵促使中国原本僵化、以陆地为中心的社会意识及生产方式历经众多剧痛,缓慢地形成了以海防为时代主线求安全的国家战略,其终极目标就是为了追求清政府政治稳固及社会安定,而其所展现的历史特征集中显现在传统战略转变及其具体实施,以及经济领域浅层但极为关键的变化上。
将海疆守卫提高到与边塞防御一样重要的海陆并重战略是中国近代寻求海洋安全路径的重要转折。两次鸦片战争尽管唤起清政府对海疆安全的警觉,但是其并未放弃传统重陆轻海的国防战略,“伊犁事件”及“台湾事件”爆发后才促使这一战略有了重大转变。两大事件发生以后,清政府在西北与东南沿海局势先后吃紧情况下,于19世纪六七十年代发起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防战略大讨论,史上称之为海防筹议,其中塞防与海防之争是这次筹议的重要内容。主张塞防与海防的双方力陈己见,塞防一方认为“各国之患,四股大病,患远而轻,俄人之患,心腹之疾,患近而重”[2](P60),主张将塞防作为国家安全的第一要务。塞防主将左宗棠认为:“窃维时事之宜筹,谟谋之宜定者,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决不能扶起东边倒却西边。”[3](P188)他要求一面收复新疆,一面加强海防,二者同时并举,不可偏废。海防一方以李鸿章为代表,他力主海防:“中国历代备边多在西北,而此时东南万余里海疆门户洞开,除西方列强外,日本近在户阀向我虚实,诚为中国永久大患。”[4](P18)安徽巡抚裕禄认为“江海防维实为目今全局要务”,江苏巡抚吴元炳也认为“御外之首莫切于海防”。[2](P43)两方争论最终以郭嵩焘海陆并重的主张达到共识,他说“主东南海防者则谓宜缓西北,主西北边防者又谓缓东南,是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以愚所见度之,其隐忧皆积而日深,有未可偏重者。”[5](P173)
这场争论客观上推动了中国上层人士对海洋战略地位的认知,清政府政治观念中第一次真正将海疆战略提到议事日程,其中上层社会中部分开明人士对海洋局势的认知警醒并提升了国人海洋安全意识。这些开明人士当中首推李鸿章,他站在较高的立足点上,审时度势,惊呼中国正在经历着“千年来未有之变局”,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历代备边,多在西北,其强弱之势、客主之形,皆适相埒,且犹有中外界限。今则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麇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6](P12-32)他深入分析西方技术的先进及古今中国防务形势的差异,犀利地揭露出西方吞噬中国的虎狼之心。塞防与海防双方关于防御区域及时局的争论进一步打开了中国人的空间视野,客观上大大促进了清政府对海洋的认知,海防战略也由此确立下来。
海陆并重思想确立之后清政府多措并举,力图通过军队控制海域,利用国际法来实现生存空间安全。中国古代受“华夷秩序”思想束缚,空间概念很是模糊,对于海洋及周边国家更是沿着传统的政治逻辑,把周边海域及邻国视为自然藩国,民族国家边疆意识不足。因此,至鸦片战争起列强屡屡叩关寻衅,清政府反应并非如陆地被侵略那样激烈,不设防的万里海疆成了西方狂飙直入的坦途。日本侵台后,海洋紧迫局势促使清政府认识到海洋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便开始在海上布置武力和运用国际法来强调中国在海洋空间的存在,这些措施一度将中国海洋安全线拉到了东亚乃至近海海域,近代海防战略至此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其一,利用北洋舰队控制近海海域。海陆并重国防战略实施的鲜明标志就是北洋舰队成军,这个舰队在东亚海域活动突显了中国对近海的控制。北洋海军共有在编军舰25艘,约4万余吨位,且舰艇达到当时世界先进水平。这样的海上实力使中国具备“扬威海上”的底气,并定期在东海海域操巡、游弋。《北洋海军章程》中就有关于舰队定期在东亚海域操训,游历日、俄的规定。①至此,龙旗飘扬的大清海军编队开始有计划、有目的地走出国门,所及之处为近岸海面、近海海域,其中南到新加坡英属各岛,北至朝鲜、俄国、日本等东亚海域。
其二,利用国际法维护海疆权益。清政府关于海洋认知的进一步尝试就是用国际法来维护海疆权益。早在同治朝,恭亲王在奏折中就陈述国际法“可操之处”。他说:“凡属有约之国,皆宜于目,遇有事件一课参酌援引……臣等查外国律例一书(万国公法),衡以中国制度,原不尽合,但其中间亦有可操之处。”[7](P657-658)对此,清政府做过一番努力,其中包括回击日本在朝鲜的早期挑衅,划定“水界”区、渔业区、“中立区”等:一是以国际法立场抗议日本早期侵权行为,如1875年,日本兵船到清朝藩属朝鲜沿海水域非法测量,遭守军炮击,日驻北京公使森有礼向清廷提出抗议,李鸿章回复:“查万国公海近岸十里之地,即属本国境地。日本既未与通商,本不应前往测量。高丽开炮有因。”[8](P312)二是关于“水界”区界定,这一点最早于1899年晚清政府与墨西哥签订的友好通商条约的第11条就有规定,“彼此均以海岸去地三力克(每力克合中国10里)为水界,以退潮为准。界内由本国将海关章程切实施行,并设法巡缉以杜走私、漏税”[9](P936)。三是对西沙岛礁、东沙群岛加强行政管理,1883年荷兰船只在东沙岛搁浅,货物被掠,荷兰驻中大使照会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称:东沙岛为中国广东所辖海面,据中荷签订条约,荷兰人在中溺者,地方官必加以保护,荷船在中国下辖洋面被劫,地方官要设法缉拿,荷兰船只在中国搁浅或遭风收口,地方官闻报正当设法照料。[10](P143)四是设立渔业区,1904年3月张謇上书清廷商部,提出划定捕鱼区及近海、远洋区别的主张,“以内外渔界,定新旧渔业行渔范围”,保护中国近海“本国自主之权”,后来这一主张被清政府采纳。[11](P7)五是采取措施制止他国在中国海疆的侵渔行为,如对美国渔轮要求购买船员食用大米一事,亦以离开中国南方的领海捕鱼为条件,才答应限量供应。[12](P101)六是划定“中立区”,早在日俄战争时清廷颁布《局外中立条规》《南洋法律官为日俄战争拟通饰南洋所属各海关及南洋海军等管训条》,规定“战国不得阻犯中国作为局外之疆界”,并提到“水道辖境”、“辖境水面”等要求[13](P386-392),以显示日俄战争时中国的中立国身份。
清政府利用海上武装及国际法来维护海洋自然空间,是近代中国对待海洋态度数千年来从没有过的大转变,它很大程度上显示了当时中国人对海洋安全的重视。但是,现有的历史资料显示海防战略中所采取的这些措施主要意在守住现有管辖海域,也就是守住历史惯例留下来的属于中国的海洋空间,既不是利用这片海域的通道功能发展海上贸易,也不是利用海洋自身的自然资源发展相关海洋产业。那么,这种以求安全为目标的海防战略不可避免地缺乏经济实力的保障,且动力不足。历史上,清政府信心不足,备战不充分,战斗力极低就是这个战略自身缺陷的显现。显然,这样的海防战略不可避免地演变成形式大于内容,外在大于实质的虚幻化防御措施,最终海防战略根本无法凝聚社会力量抵抗外敌,也根本无法达到稳定政治及社会的目标。
西方对中国自然空间的侵占引起了国人极度的不安全感与恐慌,于是开展了史无前例、意在革新的洋务运动。这场运动本意是在于“洋务”以“自强”,但是不期而遇的是在社会经济中却出现“由制约于封建主义到制约于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质的转变”,使得整个社会呈“资本主义历史趋势”。[14](P13-14)因而,洋务运动在西方商品、资本、技术输出过程中启动了近代海洋经济。
洋务运动不仅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重农抑商的思想,客观上促使中国人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和西方人进行经济和技术沟通,其中军用及相关产业、民用工业是这个时期海洋经济的重要表现,由此海防战略得以初步发展。其一,洋务运动军用工业实现了近代中国与西方资本的首次联袂。以奕、李鸿章等为代表的洋务派,不仅引进西方先进技术、购买西方新式武器、创办近代军事工业,还举借外债借用外资,这些举动使西方资本与中国资本有了第一次结合,中国在抵抗西方资本过程中无意识地培育自身资本力量;其二,军工延伸产业推进了近代资本链条的运行,轮船航运、电线电报、矿业及铁路等相关延伸产业驱动中国进一步与海外经济联系;其三,民用工业拓展了民族资本经济空间,民用纺织业是继“自强”的军工企业之后“求富”的企业,本身有着较强的经济主动性,历史上东南沿海地区一些民族企业的成长及资本由东南沿海向西部内陆的空间转移[14](P246-249),便是很好的例证。
历史辩证地看,海防战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而衍生出来的洋务运动有着内在统一性和目的性,即它们被清政府视为实现中国海洋安全的绝好良方与可靠路径。这个路径的核心意义在于“防守”——维护陆地自然空间、守护清政府稳定与安全,这一点就其本身存在的现实价值来讲与追求民族独立、国家安全的历史使命与历史趋势相一致;与此同时,海防战略扬弃历史以来的重陆轻海思想,且洋务运动也内生了民族军工企业、民用企业,实现了中西方资本接触及社会风气开化,因而海防战略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意义。然而,近代海防战略专注于守海疆、守陆地,这极大地羁绊了国人的思想,限制了近代对海洋空间的追求,更是阻滞了民族资本对海洋经济空间的开拓,导致中国近代长期逗留、徘徊、留恋于海防建设。显然,以“守”求得海洋安全的路径一旦遭遇资本扩张中海权战略汹涌澎湃的袭击,必然是全盘崩溃,中日甲午海战的惨败就是这一必然性的历史注脚。
甲午战争摧毁了中国人花费重金、寄以重望的海防事业,这场被称之为中国近代海殇的战争激生了中国海权意识,中国近代海洋意识进入到一个新境界。我们知道,诞生于19世纪90年代的西方海权理论源于古代西方海上贸易及海上征战的历史经验,其强调海军建设、控制制海权、发展海上贸易的内涵深刻映射资本主义全球扩张的真实镜像。甲午海战正是一场被日本高度膨胀了的海权理论与渐变式的中国海防思想之间的殊死较量,此后中国海防意义下的近代安全体系全面崩溃。中国海防事业的惨败迫使国人转向自觉接受西方海权理论,并深切地认识到拓展海洋自然空间及经济空间是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的必备要素。由此,中国开始学习、传播并初步践行海权理论,中国人对海洋安全的追求也发生了由之前单纯求安全到求安全与发展并举的转变,这是近代中国海洋意识的重大转变。
日本在被西方入侵之后开始主动学习、借鉴、运用西方海洋国家的先进技术和海权思想,并使用新技术所武装起来的海上军事力量摧毁中国海防系统,达到其扩张的野心。其间福泽谕吉的“脱亚入欧”主张起到了思想先导的作用,它引导日本塑立“海洋日本”的向海意识,进而助动日本空间扩张意识膨胀。甲午海战爆发后,日本以海权理论为指导,主动进攻夺取制海权,它从朝鲜、黄海再到中国本土一路厮杀,最终致使北洋水师全军覆没,迫使中国近代海防建设全面断裂。从此,中国海上门户洞开,华夏大地惨遭列强疯狂瓜分,海防彻底瘫痪,清政府海防系统再也无力进行港口和舰队的再建,洋务运动期间所诞生的企业纷纷倒闭,勉强残存下来的企业也要饱受西方资本强劲挤压。自然空间与经济空间遭受的挤压悲怆景象深深唤起中华民族海权意识的觉醒。
甲午海殇迫使中国人不得不在悲恸中反思甲午海战失败的根源,反省海洋、海权对于民族生存的重大意义。其间国人清醒地认识到海洋自然空间、海洋经济空间的维护不仅在于纯粹的防守,更需要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来发展海洋事业,只有发展海洋才能保障中华民族独立、富强,才能实现海洋安全。
其一,国人对海洋自然空间概念的新认知。甲午战争后,“外人乘间捣虚,鼓轮直驶,欧风美雨,挟印度洋、太平洋之潮流,滚滚而来。吾沿海七省根据重要之地,乃在顾此失彼,风鹤惊心。彼远隔数万里之地,乃能反客为主,挟其虎狼之手段,肆其强暴之机心,操纵海权,恫喝人主”[15](P1128)。而此时,中日在东亚海域的地位发生颠覆性变化,中国退出东亚朝贡体系,日本则翻转为东亚海域主导者。如此沉痛的历史教训使国人深刻认识到一个民族的拯救与发展必须要塑立广阔的海洋生存空间意识。如留日学生肖举规反思说:“古存载籍既少海上知识之教训,近古以来人严守海禁之政令,关心海上者不得其门而入。”[16](P46)孙中山也大声疾呼:“惟今后之太平洋问题,则实关于我中华民族之生存,中华国家的命运者也。盖太平洋之重心,即中国也;争太平洋之海权,即争中国之门户耳,谁握此门户,则有此堂奥,有此宝藏也。”[17](P119)进而他强调说:“自世界大势迁,国力之盛衰强弱,常在海而不在陆。”[18](P564)这些思想彻底颠覆古代传统的重陆轻海思想,深切表达了国人强烈的民族海洋自然空间意识,其较之于清王朝守疆土、保政局有着更为开放、更为进步的广阔视野。
其二,形成了拓展海洋经济空间的新共识。甲午战争之后,一些进步人士开始反思和批判重农抑商思想,并从海权与海上贸易及国家强盛关系上认识开拓海洋经济空间的重大意义。一是反思、批判小农经济。沈鸿烈论述道:“我国有史以来,素持农本商末主义……是人民醉死梦生于小天地中,直接为活跃进取、商务振兴之防,间接为贸迁有无、航业发展之碍者,固为我民族受诟病之源头。”[19]二是认识到海上贸易繁盛与否对海权兴败的影响。梁启超强调:“商业势力之消长,实与海上权力之兴败为缘。”[20](P10)三是看到海权与国家强盛关系。“夫权者,无形之物也,视国力之强弱而已。力强则权大,力弱则权小,此一定之势,实无可争。所争者要在其修国政自立耳,国政修则国权盛,而海权乃届推其权也。”[15](P1126)这些主张和呼声都反映了国人要求进行海上贸易、开拓海洋经济的心声,他们认识到民族的安危不能局限于“小天地”,不可以“素持农本商末主义”,而应该“商务振兴”“贸迁有无”“航业发展”,由此才能够“力强”,才会有国家安全与发达。
发展海洋是中国在甲午海殇、海防断裂、民族危机之后民族心理与日本高度张扬的海权精神相遇后发生的战略选择。由此,中国人在胜败优劣中比较选择,在救国理性、批判传统与接纳新知的反思中不断甄选,无疑这种民族反思与选择大大促进了近代中国人对海洋安全及如何实现海洋安全的认知。
源起于马汉的西方海权理论本身是一种针对海洋实践的精神产物,因其具有强大外向性和冲击力而被清政府上层及新生社会力量所接受,甚至是普通民众对此也有所了解。一时间海权成为改进陆地民族精神的一种思想武器,甚而被视为民族救亡图存的工具,因而海权在各种社会思潮裹挟中传播开来。
其一,海权理论的输入。甲午之后,日本乙未会在上海主办的《亚东时报》翻译马汉的海权论相关著作,海权理论首次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其后中国在日留学生接触并深入学习海权理论,随之输入到国内。
其二,清政府上层社会对海权的浅尝。海权对中国社会意识的影响表现在晚清政府重建海军上。晚清海权思想引进以后,很快被清政府上层接受。一些大臣开始以海权思想来探讨如何重建海军。直隶总督荣禄对甲午之战后海权丧失表示忧心忡忡,他在1897年奏称:甲午战后“战舰凋零,海权尽失,沿海之地易起彼族窥伺之心……设有疏虞,于军事极有关系”[21](P81)。晚清政务处在1906年强调以重建海军加强海权,“现在时局日艰,海权日重。欲谋自强之用,非振兴海军,无以外固洋面,内卫各省”,因此必须“以重戎备而固海权”[22](P294)。京师练兵处的姚锡光深入分析海权对国家存亡的意义后指出:“盖海权者,我所固有之物也”,然而“方今天下,一海权争兢剧烈之场耳”,如果失去海权,我们必将“于海权存亡,实无能系其毫末。我国海疆袤延七省,苟无海军控制,则海权坐失”。[22](P294,P798-800)
其三,社会新兴力量对海权的主张。甲午战后代表社会进步的改良派和革命派将海权作为一种救国甚而治国方案而提上日程。康有为主张中就包含重振海军的思想,他说:“闻得西人借他国之债以兴本国之利……既有此数国之巨款,偿日本外,便可广开矿务、铁路,境外通商,以图自富;增练水陆各军,多买船械,以图自强;所有学堂工艺各学,枪炮制造各厂,同时并举。”[23](P205)梁启超则指出了中华民族海权的要害之处:太平洋及商业贸易对于民族存亡的关键性。1903年,他在日本横滨出版的中文刊物《新民丛报》上发表了《论太平洋海权及中国前途》一文,认为太平洋海权问题是20世纪第一大问题。“所谓帝国主义者,语其实则商国主义也。……故欲伸国力于世界,必以争海权为第一意。”[20](P10)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不仅具有全面的海权思想,且在一定意义上践行了他的一些思想。他主张通过建设强大海军恢复中华海权,认为必须通过开发利用海洋巩固中华海权,他主张积极兴建造船业,努力建设近代化海港,大力发展海运业。[24](P58-64)
其四,社会民众对海权建设的支持。普通民众对海权也有所了解,并在现实中支持海军重建。1909年11月安徽高等学堂海军义捐活动即体现了这种认识。这次海军义捐活动得到安徽省及其他各界的支持,直隶和一些海外华侨也纷纷自发地开办类似的海军义捐活动。
历史和逻辑地看,日本在接受西方海权理论后发动的甲午战争彻底摧毁了近代中国海防体系,倒逼中国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进行了历史性转型,发展海洋事业迅速成为举国上下共识性选择,对海洋自然空间、海洋经济空间的认知及其认知主体都有了全面深刻的变革,它标志从被动求安全到主动求发展、求强大的战略路径有了质的飞跃。显然,这种飞跃有着否定之否定意义的历史扬弃,是时代的进步。然而,我们必须看到,近代国人发展海权的主张对于分崩离析的现实社会来说严重缺乏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存在,只是一种仁人志士的美好愿望,无法也不可能实现。故而,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人尽管有着强烈的海洋安全与发展意识,但海洋争端依然不断,海洋安全依然未定,海洋经济发展依然波折不断,以至于海洋安全与发展问题成为中华民族复兴途中一大发展瓶颈。由此,新时代反思近代史上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嬗变过程,探寻海洋安全与发展新路径尤为必要。
近代中国人所追求的海防其意在维护自然空间及清王朝统治秩序的稳定,核心就是寻求海洋安全,但是这一追求因其政治目的单一、民族发展视阈的局限,以及发展海洋经济的动力不足,最终落空;近代海权意识则是在丧失海洋安全情况下极力追寻海洋发展,但因社会动荡不安而只能是有识之士的一厢情愿和美好憧憬。因而,处理好海洋安全与发展是近代历史留给我们最为重要而深刻的历史警示。当下我们正值新时代迈向世界中央的起步阶段,也是世界秩序整合与调整的重要时期,我们国家安全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25],周边海域问题棘手、复杂、多变,处理好海洋安全与发展海洋至关紧要。为此,我们必须以史为鉴,深化对海洋的理性认知与判断,实施积极的海洋安全策略,充分利用海洋自身的多元价值要素发展新时代海洋事业,以海洋发展来促海洋安全,用海洋安全来保海洋发展,以便在海洋安全和发展基础上推进以海洋为纽带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
海洋安全与发展的路径创新必须要深化对海洋的理性认知。近代中国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之所以有一系列调整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扩张,无论是海防战略还是海权战略,它们都是近代中国应对西方强敌入侵的海洋态度及相关行为,也就是说中国近代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变迁的本质是西方资本逻辑运行过程中生成的新的物化成果。正如学者所说:“资本原始积累向来就是一个深刻的地理事件。如果没有内地地理扩张、空间充足和不平衡地理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资本主义很早以前就不能发挥其政治经济系统的功能了。”[26](P23)正是由于资本的“不平衡地理发展”才有了“地理扩张”,并导致中国近代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的改变;也正是近代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呈现相对独立的、而非协调统一的历史进路,才造成中国近代海洋事业的一败涂地,也才有了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所需的“空间充足”及“政治经济系统”,也才有了当下全球资本运行中的现有国际秩序。因而,我们探讨中国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的变迁及新时代创新很有必要在全球资本运行这个大视阈下进行,这样才能深层次、多维度、全方位地透视海洋多元价值,才能探寻到新时代海洋安全与发展的可靠路径。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更是中国的新时代新纪元,这就需要我们以全局视角和创新思维来看待海洋自身价值,不仅要将海洋视为新时代人类活动的重要舞台,更重要的是要将海洋作为我们新时代生产实践的重要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资本运行规律来认知新时代海洋自身天然具备及被人类实践赋予的诸多价值。我们知道,资本扩张必然吸收自然空间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在内的自然力,因为“资本的意志成为一种物化的客观力量,其服从物质化的资本逻辑”,“于是整个生产过程成为服从资本逻辑的客观物质过程”[27](P3-9)。那么,在新时代全球化生产条件下海洋必然作为人类必要的生产资料、劳动对象而参与全球经济运行,同时海洋作为连接世界各国的重要通道也必然凝聚着种种国际关系、区域关系,也即海洋不只是一个供给社会资源能源的客观实体,还承载着世界范围内民族国家的交往关系,海洋本身转化为资本全球运行权利结构中的重要环节,其价值也凭借自然属性的资本化而不断社会化。
因此,新时代创新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必须要正视海洋自然属性的资本化价值及其社会化价值,也即人类生存的自然要素价值、海洋经济的生产要素价值及全球市场交往要素价值。其间前者是安全与发展的前提和目的,后两者是海洋发展的依托,同时由于“不平衡地理发展”又使海洋经济要素和市场交往要素成为海洋安全的潜在隐患。因而,如何实现三者之间的价值统筹是我们新时代海洋安全与发展路径创新的切入口。
海洋空间战略和海洋经济战略的建构是新时代海洋安全与发展的根本性路径。海洋的全球市场交往要素是海洋在不同国家进行海外市场行为中展现出来的要素特征,具有海洋空间与海洋经济的双层属性,它与海洋自然要素和经济要素一起组成海洋空间战略和海洋经济战略的核心要件。新时代海洋安全与发展的路径就是要依靠海洋空间战略和海洋经济战略的有序建设和协调发展。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着强大的驾驭资本和驱动资本能力,能够很好地在世界资本运行中兑现和谐共赢的民族精神与发展理念;借此我们推进人类赖以生存的海洋生态建设,维护并开拓海洋全球交往市场,综合开发海洋生产要素;在发展中丰富和强健中国自身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全球海洋安全能力,且在安全保障下创新海洋经济,为海洋安全提供可靠的全球公共产品。
其一,大力推进海洋作为人类生存自然要素的生态文明建设。海洋自然要素是人类海洋事业的基础,自然规律及人类生存规律要求我们必须防止未来或减少现有环境破坏这一现代性后果的再生或扩散。我们的海洋事业必须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建构合理发展机制及有效管控机制,在发展海洋事业中保护和建设新时代海洋生态文明,以实现海洋空间的自然环境安全与人的行为安全。
其二,全面维护和开拓海洋作为全球市场交往要素。海洋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大通道,这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海洋所负载的两大市场要素:商品流通的地理要道和全球商品交易的经济空间。为此,我们首要任务就是处理好以海洋为纽带的国际、区域地缘关系,维护和开拓全球海运沿线节点性区域,依此来保障商品流通地理要道的畅通,诸如“一带一路”实施中不断深化同重要港口、海峡所处沿线国之间关系;同时,拓宽国际经济合作领域,让海洋产业“走出去”,加强海洋公共服务及自身海外力量建设,以推动“走出去”对象国获得相关产业的稳定长期回报,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28],通过发展、拓宽海洋的时空境域来实现海洋空间战略。
其三,综合开发、利用海洋生产要素。21世纪丰富的海洋资源作为生产资料要素已经全面进入全球资本运行当中,成为资本权利结构展示的重要场域。为此,我们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能源,发展并逐步升级海洋产业集群,以充分发掘和实现海洋资源的实体性经济价值,逐步形成中国在国际海洋经济竞争中的战略优势。
社会主义中国凭借对资本掌控的制度优势及民族和谐精神的文化支撑,通过海洋空间战略和经济战略的实施,不仅可以提升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能力、海上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客观上缩小了“不平衡地理发展”的差距,为全球文明体之间的经济空间和情感空间提供了很好的交互机会,也将推动世界和谐发展。
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方兴未艾,全球发展欣欣向荣,海洋安全与发展成为人类共同心声。当下国际海洋事务也进入快速发展期,海洋经济的生产要素和自然要素是海洋实践的前提条件,海洋实践所凝聚的全球化社会关系带动各国经济更为迅速发展。那么,海洋的自然属性、人的海洋实践及与之相关的社会关系与我们人类自身发展、民族国家安全紧密联系起来,全球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治理具有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境域。
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海洋联结的自然空间内民族国家命运联合体,海洋是各个民族命运体的交汇处,其安全具有全局性、复杂性和动态性,利用和发展海洋自然空间和经济空间是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极为重要方式。近代史上中国在蓬勃发展的西方资本主义裹挟下艰难前行,整个国家既无安全可言,更无话语权,不能把民族传统的和平、和谐发展理念贡献出来以为全球治理提供方案,而眼前的新时代、新征程恰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历史契机。首先,我们要全方位开拓海洋自然空间,利用好陆海链接的支点、海峡、港口直至极地地区的二维空间,挖掘浅海到深海的立体空间;其次,要抓住海洋对接国际经济通道的功能,建立跨洋经济共同体,通过国家资本和民间资本与全球资本深度融合,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创新与应用、海洋公共产品开发共享、海洋安全维护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国际合作,来提升中国海洋经济能力和安全防控能力;最后,积极建构全球海洋话语权,随着国际海洋性事务迅速发展,海洋治理进入深度调整期,我们应积极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以获得更多的制度性权利,在全球和区域性的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获取全球海洋话语主动性,使海洋经济能力和安全防控能力联合化、秩序化及合法化,从而将中华民族的“和”“合”“共赢”精神和理念融入全球发展中,推动以海洋为纽带的、海洋自然空间与经济空间相结合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
注释:
①参见《北洋海军章程》第十二条:“北洋各船每年须与南洋各船会哨一次。提督于立冬以后小雪以前,统率铁、快各舰,开赴南洋,会同南洋各师船巡闽江、浙、闽、广沿海各要隘,以资历练。或巡历新加坡以南各岛,至次年春分前后,仍回北洋,各船在北洋,每年春、夏、秋三季沿海操巡,应赴奉天、直隶、山东、朝鲜各洋面以次巡历;或以时游历俄、日各岛。”
[参考文献]
[1]胡林梅,文绪武.中国古代海洋意识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J].广西社会科学,2015,(8).
[2](清)宝鋆.同治朝筹办洋务始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9.
[3](清)左宗棠.左宗棠全集[M].长沙:岳麓书社,1992.
[4](清)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24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21.
[5]张炜.中国海防思想史[M].北京:海潮出版社,1995.
[6](清)宝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9卷)[M].北京:故宫博物院,1930.
[7](清)宝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27卷)[M].台北:台联国风出版社,1963.
[8](清)李鸿章.李文忠公选集(上册)[M].台北:大通书局,1987.
[9]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M].上海:三联书店,1957.
[10]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辩汇编[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
[11]李士豪,屈若搴.中国渔业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
[12]刘楠来.国际海洋法[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6.
[13]曾有豪.国际公法例案[M].上海:上海法学书局,1933.
[14]夏东元.洋务运动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15]近代中国海军[M].北京:海潮出版社,1994.
[16]肖举规.海军论[J].海军,1910,(2).
[17]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5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8]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9]沈鸿烈.海军发刊意见书[J].海军,1910,(2)
[20]梁启超.论太平洋海权及中国前途[J].新民丛报,1903,(26).
[21]王志毅.中国近代造船史[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6.
[22]张侠.清末海军史料[M].北京:海洋出版社,1982.
[23]沈茂骏.康南海政史文选[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
[24]史春林.孙中山海权观评析[J].福建论坛,2008,(3).
[25]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EB/OL].http://news.cnr.cn/native/gd/20171027/t20171027_524003098.shtml.
[26](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M].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7]鲁品越,王珊.论资本逻辑的内涵[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3,(5).
[28]人民日报新论:拓展海洋经济新空间[EB/OL].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6/0613/c1003-28428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