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成斌
“三块地”改革是厅党组站在全省国土资源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站在为地方经济建设谋实招、办实事的高度,深谋远虑、高瞻远瞩的正确决定,不仅提振了系统内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而且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赞许。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坚持谋定而后动,坚持试点引领带动,用实干的精神和举措推进“三块地”改革。
省厅研讨会结束后,我们迅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2017年11月下旬,市委书记周斌在我局召开座谈会,魏建平副市长亲自授课,向各市直部门提出了“三块地”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石龙区因煤而生,是全国首批独立工矿区试点,属资源枯竭型城区,面积只有60平方千米,区域经济严重滞后。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开展石龙区升级改造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将石龙区作为“三块地”改革的先期试点,力求以点带面,积累经验。
为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我局组织业务骨干到邓州孟楼、驻马店遂平进行实地学习,深入交流。在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全市拆旧复耕工作流动现场会上,郏县、宝丰县、鲁山县作典型发言,我们及时总结推广三县经验,为盘活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奠定了基础。
经调查统计,在城镇规划内建设用地方面,全市已累计收储土地739公顷,出让储备土地184.9公顷,累计成交价款约59亿元;全市现有空闲土地1964.4公顷,其中批而未征702.5公顷、供地空闲760.6公顷、存量空闲501.3公顷。在农村耕地方面,全市耕地面积25.8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21.6万公顷。“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资金5.38亿元,共整治高标准农田3.2万公顷,将其扣除后,耕地的整治潜力还有6万公顷;受自然条件制约(70%是山地、30%是平原),全市共有宜耕后备资源1.06万公顷,其中近期可开发利用的有1400公顷,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后劲相对不足。在乡村建设用地方面,从目前我市城镇化发展速度来看,到2030年,全市将有120万左右的农业人口在城镇落户。目前,我市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达244平方米,国家规定的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是100平方米,120万进城农民将可腾退出1.73万公顷的农村建设用地。同时,国家规定农村人均建设用地为150平方米,留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压缩和腾退出1.13万公顷的农村建设用地,合计2.86万公顷。
作为试点的石龙区(含代管区域),土地总面积6064.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616.6公顷、林地面积715.2公顷、草地面积879.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225.1公顷。经初步统计,全区现有采煤塌陷区3600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面积 267.9公顷,如全部实施复垦成8等旱地,可产生收益约3.1亿元;可开发未利用地150公顷,如全部实施复垦成8等旱地,可产生收益约9000万元;农村居民点面积980公顷,如全部实施集中拆迁(搬迁)安置,按照相关政策,节余增减挂钩指标可产生收益约12.49亿元。
加强规划引领作用。一方面,全面启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设置时间表、明确新要求,在全市全面铺开,初步实现村级层面“多规合一”。发挥规划前置作用,对无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村庄停止审批宅基地,以此规范农村用地行为。另一方面,探索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通过智慧平顶山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的有益尝试,探索谋划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重点谋划城市建成区、连接区、高铁片区统一开发,服务我市“组团式”发展思路;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通过有计划收储,进行整体开发,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前置,突出绿地和水系建设,建设全配套的智慧型社区,不断提高土地价值和城市建设水平;除重大项目外,市区项目用地全部列入土地储备计划。
深化农村耕地利用改革。整合资金,因案施策,逐步推广邓州、遂平改革模式,开展土地信托;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快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详细调查全市耕地质量和数量,摸清家底、提供依据、实施改造,确保两年内完成改造面积不低于1933公顷。同时,与河湖治理与耕地提质改造有机结合,实行“山水农林湖草”综合开发,为我市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在150万吨以上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探索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改革。采取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中心、省煤田地质局等单位融资合作的方式,确保在石龙区、宝丰县开展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包括采矿、工业、交通等废弃建设用地共533.3公顷全部加以复垦,将工矿废弃地复垦节余指标首次在全市区域内流转;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节余指标可在省域内流转使用,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并采取奖补措施,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