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现状、原因及改进
——以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为例

2018-02-11 08:07:22赵伯艳
关键词:事务居民老年人

赵伯艳,霍 媛

(天津商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天津 300134)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加重,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问题,老年人人口规模庞大,所占人口比例也越来越高。与国际上划定的65周岁以上的人确定为老年人有别,在中国,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第2条规定,凡年满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据统计,2008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98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随后,老年人口逐年攀升。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在2015年底时已经达到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10.5%*《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户网站,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mzyw/201607/20160700001136.shtml。。由于城市社区人口密度大于农村社区,所以城市社区拥有更加丰富的老年人口资源。以往老年人常被认为是需要被照顾的群体,然而老年人的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满足以及被关心照拂,还包括在退休后积极融入新的社会生活、获得新的社会角色、丰富晚年、发挥余热等精神需求。在城市社区中,老年人扮演两种角色,一方面是社区服务的对象,另一方面则是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建设的关键力量*姜振华:《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现状及原因探析》,《人口学刊》,2009年第5期。。除此之外,老年人群体与其他社区参与群体相较,对社区有着更高的依赖,同时也有着阅历广泛、社会经验丰富、人脉广阔、参与时间充裕等优势。拥有这些优势的老年人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活动无疑是实现这些资源利用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众多的研究表明,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方案,也是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构建的重要路径*薛泽林:《老年人在社区治理秩序重构中的作用——以上海市同济新村为例》,《城市问题》,2016年第5期。。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城市社区治理是指政府部门在立法、制定相应城市社区的公共政策或进行社区治理时,开放多种渠道,采集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充分采纳民意,并在与民互动和接受反馈的过程中对社区公共决策和治理产生影响的行为*郑岚:《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众参与》,《人民论坛》,2011年第29期。。从居民的角度来看,城市社区治理则是城市社区的居民通过对社区建设计划和各类公共事务与公益活动的参与,落实自身对社区建设和维护的责任以及对社区建设成果共享的过程*肖芬蓉:《试论我国城市社区参与中的老年人参与》,《理论》,2010年第33期。。城市社区参与的主体是社区的居民,社区居民的参与态度和参与行为会直接影响到社区建设的成效。城市社区参与事无巨细,根据参与的形式和内容,可分为政治性参与和非政治性参与两大类*张大维,陈伟东:《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的目标模式、现状问题及路径选择》,《中州学刊》,2008年第2期。。目前,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中,由于资金缺乏、设施落后和人才流失,社区建设发展缓慢,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薄弱,社区治理成效甚微*张娜:《欠发达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开封市的调查》,《社会保障研究》,2015年第2期。。因此,必须重视老年人社区参与主力军的地位,为其参与社区治理提供平台和渠道。

可见,研究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状态及其原因非常迫切,这对推进欠发达地区中小城市的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发挥老年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现状

本文通过将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老年人的社区参与现状做为基本参照,研究推进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忻州市地处山西省中北部,为山西省省辖市,是典型的中小城市。忻州市市辖区即忻府区的占地面积为1954平方公里,2015年常住人口为33.53万人*《2015年忻州市人口情况综述》,山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x.gov.cn/sjjd/sxxx/201608/t20160831_76103.shtml。。根据我国2010年发布的《中小城市绿皮书》中所列标准,中小城市是指市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忻州市属于中小城市的范围。忻州市从2000年开始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忻州市老龄人口占比达到9.05%,高出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1.47和0.18个百分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测算,2016年忻州市常住人口总数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了32.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1%,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2016年忻州市人口发展状况简析》,山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x.gov.cn/sjjd/sxxx/201705/t20170515_81636.shtml。。而且由于忻州市人口基数比较大,老年人口规模也相当可观,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地区。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位于七一北路东侧人民公园旁,是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社区内共有高层和低层住宅共54栋。开莱国际社区是忻州市集住宅区、园林景观区、教育文化区、配套商业区于一体的城市商业住宅区。开莱国际社区是一个成熟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目前开莱国际社区的入住率71%,约3000户共计10000余人口*数据来源于开来国际社区居委会的信息资料。,社区内老年人群体数量大,涵盖范围广,吸纳了不同领域和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可满足问卷和走访调查的要求。在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本研究对该社区50位男性和50位女性共计100名老人随机进行了走访式地问卷调查,运用调查问卷所得的数据从参与率、参与形式和参与效果三个方面对该社区老年人的参与现状分别进行分析。

(一)老年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率较低

从“本季度(4—6月)是否参与过社区事务或活动”的问题调查结果来看,在100名受访老人中有41人参与过社区事务或活动,而余下59名老人并未参与过社区组织的任何事务与活动,老年人本季度的社区参与率为41%。在参与过社区事务活动的老年人中,女性有25人,男性仅有16人。女性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和活动的积极性要高于男性老年人。从不同年龄阶段老年人社区参与的数据来看,自入住小区以来,曾参与过社区事务活动老年人中,60—65周岁参与人次为11人,66—70周岁参与人次为19人,71—75周岁参与人次为21人,76—80周岁参与人次为9人,80周岁以上参与人次为2人。可见社区参与的老年人主体集中于65—75周岁范围内,究其原因是因为65岁以下老年人可能依旧从事于社会职业或者照料子女的孩子,无暇参与社区事务活动,而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能由于身体状况欠佳的原因,无法从事社区事务活动。综上所述,开莱国际社区老年人社区参与率总体偏低,老年人参与主体集中于65-75周岁,女性参与比例高于男性。在对没有参加过社区事务活动的老年人采访过程中发现,身体状况不佳无法参与社区事务活动是主要原因,而同时“不想管闲事”和“子女不让凑热闹”的老年人所占比例较高,个别老年人是由于对社区居委会的行为或活动有所不满而拒绝参加。

(二)老年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形式较为单一

通过对开莱国际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访谈了解到,该社区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的形式包括政治性参与、文娱性参与、纠纷调解性参和监督性参与四种主要的方式。政治性参与主要包括选举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或社区代表和参加公共政策的学习讲座;文娱性参与主要包括参加社区居委会主办的一些体育活动、诗词大赛、象棋比赛、扇子舞比赛等活动;纠纷调解性参与主要包括对社区存在的一些业主方与物业方之间的矛盾进行沟通调解以及帮助居民维权;监督性参与主要包括对居委会财务及权力运行的监督。通过调查问卷发现,在以上四种主要的参与形式中,政治性参与所占比例为11%,文娱性参与所占比例为42%,调解性参与所占比例为21%,监督性参与所占比例为16%。根据调查对象的性别分类,男性老年人中有过政治性参与的有7人,女性4人,其中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8人,党员9人;而参与文娱性社区事务的女性老年人则多达31名,男性11名;在监督性社区事务和纠纷调节性社区事务中,男性老年人的参与人数均超过女性老年人。

通过对以上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老年人在参与社区事务活动中呈现出来的一些特点:第一,老年人对文娱性活动的参与率最高,而对政治性社区事务的参与率最低;第二,男性老年人对于政治性和监督调解性的参与积极性高于女性老年人,而女性老年人则更愿意参加文娱性社区活动;第三,文化水平较高的老年人的政治性社区事务参与率较高,其对监督性社区事务的参与以及调解性社区事务的参与比例也高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老年人;第四,拥有党员身份的老年人更关注对政治性社区事务的参与。

(三)老年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效果不佳

社区居委会主要通过在社区内张贴活动海报、口头宣传、微信群宣传三种形式对社区举办的事务活动加以宣传,并且通过参与奖励和根据活动参与状况评选年度社区先进个人和十佳代表的方式来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活动。但是,这种宣传动员和奖励方式的效果不尽如人意,社区老年人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效果较差。由于大部分老年人对现代通讯手法并不了解,无法从微信群中获取社区事务活动的信息,同时有些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也不经常出门,甚至有些老年人不识字,无法得知社区事务活动的信息。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信息的透明度不高,尤其是对于政治选举和社区内的监督性事务采取相对回避的宣传方式,导致活动前期老年人的知情度和参与度不高。由于社区工作者的缺乏,社区内设的居民服务办公室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无人值班看守,导致老年群众对社区活动的意见和诉求表达受阻,一些社区内的矛盾纠纷由于得不到居委会有效地干预而得不到解决,社区群众难以达成和解。由于社区活动组织不利,在活动中,甚至引发了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双方的一些矛盾。社区资金的匮乏也导致无法满足老年人对社区活动质量更高的要求。比如,激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的奖品是社区商场餐饮购物优惠券,这对老年人没有太大吸引力。同时,老年居民除了对有比赛奖励的文娱性活动略有兴趣外,对政治性、纠纷调解性和监督性社区活动的参与几乎是沦于形式。在对老年居民的调查问卷统计分析中了解到,仅有11%的老年人是主动参与,尤其是对于政治性和监督性参与,多数老年人表示并不了解参与的意义,只是临时被鼓动来参加。受访的百名老年人对参与该社区事务活动的满意率仅为37%,其中老年居民对社区活动单调没新意、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太少、为老年人服务的社区项目数量少、社区事务活动与居民实际需求有偏差、社区老年人活动硬件建设落后、社区活动组织者态度方式较差、社区活动组织规划水平较低等问题不满。

三、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老年人社区参与存在的问题

1.老年居民的社区参与感薄弱

虽然居民的社区参与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从调查结果中发现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的老年人对社区事务活动的参与感薄弱,其公民意识和公共意识不强。因为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以及缺乏与外界的交流,老年居民对社区事务活动参与的意义并不了解,也并不习惯于参与社区各种事务和建设,子女不让多事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也普遍存在。此外,由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工作不到位,也导致老年居民缺乏对本社区的“主人翁”精神,不明白自己拥有参与社区事务活动、推进社区建设和改善社区环境的权利,导致了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中被动参与的比例远高于主动参与的比例,老年居民无法积极参与到社区事务和活动中来。

2.老年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度不高

居民对社区事务活动的知情权是参与权的前提。由于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社区信息透明公开的程度不高成为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活动的阻碍。因为社区居民的参与是以有效的信息为基础的,居民如果无法充分了解到相关信息,公众的参与便沦为盲参。尤其是对于社区内的老年人群体,由于一大部分老年人跟不上智能手机通讯的步伐,其接收和表达信息的渠道本来就比其他参与群体要窄,然而长期无人的社区居民服务办公室,已然变成一个摆设,并没有起到有效收集和传达信息的作用,导致社区内老年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信息接收和信息表达受阻。

3.老年居民的社区参与层次较低

社区居委会工作方法欠缺和社区活动组织形式单一不能满足老年居民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要求*付诚,王一:《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11期。,导致了老年居民在社区参与治理中的参与议题、参与决策、参与执行、参与监督和参与反馈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严重的参与不足现象,社区治理的总体层次偏低*陈丽霞:《论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深度》,《中国经贸导刊》,2009年第14期。。从对忻州开莱国际社区100位老人的调查问卷所反映的情况来看,该社区的老年人所参与的社区事务活动中,更偏向于参加文娱性活动,多是一些文体类、公益类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单调。而老年人对政治性参与、纠纷调解性参与和监督性参与等社区事务的参与率较低。社区内的一些社团和协会只是挂个牌,鲜有展开实质性活动,即使有老年人参与,多数也属于被拉来充数,因而参与活动的老年人也并没有真正理解参与的意义。

4.老年居民的社区参与缺乏保障

这里的保障可以分为权利保障和经济保障两方面。一方面是权利保障的缺失,从调查中可以发现,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治理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并不高,甚至在社区活动过程中存在纠纷矛盾,但是却并没有为老年居民提供对居委会及其所办事务活动进行监督、反馈和申诉的有效渠道,导致老年人在社区参与中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是经济保障的缺失,由于社区居委会所反映的资金不足的现实情况,也导致居委会无法为社区的老年居民提供更多服务和福利。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社区组织的事务活动对老年居民的吸引力有限,老年居民在参与社区事务活动的过程中也不能产生良好的体验,最终导致老年居民不想持续参与社区事务活动。

(二)影响老年人社区参与效果的原因

1.老年人群体所受特定的主观限制

由于我国曾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传统的臣民思想、顺民思想和人治观念较为根深蒂固,同时因为缺少与公民相伴而生的民主条件,国民缺乏现代民主启蒙和人文主义熏陶,阻碍了现代参与型公民的文化养成。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观意识受到地域环境、教育程度、经济收入、家庭氛围、职务类别以及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夏晓丽,蔡伟红:《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能力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基于L市社区的问卷调查》,《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尤其对于中小城市的老年人来说,一方面由于出身年代和成长环境的限制,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公民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强,在面对社区组织的事务与活动时,即使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和活动,也是遵循传统的思想,静观其变、敬而远之,很少积极主动地参与进去。受到权本位思想的影响,很多老人认为像社区内的选举等事务,都存在“内定”的情况,觉得自己的参与可有可无,对于最终结果来说并不重要。受计划经济时期集体意识思想的影响,很多老年人处于跟风、随大流的状态,主动忽视自身的个体需求,在一些社区事务活动的参与过程中,个体有需求主动参与的情况罕有,而被动员之后不明所以就一哄而上的参与情况却很常见。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家庭氛围的影响,许多子女不愿老年人出去“多事”。小城市老年人经济收入微薄的比例较高,有些老年人无退休金仅靠低保维系度日,无暇参与社区事务,而离休老干部有充足的经济收入,却更热衷于发展与自己兴趣相关的事务或者外出旅游,参加社区事务活动的积极性也不高*谢立黎:《中国城市老年人社区志愿服务参与现状与影响因素研究》,《人口与发展》,2017年第1期。。大部分老年人缺少公共精神,对社区共同利益认可度不够,对自身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认识,导致参与浮于形式。

2.吸引老年人社区参与的资源匮乏

在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调查访谈的过程中不难发现,社区自身建设中存在的资源匮乏也是导致老年居民社区参与水平较低的原因。首先,社区人力资源匮乏,由于人力资源的流动性,社区基层工作的人才吸引力不足,社区工作者普遍处于严重匮乏的状态*史云贵:《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问题与若干思考》,《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再加上中小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大城市更差,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完善,素质偏低,工作方法又缺乏一贯性和人文关怀,一些社区工作者对于开发新的社区活动和创新活动形式的热情不高,对老年人反映的社区参与中的现实问题采取回避的方式,这让很多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大打折扣;其次,社区经济资源匮乏,由于社区建设缺乏经济来源支持,社区内事务活动的内容、形式、开发和设施也得不到改善,没有经济能力雇佣更多高素质社区工作者来为社区建设增加新的活力,为社区增添一些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养老助老设施和机构,对于社区内积极参与的老年人和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的奖励也缺乏经济支持;再次,社区渠道资源匮乏,一方面社区意见表达渠道建设不完善,社区内居民服务办公室形同摆设,监督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老年人没有直接的投诉渠道,对于社区内事务活动的意见征集也没有有效的落实,尤其对于信息获取能力较年轻人差的老年人来说,社区参与的意见表达渠道受阻,参与渠道也受限;最后,社区建设资源匮乏,社区活动形式单调乏味,压抑了老年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活动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社区民主建设依然有待完善,没有培养好老年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老年人参与的主人翁意识并未被完全激发,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还未得到根本转变。这些社区自身建设的不足都影响了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的信心。

3.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行政化色彩较重

从调查中发现制约老年人社区参与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行政化色彩较重,社区治理在改革开放以后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种行政化的治理模式,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干预社区事务偏多,抑制了社区居民自发性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力*罗家为,冯志峰:《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转向:社会化与专业化》,《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在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下,政府开始逐步减少对社区事务的干预,从“全能”政府职能向“有限”政府职能转变,但这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在中小城市中,这个转变过程速度较为缓慢,从政府的行政化管理到政府协同市场和社会合作共治的情况尚未发生实质性的转变,在社区建设中,社会和市场的参与感薄弱甚至缺席*郑杭生,黄家亮:《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的新趋势》,《甘肃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在社区参与过程当中,较多的政府干预致使居委会的行政化色彩偏重。与之相应,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名为“居民的头”实为“政府的脚”*柴小华:《当居民成为业主——试论城市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的整合》,《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年第5期。,过多追求业绩和组织过程,而忽视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真正需求。从对忻州开莱国际社区的调查访谈中得知,大部分老年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持“有内定”的态度,让很多老年居民认为负责则管理社区事务的决定权不在小区居民,而在政府。不少老年人由此就认为社区居委会就是政府机构的代言人,对社区工作人员持不信任、不依赖的态度。同时由于目前尚无细化的相关社区建设以及监督居委会权力运行的法规条例,导致老年人无法对社区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

四、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改善途径

切实改善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效果,需要从引导老年人转变观念、完善社区建设、转变政府职能三个维度全面推进。

(一)引导老年人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

首先要推进老年居民理念先行、转变观念。老年居民群体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群体,需要通过社区的积极宣传教育活动来引导,从而帮助老年人群体能够融入社会、增强社区活动参与感,珍惜自身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牢固树立积极参与社区事务活动的主人翁意识,认识到社区事务与自身利益是息息相关的,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发挥余热,这样不仅仅可以重新实现自我价值,也能保障社区参与充满活力。具体来说,应该积极推动老人居民主动学习关于社区治理的知识,融入社区公共生活之中,多加尝试参与新形式的社区事务活动,如政治性事务、监督性事务和公益性事务,增强自身的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真正了解参与各项社区治理的意义,不盲目参与,一哄而上。同时还可以邀请更多老年居民参与进来,共同构建以互助合作为主的社区精神,相互信任,增进邻里间的亲密度,带动整个社区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让社区氛围更加和谐。

其次,要注重提升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在社区内开展参与治理理念、技能的普及类讲座,提高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居民的参事议事能力和协商的能力,培养社区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式、增强协商水平。

(二)完善社区建设满足老年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需求

社区的建设一定要将老年人群体的切实需求作为改进工作的重心,加强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群体,通过实地走访等手段了解到社区老年人的真实兴趣和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社区治理的软实力*陈燕,郭彩琴:《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困境、成因及对策》,《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社区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事务活动,除了满足老年人最基础的物质和安全需求,同时应该注重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如受到社会尊重和晚年自我价值的实现。除了举办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强身健体的基本需求,还要鼓励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能力的老年人参与社区内的政治性活动,同时更多地开展关于参与社区治理的宣传讲座,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到其主人翁的地位,激发老年人归属感和参与感,让其在参与社区事务中感受到尊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而最大程度地调动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活动的积极性。另外,还可以对当前的一些活动奖励加以完善,让其更贴近老年人的需求。同时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还应该根据老年人的切实需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多关于助老养老方面的服务,健全社区的福利和保障功能,提高老年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

除此之外,社区应当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引进培养一批拥有专业技能,可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养生顾问和医疗护理的专业人士,从而提高社区自身服务水平。社区还应该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入职及在职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国家政策和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同时通过创建并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社区工作者等级评价体制以及对应的奖惩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区多干实事,不断创新。

(三)转变政府职能创设老年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条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7年6月12日提出了关于如何强化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其中着重要求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和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目前老年人社区参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政府转变职能,由政府单一行政化管理逐步向社会化管理转变*郑杭生,黄家亮:《论我国社区治理的双重困境与创新之维——基于北京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分析》,《东岳论丛》,2012年第1期。,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和更加法制化的方式融合各社会主体的力量*王佳:《构建更好的城市社区治理协调机制》,《人民论坛》,2018年第2期。,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卢玮静,赵小平,张丛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政策的困境、原因与对策——基于政策分析的视角》,《城市发展研究》,2016年第8期。,为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更优良的环境,将老年人的切实需求纳入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构建中*李宗华,李伟峰,高功敬:《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积极创造一切条件让社区真正实现自治。

具体来讲,一是要提高社区服务供应的能力。尤其对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健全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设完善社区老年服务的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扶助活动,积极引进市场中的优秀服务个体参与到社区老年服务业中。二是强化对社区文化的引领,积极培育社区精神,增强老年居民对社区参与文化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提高责任感,增加荣誉感。建立健全社区的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社区的道德榜样,大力褒奖敬老爱老精神。三是要提高社区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明确其职责和权利范围,进一步完善研究制定社区治理相关行政法规,依法保障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和监督的权力。四是提高社区内部的矛盾化解能力,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引导社区居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进行意见表达和诉求实现,提高对老人群体的人文关怀,提供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完善矛盾调和处理方法。五是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等设施的建设,让社区治理人人参与的观念深入人心并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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