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刘鹏飞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河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指出,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在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同时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和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潜力调查等。
《通知》强调,为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同时,各地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调查数据严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要用好现有成果,积极运用“互联网+”、无人机航摄等技术手段,提高调查效率,提升成果质量;要统筹安排,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专款专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